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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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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掬起一缕青丝别至耳后,微笑地看着他们。云清盈盈伫立,凌霄侧立一旁与他咬着耳朵低语。凌霄简直就不是正常人,早先怒如惊涛拍岸的是他,现在笑如春花灿烂的还是他,云清倒依旧年少轻狂,对他冷冷淡淡不假辞色。我虽听不到谈话内容,可看他们的表现也猜得出一二……萌,萌,萌了!“咳,我早该想到的,当一个人貌似与另一个人不共戴天,却在最后关头不忍伤他性命……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理由呢?”我自嘲地一笑,“白天对人家那么凶,活该这会低声下气。凌霄你个贱攻,这会发现云清吃软不吃硬了吧,看你以后再吓唬小受!”

我转身要走,兴许是过于兴奋,脚下一个踉跄,惊动了那厢缠缠绵绵的鸳鸯两只。他们看到我脸色一变,尤其是凌霄,原本白里透红的小脸顿时成了包青天。他沉着嗓子问道,“明珠,你在这干什么?!”

他杀气腾腾地走来,吓得我尖叫着奔逃,“我没看见你们俩亲热,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不要杀我灭口!”

我躲回房中,死死顶住门。想我一世芳华,该不会这样就完结了吧,果然好奇害死猫。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1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1 韶华易逝,红颜易老,我可不比那山上的青松,经过几十年风吹雨打依旧青青如故。人生在世,朝朝烦扰、事事辛劳,唯一能息劳苦解愁烦的不过“情爱”二字。看如今,晨钟鸣响,惊飞了酣眠的雀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只望与官人早日相见,莫让奴家把年华空守……

我不明白为什么别家的姑娘一忧郁就能写出个小诗小词来抒发闺阁怨情,而我一忧郁就觉得手痒非得揪点花花草草来摧残才能疏解胸中的郁结?我随手摘下一朵抱香于枝头的小花,可怜的它还来不及呻吟一声,就被我碾碎揉于尘土之中。

我知道暴力不好,可还是忍不住想对周围的一切施暴,平时我连端饭碗都嫌沉,这会就算叫我拆房我都没意见。浑身有劲没处使的感觉真不好,坐不下、吃不香、睡不好,比便秘+痔疮还痛苦,只想站在房顶上大喊,“太阳请赐给我男人吧,他叫莫言!”

“明珠,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我歪过头,用眼角瞄了一下满面堆笑的凌霄,“明知故问,你看我心情不好,是不是特别高兴?”我就不信他那么聪明,会看不出我已经烦得快四脚朝天了,分明就是存心寻我开

“你心情不好,便与它过不去?”凌霄用脚尖轻踢着半埋于泥土当中的残花,“良辰在此,佳人与共,不知表妹可否赏光同我小酌两杯?”

“不喝。举杯浇愁愁更愁,”我摇头晃脑做李白状,“我已经够愁的了。你就别再让我愁上加愁了。”

“话不能这么说。”他从枝上小心地拈下一朵开得正艳的小花为我插上额角,“你可还记得那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愁酒易醉。。。你这么热情,该不会别有用心。想把我灌醉之后做什么吧?”

凌霄脸上浮起一丝讪笑,貌似是在安慰我让我放心,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绝了还有男人呢。“唉……”他长叹一声,“没想到我在你心中竟是这般不堪。”

看他这副伤心失落备受摧残的模样,我真想告诉他。其实在我心里,他地不堪远不止于此,这样他应该就不会伤心了。嗯,是的,应该能进化为出离愤怒了。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地人生,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不过调教勇士乃高危职业,被开膛破肚地后果在所难免,于是我决定把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留给更需要当英雄的同志。

“公子。有客人。”史上最装大牌的应门小厮…………冷冷淡淡永远以鼻孔看人的云清云公子,领着一位微髯地中年男子出现在我们身后。客人看到我起初有些局促,但见凌霄很平静。也就平静下来了。看来凌霄果然一贯都是独来独往。

“不知这位小姐是凌霄漫不经心地应道,“这是我堂妹。接来小住几日而已。”

虽然我是一支除了美貌就一无所有的纯情小水仙。但也经不住这x光一样的欣赏。“我是他堂妹,刚从乡下来。我叫凌妞妞。”

那人略带玩味的眼神围着我上下打转,呈标准猥琐男状,“贤弟与愚兄我相识多年,为何从未提过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

凌霄似乎也发觉那人看我的眼神有异,但又不好发作,只得把我往身后一拉,“赵兄是来找我,还是来找我堂妹的?”

