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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女神偷穿越乱世:梦回大汉-第31章

小说: 女神偷穿越乱世:梦回大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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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征战沙场,几次差些踏进鬼门关,这点伤算什么?”

“那是你走狗屎运!”

“瞧你那副担惊受怕的样子,是怕心上人一命呜呼,没人敢要你了吧。”

我目光如刀子般削他一眼:“难得有人喜欢我,你想咒他死不成?”

他啧啧道:“倒也是,这费连城真是瞎眼了,会喜欢你这种货色。”

“人家这是欣赏我的心灵美,哪像你,只凭相貌识女人。”

“我若是只凭相貌,早弃你不顾,还这里陪你受死作甚?”

“想走,你走就是了。”我干脆也耍赖皮。

“你要我走,我还偏不走!”他玩味一笑。我直哆嗦,敢情脸皮子比我还厚。

他却得寸进尺,一把搂紧我:“我的伤口还未痊愈,也给我输些血如何?”

我推开他,大嚷道:“滚……滚开,我怕恶心。”

……

守卫与我熟知,我与他打探消息,听说敌人集结谷外,又发动了新一轮的攻击,这回因为费连城还未醒来,只得费连武尊亲自带军前去,虽也是大胜,击退了敌人,但我方也死伤不少,一时,帐外多了许多的伤兵残将,呻吟声惨叫声此起彼伏,场面一片混乱。

我再也忍不住,和守卫交涉了一番,得以出帐去,加入了救治伤员的队伍。一个士兵大腿烧伤,女人用烧红的刀子刮去他的烂肉,他无力地号叫着,正巧抓住我的左手,力量大得惊人,几乎要将我的手臂拧断似的。我痛得眼泪直流,正对上他肝胆俱裂的眼神,只觉脊梁嗖嗖冒着冷气。

我知他是极疼,所以强撑精神,朝他莞尔一笑,将他的脸搂进怀里,那士兵在我怀里,号叫声渐轻,我忍住疼痛,开始唱《我是一个兵》……

当然,我唱得是极难听的,不过场面倒是安静下来,可能人们没有意识到,这种凄惨的场面上,居然还有人在唱歌。士兵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婴儿,大家怔怔朝我望来,我笑眯眯比画:“音乐疗法。”

远处行来一群人,人们见状纷纷起立行礼。却是费连武尊一行,很令人振奋的是,费连城居然跟在后面,见他身上缠着绷带,脸色苍白,但看样子应该是无事了。

他一见到我,嘴角微微上扬,勾出一个笑容,又见我抱着一个男人不放,眉头又重新皱了起来。

费连武尊神色沉重,眼含热泪,抱拳向众人道:“武尊无能,让各位族人受苦了。”

人们纷纷跪下,连磕头道:“首领放心,我等誓死保卫落苏谷。”

费连武尊又发表了一番激励族人的演讲,众人高喊口号,场面极其感人,有种当年抗日群众同仇敌忾的气势。我在一边听得热血沸腾,只差是冲上前请命作敢死队,后来想到自己内功尽失,跟个活死人差不多,也只得作罢。

费连城不知何时走到了我边上,我激动道:“费连大哥,你的伤怎么样?”

他眨眨眼睛:“死不了。”

我解释道:“我不是细作,那晚只是误会。”

他点点头,淡淡道:“我明了。如你是细作,怎还会回来?”

“费连大哥信任我就好。”

“你为何不逃?”他忽转头看着我。

我微笑:“舍不得费连大哥。”

他爽朗笑道:“原来你心里有我?”

“那是当然。”我毫不避讳,“我还等着嫁给费连大哥呢。”

“光嫁还不成,要恋上我才成。”

“呃,恋到何程度?”

“这般高。”他作了个手势。我吐舌道:“哇,比我的人还高。”

他笑着,阳光照射着他雪白的牙齿,映得皮肤光洁黝黑。我想,和这样一个有情有义有幽默感的男人,生一大群孩子,是件不错的事。

背后响起大色狼酸溜溜的声音:“唉,大敌当前,居然还打情骂俏?”

我抛去一个掏心剜骨的眼神:“你管得着吗?”

“哪里,我只是提醒你,时间不多也。”

“大战在即,你却说这种泄气话?”

“我只实话而已。”

二人又争了起来,费连城上前一步,对霍去病道:“大狼,那晚你想带着朱三跑,是心里害怕了吗?”

