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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公子最-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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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你也不惧于取而代之,若你不想饿死。加把劲吧,小明。
    我的斗志全来了,夜深后我睡得脚底朝天,拥住毯子好不香甜。睡至五更,糊里糊涂被冻醒,往身上一摸,毯子没了,床头站着一个黑影,提着一盏灯,我吃了一惊,醒了。
    是欧阳,提着灯笼立在我眼前,星点微光却亮过世上千盏华灯。我想扑上去抱住他,可我不敢。怔怔对望,他的眼里欢喜复哀伤,好似春风里一地槐花,美而零落。
    他风尘仆仆地提着灯。我喉头硬住,他已张开双臂,抱我入怀——
    “还好,你在,还好,你在。”他将我抱紧,手一再地收紧,他抱得那样紧,像是从未拥抱过什么人,喃喃道,“还好,你还在。”
    只恐夜深花睡去,他就是那个临水照花人,可我们之间并未隔着一江脉脉不得语的水。手中灯笼落地,他踩灭了它,抱起我,亲亲我的额头,声音很倦:“石榴,来,睡在我身旁。”
    是我的意念将你召唤回来了吗?
    他宽下外袍,只穿着素白内袍,躺在我身旁,右手抓过我的左手,放在他胸口上搁好,牢牢不放。不一会儿他就鼻息声起,睡着了。他瘦了好多啊,我摸到一手的骨头,咯手。公子,你可知道,有你睡在我身旁,我甘之如怡的心花开了满园。
    窗外日迟迟,我心湖起伏如潮,无法入睡。花酒一夜风流是老子一直悬而未决的梦啊,这个人就在我身畔,要不要学着莲花公子的样子,亲一亲他?真宁愿他睡得迷糊,稚如孩童,而不是谁人的未婚夫婿。要不要亲一亲他?
    他未醒,我就不动,怕吵到他。轻微地侧过头,凝视着他,修眉入鬓,挺鼻薄唇,他是我的意中人心上人梦里人,而今是枕边人… … 我该对上天说声感激吧?糊涂也有糊涂的好,就当是偷得浮生半日闲吧,我不管他是谁的谁,至少此时他睡在我的床榻。
    天渐渐地大亮了,窗外传来絮絮的扫地声和人声:“昨夜是谁来了?门外死了一匹马,白沫吐得到处都是,一看就是活活累死的。”
    “好像是欧阳三公子吧,换班的小兵说的。”是个小老头的声音,“发生什么事了?”
    “这倒不知,但冲他这么赶路来看,是来见那位白公子,还是总兵大人?”
    我反身抱住欧阳,头缩在他的臂弯下,松软的床间,只有彼此的气息萦绕纠缠,冷不防他醒了,伸过手,抱住了我,贴着我的头发说着话:“算你聪明,知道来此地。”
    就象我们在草原上度过的那些黄昏,他仍有一张利嘴,我推他一下:“莲花公子没给你飞鸽传书,告诉你我在泽州吗?” 
    “他找不着我。”他坐起身,头发散乱着,眼里布满血丝,下领上的青鬓也隐约可见,一副没睡够的样子,我摁下他,“再睡会儿吧。”
    “我得去找阿白。”
“他还在昏迷中,今日是第三天了。”
    欧阳闭了眼:“时间真少。”
    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对我诉及生死,但比哪一回都危急。在他的设想中,卒打探到关押我和爹娘的所在即知会他,他可借机向越家发难,顺理成章的解除婚约,还能带走我们。欧阳家和越家互为牵制已逾百年,向是井水不犯河水,欧阳和阿白搞出的这些名堂并未向欧阳家族交代过,也就不存在其父将在几日内赶往塞外为他提亲,将亲事摆上日程了,所以翻脸势在必行。 
     他虽未搞明白越家和静妃到底有何勾结,但显而易见他们是乱臣贼子,单是这一条,悔婚一事,父亲就不会怪他。他本将一切都安排好了,未料那一日,他找不到卒了。
    不光是找不着卒,越家上下都黑着脸,特别是越天云看他的眼睛快要杀人了,他正焦急,越天青来找他,向他透露我和爹娘都被人救走。这只会是卒干的,但他从未这样吩咐过,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想走,但越家不放过他:“三少爷是担忧欧阳大侠的行踪吧?从京城到塞外颇有路程,想必他老人家还须再费上几日吧?” 
