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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工业霸主(完结)-第6章

小说: 工业霸主(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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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说书人,噪音不是很宏量,反而有一些沙哑,穿一身或灰或青的长袍,手拿一把黑色的纸扇,前面的桌子上面,一块红色的惊堂木,一把小茶壶;只见他把手中打开的纸扇一收;往桌子上面一放;听到惊堂木“啪”的一声;“话说御猫展昭、锦毛鼠白玉堂……”《小五义》、《三侠五义》、《七侠五义》就从他的嘴里娓娓道出,最初的侠义精神在这儿慢慢盟发,偶尔还会有皮影戏艺人到小茶馆演出。

记得当时的一杯茶好象也就是一分两分钱。续茶水不要钱。

这个小镇我印象中好象没有什么大集小集的区别,也许因为当时太小,没有觉察。每天早上供销社门口两边都是卖早点的,卖鱼的,卖菜的熙熙攘攘的人群沿着街道两边一字排开,卖肉的好象也有农民自己宰杀来卖的,时间太久远,已经记不太清楚。早点的种类不是太多,有烧饼,麻花,油条,面窝,发糕,豆腐脑,豆浆等,是不是还有别的我不知道,也许我只对这些感兴趣罢了。卖鱼印象中最深的是一位老太太,我现在看书看到书中写到精明的老太太,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形象,就是她。她总是收拾得非常利落,眼睛非常有神。卖鱼的人遇到了什么事情,都要请她帮忙去解决,总看到她拿着她家的一杆大秤在中间穿梭,有时,她也会收卖鱼人手中的鱼,放在自家的晒棉花的大匾上面卖,现在想来,她在中间大概扮演着鱼头和二道贩子的角色。老太太大匾上面的鱼有鲫鱼、鲤鱼、胖头鱼、银鱼、虾等等,银鱼(我这么叫)是一种很小不过手指头长的小鱼,全身银白几近透明,鱼嘴上面有一根象绣花针一样的刺,这种鱼对环境的要求很苛刻,只生活在清亮透明的河水中,现在大约已经绝迹了,因为现在回老家的时候,再也没有看到过,而在当时,这种鱼只配和泥鳅混在一起,卖给别人喂鹅喂鸭……

我母亲当时是供销社负责布匹柜台的营业员,基本上一个柜台有两三名营业员。同在一个大屋子里的,还有卖针线的柜台和卖文具的柜台,三个卖不同东西的柜台,在几十米长,中间有大柱子顶着的空间里组合成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老太太是布匹柜台的小组长,带两个徒弟,现在想想当时非常注重师傅的传帮带作用,每一个刚刚上班的工人,都要指定一个专门的师傅带,而且,很有旧社会的师徒观念,真是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以后不管这徒弟多么有出息,做多大的官,见到了自己的师傅,都是规规矩矩地请安。我见过我母亲卖布,那真是一个利落,量好了尺寸,顾客一般都会说,多放一点,多放一点,那时基本上买东西的都是周围的几十里地上百里地的农民,买点东西不容易,我母亲一般都会酌情放上几寸(是不是在挖社会主义墙角,呵呵),然后用剪刀剪上一个小口,两手用力一扯,“嗤啦”一声,布从中间整整齐齐地分开,那声音一个脆。当时的布匹的花色,在我印象中,好象还是挺多的(79年的时候,我才离开那个小镇,到县城我父亲哪儿去读书,母亲随后过了两年也调到了县城),因为整整一面墙上,上下两排,都是不同花色的中间用木板卷在一起的布匹,应该有一百多个品种吧。