霍去病正与我争得面红耳赤,听到费连城的话,忽然脸一拉,似是想发作,却又克制住表情,咧嘴一笑:“我一小小武夫,自是保命要紧。”

“只是为了活下去?”费连城嘴角一歪。

“是的,活下去。”他坦然回之。

费连城眉目一展,淡淡道:“南面有一秘密小路,可潜出谷去,你若是想走,我即刻派人送你出谷。”

他说着,又转向我,笑容中带着疲倦:“朱三,实话与你说,以我族的实力,获胜的把握,一成也不到。不出意外,半鞯联军三天内,就会攻破此谷,届时,这里所有的人,都活不了。你们不是我族人,即便弃我们而去,也是情理之中。我再给你一机会,可以随他出谷去。你愿意走吗?”

他的话音落下,是一段小小的沉默,我的心突然隐隐作痛,他说得那么清淡如水,却是在我心口剐着肉样难受。

“我不走!”我很坚定地望着他,然后,上前勾住他的臂膀,“我还等恋上费连大哥呢。”

“你不怕死?”

“怕,怕极了,不过,有费连大哥保护我,便肯定无事。”

费连城与我相视而笑,转头对上霍去病的眼睛,再问了句:

“你呢,如何?”

日光洒下二人的身影,同是1米85以上的个头,雕塑般的侧面,眼神犀利炯炯有神,让我想起了灌篮高手中的流川枫和樱木花道。

霍去病表情很复杂,一直沉默不语。我很难想象,一个民族英雄此刻在别人眼中成为懦夫的感觉是怎样的,又或许,我最后的那一句“费连大哥会保护我”刺激了他的自尊。他只那么默默站着,一侧的拳头渐渐捏紧,隐约泛出森白……不知哪来一阵风,吹得他衣裾纷飞,迷乱了我的心情。

他会走吗?他若是此刻真走了,我恐怕永远见不到他了。但,霍去病,你若真是懦夫,若真舍得下我,走也就走吧,我又何必牵挂。

……

正在此时,远处忽然飞马来报:联军再次发动袭击,已突破了第一道防线。

场面顿时紧张起来,人们情绪激昂,有人视死如归上前请命,有人抱在一起痛哭,有人七嘴八舌商量对策。费连武尊的表情越发沉重,但语气坚定,**洋溢说了番话,意思是即便与敌人同归于尽也要保卫家园之类的。众人热泪盈眶,有种即刻赴死而去的壮烈心情。

我的心再次震撼,但也无法避免大难临头的恐惧,因为,死亡真实就在你不远处,想到密密麻麻的敌人铁骑,从你身上踏过,自己变成一盘炸酱面的模样,心里就发虚。好吧,我又后悔了,我还是跟大色狼溜之大吉比较实在。

就在一片混乱之际,忽见霍去病身形一闪,跃上高坡,重重地长叹一声。“唉,吵死了。”

他这一声叹,倒是镇住全场,众人愤怒地朝他望去,表情僵硬如铁。

只见他半倚在一棵树下,从树上捞下一根树枝,在手中玩将起来,一边玩,一边调侃道:“吵成一片,无一个有用的。”

“大狼,你此话何意?”费连武尊上前,表情严肃。

霍去病嘴角斜斜上扬,瞟了我眼,淡淡道:“原本想置身事外的,但有人说我保护不了她,只逼得我出马,来证明大狼的男子气概。我见她那么可怜又加盲从,罢了,就证明一回喽。”

说着,猛地折断树枝,眼神变得凌厉。

“半鞯联军是吗?好!看我如何将他们杀得片甲不留!”

……

场面安静得像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似的,所有人目光集中在霍去病身上,竟无人发出声音。

我承认,那一刻,光线照得霍去病像上帝一样光辉灿烂,帅到极致。我张大了嘴,差些就流出口水来,浑浑噩噩之间,他已跃然下坡,将断枝嗖扔进我怀里,我失神接去,他朝我眨眨眼,转身对同样目瞪口呆的费连武尊道:“武尊大人,你若想救族人于水深火热,便听我的,如何?”

费连潇第一个跃起,高喊道:“大狼,你真英武,我听你的!”

费连武尊皱着眉,上下打量着霍去病,他的心情一定是疑惑的,换成是我,也不会信一个黄毛小子的胡言乱语。

一个副将走上前,一本正经道:“首领,此人深夜出逃,细作的嫌疑未清,不得随便将兵力交与他。”

费连武尊想了想,摇摇头道:“大狼,你年轻气盛,但打仗不是儿戏,我族手中只几千人,底牌已不多了,由不得你胡来。”

正胶着着,忽然费连城上前一步道:“父亲,就信这大狼一回。”

说着,他朝霍去病转身,意味深长一笑:

“就让费连看看,你如何保护你的女人?”

