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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风华绝代之代黎篇-第63章

小说: 风华绝代之代黎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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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即有苍老的声音传出,“进来。”

男孩推开门,昏暗灯光下见着一名老人,满面深深浅浅的皱纹,威严的气度掩不住沧桑之态,老人缓缓开口,“明日一早的洋轮,到了那边自有人安排,你要用心的学,别给我容家丢脸。”

男孩微垂了头,“是,爷爷。”

老人叹口气又道:“你也知道,你父亲不是做生意的料,容家这么大的家业,以后就全指望你了。”

男孩抬起头,双目中是与年龄不符的沉稳自信,“爷爷您放心,我一定会做好。”

回到房间,仆人们正为他的远行做准备,母亲坐在沙发里垂泪,断断续续的抱怨,“都怪你父亲,自己不争气。。。。。。老爷子也真够狠心的,孩子还这样小,年都不让人好好过。。。。。。你到了那边,万事要自己小心,过了夏天我便同你父亲去看你。。。。。。”

男孩微笑着温言劝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别太担心。”

九岁的容庭轩轻拍母亲的肩,透过玻璃窗看见漫天星辰,以为想要的都能拥有。

冬日里天黑得早,寒风呼呼的吹,几乎要将整个茅草房都掀倒,灶台后头的草堆里,瘦小的女孩正在烧火,身上一件打满了各色补丁的粗布蓝衣,单薄得抵不住一丝寒气。

屋外也有鞭炮声,也有孩子们的追逐嬉闹,她不过偶尔的分神,转头去看,即遭到母亲的喝骂。晚饭做好后,母亲出门去寻她那调皮的哥哥,她从灶台后慢慢爬起来,顶着刺骨的风走出屋子,打了井水洗净手脸,水同样冷的刺骨。

回屋仍不见母亲回来,桌上有一盘小炒肉,她使劲吸鼻子,想多闻几口肉香,小炒肉油亮的颜色,煤油灯下特别的诱人,她有多久没尝过肉的滋味了?半年?一年?她已经记不清,或许从未吃过,那味道只是自己的幻想。

她终于没能抵住诱惑,爬上凳子,挑了最小的一块放进嘴里。。。。。。啊,真的很香。。。。。。

“妹妹偷吃肉!娘你快来!妹妹在偷肉吃!”

她还没能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人已被推到了地上,母亲拿起笤帚,劈头盖脸就打下来,“让你偷吃!你个赔钱货!让你偷吃!”她死死闭着眼,咬紧了嘴里那块肉。

晚上蜷在灶台后的草堆里,细细回品齿间肉香,忘了身上的疼。她想起白日里偷偷跑到村东头,蹲在私塾外头听先生讲故事,讲一个什么颜什么水的女人,因为太漂亮,皇帝拿了整个国家的财富去宠她,结果亡了国。她觉得十分羡慕,那样的女人,大概,天天都能吃上肉吧!

五岁的白月儿透过茅草屋狭小的窗,看见夜空中的寒星,所奢望的不过是顿饱饭。

大晦日的夜晚,远处的神宫隐隐传来钟声,男孩由四名赤裸少女服侍着沐浴完,另由四名樱红和服少女引领着,缓缓步入神舍。

父亲近卫家武一身黑衣,闭目跪坐于正堂中央,身前一座雕刻牡丹花纹的金黄色刀架,刀架上横放了一把造型均匀的太刀,夜色下刀刃锋芒依旧。

男孩于刀架前跪下,行俯拜之礼,听父亲朗声道:“这把刀铸自战国时代,是我近卫氏代代相传的家宝,刀中凝聚了家族百年精魂!”双手小心翼翼托起太刀,“今天父亲把它传给你,你要接纳它成为你肢体的一部分,你要谨记武士道精神,谨守近卫族规,发誓为天皇陛下效忠!发誓为大日本帝国效忠!”

男孩再次俯拜,“是。”双手高举,从父亲手中接过太刀。

四名和服少女合力抬进一只铁笼,笼中一只雪白狐狸,有双乌黑精亮的眼,只见男孩站起,双手握刀用力一劈,血溅当场。

近卫家武满意的点头,伸手指向西方大陆,“以后面对我们的敌人,下手就要这样果断!”