母亲忙碌的时候,没有时间照看我,就把我托付给一家人照看。这家人一家六口,一位身量颇高骨骼比较粗壮的老夫人(当时小孩子的视觉和感觉),一个衣着朴素的妇女,另加三个小孩。这三个小孩子,对于我来说,我一直没有分清楚,到底老大是姑娘,还是儿子,因为姑娘总是对大儿子吆喝,而家里有事总是大儿子在做主,当时他们到底有多大,我不知道,反正对于我来说,他们很大,因为不管儿子还是姑娘,都象男人一样在地里劳作。我总跟他们家的小儿子一起玩,他们家的小儿子比我大四五岁,我就成了他的跟屁虫,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他们一家人都很少出门到别人家走动,比较沉默,还经常受隔壁一家人的欺负,但是感觉他们一家人都比较和气,特别是大儿子,小时候觉得他是一个多材多艺的人,会雕东西,会写毛笔字。他们家最后一位,也是一个老太太,这位老太太个子小巧,皮肤白晰,对任何人都是和言细语。这位老太太每年只是过年的时候才回偶尔回家看看,有时候一两年也看不到人。我听他们家的小孩,叫身材高的老夫人大奶奶,个子小巧的二奶奶,当时小孩不明白,以为就该如此,后来大了,和母亲聊起小时候的事,才知道,这家人成分是地主,男人在特殊时期中死了。我被寄放到他们家,是母亲觉得他们家干净,他们家不管女人、小孩,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和一般的农家不同。母亲倒是没有想过他们家成分怎么样,是不是不应该同他们家亲近。当时周围的人好象也没有谁说过闲话。她们家的身材比较高的那位老太太,是元配妇人,身材小巧的老太太,是小妾,当时常年在外面给别人带小孩,赚钱补贴家用。所以,他们家对在家的老太太的态度反而有时不太好,总有喝斥的时候,对那位在外的老太太,则显得亲近多了。可能“近则厌,远则亲”吧,也可能在外面的老太太能赚钱吧。

两位老太太都是小脚。

在他们家,我看到了雕花的大床,看到了青花瓷瓶,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小说里写的什么“步摇床”“元青花”……

在那个小镇,我学会了揪住河岸边的水草的狗刨游泳,学会了钻进了农民的地里,搞鲜嫩的小豌豆,学会了夏夜剩凉时候,躺在高高的稻草堆顶,看满天的繁星和云卷云舒……。再看看现在,我的女儿,她不知道水嫩的白萝卜有多么清甜,不明白打着赤脚踩在雨水淋淋的泥地上是多么地惬意,不清楚躺在竹床上面,吹着夏夜的风,遥远的星空是多么深邃…。。

说起来,这些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001 梦回七九

“我这是到什么地方了?”

林振华摸着脑袋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身边坐着一个戴大盖帽的警察,正笑眯眯地看着他。林振华总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仔细想了想,才发现这个警察的服装不是自己所熟悉的藏蓝色,而是上白下蓝,领口还有红色的领章。

“同志,你醒了?”警察亲切地问道。

“这是什么地方啊?”林振华问。

警察挺客气地回答道:“这是湘平省余阳县红山派出所,我是这里的所长,叫鲁志强。”

“我怎么会到这来了?”林振华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他隐约记得,自己在前一刻还在华青大学的实验室里做实验,精神恍惚了一下,就莫名其妙地就进入了一个混沌的空间。他不知道自己在那空间中漂了多久,像是一瞬间,又像是整整一个世纪,等到自己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到了这个更加莫名其妙的余阳县红山派出所,他甚至于从来都不知道还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县。

“昨天,你乘坐的长途汽车路过红山隘口,有几个歹徒在隘口上拦住汽车,企图打劫旅客。是你和另外几名乘客挺身而出,把几个歹徒都制服了,光你一个人就打翻了三个歹徒。这时候,最后一个歹徒引爆了自制的炸弹。你为了保护一位同车的小女孩,被炸弹炸伤了。群众把你送到我们派出所,你一直昏迷到了现在。”鲁志强耐心地介绍道,他知道,有些受到强烈刺激的人,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失忆的现象,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唤起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记忆。

我还有这等光荣事迹呢,林振华在心里暗暗地说道,他已经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了。在他从前的生活的21世纪里,你如果没有过几次穿越的经历,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自己一定是人品爆发,搭上了穿越列车,顺理成章地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年代。至于这个年代,肯定是在新中国,因为眼前的警察是新中国的警察,不过时间可能就比较早了。

林振华沉默了一会,自己灵魂所附的这个身体中一些残余的记忆逐渐呈现出来。这个身体的主人也叫林振华,18岁,是刚刚从自卫还击战的战场上下来的退伍士兵,参军前是江南省丰华县汉华机械厂的子弟。他刚刚护送在战场上伤残的排长返回原籍,现在乘车回自己的老家,等待分配工作。自己昏迷的原因,正如鲁志强所说的那样,是见义勇为,勇斗歹徒,最后被歹徒自制的炸弹炸伤。至于现在的时间,墙上的日历清晰地写着:1979年8月25日。

“那个……鲁所长,歹徒抓住了吗?”林振华没话找话地和鲁志强搭讪着,他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迅速地适应自己的身份。

“歹徒当场炸死了一个,另外几个都被群众抓住了。”鲁志强说道。

“群众都安全吧。”林振华接着问道,其实这话并不是他想问的,他只是觉得,但凡英雄人物在这种时候,都应当要问这句的。

果然,这句话让鲁志强对林振华又多了几份好感,多好的同志啊,昏迷了大半天,醒来之后还这样关心被他保护的群众。

“放心吧,林同志,同志们都很安全,你觉得身体怎么样?”