霍去病俊眉一挑,冷哼了声,飞只身上马,对费连武尊道:“请首领给我两件东西。”

“何物?”武尊问。

“八百骑兵。”他回答。

“还有呢?”武尊又问。

他深吸了口气,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来。

“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能做什么?

我想,我应该会坐在阳台上发呆,或者欢天喜地做出全麦饼,我也曾用这段时间,从博物馆中偷出过国家二级文物,但其惊险程度却远远比不上带着八百人,冲进几万人的战场的惊心动魄。

就在霍去病领着八百人消失的接下去一秒,我不受控制地朝他们远去的方向拔腿追去,气喘吁吁地爬上了一个高坡,努力张望着他们的身影朝着火光一片奔袭,渐渐地变成了一个个小黑点,接着,见到那些小黑点从火光里横冲直撞,若隐若现,我已分不清哪个是霍去病,只觉心里空空像个无底洞似的,还噌噌噌地往上冒寒气。

我从未怀疑过大色狼的武艺高强,但以卵击石的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做得了的。特别是,他曾经与我说过,以一敌十,根本很难有胜算。那些他横扫匈奴的事迹,大半经过强烈的艺术加工,添油加醋,以讹传讹……想来,这家伙原本想溜之大吉,却被我一个激将,就不计后果冲动而去。才二十出头,果然是愣头青一个……算了,我实在不敢再往下想。

我转头一看,身后已站满了人。男女老少们,伸长脖子张望着远处的战场,都在期待着结果。

一个人道:“我猜这家伙是在吹牛。”

又一人道:“我打赌他有去无回。”

又一人道:“我想恐怕他能支撑到傍晚。”

又一人道:“我们还是另寻出路,别信那人的鬼话。”

……

我怒发冲冠,伸出中指迸出一句英文:“Shut up!”

人们目瞪口呆,场面安静下来。我恶狠狠道:“如果冷嘲热讽可以掩饰你们内心的焦虑,如果冷眼旁观可以平复你们的恐惧,那么离我远一点!”

人潮后退一片,渐渐交头接耳。我知道,他们根本没听懂我要说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我心里乱得要命,如果此刻有架战斗机,我一定冲锋陷阵而去。

就在剑拔弩张的时刻,忽然有一个人大喊:“联军撤了,联军撤了!”

众人齐齐望去,却见硝烟渐退,联军密密麻麻的人群,朝着反方向迅速退去,而从烟雾中隐约冲出一队人马来,朝着谷内的方向而来。

大家傻愣了下,忽然个个反应过来,刷刷刷转身,蜂拥着朝坡下跑去,我被人挤压得不行,鞋掉了一只,连滚带爬蓬头垢面跑到场面上,却见欢腾一片。意气风发的霍去病带头骑着马凯旋而来,听说他孤军深入,势如破竹,只带了八百人,便斩杀了敌军数千人。敌人还以为天将降临,吓得屁滚尿流,慌乱之中只得退兵。

当然我不能肯定这个夸张而且带有明显修饰痕迹的消息是否准确地反映了战场的真实情况,因为我想,只半个时辰,杀几千只鸡都不够,又何况是杀几千个人。但无论如何,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很明显,霍去病打了漂亮的一仗,也拾起了费连族人对他的信任。

我拼命挤到“偶像”身边,拉拉他的袖子,挤出一个笑容:“你受伤没?”

他朝我白了眼:“走狗屎运,毫发无伤。”

“采访下,那八百壮士怎一下战斗力那么强?”

“我与他们说,后面有一排弓箭手等着,跑在最后的那位,就会被射死。”

“呃,你真是混蛋。”

“哈哈哈。”

他笑着,爽朗的笑容没有一丝从战场上下来的疲倦与恐慌,却像极了天真烂漫的孩子。我知道,虽然他句句玩笑话,但若没有他当机立断,闪电风雷,没有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八百壮士,不可能成为勇士,敌人也不会措手不及,乱了阵脚,逃之夭夭。

我是在那一瞬,忽然坚定了内心对他的情意,明白自己为何会喜欢上这样一个混蛋,因为他玩世不恭的表面下,隐藏着某种坚毅而睿智的东西。

内心充满了柔软,于是,我用一种难得的温情似水的声音,道:“说实话,你吓死我了。”

“真的?我还以为你只咒我死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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