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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金球天王-第15章

小说: 金球天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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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地痞
    郝奇的梦里又出现了那条蛇,那条没有温度,但是皮肤光滑的蛇,它只是在梦里将自己紧紧地缠绕,缠绕的久了,郝奇忽然觉得这条蛇有了体温,那种体温使得自己整个身体从内到外的得到了温暖。郝奇醒来之后,忽然感觉那条蛇的出现并不突然了,也许噩梦作的久了,梦里面的东西也成了朋友!
    中午下了课,郝奇吃过了饭,走去学校的花园散散心!学校的花园里已经没有了花,只有一些四季常青的树木和银白色的冰雪。花园的布局是这样的,一条横穿花园的小径,小径的两边插着细磨了的石子。小径的一边是一个圆形的湖,这个湖虽然不大,但是一到了夏天水中有至鲜的荷花,还有至灵的鲤鱼。此时虽然不能看见这些,但是郝奇知道它们一定还在这水里面,一定还在。湖中还有一个仿古的凉亭,它通过一条小道和岸上相通。它有着红色的柱子和灰色的瓦片,但是这一切都不能证明它的年代很久远,就好似光看一个人的外表是分辨不出来他的身份一样。
    小径的另一边是满身褶皱的怪石,如同有生命般展现出它们的各种形状。但是它们的褶皱里很干净。那是上面经常有人安坐歇息的结果。怪石的中间,三三两两的种着一些树,郝奇说不出这些树的名字,但是它们实在的存在那里。经历年华流逝,经历风霜雨雪。
    松软的雪已经盖满了所有花园种所有事物的后背。这些事物好像背着壳一样背这这些雪。可能是由于它们被的太累了,静静地没有任何的声响。也许这个时节并不浪漫,但是这个环境却让人那么的难以忘记。
    郝奇看见了一个人正在一棵高大的树底下的石头上面坐着。谁啊?这么有情趣。这大冷天,在这里干什么呢?他仔细一看,原来就是那天雪中漫步的周安迪。这个周安迪太有名了。郝奇想:主要的原因有三点。一,他是混血儿。二,他身材高大。三,他相貌英俊。郝奇从他的身边走过,偷偷的看了他一眼。他穿这带着毛领子的衣服,这毛领子映得他的脸上棱角分明,精神奕奕!猛然,只见他转过头来,朝郝奇友好的一笑,漏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表情极其迷人。看来他已经发现了郝奇正在偷看他。
    郝奇知道藏不住,就正面还了个微笑。微笑完了,心里面感觉怪怪的。
    周安迪见郝奇也笑了,点点头,忽然把右手平放在自己的脖子前,一抹,做了一个杀头的姿势。
    郝奇顿时不大不小的吃了一惊!心想兄弟你这是玩什么?
    周安迪做了这个动作之后,竟然没有延续动作,只是不再看郝奇了。
    郝奇呆了半天,心中也是没趣。却忽然挂念起自己的那双鞋来,他在去冷水桥的路上,一直想着修鞋人的事,这是邵鹏和自己说的,那个修鞋人的名字叫做地痞。
    郝奇的第一反应是难不成他是个混混?地痞流氓?
    邵鹏说:“这只是个外号!他这个人,在地面上铺一张狗皮,整天就坐在上面修鞋,无论春夏秋冬。一修就是一整天,你说这么个人,老老实实,本本份份,没有和什么混混扯上任何的关系,只因为长时间的坐在地上,就叫做地痞,这不是胡乱给人起名吗,不知道给他起名字的人是怎么想的,真是有意思。就好像西红柿拌白糖这道菜,被人叫做什么火山积雪,都是一样混淆视听,你说可笑不?”
    郝奇听了,说:“倒是有点意思,可是给他起外号的人,也太没人性了,光知道揭别人的短,他为别人着想过吗?他体会别人的感觉吗?”
    邵鹏见他把话题扯到了人格问题上,自己一时倒没了言语。没想到他这种在商场上巧嘴如簧的人也有哑火的时候。
    郝奇想着事情,走的就快,一会便来到了冷水桥。他一眼便看见那个地痞正在那里修鞋。不过今天他没有坐在地上,而是直直的坐在了一张大的旧木椅上。那张靠背木椅通体都是木头做的,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木椅的外表有些地方沾满了油腻,有些地方已经漆黑一块,但是看起来很是结实,地痞坐在椅子上,感觉稳稳当当的。
    郝奇对地痞说:“我是来拿鞋的,已经放了好长时间了。”
    地痞看了看郝奇,努力的在记忆里搜索着。
    郝奇说:“我那双是白色绿条的运动鞋,我来拿好几次了,你都不在,我还以为你这里关门了呢!”
