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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都市妖奇谈-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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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累啊,大明星就是麻烦多……”许海洋一边这么咕哝,一边还是干劲十足地安排明天工作,处理今天的善后。对于他而言,能够“挖掘”出罗天简直就象捡到了宝贝一样,列何况罗天不仅是个可以使他成为一流经纪人的明星,还是一个很值得一交的朋友,为了朋友,份内份外的事许海洋也只好拼命多干一些了。
    偶像明星──罗天相貌英俊,气质一流,特别是站在闪光镜和摄像机前,他那一举手一投足简直就是天生的明星。罗天脑子聪明,多难的剧本他从来只看一遍就能记住。他的演技现在还嫌稚嫩,被人称为偶像派,可是根据和他合作过的演员、导演们的看法,他是总有一天会成为巨星的。另外这个人还多才多艺,他会多种语言,七、八种古典、现代乐器,骑马打球、上山下海、南拳北腿,甚至飞机他都会开,武打片演出时连替身都可以省略。罗天这个人又出了名的脾气好,上至导演明星,下至一般工人从来没人能对他提出什么疑议,人缘好的一塌糊涂。他对金钱方面也很大方,从来不介意多分利润给许海洋和周围的工作人员,不管从那个角度来讲,和他一起工作都是件十分令人愉快的事。
    如果他没有那样“执着”地对音乐的追求的话,罗天几乎可以说是个完美的人了吧。
    许海洋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让一个五音中连一个半都找不全的人对唱歌有这样的梦想,算不算命运在捉弄人呢?罗天弹奏的乐曲虽然说不上高明,至少还有模有样的,可他唱的歌却差不多可以起到让聋子捂着耳朵逃走的效果。罗天的现场演出全是假唱,可是却很少受到这方面的指责——谁会假唱还跑调呢?所以在台上跑调的全是唱功不佳,而不是假唱,所以他频频受到的只是唱功不佳的指责而已,却不知道那已经是在录音室里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处理的声音了。许海洋在心里暗暗感慨,也许罗天自己不明白,可是他恐怕是无论如何也成不了歌星的了。
    许海洋曾和罗天开玩笑:“幸亏你还有五音不全这毛病,不然这么完美还以为你是妖怪变的呢!”
    当时罗天惊愕地抬头看着他,一口茶水全喷在衣服上,如果许海洋知道当时罗天差点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我是妖怪?”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现在许海洋完全知道自己的明星是个妖怪,依旧干劲十足地为他计划着日后发展的种种,而妖怪偶像走出门去,想的就是晚上捕个什么人吃来安慰自己一天的辛苦了。
    罗天一走出公司大门,还来不及找个没人的地方变成另外的样子,就被守在门口的几个女孩发觉了,一起向他尖叫着扑上来。
    “又是你们?”罗天无可奈何地说。
    这几个女孩是在罗天刚刚来到立新市并且开始演艺生涯时就老是出现在他面前的。那时候的罗天没有经验,对她们太亲切了一点,有时候她们赶去看罗天拍外景时,罗天还把自己的盒饭分给她们吃(他是肉食性妖怪,对白米饭实在难以下咽,到是这些白白嫩嫩的女孩子让他流口水,努力克制自己才能不去吃上一两个),罗天那和蔼的态度给了这些女孩子鼓励和其他的幻想,她们开始疯狂的追逐罗天,等罗天发觉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这些女孩也不知道里来的那么大的神通,她们不仅清楚的知道罗天的住址、公司地址,还清楚的知道罗天每一天的行程,几点工作、几点休息,在哪里吃饭,在哪里住宿……总之,只要她们有空,罗天只要一抬头就一定可以看见她们。
    罗天一来实在受不了这种纠缠,二来这些女孩子总在那里喊:“罗天好帅”“罗天好酷”“罗天演技一流”什么的,从来也没称赞过他的歌唱的好对他也一种打击。于是他听从了许海洋的建议,故意对这些女孩子冷冰冰的,不理睬她们。他想当然的觉得如果一个人没有出名时自己就追随他、捧着他,他也对自己十分和气,一是他出了名却对自己摆架子,爱答不理的话,自己一定拂袖而去不再注意他了,他就希望这几个女孩子也这么对待自己。谁知道女孩子们的想法和他完全不一样,她们反而追的更紧了,还一直安慰罗天:“我们知道是公司逼你这么做的,你一直都对我们很好,放心,我们都理解,我们永远爱你。”
    “罗天,你果然受伤了!”(罗天:不就是你们干的)
    “天啊,手都被抓破了!”(罗天:你们抓的)
    “来,这是治伤药和跌打酒,很有效的。”(罗天:猫哭耗子)
    “还有天气变冷了,我们给你织了毛衣,围巾和手套。”(罗天:我早换了过冬的羽毛了)
    “我给你做了早点。”(罗天:我想吃人)
    她们围着罗天一场叽叽喳喳,大约半个多钟头才让他脱身,正当罗天出了口气时,其中一个女孩又转了回来,眼睛中蓄着泪水,良久地凝视着罗天。
    罗天依稀是记得她的名字的,不安地问:“许黛,找我还有什么事吗?”