八岁的近卫信树回头,眺望夜空繁星,疯狂的种子在心中滋长。

广州城最著名的花园饭店,这晚却是岗哨严密,原来薛家包了整个饭店,在这里做家宴。

家宴自然不请外客,人到不了,礼物却是源源不断的送进来,其中大半又是指名送给薛五小姐的。这并不奇怪,正如北地人人知道有一个萧家少爷,在这南方,薛家五小姐便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薛司令的掌上明珠心头肉,谁能让薛五小姐高兴,便是让薛司令满意。

女孩穿一件洋红的西式小礼服,烫了最时髦的卷发,面容精致又漂亮,两名随身婢女将礼物一件件拿给她看,她慢慢喝着牛奶,不若一般孩子的好奇模样,只是倦倦的。

终于有件西式镶钻水晶冠引起了注意,婢女提议给她戴上,女孩看着华丽别致的发冠,点头同意。

一旁的三姨太夸道:“我们五小姐本来就是个小美人,戴上这个,就更像个公主了,这是谁送的?真是有心。”

下人回是容家,对面新纳的四姨太打趣道:“容家果然是有心,我看这发冠呀,当聘礼也够了。”

女孩脸上一红,突然摘下发冠扔掉,“谁稀罕谁嫁。”

四姨太今年也不过十六岁,脸皮是极薄的,叫她这样蛮横的堵了话,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又瞥见三姨太在对面偷笑,忍不住讽道:“那是自然,以我们五小姐的身份样貌,别说是容家了,就是那萧家少爷,怕是也恨不得来给我薛家做上门女婿呢!”

女孩微微扬了头,“只要我看上了,也没什么不可以。”

四姨太脸上挂不住了,撒娇着往薛长复怀里钻,“老爷您看呀。。。。。。”

薛长复却只大笑,“好!果然是我薛长复的好女儿!有气魄!哈哈哈哈!”

七岁的薛飞瑶于一片环捧称慕中看向落地窗外,众星拱月的夜空,坚信自己便是那唯一的明月。

昆明城四季如春,新年亦不觉得寒冷,城南一户人家里却是十分冷清,说起来也是笑话,这家一对小夫妻原是私奔来的,五年前在昆明落了户,男人斯文俊秀,读过几年书,在一家中学堂里谋了份教员的职位,女人小家碧玉,里里外外收拾的干净利落,头两年夫妻恩爱甜蜜,过得很是不错。

可男人不知加入了个什么会,三天两头的往外跑,到后来,变成长年累月的不归家,女人耐不住寂寞,一个月前终于跟个木匠男人跑了。只是可怜了他们四岁的孩子,无依无靠的,半个能倚持的亲人都没有,也亏了街坊邻居的好心照看,才不至于落到街头讨饭的地步。

晚饭后,杨大婶刚刚将碗筷收拾好,正要去关门,却见门口斜斜站着个孩子,个子比那门拦子高不了多少,身上的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脏兮兮看不出颜色,手里拿一只空碗,眉目细长,面容清秀。

杨大婶笑道:“小淳吃完啦?锅里还剩几个丸子,婶子给你盛去。”

男孩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将碗放在地上,迅速跑出去了,杨大婶捡起来一看,竟是洗过了的,不禁叹气,这样懂事的孩子,可惜了没有爹妈疼。

男孩回到家徒四壁的房子,踩着凳子爬上床,衣服也不脱,将小小的身子蜷进冰冷的被窝,刚刚睡着即被人摇醒,睁眼看见个男人,灰长衫,戴副眼睛。

男人说:“小淳,我是爸爸,我来接你走。”

他其实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不是他的爸爸,他已经想不起来爸爸究竟长什么样,可他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跟这个男人走。

四岁的朱淳离家时费力的仰起头,看那茫茫星空,对未来也是茫茫无知。

这日是新历年的最后一天,但因为要赶戏,片场里头仍然是一片灯火通明,嘈杂忙碌。拍的是一场夏天的戏,大明星金曼只得穿一件无袖的闪银软缎旗袍,导演刚一喊停,金曼立即被人团团围住,披衣的端茶的送水的,个个好不殷勤。

人群中突然发出一声尖叫,是金曼的声音,“琳达?琳达呢?我的琳达在哪?”

众人于是又慌做一团,弯了腰四处找寻,不多久,却见一名青衣小女孩抱了只白色波斯猫进来,“金小姐,您的猫。”

金曼忙不迭的抱过去,“哎呦我的小宝贝,刚才跑哪去了,可吓死妈妈了。”四周众人也只道着喜陪着笑,过了许久,金曼才发现身边还站着那青衣小女孩,仔细一瞧,女孩眉目明丽,面皮白皙,是个美人胚子,于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从前没见过?”