    地痞听了他这么说,忽然叹了口气说:“哎,不是我不想过来啊,家里面出事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郝奇疑惑的看着他,心想我是到你这里来拿鞋的,你怎么又说起来这些,但是还是好心的问说:“大叔,什么事情啊,看你愁成这样?”
    地痞听了语气很是遗憾的说道:“我父亲去世了。我父亲今年七十九了,一辈子养了五个孩子,三男两女,我是最小的一个,属我最不让他省心,可是又属我最没出息,一辈子落个修鞋的,活活的把我爸给气死了。”
    郝奇看他是四十多岁的年纪,却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兄弟姐妹,便说:“其实,每个人活的都不一样,人也有终于老去的那天,你也别太责怪自己了。”
    地痞的眼睛中泪花打转,停下手中的活计,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人啊,要是能重活一次该有多好,那样就不会有什么遗憾了,现在也只有这把我爸坐过的椅子,我拿过来,天天坐着,就当能看见他了。”说完,拍拍自己所坐的椅子,像拍了自己的一个伙伴,或是一件宝贝。
    这时候,旁边过来一个人,说:“地痞啊,你还做不做生意了,你整天光说这些有啥用。你说你平时什么事情不是高高兴兴的,难道这件是还把你给击垮了?”说话的这个人正是那天自己来拿鞋,盘问自己的大妈。
    郝奇听了地痞的话,看着他伤心的神情,不觉的自己也有些伤心,只是强忍住了,继续劝解他道:“有东西纪念就好,总比没有强,人总要向前看的,你说是不是。”
    地痞听了他的话,知道自己刚才过于失态了,赶忙说:“小伙子说的对,人都要向前看的,每个人的活法都不一样。我知道这个道理,你本来是我的顾客,我今天没来由的和你说起了这个,惹的你心烦了,真是不好意思!”
    郝奇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只是我的鞋修好了么?”
    地痞想了想,说:“你的鞋什么样的。”
    郝奇说:“白底绿条的一双运动鞋。”
    地痞说:“我看看。”他在自己的破鞋堆里翻弄了半天,然后皱着眉说:“前些天,我要走的时候拿了一些回家,估计在那里面。你们不如有时间再过来我给你拿来。”
    郝奇想想说:“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地痞找来一支笔,拿出一张纸,说:“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郝奇说:“我叫郝奇,赤耳郝,奇怪的奇。”
    地痞应了一声,在纸上写道:郝奇,一双白底绿条运动鞋。
    郝奇从冷水桥往学校这边走的时候,猛然看见路边的冰雪已经开始溶化了。他想起了地痞说起的事情,就暗自叹道:等溶化干净之后,还会有新的一场雪降临吧!
    下午上课的时候郝奇有点困倦,他爬在桌子上面,用迷蒙的眼睛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吴澈。
    吴澈是这个班里面最喜欢学习的一个人。至少大一的这一整年来,他没有缺席一节课。他上课的时候很安静,用左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右手不停的在笔记本上写着。目光指向讲台。他这样的学生可能最受老师喜欢。
    郝奇小声叫道:“吴澈!”
    吴澈没有反应,写着他的笔记!
    郝奇动了动他的大腿。他仍旧写他的笔记!
    郝奇想了想,说:“你说一张黄庭坚的字值二十五万美元吗?”
    吴澈立刻停下了笔,趴在桌子上,眼睛瞪着郝奇。
    郝奇就知道这招准保有效!