    亲家都耐心,他也不便走,急得在越家团团转,事情已不在他的控制内,卒竟带着我们跑了,他想做什么?而他欧阳,何时才能走出越家?他日日忧心,又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中,连让鹤鹰送信都不可能,坐以待毙之际,越天青又来了,左手一壶酒,右手一副棋,大着嗓门道:“三少,陪我喝酒下棋!”
    在一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棋局掩饰下,他们敲定了合作。越天青在家宴上用了迷药,灌倒了自己的亲眷,和欧阳一人一匹马,逃离了越家庄。
只有结盟,才能将事情推向高效和愉快。他们逃了两千里,在一座名为谢桥的小城分别,欧阳将手下的两座绸缎庄转送于越天青,另加三千两黄金。这些将足够一个人在京城过得体面富足,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脸色。
    越天青是庶出,越庄主在一次酒醉后爬上了庄中十八岁的洗衣妇的床。如你所知的,那姑娘生得清秀可人身段窈窕。后来她怀了孕,执意不肯说出孩儿的父亲是谁,十个月后,她生下越天青,婴孩有着和越老爷子一模一样的额头和下巴,庄中上下一目了然心知肚明。越夫人心头火起,和越庄主大闹了一通。
    庄主惧内,纳不成妾,想给洗衣妇一笔钱,让她留下孩儿,一走了之。但洗衣妇和越天青母子连心,说什么也不肯,双方陷入了僵持。三个月后的一个雪天,洗衣妇晨起晾衣服,踩着了一块冰,脚下一滑,后脑勺磕到了台阶上,当场身亡。事情传开来,越夫人抹着泪说:“唉,真是个苦命人,没享过一天福,还留下个孩子,也罢,就让我们来养吧。”
    在母亲淋漓的鲜血气味里,襁褓中的越天青认祖归宗。从小他就明白,自己不是越夫人的孩儿,尽管她对他很和善,但那种和善,是一种礼让的、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一如温水泡不开的茶叶,你能闻到杳然的茶香,但你知道它不会好喝。
    他明白自己不受欢迎,所以少庄主是越天云,芳名远播的是越天蓝,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所学都是附庸风雅一钱不值的玩意儿。他很想离开越家庄,但家教甚严,父亲又信誓旦旦地说,越家庄事务甚多,大哥还需要他,况且家业见者有份,不会亏待他。连越天云也诚恳地拉着他的手说:“我只有你这么个弟弟,我们得互相倚仗。”
    但他知道,事实全然不是这样的。他甚至连月钱都拿得不多,越夫人亲力亲为管家,给他的那一份也算丰厚,但都是一些绫罗绸缎,他又不是女子,穿给谁看呢?他们也送他琴棋书画,都是昂贵的玩意儿,他终日对着它们,像对着生母的一双苦眼。他知道她的死因站不住脚,但他能怎么办呢?索性一走了之,清贫却自在?不,父亲和越天云不会让他好过,他走到哪儿他们都会追索。
    他得自立门户,但这需要一大笔钱才能安排得妥当。他很发愁,幸好契机来了,他韬光养晦隐忍多年,父亲渐渐地对他很放心,连最隐秘的谋逆都不避他——他们是看准了他是被豢养了被腐坏了,翻不起浪花了吗?
    静妃爱慕豪气云干的英雄,而越天云长得孔武有力,于是一拍即合,七岁的康王实则是越天云的亲生骨肉,他们瞒天过海暗度陈仓里应外合,妄图早点将皇帝轰下台,从此江山易主,改为越姓。
    这是越天青小南瓜欧阳交换的最惊人的秘密。越家是在谋逆,若事成,他无非是个不景气的网页,搞不好皇帝越天云担心他,找个理由杀了他,然后又推给一桩意外:;若不成,他身为越家的一员,会被退出去砍脑袋——横竖都得死,他为何不彻底划清界限,一走了之呢?
    欧阳是个生意人,他从十一岁开始,就为家族敛财无数,凭了区区两座绸缎庄和三千两黄金,他真去了只有和夏家皇朝的喘息之机。而在举目皆陌路的都城,越天青改名换姓,低调而淡定地做一个儒商。
    世间再无越天青,从此她姓甚名谁,无人得知。
    我听得兀自惊心,那个有着鹿一样圆眼睛的青衫人,他待我如真正的自家人,背后竟也有着倾斜的往事,跟阿白的很相似,悲苦相当,结局却大不同。
    谁人能跳出三界之处?
    欧阳是在前往泽州的路途中想通整件事情的,卒不按他的安排行事,必有内幕。这本是一位忠肝义胆的亲信,但何以带走了迷局中的那盏灯?草民小明,是一把人人争夺的钥匙。她的重要性,越家知道,阿白知道,卒也知道。
    他们知道,是为了将她当成撒手锏来用。越家,阿白,都是为了天下,那——卒呢?