林振华伸出手在身上摸了摸,几处伤口还有些疼,但感觉没什么大碍。他恶恶地想到,也许原来那个身体的主人真的受到了致命伤,已经魂归天外了,现在接管这个身体的,是30多年以后华青大学机械系的研究生林振华,相当于系统归零又重新开始了,自然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林振华在摸索自己的时候,对于这个身体还是有几分陌生的。原来的自己,虽然头脑发达,但是肌肉却很不争气,测验引体向上的时候每次都是要挂科的。但现在这个身体,肌肉孔武有力,而且据鲁志强说,自己一个人就放倒了三个歹徒,身手应当是颇为不错的。残余的记忆告诉他,原来的林振华是解放军某部侦察连的士兵,军事素质十分过硬。

“鲁所长,我的身体没事了。我是当侦察兵出身的,这点伤,不算个啥。”林振华牛气烘烘地说道。

“嗯,现在看起来,你倒是真的没什么问题了。”鲁志强说道,“群众刚刚把你抬过来的时候,你可是连心跳都感觉不到了,在公社卫生院抢救了好几个小时。说来也怪了,突然之间,你就好了,真是一个奇迹啊。”

“呃,的确是奇迹啊。”林振华尴尬地笑道,他自然知道,这个突然之间,就是原来的林振华离开了,新的林振华出现了。这在当年的确算是奇迹了,不过,等到了21世纪那么一个全民穿越的年代里,就是再狗血不过的事情了。

“小林,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如果能行的话,就起来做一个笔录吧。”鲁志强说道。

“没问题,可以起来。”林振华从床上坐起来,稍微缓了一下,便随着鲁志强走出了临时作为病房的房间,来到鲁志强的办公室。

红山派出所只是一个公社派出所,规模很小,也没有专门的讯问室。鲁志强就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给林振华做了一个简单的笔录。说是笔录,其实就是鲁志强说,林振华点头,然后签字。鲁志强也只是补一个手续而已,因为这个案子里的罪犯都已经被抓住了,车上的乘客也都陈述了当时的情况,林振华更像是在听一个故事一般。不过,这个故事的情节让林振华很是振奋,当时车上有好几个青壮年都出来和歹徒斗争,但林振华是最英勇的一个,几个回合就放倒了三个歹徒。

“好了,林振华同志,现在没事了。回头我们会写一个证明给你,证明你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事迹。对了,被你救下的那个小姑娘和她的父亲还在外面等着,说要亲自感谢你一下呢。”鲁志强说道。

“感谢就免了吧,呵呵,这是我应该做的。”林振华说着漂亮话。

“请何同志进来吧。”鲁志强对外面喊了一声。

不一会,一个小警察打开了门,从外面走进来父女二人。父亲看起来30多岁,中等身材,穿着中山装,像是有点文化的样子。女儿只有10岁左右,穿着连衣裙,下巴颏尖尖的,眼睛大大的,颇有点小美女的潜质。林振华有点印象,这个小姑娘当时就坐在自己的身边,当歹徒引燃土炸弹的时候,先前的那个他一下子把小姑娘压在自己身体下面,保护了小姑娘的生命。

“是小林吧,昨天的事情,多谢你了。”那个当父亲的紧走两步,过来和林振华握手。

鲁志强在一旁介绍道:“这位是湘平省轻工业厅的何海峰同志。”

“……呃,何……”林振华一时有些语塞,不知道应当如何称呼才好。鲁志强只介绍了何海峰的单位,没有介绍他的职务,所以林振华也不知道如何称呼才好。如果放在后世,他自然可以称对方为何先生,但当时好像不兴这么叫的。如果叫何同志,又显得有些怪怪的,林振华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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