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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当年拚却醉颜红-第29章

小说: 当年拚却醉颜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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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燕为任远重布菜,接着说:“对了,蛊不是无药可解。如果女子不忍心情人身受万蛇咬噬之苦,还有唯一的办法可以解毒,就是养蛊人自杀,只要她一死,蛊毒无药自解,非常神秘,但据说也非常灵验。”
    任远重心中不快,道:“大过年的,说这些死啊活的,多不吉利!宝贝喝酒。”
命里的蛊
    崔燕喝酒,笑道:“这只是传说,如果有这样的灵药,不管别人,我是无论如何要试一试的。”
    任远重笑道:“你不用给我下蛊,你就是我命里的蛊。”
    崔燕灿然笑道:“真的吗?真好。不过,我还听过一种传说。据说,如果当着爱人的面把自己的血刺到酒中,让爱人喝下,也可以保证爱情常在呢。”
    任远重皱眉:“你最近都看些什么书,不要这样,什么事都不要走极端,极端的女人是很可怕的。”
    崔燕把玩着一把精美的水果刀,闻言抬头问道:“我要是想让你喝下这种酒呢?”
    任远重道:“你要是乱来,我马上就走。”
    崔燕幽幽地道:“你就那么怕一生一世爱我吗?”
    任远重劝道:“这是两回事,我只是不想看到你现在这样子。”
    崔燕把刀刃放在手指上,深深切下去,刀刃还未离开皮肤,鲜血就已漫出,顺着手指流满掌心。崔燕咬住下唇,将食指放到任远重酒杯口处,血沿着杯壁缓缓流到酒中,良久,崔燕收回手指,看向任远重。
    任远重脸色铁青,久久地与崔燕对视着,忽然长长叹了一口,伸手拿过酒杯,一饮而尽,看也不看崔燕,起身离座而去。
    月朗星稀。
    烟花寂寞绽放,十分红处便成灰。
    深蓝的海平面慢慢起伏波动,像一个庞大的巨人的喘息的胸膛。
    崔燕把受伤的手指慢慢插到自己的酒杯里,轻轻晃了晃,取出来,用纸巾包上,另一只手拿过酒杯把剩下的酒喝掉。然后拿起手机拨出一个号码。
    崔燕道:“宋省长您好,我是三江电视台的崔燕,给您拜年!”
    宋高明毫不掩饰地高兴道:“为什么才打电话呢?”
    崔燕道:“宋省长宵衣旰食,我怎么好随便打扰?那不是太不懂事了吗?”
    宋高明笑问:“这是你的手机吗?你在哪里过年?”
    崔燕道:“是的。我在三亚。”
    宋高明道:“这么巧?我在海口。”
    崔燕看着血一点一点从纸巾深处渗出来,听到自己说:“真的好巧。”
    宋高明问:“这两天有没有计划到海口玩?”
    崔燕无声地笑了笑,听到自己在说:“本来是没有,但现在就说不定了。”
    宋高明爽声一笑,道:“来之前给我打电话吧!”
    崔燕游向岸边,在沙滩上铺开一条大大的毛巾,躺在上面晒太阳。身边两个六七岁的孩子在堆沙城堡。男孩道:“你让开你让开,我来尿一条护城河!”女孩不依道:“今天该玩睡公主了!”男孩心不在焉地爬过去亲了女孩一口,说:“于是公主醒了……打仗吧!”
