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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宋八百年-第3章

小说: 大宋八百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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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枪入体两尺,伤马惨嘶一声,后蹄一甩,疯了起来,将座上的蒙兵都甩了下来,踏在蹄下疯狂的跳动着。
    孙阳连毙两敌,杀出凶性来,伸手捡起一把弯刀来,再次奋力的扔了出去。
    这几十号骑兵被数百乡勇围在其中,各种武器招呼着,孙阳发了疯似的将手上的武器投掷出去,引得他们效仿,纷纷投入手上武器,登时又将大半蒙骑打下马来,只残余数骑,突破了手失武器的乡勇,向远处逃去。
    孙阳再次伸手捡起一把长刀来,向一名受伤颇重,却仍然挥舞着手上弯刀的蒙兵冲了过去,那蒙兵身受重伤,挨了一刀,从脸到胸好长的口子,早已失了力气,孙阳一刀劈飞了他手上的弯刀,再一刀,硕大的人头飞上空中,下落之时,被孙阳一把抄在手上,手举人头,另一只扬起手上长刀,奋力呼喝了起来。
005 鹤立鸡群
    一身是血,一手人头一手刀的孙阳此时看起来,全身上下一片血红,面目不清,如同恶鬼,却也激起了那些乡勇们的凶性来,纷纷抄起刀子四处割起了人头,一战惨胜,七八百人,残余不过三百有余,百多人头却仍然不够分,不少人抢不到人头,直接割了一只胳膊或是大腿抡在手上疯狂的呼喊着。
    乡勇虽有都头甲保带领,但是组织性还是比较松散的,孙阳干出这么一手来,几乎就是凭一已之力救了所有的人,登时这地位就上去了,威信大增,人群中的几名同乡都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这个前日还是傻儿的孙阳,怎么今日就变成了魔神?
    几名残余的同乡高呼着跑上前来,一把抬起了孙阳,就在这血流成河的战场上将他们高抛了起来,以乡勇的身份,虽然伤亡惨重,却杀了百余名蒙古兵,还是骑兵,这可是大胜,足以鼓舞人心。
    孙阳被人高高的抛起,连抛了十几下才将他放下地来,落地的孙阳虽然还是目光炯炯,却也有些手足酸软,这可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战,再加上被马踏上那么一下,虽有一名蒙兵相隔,这胸腹间却也是难受得要命,但是此时士气正高,不得不强压下那种呕吐感,强作欢颜。
    此一战,让孙阳的地位直接升到了其它几村乡勇都头之上,一挥手,领着人挖了坑,将同乡埋葬,做好标记,准备日后再取回,送归回乡入祖坟。
    借着挖坑的时候,孙阳悄悄的躲开,哇哇的连吐了数口,甚至吐出血水来,怕是伤及内脏,好在呼吸行动并不受影响,想必伤得也不重。
    “孙哥,可好?”疑惑的询问声自身后响起,孙阳回头,却见同乡林忠,林忠本来是一个挺傲气的人,个头高,比孙阳只矮了一个脑瓜顶,同样有力的一个汉子,虽然年方二十二,娶了妻也生了子,不过十里八乡却也有名的狠人。
    只是这一战之下,林忠却怂了,他也跟着乱了,直到孙阳站了出来,走在第一个抵枪之时,他才跟了上去,不过却是拎着刀在后面剁鞑子,如今,这一声孙哥,倒也叫得心甘情愿。
    “没事,让马踩了下,这胸腹中有些难受,吐上一口舒服多了,这事别说出去!”孙阳揉着胃部轻声说道。
    “放心,不会乱说,当真没事?”林忠不放心的问道,把刀子向腰带上插了,大步走了上来。
    “当真没事!”孙阳敲了敲自己的胸口,咚咚做响,跟林忠一起向外走去。
    当乡勇们重新整队以后,却多了一股精神劲,那是一种胜仗之后,叫做士气的东西,就连那些都头都在看着孙阳,从一个普通的乡勇,孙阳这一战,就奠定了他的领导地位。
    宋人不傻,比哪个朝代的人都聪明,若是想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活命,有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是十分有必要的,那几个乡勇都头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领不了军,都下一百余人,已是极限,若是再多,怕是就要手忙脚乱了。
