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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风起兰芳-第13章

小说: 风起兰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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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阙四伯哭过可以理解,他陪同前任大总长进京,可是大总长却病逝了,他刚刚从广东安葬大总长回来,心中自责,大哭一次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罗兰伯的怒火又众何来? 
  “诸位兄弟,刚才阙四弟向我汇报他们的这次北京之行,我没有让大家旁听,是我罗芳伯的不是,不过,此仍前大总长的遗命,我也不得不听从。” 
  听到是陈兰伯的遗命,众人这才释然,虽然陈兰伯当大总长时也没有什么事会瞒着大家,不过,死者为大,尊重死者的缘故,罗芳伯有如此举动也怪不得。 
  “罗大哥,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连我们也不能知道?”宋插伯忍不住问了出来。 
  罗芳伯声音低沉:“此事事关重大,如果传扬出来,兰芳公司的基业可能荡然无存,所以大总长才遗命只让我一人知晓。不过,大家都是生死兄弟,我相信大家都能保存秘密,只能违反大总长的遗命,将此事说与大家,还望大家都能保守此事,不能留传出去。” 
  “罗大哥,你说吧,到底是什么事,难道有什么秘密比得上我们自身的秘密重要吗?”江戊伯开口道,其他人听到自身秘密几个字,都忍不住身躯一震。 
  “是啊,确实如此,比起咱们自身的秘密,这条秘密也不算什么。”罗芳伯脸上轻松了下来,仿佛一下御下了一幅心头重担:“各位,这次前往清庭献土纳贡之事失败了,清庭非但拒绝接受兰芳公司的献土纳贡,反而驱赶大总长和老四等人离京,大总长就是因此郁积在心,病死于京城。” 
  “什么?清庭拒绝了献土的请求?” 
  大厅中一时哑然,都忙着消化着罗芳伯的话,良久,宋插伯才站起身,怒气冲冲的用手指指着阙四伯问道:“阙老四,你信中不是说礼物都送了出去吗。” 
  “礼物是送出去了,送给了权臣和绅,可是皇帝不同意,下旨驱我等离京。”阙四伯苦笑着解释,将这场京城之行详细的说了一遍。 
  “该死,这个狗官。” 
  “我等在外面开缰拓土,不花清妖半点银子,献千里地,数万民,清妖还不纳,鼠目寸光,真是鼠目寸光。” 
  “弘历这个妖头比起他的后代也好不到哪去。” 
  …… 
  一时之间,厅中全是一片骂声,其中还夹杂着许多广东俚语,这些人,对清庭和皇帝都毫无一点恭敬之意,倒是象不共戴天的仇敌一般,偏偏以前陈兰芳和罗兰伯两人还能说服这些人向清庭献土纳贡,实在是太让人奇怪了。 
  “好了,大家静一静。” 
  听到罗芳伯的声音,大厅中才重新安静下来。 
  “大总长,那现在怎么办?”江戊伯问出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罗芳伯平静的道:“无他,陈大哥遗命,不但让我等对此事保密,而且要大势宣扬我们进京朝贡之事,就说清庭已经接受了我们的献土纳贡,反正这里离大清京城万里之遥,西人也好,土人也好,他们又不会派人去查证,只要他们有顾忌,那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那下面的人怎么办,他们每年都有人要返回家乡,若是他们依然被官府当成莠民,此事很快就会暴露。”江戊伯追问道,他粗中有细,虽然目不识丁,却精明无比,不然,也做不了兰芳公司保安团的副团长。 
  “这……”罗芳伯沉吟起来,显然此事陈兰伯和他都没有考虑周全。 
  “大哥,干脆我们立国吧,立了国什么都好办,我们可以禁止这里的人回乡。”宋插伯道。 
  “对,立国,立国……” 
  宋插伯的话说出了大家的心声,立国之事在数年前大家就商量过,只是当时兰芳公司的实力弱小,生怕立国之后遭到土人和西人的打击,只能称为公司,不过,能自成一国,却是大家的梦想,此时兰芳公司有民数万,团练二千,又加上扯上清国的大旗,立国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九章 险恶
