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腹黑大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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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腹黑大人(原名:现代满汉通婚录)
作者:犬神犬犬
楔子 戒指 (修改)
康聿和我不但是初中同学,还是同桌,我们就是传说中早恋的那一拨,交往了九年,终于在2004年的2月14日,康聿向我求婚了。
由于康聿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我的娘又是典型的上海中老年妇女,对地域差异尤其看重,因此坚决反对我和他交往。
那怎么办?先斩后奏?私奔?算了,我可不会干这种傻事,只能以一个拖字来解决问题,希望到时候我的娘会看开点。
这件事康聿看在眼里虽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他是个很要面子的大男人。
当时的康聿还只是见习飞机师,他在职的航公司是全球著名的德国LTU航空公司,对于中国籍飞机师要求非常严格,也就是说他未必能够转正。
尽管他信誓旦旦的说会让我幸福,我的娘还是看轻他。
或许是康聿想要极力表示他的诺言全部都会兑现,也或许他实在是很要面子的大男人,在拖了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2月14日,他买了一枚一克拉的戒指第二次向我求婚。
对于这枚一克拉的戒指,我的脑子彻底当了机。
竟然还是卡地亚出品!!
“多……多少钱?”我没敢接,脑子里轰隆隆的响,眼睛也被钻石的光芒刺得快瞎了。
“比上海便宜,拜托公司的前辈在瑞士买得,17万。”
“什么!!!!”我狂跳而起,还打翻了桌子上的饮料。
我的反应,让康聿皱眉,“你不喜欢?”
我摇头,这种时候我不敢说不喜欢,只是……只是……
“你哪来的钱?”他现在还处于见习阶段,虽然工资也很高,但有打算再买套大点的房子,加上生活费,他哪来的十七万。
“借得!”
“什么!!!”这次我是扯着嗓子在尖叫。
“你安静点!!”
“你蠢蛋!!借钱买戒指,还买这么贵的,你是不是脑袋被飞机撞过了。”
“…………”
“退了,赶快给我去还钱!!立刻,马上!!”我揪起康聿的衬衫领子狂叫。
“我会还!!”
“P啦,拿什么还,卖身做牛郎啊!!”虽然,他的确有做牛郎的资本,从小就是个帅哥。
康聿估计是听不下去了,脸一黑,非常之凶狠,“你只要说要!还是不要!!”
用我的比喻就是藏獒级别的发彪。
“我知道你想让我妈另眼相看,可是何必呢。”
“要,还是不要!!”康聿这只藏獒开始露出獠牙了。
“…………”
僵持了大概三分钟,我还是收下了,因为我了解他,虽然物质不能代表一切,但对于我的娘,却是最好的良药。
可是我心里总觉得别扭。
“这枚戒指能买多少只狗啊……”我从小就是爱狗痴狂的人。
“…………”
“都能买藏獒了!”
康聿的青筋正突突的跳着。
我毫无察觉,看着闪光的戒指继续叨念,“如果不买藏獒,也能买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了吧。”
康聿阴寒地的声音冷飕飕的飘了过来,“你要狗,还是要我!!”
正沉浸在计算十七万可以买多少只狗的我,反射性的答道,“狗……”
康聿当场发彪,狠拍一记桌子。
我吓了一跳,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不过错误已经造成,他已经气得头顶生烟了。
“不是的,我是说……哎,你不要走啊!!”
康聿甩门离去,不过很快又回来了,因为这里是他在公司的寝室。
我刚想说对不起,康聿抢先一步开口,“回家去,抄一百遍我比狗重要,我才原谅你!!”
“…………”
“否则,我就去绑架你的莱西,不停的折磨它,还要在你面前折磨!”