    孙阳现在看着那些人都在盯着自己,却也明白,自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成为了领导者,心里多少也有些发毛,若是打起游戏来,千军万马不在话下,可这是人,都有着思想的个人,不是电脑里的数据,不可能鼠标一点,就悍不畏死的冲锋。
    但是走到这个份上,孙阳已经不能退了,只能一咬牙,接下了这个位子,虽然无人任命,可是孙阳却也成了沽唐乡勇的都头,兼着这支三百余人的乡勇的都指挥使。
    当这三百乡勇再一次踏上前向滨临县城的路时,气势竟然比之前七八百人还要足,一个个扛着枪或挎着刀,昂首挺胸,精神劲气十足。
    当赶到县城的时候,周围的材乡已经派了不少乡勇赶来助阵,不过万余人的小县城,此时竟聚了乡勇五千余,孙阳带的这一支是最为出众的,虽然都是同样的普通装束,手里拿的也是修整的兵器,可是往空场上一站,鹤立鸡群,再加上了一身的鲜血,腰带挂着血淋淋的人头,逼得他们周围三丈之内,不敢站人。
    这支带血而来的乡勇支援部队最终还是惊动了滨临县令高大人,当一身便装,腰带宝剑,白面长须,一脸读书相的高大人打听了一番,向孙阳拱手,做了个长揖,孙阳连忙还礼,连道不敢当,不敢当。
    “孙壮士当得,当得,这一袭,杀得百余蒙古骑兵,此乃乡勇,厢军之大胜,本官自当奏明官家,为孙壮士请功!”高大人高声说道。
    “多谢高大人抬爱!”孙阳拱手为礼,却也不再矫情,接下了这份大礼。
    “本官身为一地县令,自有战时统领之责,却也有乡勇任命之责,既然孙壮士如此威武,便为本营指挥,率你临乡乡勇,奋勇做战,保家卫国!”高大人高声喝道,有了高大人这一声任命,萧远算是坐实了这五百人编制的营指挥使,只不过却是不满编的,与百余名蒙骑一战,折损半数,着实伤亡惨重。
    “高大人,不知敌人有兵将多少?何时来袭?”孙阳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话题,之前召集乡勇,只说蒙骑入侵,却没有提及人数与速度地点等更加详尽的信息。
    孙阳想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护得大宋安全,才能护得沽唐的母亲,照顾自己的乡亲们的安全,他深知,一场战事,不是靠谁勇猛就能胜的,还需要准备,需要谋划。
    只是孙阳如此一问,高大人的脸竟然红,轻轻的咳了数声都没能说出话来。
    孙阳虽然没有得到答案,却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这惊动了十里八乡的蒙骑入侵事件,只怕就是那些被他们消灭的百多名骑兵罢了。
    孙阳却还有些心惊,只有百余蒙骑,就惊扰得四邻不安,若是大股骑兵深入又当如何?
    如今大宋几乎是精锐尽出,全部顶在了前线挡住蒙骑的大部兵马,而深入后方的,都是一些小部队,就是这些小部队,让宋朝的后方烽火四起,民不廖生。
    看着孙阳的脸色变得如此的难看,就连高大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嘴里也不知嘟囊着什么,最终还是退了回去,做为父母官,或许他没有什么面目面见这些一腔热血的乡勇们。
    宋人知廉耻,否则的话也不会发生把带着一船宝物的蔡京饿死在路上了,每每想起这典故,若是能发生在现代的国内该有多好啊。
    孙阳的脸色变幻着,终于向前大踏一步,叫了一声高大人,本已向回行走的高大人不由得又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孙阳。
006 投军去也
    “在下初被大人任命乡勇指挥,可是,在下却意欲前往前线投军,请大人恩准!”萧远抱刀施礼,高声说道。
    “去吧去吧,若非本官身负官命,责守本县百姓,也早便奔赴前线做一名士兵杀敌去了,尔等要去便去,本官特准尔等携枪刀若干,可去武库取长弓数张,弓箭尽数取去,适才俘获的良驹也骑去一匹吧!”高大人摆了摆手,长长的叹道。
    “多谢高大人!”孙阳不由得面露喜色,远远的做揖道谢,若是乡勇去投军,有兵铠在身,再加上匹马,可就相当于八路那时候伪军带着机枪大炮投奔呐,当职将军也要多看几眼,可以开个好头。
    “孙哥,你若是走了,你娘怎么办?”林忠小声的问道,几个同乡也不由得跟着担忧了起来。
    “托乡亲们多照应些吧。”孙阳无奈的说道,他现在算是体会到了家国无法兼顾的难处,这里的娘养他二十余年,照顾得无微不至,可是自己却要离她而去。