       罗芳伯、江戊伯、阙四伯、宋插伯……等一干兰芳公司高层整整商议了一天,才把立国之事基本确定下来,第二天,这个消息也在整个东方津传开,伴随这个消息传开的还有另一个消息,那就是清庭正式接纳了兰芳公司作为自己的属国。   若没有后一个消息,对兰芳要立国之事,多数华人恐怕并不见得赞同,他们担心一旦立国就等于与母国割裂,虽然现在的母国处于满人的统治下,只是家乡还是自己的家乡,许多人漂洋过海只是迫不得已,何况经过满清一百多年的统治,对于大部分华人来讲,清庭已是正统,要背弃母国,加入到一个新的国家,他们多少会迟疑。 
  只是有了后一个消息就完全不同,原先的担心没有了,只剩下了欢喜,兰芳要立国了,立了国,又有了大清作靠山,无论是土人,西洋人,恐怕再也不能任意欺负自己了,东方津的华人,至少有数成是直接从西班牙、荷兰人的殖民地逃过来的,他们在西人的殖民地里辛苦劳作,虽然可以果腹,却要时时受到土人的刁难,更让他们担心的是,不知什么时侯西人的屠刀就会落到他们头上,这不是幻想,而是活生生的事实,从明朝开始,西班牙人已经在吕宋屠杀过数次汉人,每次从数千人到数万人,马拉尼附近的海域还残留着华人的累累白骨。 
  只是为了生存,明知如此危险,他们依然不得不从家乡漂洋过海来到南洋这片土地上,因为家乡的那点土地实在养不活他们,可笑满清统治者依旧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盛世当中,将这些出海谋生之人统统称为天朝弃民,不但不理他们在外的死活,侥幸在外面发家回来,若是让地方官知道了,即刻上门抄家拿人,不整个家破人亡,官府绝不罢休。 
  正因为如此,兰芳公司在东方津组建团练保护海外华人的利益,才会短时间将海外华人吸引到东方津,就有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短短数年就聚集了数万华人,连渤泥这样的小国也不得不对兰芳公司容忍。 
  “啪,啪,啪。”的鞭炮声传来,这两条消息传到哪里,哪里就响起了鞭炮声,在东方津虽然有兰芳公司的团练保护,只是西人船坚炮利,谁知道哪一天西人就会登上东方津,兰芳公司能不能挡住西人的侵入? 
  这两条消息一扫笼罩东方津华人心中对西人恐惧的阴霾,这些海外弃子,迫切需要一个能带给自己安全的港湾。哪怕立国之后他们受到的管束会更多,需要交纳钱粮,只要能比大清的苛捐杂税少一点就可以了,这里土地肥沃,庄稼一年两到三熟,只要勤快一点,不愁养不活自己。 
  只是对于国名,大多数人却不太理解,兰芳共和国,共和国是什么东东,或许只是小国的称呼吧,这么一想,大家也就释然,大清才是帝国,兰芳作为属国,自然不能和大清并列。 
  “总督大人,那些东方的野蛮人要在坤甸立国,你知道吗。”马拉尼城,主教桑切期闯入总督府内,大声嚷道 
  胖胖的吕宋总督列加斯比转过身来,看到主教桑切斯的身影,张开双手,给了桑切斯一个大大的拥抱:“很高兴见到你,我的主教大人,我已经知道了,那些贱民给我们派来了信使,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立国典礼。” 
  虽然西班牙人在吕宋岛上殖民有二百年的时间,可是整个吕宋,真正的西班牙人不过数千人,而岛上的华人至少有数万人,土人更是多达数十万,以数千人统治数十万人,单靠武力绝对不行,其中宗教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主教桑切斯的地位在吕宋颇高,差不多可以和总督平起平坐。 
  “你会去吗。”桑切斯一边从总督怀里挣出来,一边问道,他身材偏瘦,与总督庞大的身躯相比就如同一个小孩,被总督一抱,桑切斯整个头被总督胸前的肥肉包裹,让他感觉呼吸都困难。 
  “你说呢,主教大人。” 
  列加斯比的小眼睛闪过一丝戏谑的目光,他最喜欢看着桑切斯狼狈的样子,而作为马拉尼的大主教,列加斯比的拥抱绝对是能让桑切斯狼狈的少数情况之一,所以列加斯比每次与桑切斯见面都乐此不疲。 
  桑切斯好不容易才从列加斯比的怀抱里挣脱开来,眼神中闪过一丝无奈,很快收拾好心情,与列加斯比人对望了一眼,都笑了起来。 
  “这样一个野蛮人组成的小国,自然不必劳动总督大人亲自去,兰芳共和国,这些野蛮人知道共和国的意义吗,不过……” 