    “罗天,我再也不能来见你了……”。许黛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这对我来说是好事!罗天总算没这么欢呼出来,只是压抑着心里的高兴淡淡地问:“是吗?”
    “我妈逼我全力以赴复习准备考大学,再也不许我追星了,罗天,呜呜呜……”
    “学习重要,学习重要……”罗天太喜欢人类的高考制度了。
    “罗天,我永远爱你,别忘了我!”许黛突然搂住了罗天,用力在他脸上吻了几下,大哭着跑了。
    罗天咧嘴看着她的背影,用衣袖用力擦着脸,今天怎么尽碰上这种事!不过想想今后也许就永远摆脱了许黛这块膏药了,心情又稍稍好了起来。
    “说是在人类中生活,原来根本是在勾引人类女孩子吗!我们的罗天什么时候对人类感兴趣了?”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罗天抬起头,上方的电线上正晃悠悠地坐着一个女子,女子大约十七、八岁,娇美可人,笑脸上露着两个深深的酒窝。她穿着一身奇怪的服饰,肩膀和和长腿都裸露着,赤着脚,手臂和脚腕上了十几个各种种样的镯子,晃动间轻轻响动。她正笑着看罗天,同时悠闲地扇动着身后一双彩色的翅膀,罗天看着她呆了片刻才脱口问:“厘荔儿?你怎么到人间界来了?”
    “嘻嘻,我来送信啊。”厘荔拍了拍自己肩上背的一个大口袋,十分自豪地说,“我大伯前年受了点伤,不做这一行了,我接他的班。这是我第一次来人间界,接了一大笔生意呢!”
    罗天叹口气:“这种行当太危险了,你那点道行行不行?小心回头让人吃了,别人的信也泡了汤。”
    “乌鸦嘴!”厘荔一甩头。然后问:“你不尽点地主之谊,请我吃点什么?”
    经过了一天的混乱后,能够展开翅膀飞到云层上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身边还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絮絮而说,对罗天而言真是件惬意的事。
    厘荔翻出一大堆信件向罗天核对着:“这个妖怪还在不在立新市?这个住哪里?这个死了没有?”罗天把自己能知道的,一一做了回答。
    妖怪、神民、修练者们遍居各界,彼此来往、通信都不是件很方便的事,给远方的亲威朋友送件五百岁大寿的贺礼,对方五百零一岁才收到那是常事。更何况有很多旅居的妖怪是行踪不定的,要找他们更是困难,于是一种类似信差的职业应运而生。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本来就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替别人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网开一面,因为信差身上不定带着什么来头的信件呢(曾有个妖怪该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的连一根毛都没留下)。从各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唯一的要求就是信件的到达必须及时、准确,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就再也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族(异界神民的一支,不是人类的少数民族)的神民。苗民是瑞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几乎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尊敬,所以大多数苗民自视很高,不太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也就是这个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还生长着茸毛,连飞翔都不会,只能坐在她的伯父肩上。厘荔的伯父是个信差,为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而在罗天看信的时候,小厘荔从他身上一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的罗天又蹦又跳的,后来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能生出茸毛,最多把翅膀当成平衡身体的拐杖用用而已),所以对所有翅膀可以飞的人或妖怪都无比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一起出现的当然还有小厘荔,而罗天不管怎么防范,每次也总会被她拔去一些羽毛。
    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时,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的学飞行,每飞几步就会撞上树。那次之后,罗天来了人间界,就再也没过这两个苗人了。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传信中受了重伤,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罗天没想到今天会看见厘荔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飞的已经很好了。”罗开看着她灵活的姿态,由衷的称赞。
    厘荔骄傲地翘着鼻子:“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飞行呢!到是你,在凡人中住久了吧?飞的这么慢了!”
    罗天耸耸肩。看着长大成人了的厘荔,他有种看到了自己故乡的妹妹已经长成人的感觉。厘荔还在说:“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还可以,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啊。”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应该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火儿,好不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嘴塞得满满的,连忙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吃不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样子,瑰儿心虚之余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钟头,还有新的菜式不停地端上来。仔细想想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火儿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想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
    窗户上传来了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笑地十分甜美地问:“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了哪?什么时间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她忙在围裙上擦着手,打开窗户连声说:“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来送(除非是发誓要为被吃的亲人报仇的恐吓信,不过也只有传信而已,没见过复仇者真的上门),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的工作也挺熟悉的。
    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太久没有联系,对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的惯不惯一类的话,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信再请信差捎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狐狸。”火儿颇有兴趣地说。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信差们收费时只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周影用法术变的那种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火眼金精、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要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忿忿不平。
    “好了,只是送到楼下我不收你钱的,你写吧──不过以后有生意,记得找我呢。”厘荔象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在跟在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凝固了,“罗,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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