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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第3章

小说: 第一次亲密接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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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ㄌㄟ……阿泰的屁还没放完。

  《就像一个棒球名人所说的……

  “不要吹嘘你的打击率很高……不要强调你的安打数很多……

  你只要告诉我……你的打点有多少?”……

  痞子……懂了吗?……适时而带有打点的安打……才能给对手迎头痛击……》

  我懂了……但我大错已经铸成……又该如何挽回呢?

  《痞子……没关系……反正到时候我会再陪你喝酒的……

  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你常失恋……所以你的酒量锻练得非常好……

  从这个角度想……你就不会太难过了……正所谓有所得必有所失……

  这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真谛……》

  话虽如此,但我这个塞翁,还有多少匹马可以丢掉呢?……


第一次亲密接触 第三节
  晚上在研究室,继续为着论文打拼……

  说也奇怪,今晚看到那些熟悉的偏微分方程式,却一直觉得不顺眼……

  用几条简单的偏微分方程式来解释自然界的物理现象,就叫科学……

  那为什么用天上星宿的排列组合来解释人生,就会叫迷信呢?……

  科学应该只是解释真理的一种方法,不能用科学解释的,未必不是真理……

  为什么学科学的人,却往往掉入自己所擅长的逻辑的陷阱之中呢?……

  那只讨厌的野猫,偏偏又在此时发出那种三长一短的叫声。

  上线吧!……反正脑筋已经打结了……程式一定写不下去……

  “痞子……终于看到你了……晚安ㄚ……:)……”

  终于?这个形容词好奇怪。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她还在线上?……

  该不会又是心情不好吧!?……

  “是ㄚ……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网路上……真是有缘……”

  学学徐志摩,也许她会觉得我还是很浪漫的。

  “痞子……跟缘份无关……因为我是刻意从两点多等到现在的……”

  “真的假的?……没事干嘛等我?……”

  “我想跟你聊天ㄚ!……不然我睡不着……”

  “你得了被害妄想症吗?……非得在睡前受到一点惊吓才睡得着吗?……”

  “:)……”

  这次的笑脸符号是用全形字打的,看来笑得比较大声……

  “痞子……继续中午的话题……那你觉得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呢?……”

  拜托……那壶不开提那壶……中午刚被阿泰训了一顿……现在怎敢再讲……

  “网路上的邂逅……很……很……很浪漫ㄚ……”

  我果然不擅于说谎,昧着良心时,连打出来的字也会抖……

  “痞子……你骗人ㄛ……你又不是浪漫的人……”

  完了……快要跟阿泰去喝酒了……

  “痞子……说说看嘛!……我喜欢听你扯……”

  “既然知道我是扯……何苦还要听我扯……”

  “痞子……这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这家伙,别的不学,竟学我喜欢乱用成语。

  看看马厩,我只剩下这匹马了。

  该据实以告?还是含混带过?我不禁犹豫着……

  “痞子……你当机了?……还是在发呆?……”

  “嗯……我在思考今天的太阳为何如此之圆?……”

  “痞子……别转移话题……我可是等了你一个钟头ㄛ……”

  好厉害,连顾左右而言他,这种国民党高级官员才会的技巧也会被识破。

  “现在很晚了……我怎忍心为了一己之私,让你听我大放厥词呢?……”

  “痞子……拖延战术也没有用ㄛ……”

  最后一张王牌也失效,看来只得屈打成招了。

  其实网路上的邂逅,的确是很浪漫。

  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路并不真实。

  所以由此观之,网路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

  “痞子……网路为何不真实?……虚幻的应是人性而非网路,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网路由于有很安全的防护措施,所以通常会产生三种人。

  第一种人会在网路上突显其次要性格。

  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

  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

  但在网路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字母。

  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

  于是猪羊变色,反而在刻意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展现自己的次要性格。

  “是这样吗?……那第二种人呢?……”

  第二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

  人性千奇百怪,一定会有某些性格是你特别欣赏与羡慕的。

  但很可惜,这些性格未必为你所拥有。

  于是你会很希望成为拥有这些性格的另一种人。

  而网路正好提供这个机会,让你变成这种人。

  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路上可能会风趣健谈。

  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

  “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

  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

  第三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

  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

  而网路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

  于是你很可能在网路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

  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路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

  或者你已30岁,很可能会在网路上装成17岁的幼齿姑娘。反之亦然。

  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路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

  “痞子……那你是属于那一种人?……而我呢?……”

  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

  而由于在网路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

  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

  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

  “痞子……你很臭屁ㄛ……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

  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

  “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

  第一种人最真实。

  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于自己的性格。

  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

  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后,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

  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后,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给立法委员。

