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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异世逍遥邪神-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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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废物的东西为什么叶飞扬会视若至宝般的拽在掌心,甚至比卷轴还要宝贝。
    金卡需要斗气布下烙印,前任主人没死他的金卡就不会失效,而里面的金币也不可能会被别人给挥霍掉,而暗天峰明显是没有死,叶飞扬拿到了金卡自然也没有用。
    可是只有叶飞扬自己才知道,自己的血域真气是可以把里面的斗气烙印给刷掉,然后布下自己的烙印,这个秘密,至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暗天峰作为暗家的直系,里面的金币应该有不少吧?叶飞扬暗暗的想到。
    “真是个穷鬼!”搜遍全身,叶飞扬也只找到了三个卷轴和一张金卡,恨恨的踹了一脚暗天峰,在众人那抽搐的目光中扬长而去,轻轻的,不带走一丝云彩。
    ……
    翌日,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清风古城却是早已乘着露水,迎着月亮的余辉,开始了新的一天。勤快的佣兵们早就把一切都准备好,就要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
    在清风古城呆了几天,惹了一身的麻烦,叶飞扬终于要和烈焰佣兵团一起离开清风古城,前往天剑城了。
    同行的,还有叶飞龙和林彦。至于暗天峰似乎还要在清风古城修养一下,他全身上下的东西都被叶飞扬搜了个一干二净,离开了卷轴的帮助,那浑身的伤痕至少也得要几天才能恢复,而杨楠身为紫雷帝国丞相的女儿的,自然也不会抛下自己的王子不管,只好滞留在清风古城一段时间了。不过,就算他们不停留,也不可能与叶飞扬同行,虽然面子已经完全失去,可是最起码也应该装下一高傲,维持一下最后的尊严不是?
    众目睽睽之下,叶飞扬依依然的登上了那辆深海红木造成的篷车。那个受伤的佣兵在清风古城的几天已经完全痊愈,自然也用不着这东西了。人家佣兵都是能上的马砍得人好汉子,哪会像叶飞扬这样自认为是弱不jin风的败家子?斗气大陆上的人都以乘的快马挥得重剑砍得人为英雄豪杰,以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为耻,可是脸皮厚的叶飞扬完全不会顾及这些门面上的东西。纨绔子弟就得有纨绔子弟的派头,如果大众化和他们都骑着马,那还算是二世祖嘛?
    有个有钱有势的老子,享受一辈子,叶飞扬心中得意的感叹。
    烈焰已经在车上等着。浑身披甲、漆黑如墨的火麒麟站在车子旁边,对两头地形龙虎视眈眈着,而两头地形龙却是高傲的挺着头,对火麒麟一脸的不屑,那种眼神跟他的主人是非常的相似……
    叶飞龙有自己的坐骑。他的魔兽是一只紫龙狮,一身紫色毛皮看上去柔滑顺畅,一条四只短而有力的腿在一蹬一踏之间都显示出惊人的爆发力,头很大,头顶上有一搓白色的鬃毛,好像一片雪。四个粗壮的梯子都跟鬃毛一样显白色,好像一一只狮子踏在白色的云彩上,所以叶飞龙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踏雪追云。紫龙狮一双透着凶光的眼睛露出野兽般桀骜不驯的光芒,凶狠的目光往前投射,似乎只要遇到敌人立刻便会扑上去把他撕成碎片。在叶飞龙的安抚下,显得很安静,很亲昵的蹭着叶飞龙的手,显然这是叶飞龙由魔兽蛋驯化的魔兽。也只有从小开始培养,魔兽和人才会显得默契。
    林彦身下是一匹黑色的骏马。虽然不算普通,从某一方面来说也算是一匹好马,可是马再好也比不上那具有野兽的凶狠兼攻击的野性的魔兽。魔兽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一个得力的助手,而马却永远只是一个普通的jiao通工具。
    修炼之人没有不想得到一只属于自己的魔兽。魔兽的you惑,几乎没有人能够拒绝。一个和自己斗气属性相同的魔兽如果能够真的契合到人兽合一的地步,那个斗士的战斗力将会可以上升到一个恐怖的地步。可是这人兽合一的地步,似乎还没有人能够真正达到过,可是即便是这样,魔兽的蛋依然是斗士们的最爱。
