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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校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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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干什么?”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我走到了那些人的周围,大声地叫喊着,“你们不许伤害白小俊,坚决不能!”
  第五卷 萧妮(5)
  这些人听到我的叫喊声,纷纷回过头来看我。我地站在他们一圈子人附近,也傻傻地看着他们。他们人真的很多,围成了一个半圆,有的是黄毛红毛,还有几个人脖子上纹着图案,这分明是一群不良社会青年。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双脚也很不意外地抖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
  胡叶今天很严肃,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蹭亮的皮鞋。
  “你不准打白小俊!”
  我的声音丝毫没有减弱。
  “为什么要听你的?”
  胡叶走到我身边,说话冷冰冰的。
  看来,今天他们是誓在必得。看到他那冰冷的眼神,我渐渐开始明白自己经起不到作用了,“你不去行么?”
  我的声音中带着哀求。
  “不去?”
  胡叶摸了摸后脑,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里射出一线精光。
  感觉还有些希望,我使劲点点头,“对,不去。”
  可没想到的是,我的话根本起不到丝毫作用,只见胡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很大的砍刀,看也不看我,对着这些人咆哮道:“等白小俊那小子出来了,你们都给我弄死他,出了人命我负责!”
  这句话,彻底地把我吓坏了,没想到胡叶还来真的,见他走远,我急忙追了上去,死死抱住他的小腿,“胡叶,我求求你了,请你不要去。”
  “你他妈滚开!”
  胡叶确实火气很大,后脚跟撞在我的额头上,我瞬间飞出很远。
  摩擦了几迷远,我倒在地上,只感觉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模糊的脑海中,我似乎看见了小俊被他们强行拖了出来,二十多人残忍地殴打着他一个人,我能听见刀锋砍断骨头的声音,我的脸上仿佛也沾上了飘过来的鲜血,我能想象到那血肉模糊不堪入目的场面,我能看到白小俊那完美的脸庞被打得青红紫绿,血迹斑斑。
  不能这样,千万不能这样!我咬着牙,从地上爬了起来,跑上前去又拖住了胡叶的腰,“求求你不要去。”
  我急得哭了出来,虽然我知道我的眼泪已经不再受人的怜悯。
  “别烦我!”
  胡叶再次抬起脚,用那发着光亮光亮皮鞋重重地打在我了的脸上。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看见了转动的白色星星,就这样,我再次昏倒了过去。
  可是,就在我绝望的那一刹那,胡叶回来了。他一支手用力捏住我的下巴,“要我不去也行,除非你陪我一晚上。”
  虽然我看不清他眼睛里散发出的淫荡光芒,但是我可以微弱地从他话语中感觉到。
  我没有选择,我也没有理智,看着胡叶模糊的脸,我闭上了眼睛……。这是一个不能平静的夜晚,我一直做着噩梦,我一直哭着,喊着,叫着……。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紧紧闭上,把满满的脑袋全部塞满白小俊的身影,全部都是他。
  也许,我救了白小俊。也许,我已经离白小俊更加遥远。
  我是个懦弱的女孩,我不懂拒绝,我不懂挣扎,我不懂去为自己的尊严而奋不顾身。但我深深地知道,白小俊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子,他从不畏惧,好像没有事情能够让他害怕。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我需要跟他在一起,我需要让他来教我怎样变得勇敢。
  我能做的就是这些,我能付出的也就是这些。虽然,我知道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傻,甚至有些不可理喻。
  这是一个多雨的夏天,我竟然真的爱上了站在雨中,任它冲洗着我的整个身体……。
  第六卷 边成(1)
  长这么大,我只佩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毛主席。
  我喜欢欣赏品读他的那些激扬的文字,遥想那年代,英姿勃发的毛泽东夹着烟卷指点江山。那风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是,当我到这个学校后,我发现自己又佩服上了白小俊。我一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曾经自比安七炫。当看到他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惭愧,更多的是深深的自卑。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是白小俊真的长得很帅,帅到让男生都不能忍受。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追他,我除了羡慕,就只有佩服了。
  很巧,我们成为了兄弟,因为臭味相投,我们才能无话不谈。一包万宝路,两瓶蓝带,几根绝味鸭脖,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就拉开了我们的夜生活。正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当然,我和白小俊属于前一类人。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窗外唱情歌。微微颤抖的白色日光灯下,他单瘦的背影,一阵阵五彩的乐曲飘来。不可否认,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入眠。
  牵牵牵牵手,一直走到最后,我们开心的梦游。
  牵牵牵牵手,永远十指紧扣,我相信我会永远在你左右。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具备成为人们偶像的潜质。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样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篮球,他是一个街球高手,有时候他玩出的那些花哨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美国的街头出生。