姓赵那厮不聋不傻,自然不会听不出凌霄的意思,眼珠子立刻就挪开了。之后,凌霄吩咐云清带我下去,自己则引赵某人去了正厅。

云清把我领回房间后,马上紧张兮兮地关好门窗,要不是对他人品比较信任,我真会以为他对我心怀叵测。“你一定要小心,千万别得罪他。”

我当然明白云清所指的“他”是谁,我承认凌霄有时是人了些,可细想起来好像除了脾气大点、对非己方阵营人士下手狠点外,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恐怖地。再说,谁被人算计了还能心情舒爽?以德报怨乃君子所为,我们不能强求人人都是君子,如果每个人都是君子也就没有君子了,所以我们这种睚眦必报的小人也是世间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估计我地心理活动又全写在脸上了。云清颇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地说道,“你认为我危言耸听,小题大做?”他叹了口气,靠在墙边作凝眸默虑状。“他生性阴鸷,脾气古怪,从小便善弄权术,连亲父兄都要忌他三分。你虽然是他的表妹,但如果真要误他大计,恐怕……”

“你等一下,”我急忙打开门窗,将云清拉到院子里,“有什么话我们还是在这说吧,屋里反而招他疑忌。”

太阳快要落山了,一群小鸟要回家,它们一会排成个“N”字,一会排成个“B”字;小蚂蚁们也要回家,他们一会排成个“S”字,一会排成个“B”字……

“明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蹲在这?”云清俨然对这个不雅地姿势很抗拒。

“因为在别地地方,我实在编不出借口。”我用沾过水的细树枝沾起一只倒霉地过路蚂蚁,理由是它没交过路费。“你腿麻的话可以站起来活动一下。”话说,这种如厕似的接头方式我也不喜欢,可没有办法,形势所迫、条件有限,容不得我们在咖啡厅或公园里以看报纸的方式进行接洽。

“我们教中所有重要的信件之所以一律使用小篆书写,就是为防止被人莫非笔迹,至于这个人是谁,我想你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吧?”云清警觉地向周围张望了一圈,“你以后尽可能不要在他面前写一个字不知是我对知识的渴望太强烈,还是天生思维方式与大众不同,我听过云清的话后,最先反应到的不是自己那篇把莫言气个半死的无责任yy已经被凌霄看过了,而是无比崇拜的星星眼望着云清,“你们的教众太有才华了,不光识字,居然还都会写小篆……那你一定也会吧?”

云清不明就里地点点头。我很激动很激动地拉着他,央求他为我写首《李悦赋》,要求不高,只要比《洛神赋》稍稍高明一、两个档次就够。他知道自己才华有限,怕无法描绘出我的美好,于是很诚恳很诚恳地建议我去找曹子建或拎一兜金子砸司马相如去。

我对他年纪轻轻却不学无术表达了强烈惋惜,于此同时(炫)恍(书)然(网)想到,“可我写的东西已经被他看过了,怎么办?”

“自求多福吧。”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我觉得背上一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笔搁下去关窗子。小时候我也曾是个爱得深沉的伤痕系文艺少女,席慕容的这句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奉为经典,而今冷不丁一说怎么觉得凉飕飕?果然是被这低俗的社会风气带坏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Y与D。”我撩了一下裙摆,虎虎生风地坐回到椅子上,继续我与YD无关的情痴行为。我拿过扇子,深呼吸一口,尽力让手不抖,然后下定决心将笔尖落下,竖着写出几个清秀并遒劲着的蝇头小楷“相思相知何日此此夜情”。我对自己的书法作品十分满意,不管趴在桌上看还是拎起来看,都别具韵味。

到时候莫言见了一定很高兴很感动,他一高兴一感动说不定就带我去看吴彦祖了呢。我心中暗自欣喜,猛摇小扇。忽闻外面一阵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明珠,现在方便吗?”