    三年前,欧阳前往西南收茶叶,在路边的茶摊歇脚。他这个人最喜华服,走到哪儿都穿的不差,一伙贼人劫了一趟瘦镖,正骂晦气呢,看到了他,眉头一喜,扑上去抢劫。
    欧阳武功一直不大好,带的几个随从虽然功力不错,但经不住对方数十人的围攻,眼看要吃亏,在一旁喝着粗叶子茶的卒闷声不语,跳了出来。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卒一剑光寒,风卷残云地帮欧阳收拾了贼人。欧阳瞧他喝的是劣质茶,将包袱推过去:“给你。”
    包袱里是他此行所有的盘缠,价值非同小可。但卒却推了回去,只问他:“有肉吃吗?”
    这个身怀绝技的蓝衣人饿了三天。他师从一位无名无姓的世外高人,师父仙去后,他独自下山游历,除了杀人,他什么事都不会干,寡言少语,连看家护院工作都没找着,饥肠辘辘,空负绝学。
    明珠蒙尘龙泉夜吟,欧阳爱才,将他呆在身边,一晃三年。三年间,卒兢兢业业忠心不二,是欧阳最称心的利器。但就是这柄利器,自作主张地带走了小明和她的爹娘。欧阳沉思着,一双眼瞳深如沧海:“他此举有何用意?我找不着他,又记挂你们,还好,你在这里。”
    八千里路云和月,他暗夜疾行,累死了一匹马,只为赶来看我一眼,知道我安然,一颗心就放下来了——公子,告诉我,可是这样?
    告诉我,是因为小明奇货可居,不能为旁人掳了去,还是因为——你惦着我?想着,就问了出口,真的,不怕他笑话,我问:“……你想我吗?”
    欧阳将手一拍,募地反手扣住我的双腕脉门,再稍一带,我就又跌进了他的怀抱,被他的双臂围住,他笑呵呵:“我这粗浅功夫,对你倒绰绰有余。”
    他没有回答我。
    那么我知道了。
    算了,将来我用摄心术逼得他喜欢我,一天想我千百回,哼哼,我眼中升起一层水雾,反抱了他的脖颈:“卒来路不明,你没查过底细吗?”
    “查过,但他说自己时孤儿,住过的那座山终年积雪,我派人去翻过几次,未见异常。而且这三年里,他确实为我做了不少事,人很可靠,久了,我就再不生疑。”
    我的手在他的后背画圈儿,他的气息让人心安,我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上:“农夫和蛇。”
    “蛇冻僵了,是宠物,醒了,就咬人?”
    “正是。”说话间我忽地发现他颈后又几处淤青,掩在流水长发下,看不大出来,我一急,将他的衣领往下拉了拉,他还在开玩笑呢,“怎么,想吃了我?”
    后背上,斑斑点点,俱是伤疤,都是新近的伤痕,红的紫的连成一团,我嗷地叫道:“谁下的手?谁?”
    他看着我,表情很受伤:“技不如人,受点伤在所难免,男人没点伤那叫什么?”
    “……莲花公子。”
    风穿堂而过,他似笑似叹,抱了我一下:“朝三暮四不安于室,叫我以后怎敢放心娶你?”
    “娶,娶我?”我结巴了。
    他霍然起身,披着外袍就要出门:“路途中,我当然想你。”他的语气极平常,譬如在说明儿早起给白菜泼点粪。可我心中仍泛起甜意,想要他说得更直白无误些,好教自己安神定心:“你是想我,还算是想到了我?”
    他转过身来,眸光微动:“你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那就慢慢琢磨着吧。”他一甩袖子,扬长而去。
    他凶我,我也不恼,他这一逃,已和越家撕破了脸,看情形是不会娶越天蓝了。不娶她我就还有反败为胜的可能,只要摄心术,只要摄心术成功,我就能无敌天下了,哈哈哈哈哈。
    当然了,我爹爹是个臭清高的人,而我从不和金钱美人过不去,他以他血荐轩辕,我必不会重蹈覆辙,对我而言,摄心术就是一部最伟大的书籍,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要练好它,和我的颜如玉,住进黄金屋。
    我是自来熟,到后院和厨子做好了饭菜,又让他帮忙抱起一坛米酒,去找那些男人。人逢喜事精神爽,阿白竟也醒了,欧阳正和他说着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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