  于是从网路上得到成长。

  第二种人最愚蠢。

  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

  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着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

  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

  “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罗!……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

  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

  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

  “痞子……别又假装浪漫ㄛ!……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

  好厉害,这样也会被她抓包。看来她比我酸。

  “痞子……My ears will go on……所以也请你go on……”

  第三种人最可怜。

  因为如果他必须变成另一种他不可能成为的人,才能得到乐趣。

  那么无论他能不能得到乐趣,他都无法享受这种乐趣。

  而且久而久之,便会得到所谓的“网路性精神分裂”。

  他很容易将所有的人际关系与喜怒哀乐,建在网路上。

  一旦离开了网路,便会无所适从。

  “痞子……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是第二种人?……”

  其实也很简单。主要是因为我平凡。

  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不丑也不帅,个性不好也不坏。

  虽然已习惯于平凡,但有时却不甘于平凡。

  因此网路便成为我让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

  “痞子……可是你刚说你有点特别的……不是吗?……”

  平凡加上有点特别,所以是特别平凡。

  所以我更希望成为另一种人。

  “痞子……那你希望变成谁呢?……”

  我当然希望像阿泰一样,浪漫而多情,风趣而健谈。

  因为这是我所缺乏的。

  “痞子……那我呢?……”

  你?我不知道。

  你想轻舞飞扬,希望尽情挥年轻,舞动青春。

  但如果这只是你无法做到的希望,那么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你即将老去;二是你时日无多。

  我想我讲错话了,因为她一直没再传送任何Message过来。

  我不禁自责自己的变态,干嘛扯这些东西?

  虽说这是我朋友的硕士论文,但他的口试并未通过。

  所以一切都还只是停留在唬烂的阶段。

  再等等吧!也许她当机了。

  记得阿泰有次也是如此,那时他的网友送来一句:

  《阿泰……我已经两个月了……》

  阿泰大吃一惊,狼容失色。

  他说他一直很小心的,不可能出问题。

  难道是那种在超市买的买一送一,还附赠激情持久环的保险套出了问题?

  幸好后来她又送来一句:

  《Sorry……刚刚当机……我是说我已经两个月了……没看到你……我很想念你……》

  所以我继续等着。

  虽然只等了几分钟,但我觉得好像等了数小时之久。

  我很想道歉,却不知从何说起。

  直到她传来这句:

  “痞子……伊莎贝尔……我们见面吧!……”

  我毫不犹豫,轻轻地在键盘上敲下O、K两键。

  下了线,天也已蒙蒙亮了。

  上次跟她聊天,忘了吃中饭,可谓忘食。

  这次跟她聊天,牺牲了睡眠,可谓废寝。

  废寝与忘食兼而有之,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算是有相当程度的熟识了吧!?

  虽然已经决定要见面,但我们很有默契地不讨论细节。

  更有默契的是,我们都会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然后聊到天亮。

  都聊些什么呢?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到时都会有话说。

  但一定不是风花雪月。

  也不会是曾文惠是否抽过眼袋脂肪,或连战是否又了连方几脚。

  当然更不会是林志颖是否混过帮派,或陈进兴的入珠到底有几颗的八卦。

  至于姓名,阿泰倒是交待我千万别问。

  《因为问了姓名后……你就得记住……以后女友多了……很容易搞混……》

  “那你怎么区分这些女孩子呢?……”

  《情圣守则第一条……必须以相同的名称呼不同的女人……

  因为你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兴趣的原因……不会是名字……

  而且愈是漂亮的女孩子……愈容易被人问姓名……问久了她就会烦……

  所以当你一直不问她名字时……她反而会主动告诉你……》

  “她如果主动告诉你名字后……又该如何?……”

  《Good Question……》

  阿泰赞许似地拍拍我的肩膀,一付孺子可教也的模样。

  《首先你得赞美她的名字……形容词可有四种:气质、特别、好听、亲切。

  如果她的名字只可能在小说中出现,你要说她的名字很有气质……

  如果她的名字像男生,或是很奇怪,你要说她的名字很特别……

  如果她的名字实在是普普通通,乏善可陈,你要说她的名字很好听……

  如果她的名字很通俗,到处可见,你要说她的名字很亲切……》

  《然后你不用刻意去记……因为如果你很喜欢这女孩……你自然会记得……

  你若不怎么喜欢……那么记了也没用……》

  有点玄ㄋㄟ,听不太懂。

  《痞子……因为女孩子若打电话给你……很喜欢让你猜猜她是谁?……

  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也想测试你是否还有别的女人……

  万一你猜错……或根本忘了她是谁……那怎么办?……

  所以你一律称呼她们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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