    只是已经成熟的魔兽不可能被驯化,所以魔兽只能从小开始培养,而叶飞扬的紫龙狮是叶贺云给他找来的幼仔,培养了好久才勉强让紫龙狮接纳他。
    所以,魔兽蛋的价格高居不下,有时甚至比卷轴还要高昂,那只是贵族显摆的道具而已,那一个天文数字,不是林彦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能够负担的。
    不过没所谓。林彦虽然也喜欢魔兽,可是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双手,凭借外力终究不是王道,久而久之还会产生依赖性,所以,林彦对于找一头魔兽的念头并不是很强烈。
    叶飞龙看着铁红色的篷车,一脸的笑意。看来战叔对飞扬兄弟貌似还是挺爱护的嘛,居然舍得把这么一辆漂亮的篷车送给他,这篷车倒也符合叶兄弟的性情。不过他并没有羡慕的神色,以叶贺云对他的宠爱,他想弄这么一辆篷车不算是难事,可是他并不需要。叶飞扬好逸恶劳,一个花花太岁,喜欢享受舒服的感觉,而他叶飞龙不同,他追求的至强的力量,过于舒服的环境会让一个人丧失前进的信心和动力,从某一方面来说,叶飞龙算是一个苦修者。
    他的志向叶家没有人不知道,那就是登到人间巅峰,得到和他爷爷那般强很的力量,甚至是……更强!可是,叶飞龙还有另外一个目标,一个野心,而这个野心的实现需要力量还有人手!他默默的努力,只为了能够有一天登上那斗气大陆的巅峰,俯瞰大地。这个目标,即使是他最亲爱的爷爷都不知道。
    那便是向千年前的秦武,带领自己的兄弟,横扫大陆,驰骋沙场,席卷天下风云,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帝国!
    所以,他需要同伴。帝皇不需要同伴,可是他还不是,所以他需要。天下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卷动,一个小小的三星斗罗放在任何一个小地方,或许可以惊起滚滚浪潮,可是放在斗气大陆上,那什么都不是,像一滴水滴入大海,没有丝毫的波澜。
    斗气大陆人杰地灵,像叶飞扬这种怪物可能不多,而像冰兰那样的天才绝对不少。
    叶飞龙认为,他不需要自己是天才,他只需要把天才都掌控在手中,天下,不是一个人能够掌控在指掌中的。
    他阅人不算无数,但也不少。他觉得自己眼光已经非常的不错,可是他却看不透叶飞扬。那个曾经是废物却一鸣惊人的族弟,而今却是成为了他都比不上的强者。不过令他惊奇的是,叶飞扬却是没有一般世家子弟的那种高傲。他虽然有点刁蛮胡闹,可是却顾全大局,而且,似乎还有一点小善良,一个善良的无赖纨绔……
    叶飞扬是完全不知道叶飞龙的想法的。
    现在他正在迷迷糊糊的享受着。
    佣兵团已经出发。人群的嬉闹声,车轴的滚动声,逐渐远去,他躺在篷车上,头枕在烈焰的丰腴大tui上,眯着眼睛,嘴巴蠕动着慢慢的嚼着烈焰丢进嘴里的糕点,然后把满嘴的食物都吞进肚子里去。而烈焰正一手抚着他的头发,一手把小桌子上的糕点丢进他的嘴里,满脸的温柔。
    叶飞扬暗暗叫爽。想不到这母老虎居然也会有这么温柔的一面。啧啧,钱能使鬼推磨,似乎也能是母老虎便成女人啊……叶飞扬昨晚回去的时候,把三个卷轴往她的扔,“拿着吧,这东西可是保命的本钱,小心收好。”那母老虎似乎就满眼小星星,看向叶飞扬的眼神立刻温柔了不少,那天晚上可谓是温柔如水,抵死缠mian,叶飞扬都快爽的飞上天了……两个卷轴而已,至于这么感动么?叶飞扬有点无语。
    女人嘛,都是那么古怪的生物。蛮横起来,无理的眼神都可以把人杀死,开心起来,那似水的温柔都可以把人给腻死。
    叶飞扬虽然贪财好色,可是对于烈焰他却是有一种浓浓的愧疚。
    从一开始,他就不应该惹她的。十个月后的血色试炼,生机渺茫,他能给她什么?即便是和她有了肌fu之亲,他能够活下来对人家负责么?这件事有点悬。虽然他并没有经历过,可是看见家族里面的那些老不死的那副谈虎色变的模样,便知道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已经差不多站在人间巅峰的老不死们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为什么会对血色试炼那么惧怕?叶飞扬不是傻瓜,虽然他对察言观色这方面不在行,可是他也能够从他们的言语中捕捉一丝丝的蛛丝马迹。
    按照他的想法是,既然不能活下去,那就先看看这个穿越过来的地方吧,至少死了也不可惜。他从来没有想过去招惹别的女孩子,可是当他看到烈焰的时候,他却是忍不住升起了一种征服的yu望,然后在烈焰矛盾的心态下就水到渠成般的把人家给霸王硬上弓了。