我一听是凌霄的声音,不敢怠慢,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最恭敬的态度出现在他眼前,就差挥舞小手绢,说着“客官,里边请”扑向他不甚宽广的怀抱。我用团扇半遮着脸,微微低头,“这么晚了,请问表哥有什么事吗?”

“这是你写的?”凌霄好奇地拿过小扇,不自觉轻轻皱眉,随即摇头微笑,“明珠,你其实可以再练练的。”

想说我字丑就直接说嘛。这家伙还挺委婉。我把他让进房里,指着扔了满地的纸团,骄傲地说道。“其实我是真的练过的。”

他左手随意地搭在我刚坐过地椅子背上,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扇柄。眼睛盯着扇面但明显心思并不在这里,不知在想什么。

“明珠,你真的很喜欢莫言吗?”凌霄一扫往日的懒散,眼中顿时多了不同寻常地光彩,说话的语气也咄咄逼人起来。“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和那种来路不明地人在一起。”

他的骤然改变把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后退两步。。。等我冷静后,不禁有点恼怒起来,“只可惜,我不是你。”我把手臂松松的抱在胸前,侧过头用眼角看他,“我就喜欢他,我就喜欢和来路不明的人在一起。”我真想告诉他,大哥。我不是你表妹,和你比起来,还是莫言地来路稍微明一些。

凌霄大概从没想过那位传说中温柔、雅静、知书达理的小表妹会说出这么任性妄为甚至可以被称为不知廉耻的话。竟脱口而出,“你真的是左明珠吗?”

“不是。左明珠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李悦。”

沉默使空气近乎凝滞,死寂的气氛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大睁着眼睛。妄图从他看不出任何心思的脸上寻出些许蛛丝马迹。我想他并没明白我刚刚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否则这会我应该被他扼住喉咙了,但又着实猜不出他在琢磨什么。

为了打破这相视无言地尴尬,我走过去开了窗户。窗外湿冷的空气带来了泥土的味道,软软地、凉凉的,我茫然地望向夜空,细细聆听、感受着神秘地宁静。晚风阵阵袭来,有点像和缓而富有节奏感地呼吸。

“你和云清在院子里做什么?”

看来我们没留在房里是对的。“没什么,我叫他陪我看蚂蚁搬家。”我隐隐觉察到脸上透出了炙热感,忙把头探出窗外,指望凉风能让自己地紧张平复,“蚂蚁都搬到高处去了,今晚恐怕要下雨。“是啊,恐怕是要下雨了。”他呢喃着靠近我,“明珠,除了大哥和青枫,你就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能幸福……”

“嗯,等我见到莫言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声音很轻柔,“为什么一定是他呢?”

“为什么不是他呢?”我同样轻柔但多了些试探性地问道,“你不喜欢他他没有回答,只是继续问道,“如果他离开你了呢?”

“那我就等他回来。”我开玩笑地笑道,“不管他去哪都一定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是这世上最好的雌性动物,这一点他比我更清楚。”

凌霄一言不发,深褐色的眼珠透出沉思的光芒。长期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为他蒙上了一层桀骜不驯的光芒,剔除这后天形成的气质,其实他和他弟弟还是挺像的,英俊而瘦削,只不过他弟弟比较青涩稚嫩,他则更有力量、更成熟。我望着斜前方的镜子,端详着其中是我又不是我的影子,左明珠的纤细精致与她的表兄弟们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思量再三,终于提出了那个在自己心头盘桓许久的问题,“青枫那么小,你们怎么舍得让他冒险呢?”

也许是我的语气太正经让他不太习惯,反正他想忍住不笑的努力失败了。“你还挺关心他,难怪他说你有时候像娘呢。”他花了不少时间才使自己从兴奋中稍微平静下来,“娘去世的时候,他年纪还小。难得他这么喜欢你,不如……”可能是我心中所想的“你BT,你们一家子都BT”又一不留神被写到脸上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说长嫂如母。”

“如果我能管你叫乖儿子,还能指使你帮我洗脚,我兴许会考虑一下。”我也忍不住笑了。“你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

“我们起初也没想到他的行踪会那么快就被人发现。”凌霄解释道,“他虽然武功差些江湖经验也少,但比起我和大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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