    “大宋……八百年,有人说,大宋若无外来打扰,最有可能绵延八百年!”孙阳在心底喃喃的说道。
    “唉,咱这年岁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这又受了点伤,不能跟你们这些小伙子比,小阳哥,想去便去,我老姚有一口气在,就饿不着你娘!”腿上挨了一刀的老姚一拐一拐的从后面走了上来,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些脸红,同乡都知道,这老姚打孙氏的主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几乎有十年了,不过孙氏的性子烈些,老姚从未讨得好去,宋时的民间风气,却不如明清那般的死板,虽然女子守寡数十年,官府会给立上贞洁牌坊,以示尊重,却也只是尊重而已,女子夫亡改嫁,倒也不是丢人的事,特别是大宋如今乱战数十年,人口锐减的今天,官府甚至鼓励女子改嫁,多增人口,大宋对人口普查可比现在的国内认真多了。
    孙阳回头看了老姚一眼,老姚虽然脸红,却与孙阳对视着,孙阳点了点头,将腰间的人头解了下来掷于地上,骨碌碌的滚出十几步远去,其余人等也都解下了人头扔开,那些他乡赶来的乡勇们看着滚得满地蒙古鞑子人头,大饼子脸,糟乱的头发还有那些怪异的发式,可都是实打实的蒙元货,不是假的。
    孙阳领着高大人的命令,大步向武库行去,他没有招呼身后的那些初步认同他的乡勇们,上前线,就意味着死亡的机会无限的增大,孙阳还抱有一丝幻想,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或许,这只是老天的一个考验,若是自己死了,说不得还会回到那个神奇的山洞口去,自己不怕死,却不能主动招呼那些乡勇们陪着自己去死。
    “娘哩,咱也是长着卵蛋的男人,孙哥去得,咱为何去不得!”林忠把手上卷了刃的长刀一扔,大步跟了上去,林忠一动,又有十几名本乡和他乡的乡勇站了出来,大步跟了上去,最后凑足了正好二十人,一起到了武库。
    乡勇携蒙元人头而来的消息,早已在小小的县城当中传扬开来,孙阳等二十人带着一身的鲜血到了武库前,把守武库的几名老厢军也一个劲的向他们竖着姆指,二话不说打开了武库,让他们进去自由挑选武器装备,英雄,无论到何时都受到尊重。
    孙阳走在这武库当中,几乎要忍不住发出惊呼声,看到这武库,他才明白,为什么大宋可以在西方年余便沦陷的情况下,在蒙元越打实力越强的情况下,仍然屹立不倒的原因,大宋的武器,可是当真先进,绝对是这个时代拥有最先进武器的国家。
    墙角处,十几尊步人甲挂在架子上,包铁靴,铁叶串连而成的衣甲,厚厚的带着面罩的头盔,加起来,怕得有几十斤才成。
    看着孙阳的目光不离步人甲,那名老厢兵抹着胡子笑嘻嘻的解释了起来,“咱大宋无马,徒步却又无法与骑兵抗衡,这步人甲重数十斤,全身披甲,若是排列整齐,手持长枪长刀巨斧,倒有可与蒙元铁骑一战之力,最出名的就是牛壮将军曾以一千步人甲击杀两千蒙元骑兵,不过这步人甲沉重了些,寻常人之人,穿上之后,怕是拎不得刀枪了,我看小哥身强体壮,倒是可以试试!”
    “谢老丈了,小子就是看个新鲜,穿倒是不必了,我们待会骑马而行,穿上寻常锁裙甲便成!”孙阳笑道。
    “那就这套吧,上月才刚刚修整过。”老厢军说着,从另一侧的架子上取下一套铁甲来,晃动之时,哗啦做响,看起来颇为沉重。
    锁甲以铁甲镶嵌,战裙式,护肩,护心镜齐全,通体漆黑,还没来得及上漆,但是黑乎乎的铁甲却也显出极强的防护力来,再扣上一顶寻常小校所戴的头盔,压在身上足有二三十斤,而且还是减了重量的,若是装备齐全的话,至少也要四五十斤才成。
    老厢军用他几十年的老军龄帮着他们挑选着装备,每人一身裙甲,长刀自不必说,长枪是必备之物,却不是越重越好,精选了一杆鸭蛋般粗的长枪交给了孙阳,枪杆都是最好的白蜡杆子,且在桐油里几次浸泡处理,坚韧得刀砍不断,枪头更是百炼精钢,却是前线一名战死将领无意中留下来的长枪,绝非寻常花枪可比。
    这长枪虽然枪杆是木头的,却也是十分的沉重,怕不下二十斤,抖起来刚弱并济,能刺能甩,孙阳啧啧称奇,这算是他碰过最好的武器了,简直就有一种从三八大盖过度到五六半的那种感觉。
    “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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