  此时正是1777年,大清乾隆四十二年,尽管早在古罗马时期,罗马就有共和国的称呼,只是此时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君主国,直到六年后,美国与英国签订《巴黎和约》,美国作为西方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共和国才被各国承认,桑切期才会对兰芳以共和国称呼会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什么?”见桑切斯有反对自己之意,列加斯比心中有一丝不快,作为西班牙驻吕宋总督,他绝不会为了一个野蛮人成立的小国而乘船数千里去参加什么典礼。 
  “总督大人,我们的土地上有许多华人,一旦兰芳共和国成立,恐怕更多的华人会涌向坤甸,到时吕宋会因为缺少华人没有鞋匠,没有理发师,没有衣铺……” 
  “好了,我知道了,我已经下令让吕宋的华人不得离岛。”桑切斯还没有说完,列加斯比已经打断了他的话。 
  “这还不够,坤甸离马拉尼虽然有二千里,可是相对于茫茫大海来讲,这点距离不算什么,我们必须了解这个国家,若有可能,最好将他们消灭于萌芽之中,这样才不会影响到西班牙的利益。”桑切斯眼中闪过一丝杀气。 
  “好了,主教大人,那里离荷兰人更近,不是吗。”对于讨论一个由华人组成的小国,总督明显的不耐烦,他没有打算将时间浪费在这个小国上面。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据说他们与清国联络上,成为清国的属国,如果有朝一日,清国和兰芳对马拉尼夹击,大人,这很危险。” 
  早在一百多年前,西班牙人刚在吕宋殖民不久,就曾想征服中国,当时的马尼拉总督桑迪给西班牙国王写信,称只要六十名西班牙士兵就可以征服这个瓷器和丝绸之国,后来随着对中国的了解,由六十人增加到二三千人,最后到二万人,最终没有下文,西班牙人在吕宋的殖民者,对中国这个庞然大物始终怀着惧意,他们在吕宋数次屠杀华人,就是担心华人过多,会与中国军队理应外合,将他们赶出吕宋。 
  “好吧,如你所愿,我会派出忠诚的士兵前往坤甸,参加他们举行的立国典礼。” 
  几乎同时,巴达维亚的荷兰总督与部下也因为兰芳立国有一翻对话,不约而同决定派人参加兰芳的立国大典,如有可能,直接将兰芳共和国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十章 偷与借
       立国绝非简单之事,自从宣布立国之后,东方津所有居民都忙碌起来,民夫整饬路面,修理自家房子,工匠打造各种兵器,官府编辑户籍,丈量田地……   罗芳伯更是下令将兰芳公司在海上的大部分船只召回,各个团练成员也抓紧训练,准备应付西人和土人有可能的干涉。各种事情千头万序,只是对于陈宣文和一干孩童来讲,却没有他们什么事,照样每天授课,学习,带领他们做着各种实验。 
  一组团练扛着兵器,雄纠纠气昂昂的从教室外面走过,他们身上背着的刀枪发出冰冷的光芒,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此时正是休息的时候,一干男孩站在教室外面,羡慕的看着那些团练身上背着的刀枪。 
  “唉,要是我也有一把刀多好。”一个男童发出一声感慨。 
  噗的一声笑声传来,江阿水语气不屑的道:“给你一把刀,你能拿得动吗?” 
  江阿水虽然被陈宣文管得服服帖帖,但在一般孩童眼中,江阿水依然是不可得罪之人,那名孩童被江阿水一说,只得缩着脑袋不发言。 
  “江大哥,你家里一定有刀枪吧。” 
  “当然,不要说这些刀枪,就是那火枪也有,哪天我带一支出来给你们开开眼界。”江阿水傲然的道。 
  “真的,江大哥,那你一定要带出来给我们看看。” 
  “江大哥,不用等哪天了,不出明天就带来吧。” 
  “对,江大哥,明天带来吧。” 
  …… 
  一干孩童吵吵嚷嚷起来,都眼巴巴的看着江阿水,几乎每个男孩小时候都有一个英雄梦,而兵器无疑是组成英雄梦最重要的一部分,兰芳公司二千团练,能用火枪的只有五百人,这些火枪兵都是兰芳公司的绝对精锐,听到能有见识火枪的机会,这些孩童哪愿意错过。 
  看到伙伴们的眼神,江阿水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浑身差点要飘飘然起来,自从第一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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