旁边有人抢着答了,“她叫沈阿花,是片场扫地的小丫头。”

金曼剜了那人一眼,回头打量着小女孩,“倒是个伶俐丫头,你要是愿意,以后就跟着我吧。”

女孩一惊,几乎要喜极而泣,即刻跪下道:“谢金小姐,谢金小姐。”

金曼只摆摆手,“起来吧,阿花这名字太土了,我看。。。。。。”瞧女孩那纤细的身段,“以后就叫沈纤吧。”女孩赶紧又是道谢,颤抖着起身,是紧张也是激动。

七岁的沈纤满怀着兴奋跑进片场边一处空地,展望辽阔星空,决心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各种香气随着暖风在空气中飘散,音乐声伴着轻言与欢笑,处处是衣冠楚楚的北地要人,聚集在萧家这场新年舞会。

楼梯上出现一名男孩,穿一身黑色皮衣,足蹬玄色军靴,挺直了脊背却垂了眸,一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往下走。

步下梯蹬便遇上个女孩,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穿一件粉红色雪纺小洋裙,像极了洋娃娃。

男孩看她一眼,女孩即腼腆低了头,轻咬红唇,双颊晕出粉红,怯怯的问:“萧少爷,明天你能教我骑马吗?”

男孩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很快却勾了唇角微笑,“好。”

大厅里周旋一圈,正准备出去透透气,迎面遇着鸿运轮船公司的小儿子程继业,端了盘戒指饼干要给他,男孩略一挑眉,“又不是女人,谁吃这个。”

程继业眯了眼笑道:“这可是张美婷托我送给你的。”

男孩挑眉变皱眉,“谁是张美婷?”

程继业立即瞪了眼,不能置信般,“刚才你不是答应了要教她骑马?”

男孩“哦”一声,也不看那盘饼干就要往外走,“送你了。”却被程继业腆着笑拦住,“那明天我去教她?”

男孩只一笑,“随便。”大步走出宴会厅。

八岁的萧佑城闲闲倚在门柱边,遥望星空,不知道有人值得真心对待。

番外六   我的自白

最后的最后

由我来讲述

风从耳边轻轻拂过,带来远方风笛的乐声,婉转而悠扬,空气中隐隐飘有咖啡的味道,醇厚的香气,虽然不爱喝,可我喜欢它的气味。阳光不算浓烈,晒在身上,温暖而清爽,这样的春日午后,适合偷懒,适合怀念。

我来这里有多久了?十年还是十一年?已经记不清,大概是因为日子过得太悠闲,悠闲到总是忘了时间。只记得那是个雨天,天色是晦晦的蓝,我那时因为年幼,性子是害羞而怯弱的,陌生的环境让我恐慌,只缩在墙角里,任人怎么唤都不肯动。就在那一刻见到她,像是突然降临的天使,略略歪了头看我,然后笑,整个世界都亮了。

她转头问身边男人:“叫什么?”

“Kitty。”

她回头看我,稍稍压了右眉眉梢,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表情让我又欢喜又害怕,我于是往后缩了缩脖子,她伸手摸我的头,她的手指洁白而修长,像是白玉雕成的艺术品,触感的是温润的、微微的凉,并有淡淡的香气,我激动又紧张,于是又缩了缩脑袋。

她右眉眉梢又往下压了压,我想我读懂了她的表情,是嫌弃。我当时非常慌张,我想说虽然我丑,但是我很温柔,我也想说我很好养,每天只吃两顿饭,可是很没出息的,我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再一次缩了缩脑袋。

她终于开口,“脸太大,看上去很笨。”

。。。。。。?_?。。。。。。大。。。。。。@_@ 。。。。。。!_!。。。。。。大脸?。。。。。。O_O 。。。。。。 。。。。。。

还好。。。。。。 T_T。。。。。。不是赶我走。。。。。。》_《 。。。。。。

于是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也渐渐没人记得我的本名,他们都叫我大脸。而她,成为了我的主人,我的女王陛下。

身后有响动,不适时的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有些不悦的回头,看见阿猫。阿猫其实是只拉布拉多猎犬,可是我一点都不怕他,因为他的主人是代镇西,是小王子,而我的主人,不仅是我的女王陛下,也是这个城堡的女王陛下。

作为长辈,我多少还有些宽容大量之度,在瞪了阿猫一眼后,我懒洋洋站起来,慢腾腾伸了个懒腰,把后花园这块晒太阳的地方让了出来。

庄园非常大,想当初我刚住进来时,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摸清整个庄园的路,这事如果让我的父母或是兄弟姐妹们知道了,一定会骂我笨,毕竟我来自东方一个古老的家族,而家族引以为傲的特长之一,便是辩味识路。

在穿过蔷薇花廊时,我听见不远的花丛后传来女子娇媚的声音,“亲爱的,你说,我是不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

我皱眉,萧夏州的品味什么时候变这么差了,这样的女人也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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