莱西是我养了十一年的德国黑背,我的心头肉。
“……”好冷!这算什么,对症下药。
但不管怎么说,这枚等于一只藏獒或八只雪橇犬的戒指,终于让我的娘对康聿有了那么一点改观。
2006年2月14日,我俩交往的第十一年,也是康聿成为正式飞机师的第二天,我和他终于成了合法夫妻。
一个星期后,婚礼定在11月,据说今年是双头春,是十年难得的结婚好年。
我属狗,喜欢狗,今年是狗年。
狗年,属狗的我要出嫁了。
但是……但是……
我至今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把这枚戒指拿去当铺换钱,然后买狗。
可是……可是……
我更害怕康聿真的会去折磨莱西。
因此我每次看到这枚戒指,就给自己下暗示。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唉……我咋就认识这个男人了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 相遇篇
第一章 王爷登场(修改)
我的名字叫欧阳淼淼,上海人,家境小康,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孪生妹妹——欧阳焱焱,父亲是个生意人,母亲是个法医,算是很普通的一个家庭。
1995年9月11日,星期一,这年我虚岁14,因为早读书一年,所以已上初中二年级,就在这天,我和他相遇了。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下着牛毛般的细雨,整个早上都没有太阳,灰蒙蒙的,那天是毛主席逝世纪念日,照例我们的早操被取消,留在教室里听广播,广播的内容无非就是毛主席伟大的一生,具体是什么,我真的是忘记了,因为……我睡着了。
他就是在那时出现了。
他的名字叫康聿,一个来自东北的男生,他还有一个牛X到不行的姓氏——爱新觉罗,汉译金子的意思,对于如今铺天盖地的清穿小说,这个姓氏估计无人不晓,无人不知,如果满清皇朝还在,他这个据说是醇亲王载沣的后代,就是个正统的小王爷。
可是对于我们这些九十年代初期的初中生来说,爱新觉罗……好遥远的姓氏啊,那时才没有那么多清穿小说看;也没有那么多清朝电视剧看,我们是看渴望长大的,看黑猫警长长大的,也是看花仙子、机器猫、希瑞这类外来动画片长大的,哪来的清朝历史剧,就算有也不会像现在那么感兴趣。
就在老师将他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底下发出一阵阵惊叹声中,我醒了。
爱新觉罗?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妈呀,这家伙的姓怎么比我的复姓还长,那要是考试的时候,他不是要写很久。
正想着,我一遍擦去嘴角边的口水,一边看向站在讲台前,站得笔直的男生。
呃……不用擦口水了,再擦也无补于事了,因为它开始泛滥了。
男人味,这个字眼就那么堂而皇之的出现了,或许不该用男人味这个词,应该用性格这个词更恰当,棱角分明的五管轮廓,小麦色的皮肤,尤其是他的眼睛,炯炯有神之下还有一种叫做傲气的东西,让他看起来扎眼得很,1980年生人,比班里的同学大一岁,比我则大两岁,谁让我早读书一年呢,据说是因为转学的关系,才重读初二,虽然才16岁,或许是东北满人的关系,身高已经175,因此在上海,这个南方城市,在一群还未发育的初中男生当中,他的出现就像在一群哈巴狗当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狼狗,就算是幼仔,也是格外的扎眼。
我的口水嘀嗒嘀嗒的往下流,早已忘记要去擦了,或许是我的注目礼太过激烈了,他发现了,黑眸一转,和我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当下,我的脑海里莫名的就响起了一百只狗汪汪的歌唱声,那曲调还是——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
我不知道那代表了什么意思,直到我成年,我才明白那代表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代表——我,春心荡漾了。
四目相对,我们俩似乎都没有眨眼的意思,而我脑海里的这首《春天在哪里啊?》还在无止境的播放中,只不过后面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变成了汪汪汪汪……
我狠捶了一记脑袋,心里大叫道:有完没完啊,还唱。
他大概是被我捶脑袋的样子给吓到了,眉头皱了皱,我想他此时一定认为,这女生神经有问题。
在我狂捶脑袋,完全没有听到老师在说什么的情况下,老师对他的介绍也讲完了,然后看向我,“班长……”
我还在捶脑袋,期望能让脑海里曲调赶快消失,根本没听见。
“班长……”
我还是没听到。
“欧阳,你干嘛呢,老师叫你呢,欧阳……”坐在前排位置的同学敲着我的桌子。
“啊?”