  而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职业足球队员,我憧憬加入英国切尔西俱乐部,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上拼搏。每当我把这个伟大的理想出说来的时候,白小俊就会一瓢冷水泼了过来:什么时代了,中国的足球已经淘汰了。
  听到这话,我也就只能沉默。对于中国的足球,我无语。
  关于女人,我的要求没有白小俊那么高,看得过去,温柔体贴,也就够了。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她很漂亮,而且很高雅,很娇贵,但就是那偏偏就是那高高在上的性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她叫金寒,是一个富家千金。她爸爸是集团董事长,妈妈是会计师,她总有挥霍不完的金钱,英雄豪杰视金钱如粪土,她却视金钱如玩具。有一次,我看到了她银行卡上那么长的一串数字,当时就有些眩晕的感觉。
  在这一点上,白小俊似乎要比我幸福得多,他的女朋友萧妮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两人比翼双飞,在学校里永远是别人谈论的焦点。
  做为他们的好朋友,我忠心祝福他们能永远在一起。
  我不得不说的是,他们真的很般配。我本不相信世界上有完美的爱,但是他们走到一起后,我才体会到,这遥远的完美,只有他们两个才能演绎出来。
  小俊,加油。
  第六卷 边成(2)
  白小俊有一个理想的家庭,个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
  有一次,我被光荣邀请去他们家吃饭。去的路上,我还有些紧张,因为听他说过,他爸爸是一位人民警察。印象当中,做警察的都比较严肃,我害怕到时候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失态而让气氛变得尴尬。
  来到他们家里,我的眼睛顿时就有些不能适应。这是一套很美丽的房子,除了用“金碧辉煌”这四个字,我想不到用其它的词语来形容。大大的落地液晶电视最先印入我眼帘,挪威吊灯,法国墙毯,各种装饰都异常华丽,无不透出一种富贵的气质。
  我走进白小俊房间的时候,更是让我吃了一惊,无数张篮球明星的海报让墙壁已经看不到原来的颜色。
  后来我才体会到,他的爸爸妈妈都很热情好客,远远不是白小俊常说的那么凶恶。
  相比之下,我的家庭就要逊色得多,我的爸爸妈妈都是生意人,常年奔波在外地。一年四季家里都是空荡荡的,所以有时候就算放长假我也不愿意回去。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懂我的,非白小俊莫属,他知道我的情况,所以每次他从家里来到学校的时候,总是带来很多的吃的喝的。
  说一句比较肉麻的话,对于白小俊,我有些感动。
  我是一个受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的人,所以只要是白小俊的事情,他说一我从来不说二,我们的铁杆关系坚不可摧。
  对于白小俊的女朋友萧妮,我实在找不到一个可以用在她身上的贬义词。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但我是一个心态比较平稳的人,所以那次白小俊要我去问她的电话号码,我显得从容不迫,临危不乱,颇有隐居深林多年不拾红尘烟火、见到美女毫不慌张的味道。
  白小俊时常对我说,萧妮有些可怜,她没有朋友,家庭也不美满。所以有的时候白小俊抛弃我去陪她,我一点怨言也没有。可是,让我有些气愤的是,萧妮有一个讨厌的妹妹,也可以说她根本就不是萧妮的妹妹。我相信,学校里没有人会喜欢她,看她那上天入地,目中无人的神气劲,我就想一拳把她打死。不过,我是从来不打女人。
  最近,白小俊有些不正常。说白了,就是失恋了。我有些怀疑,有些诧异,这么完美的一对为什么会分开?
  我没有多问,毕竟这只是他们两人的问题。只是,我感到有些遗憾。看到白小俊那丢了魂的样子,我真的感觉比自己失恋还要难受。
  这几天,白小俊天天对着窗外唱那首光良的《都是你》感人至深,如果再听下去,我真的怀疑自己也会不会掉下眼泪来。
  “好了好了,想开一点。”
  我只能这样来安慰他。我是一个粗人,口中根本说不出来什么华丽的语言,所以安慰人的本事就相形见拙。
  “我没事。”
  白小俊转过身,我看到他的眼中有泪光,有一丝痛苦,有一丝迷茫,还藏有一丝期待。
  我知道,我只能做为一个好朋友来稍稍填补白小俊心中的空却,而白小俊却对我说,“我的身边有你,萧妮的身边呢?”
  听到这话,我有些震惊。
  原来,白小俊一直爱着萧妮,哪怕她做得万分绝情。
  我不由在心里默念,萧妮,你回来吧。
  第六卷 边成(3)
  这天,白小俊的样子似乎非常沮丧,他是低着头回到寝室的,所以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刚才打架了。”
  “什么?”
  我的眼睛看见他白色衬衫有两个脚印板涂鸦,证明他所言不假。这时,火气立刻冲上我的头顶,“是哪个?”
  我的手自然地摸向了柜顶,上面一直放着我和白小俊备用的钢管。
  “算了。”
  白小俊的头低得很下,说话也没有了力气。
  “为什么要算了?”
  我怒不自禁,“你带我找他去!”
  “我说算了!”
  白小俊突然对我吼了起来,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似乎白小俊从来都没有对我发过脾气。我敢打赌,如果是别人这样对着我说话,我一定会把他打个半死。可是,我面前的是白小俊,是我唯一的兄弟。
  就在这个时候,白小俊冲到寝室中央,一脚踢翻了桌子,就像山崩地裂一样,酒瓶,茶杯等东西散落了一地,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小俊,到底怎么了?”
  我拉着他的手,看着他通红的双眼。
  白小俊没有说话,而是慢慢得把耳朵上闪亮的耳钉取了下来,挥手扔出了窗外。那动作,毫不拖泥带水,毫不留情,毫不眷恋。
  我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这是萧妮送给他的耳钉,是他是视如珍宝的耳钉,而这个时候,丢弃它的时候,白小俊的动作是那么的连贯,那么的毫不犹豫,那么的一气呵成。
  “萧妮真的不要我了,他跟别的男生在一起。”
  白小俊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放到了嘴边,我很清楚地看到,他的手在颤抖。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有些气愤,但更多的是伤心和失望,我认为,萧妮应该不是这样的女生。
  “不用说了,从今天起,我的生命里没有她了。”
  白小俊猛吸一口烟,鼻孔和嘴巴里同时冒出浓浓的烟雾。
  这个时候,我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呆呆地站在这里,看着他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我曾经听到白小俊说过,卫芊是他最后爱的一个女人,他不会再为任何女人而伤心。而现在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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