    在这个世界,叶飞扬感觉内疚的人不多,烈焰算一个,而现在,他只能从别的方面去补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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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056天剑城
    至于紫云,他并不担心。
    紫云的血气他几乎感应不到。即便是紫云站在他的面前,如果闭上眼睛,他根本就不知道前面有人。这件事虽然有点诡异,那也说明了紫云的实力强横,她的斗气已经完全可以把体内的血气给完全掩盖,让他无法感应。就向青峰古塔前出现的那一位至今他都不知道姓名的黄金铠男子,他们似乎是同一类人。
    想到这里,叶飞扬不jin叹了一口气。一丝怪异的感觉涌上心头,那一种感觉令他很不舒服。
    隐隐之中,他感觉自己的命运好像被人牵着走。黄金铠男子的出现、飞羽的诡异认主,他都闻到一种浓浓的阴谋气息。
    虽然他不喜欢动脑子,可是不代表他是个傻子,就算血色试练再重要,族规的威严再不可侵犯,可是他不认为族规能够驱使使一个比叶战更加强大的人间至尊来保护一个只的斗罗的纨绔加废物,而且,他想到了飞羽口中的刘峰,那个跟自己一样倒霉却成就巨大的穿越者,到最后却被抹杀的一干二净的可怜人,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到底是谁能够如此干净的把一脉修炼体系给彻底的抹杀?
    不过,很快,这个大大咧咧的混球便睡了过去。对于没见过世面的他来说,这种阴谋轨迹的东西实在是太伤脑筋了。
    看着嘴角流着晶莹的口水的叶飞扬,烈焰脸上洋溢着一丝笑意。这个小冤家,一旦不正经的时候,那语言尖酸刻薄的就像街头卖菜的大妈,睡觉的时候怎么那么像小孩子?爱心泛滥的烈焰眼神顿时痴迷起来。
    ……
    车马滚滚,清风古城和天剑城之间相隔千里,间隔着高山小河,可是这里却是非常安全的地方。一般来说,商队不会遇到强盗劫匪之类的麻烦。在天剑城的强力打压下,四座古城围成的区域的劫匪早就被迫解散,没有解散的劫匪早就被历练的天剑学院的学生给杀了,所以,这一带地方时绝对安全的。至于魔兽或许山上有,可是在大路边上的小树林上是极为少见的,一般都是一些如山鸡野兔般的小动物,最多也只是一些狼而已,对于修炼斗气的佣兵没有任何的威胁力。
    三天之后的下午,烈焰佣兵团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天剑城。一千公里的路程让所有的人舟车劳顿,困苦不堪。可是,当叶飞扬看到那古朴宏伟的天剑城依然感觉到无比的震惊。
    天剑城四个角落是四座高耸入云的高山,山峰四把巨剑,直插云霄。
    陡峭的悬崖一望不见顶。朝山顶上望去,悬崖峭壁陡足以让一个斗王都要头目眩晕,凌厉的棱角,滴着水珠的石缝中横空生长出来的灌木,还有那吱吱喳喳的小鸟,这一切矛盾的组合却给古老的天剑城带来了不少的生机。
    天剑城四个城门,分别是通向着清风古城、石林古城、烈火古城、巨山古城,城墙高耸,和悬崖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五十米高的城墙全部由巨大的金刚岩石板开凿而成,没有一丝的缝隙。高高的城墙就像一只远古的蛮荒巨兽,静静的修养着,一旦有敌人来犯,它便会露出无比狰狞的獠牙。
    岁月的沉积,在城墙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
    金刚岩是斗气大陆公认最坚硬的石头,用来筑城墙那是绝对的良材。即便是斗王的一击都无法彻底的把一块半米厚的金刚岩破开,而斗罗根本无法再上面留下一点点的痕迹。
    不过,金刚岩虽然坚硬,可是由于储量少,而且难以开采,价格一直高居不下。像火炎帝国那样的国家的国都的城墙都无法使用金刚岩来铸就,只能是在外面和城墙上砌上一层大约三十厘米的金刚岩,这样已经能很好的防止敌人攻城了。
    叶飞扬看到城墙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这城墙真他ma的高。
    一股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岁月虽然没有在金刚岩上留下痕迹,可是并不妨碍它在上面留下自己的沧桑气息。夹杂在其中的是一股壮烈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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