    吴澈最感兴趣的有两件事情。第一件就是看日本漫画。他家里有着一堆堆日本漫画。他从小便沉迷于漫画之中,这让他好象也成了漫画之中的人物。他虽然喜欢日本的漫画,沉迷于其中的环境和情节,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想去日本,这点和邵鹏截然不同。这可能和他的第二个爱好有关系。至于第二件,让他时时刻刻发狂的,就是考古。他对中国古代的一切都有着无法比拟的冲动和**,他曾经在暑假期间,游历过很多的古墓,从马王堆到清东陵,游历过很多的遗址。从都江堰到山顶洞。游历过很多的大水,从黄河到长江,游历过很多的名山,从九华到峨嵋。他收集了数量惊人的古玩。有书籍,钱币,木箱,衣服。金属饰品。一件件贴好标签,相应的写下一段文字。除此之外,其他的也都有些研究,什么占卜,医学,食谱,周易。甚至是牌九,麻将。一概通吃。平常的时候不说什么,但是只一说,便把别人说的一点也听不懂。只有一点他不擅长,那就是书法,而这却是郝奇最擅长的,所以吴澈还是很佩服郝奇的。吴澈不但喜爱收集,最重要的是肯认真钻研,把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达到一个更深得层次。学校和市里的图书馆的台阶已经被他踏烂了,踢平了。如果一个人喜欢一件事情达到了痴迷的程度,简直到了令人无法理解的程度。
    某一天,他穿了一身相当旧西装来上学。大学生在校园里穿西装怎么看都有些别扭,更何况这套西装旧的利害。但是他却不以为然,还说:“你看了吗?这是民国时期制作的,六十多年了,你们谁也不许碰我!”
    又某一天,他穿了一身中山装来上学,小光调侃他说:“你这套是不是也是民国的?大总统穿过的?”
    吴澈说:“这套比那套新多了,是一九六几年的。我有好几件,你们要是好奇,可以过来摸摸看!摸一下十块!”
    邵鹏看着他十分惋惜的说道:“空有一副好皮囊,原来肚中草料,本来是一个花样美男,愣叫自己给糟蹋成了木乃伊!都说自作孽不可活,你要是这样能够女朋友的话我都把我房子里面的虫子吃了!”
    吴澈收集的古玩中有很多的赝品。但是他一直还保留着,他说那是记忆,历史其实不也就是记忆吗?他的一切行为,让郝奇怀疑将来他的毕业论文是不是要写日本漫画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郝奇认同他有着超越常人的智慧,这并不是说他天生如此,而是他做事比别人专心。
    吴澈就是这样一个人,有着优雅的外表,极度喜欢漫画,中国传统文化和学习的人。
    郝奇看着趴在桌子上等着自己开口的吴澈,说:“你说值吗?”
    吴澈说:“你在哪里听说的,这张字现在在哪?”
    郝奇微微的笑了笑,说:“根本就没有这张字,我逗你的!”
    吴澈听了,摆摆自己的胳膊,瞪着说:“你小子找死是不?”
    郝奇说:“你别急啊,我有话和你说。”
    吴澈怒道:“你有屁快放!”
    郝奇说:“你和陈瑛是什么关系?”
    吴澈听了,撅了撅嘴说:“我当什么事呢,原来是这个,我和她是同一所高中的,我比她大一年级,我老姨是他们的班主任,她很喜欢陈瑛,我在她家经常可以看见陈瑛,一来而去的就熟悉了。怎么?你怎么问这个,哦。你是不是喜欢她?上了吗?”
    郝奇支吾着摇摇头说:“靠,你说什么呢?我只是问问你,我自己心里还没有什么打算!”
    吴澈抬起头看了看讲台上的老师,又把目光转向郝奇,低声说道:“没想到你小子也有感情了,我还以为你只喜欢聊斋里面的狐仙呢?看来我也要抓点紧才是!”
    郝奇说:“啊?不是吧?你也有这样的想法了?我以为你只喜欢马王堆里面的女尸呢。”
    吴澈没有生气,平静的眼睛眨了眨,说:“我原来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可能是那个时候还没有遇到她吧!”
    郝奇好奇的说:“你已经有目标了?”
    吴澈轻轻的点了点头,陶醉的说道:“怎么形容她呢?她太美了,就像一只鹤!一只在仙境里才会遇到的仙鹤!看那身材袅娜,”
    郝奇从来没有听过哪个人这么形容女孩子的,但是每个人留给别人的印象都不一样吧。就好像宋情被人叫做兔子。也是这么回事!他又问吴澈:“那你打探到她的底细了吗?”
    吴澈说:“我只知道她是大一的,但是姓名还不知道。”
    郝奇说:“我想像你这样的帅哥不会很难办到吧!”
    吴澈说:“一直以来,我痴迷着考古,对女人一点经验没有。可是我觉得她是我真正喜欢的人。是我一眼就喜欢的人,看来我这辈子非她不娶了。我下定了决心,纵使刀山火海,我也要把她弄到手!”
    郝奇看着吴澈痴迷的眼神!非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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