同学翻了翻白眼,“老师在叫你。”
我立时清醒了,猛地站起来,大吼道,“到!!”
叫得太大声了,全班都轰然大笑起来。
老师皱了皱眉头,“这是新来的转学生,让他坐你边上。”
当时我坐在最后一排,因为我发育的早嘛,个子比较高,我看着旁边的空位,赶快把隔壁桌屉里的垃圾收一收,什么瓜子壳了,话梅核了,还有我早上擦鼻涕时用的手帕,因为上面还有一个超大的‘荷包蛋’,没办法我有鼻炎的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弄干净再说,我以光速的速度整理完,然后搔了搔头。
“老师,可以了。”
全班又是轰然大笑。
然后,他走了过来,看着我,然后再看看那个被我整理过的桌屉,突然皱了一下眉,但却没说什么,等到上课时,他凑到我耳边说道,“班长,你好像忘记把你的私人物品拿走了。”
私人物品?
我赶紧朝他的桌屉里一看。
呃……忘记把卫生棉棉拿走了。
我赶紧把粉红色包装的棉棉拿走,恨不得可以把它吃到肚子里。
整一天,我都没敢看他,因为窘死我了。
就是这天,他转学到上海虹桥中学,成了初二(3)班的学生,也成了我的同桌。
*
现在想来,这个名叫康聿,姓爱新觉罗的家伙,大概就是我生命中的克星吧,因为自从与他相遇后,我的糗事就接连不断的发生,而且一件比一件离谱,一次比一次丢脸,我可以对上帝、如来佛祖、观音菩萨发誓,我在遇到他之前一直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绝对的。
转眼间,康聿转学到我们学校已经有一个星期了,或许是东北人那种爽朗的个性,很快就和班级里的男生打成了一片,由于他是满清皇族后裔,男生给他起了个外号——王爷。
就是这个“王爷”让我闹出了一个大笑话。
那是吃午饭的时候,我们学校并没有食堂,原先有,不过学校为了扩充教学楼拆掉了,留下一个厨房,里面有蒸箱,每天上学的时候,我们都会把带来的饭盒放在蒸箱里,到了中午就可以吃热腾腾的饭菜了,蛮便捷的。
我的人缘一直都很好,班里成绩最好的前五名都是我的好朋友——从幼儿园到初中都是一个班,她们的成绩也一直是前五名,我第六名吧,不只如此,班里当干部的都是我的好姐妹,我那亲生的双胞胎妹妹则不和我同校,因为我跟了妈妈的户口,她则跟了爸爸的户口,不是一个区的,所以读得学校不一一样,反正有她没她都一样,她只会欺负我。
女孩子嘛,总喜欢坐在一起吃饭,顺便聊聊昨晚看得电视剧,动画片什么的,那个时候还没有所谓八卦这种东西可以说,我们的心灵都是很纯洁的,三八这个字眼最多用在三八线上,绝对轮不到戴在我们的头上。话说在一起吃饭还有个好处,就是把自己不要吃的东西推销出去,再把别人饭盒里自己喜欢的补过来,一举两得,不过我不挑食,吃饭也是最快的。
我妈说,我这个人说话快,吃饭快,连大号也比别人快,绝对的事实啊,不过最后一项我还是有保留权的,因为人难免会遇到便秘。
既然一起吃饭,当然要坐在一起,共用一张桌子,所以我的桌子就贡献出去了,可是原本我是一个人霸占的,但是康聿现在是我的同桌,所以我只好把他赶走,理由是女生说话,男生不要偷听。
他也不介意,反正有的是朋友和他一起吃饭。
我的好友之一,小樊,全名是樊隽,是个很娇小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