    崔燕闭目微笑,一道泪水从眼角蜿蜒而下。耳机中传来熟悉得再不能熟悉的录音:“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崔燕站在鹿回头的雕像下,一字一句地细读那个平淡的毫无悬念的传说,读到鹿少女和年轻猎人结成夫妇,从此生活在人间的美丽情节,忽然掩面而泣,不能自持。
    崔燕捧着一个椰子,一边喝一边顺着人流来到著名的天涯海角。天涯海角原来就是一块巨大的岩石,正面刻着“天涯”,背面刻着“海角”。崔燕发信息:“世界上最远的地方不是天涯海角,不是生死之间,而是我就在这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发送,未成功。
    崔燕跪在南山寺的金玉观音面前长叩不起,心里哀哀告求:赐我智慧,赐我解脱。木鱼声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自讲经台遥遥传来:
    生命如同火宅,欲望是不断添加的薪柴,人世间所有的苦痛都来源于此,想要的得不到,欲罢的却不能,放下你的欲望,心底自会清凉……一切无我,一切唯心,把所有不是我的都看清楚,好好体会,对一切都要不加理会,要冷眼观察,不要拒绝他,看他自生自灭,这就是佛家的“不二”法门……
第四部分 尾声 天天天蓝
    天天天蓝
    让我不想他也难
    天天天蓝
    不知情的孩子问
    为什么你的眼睛在出汗
    ——《天天天蓝》
    这天,林筝一早起来,没有像往常那样直接到公司。两年下来,公司的运作越来越成熟,从最初的作坊式的小小企业,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影视部、广告部、活动策划部、公共关系部等几大部门的成熟的文化公司,在京城文化圈内也有了相当知名度,同电视台,电台,几大报刊杂志等城内最具影响力的各种传媒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林筝本人也成了各大时尚文化类媒体争相采访的名人。
    最近,林筝在附近的一家车行定了一辆纯黑色皮蓬的宝马小跑,不知道怎的被一家汽车杂志知道了,一定要约她做个采访。林筝自己是媒体出身,自然是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这些大众传播媒介为自己造势,她知道,自己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精心打造的个人形象就是公司的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当然,林筝也明白,知名度可并不代表美誉度,虽然亮相率很高,但每次接受采访的时候,林筝都十分谨慎。她不但要看媒体的知名度,还要看这个媒体或栏目的主要受众群是否是公司的潜在消费群,林筝会充分利用每次的时机来张扬自己的个性化生活观念,让自己和公司呈现在公众和客户面前一个既具国际化,时尚化观念,又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深切的人文关怀的这样一个形象。冯雪峰常常戏称:幸亏当初建议你做文化公司,要是让你做医药业,什么时候把我吃了都不会吐块骨头,林筝你都快成精了。
    林筝简单化个妆,从衣柜里拎出一件水貂皮短大衣,对着镜子刚刚穿上,忽然想起今天麦微也会来车行,忙把大衣脱下,换上一件厚厚的俄罗斯大披肩。上次穿这件貂皮大衣,让麦微好一顿数落,爱护野生动物什么的,像个过时的环保主义者。但也许是麦微的提醒,次日林筝就在电视里看到这样一个画面,一头没有象牙的大象带着一只没有鼻子的小象,孤独地在草原上踽踽独行,小象没有鼻子,每日只能靠母亲喂食。画外音说,大象本是群居动物,但这母子俩因为形状太过怪异,于是被象群驱逐出家族。而改变这对大象母子命运的正是人类,人类为了象牙的珍奇而猎杀它们,还有的把象鼻子变成了盘子里的菜肴,大象为了躲避这种厄运,竟开始发生了变异,有的象甚至生下来就没有象牙。不知道这两头象的残疾是属于先天的变异还是后天的屠戮。林筝看着一大一小两只象在茫茫大草原上渐行渐远的孤独背影,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从此像麦微一样,再不食用野生动物,再不穿动物皮毛,再不买象牙雕的工艺品送客户当礼物。当然也不会忘了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把这段心路历程说出去。
    由于麦微对她的特殊影响力,冯雪峰常嘲笑她和麦微两人是同性恋,林筝表明立场:不,我是双性恋。气的冯雪峰哭笑不得。林筝越来越习惯这种和冯雪峰之间的若即若离的亲密关系,既像亲人,又像情人,既像伙伴,又像手足。但是两人谁也不想把这种关系变为婚姻,当然,冯雪峰出于礼貌还是向林筝建议过结婚的事情,林筝当时的回答是:亲爱的,不必客气。冯雪峰大笑之余便不再提起。冯雪峰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对婚姻的内容了如指掌,有条件自然不想再入彀中。而林筝则是对婚姻这一形式本身有意见。尽管冯雪峰集团公司的总部不在北京,两人只能飞来飞去,但丝毫不影响两人的感情,反而更加贴心。
    林筝把蓝色甲克虫开出车库,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开它了,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刚刚上路,麦微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这么长时间了,麦微一直是这样,约好的时间她一定会先到十分钟,定下来的事情从不会因为她的原因改变计划,林筝最初不觉得什么,但和所谓的文化界,商界的人交道打多了以后,见惯了那些拿自我中心当个性,说过了就等于办到了的人之后,才知道诚信是多么可宝贵的品质。不过,麦微这样个性做朋友做生意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在爱情上就太不讨巧了。爱情需要扑朔迷离,反反复复,悬念迭起,才能让对方牵肠挂肚,欲罢不能。像麦微那样的十年如一日地,一个节奏弹下去,连点花巧都没有,别说某人,元谋人也降服不住。这人,怎么教也教不会,最后还是让人家跑掉了吧,从前年初夏分手到现在,都有两年半了,还缓不过劲儿来。不过,女人呢,最要紧的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皮之不附,毛将焉存,面包有了,男朋友也会有的。好在麦微的面包已经有了,前两个月的那本以陈丹妮的故事为原型的小说在同名电视剧的热播之下卖的火爆异常,不但市场反映好,而且评论界也在跟进,陈丹妮对小说和电视剧都很满意,看了林筝特地邮给她的影碟和书后,亲自打国际长途回来表示,如果有好的项目,还可以继续合作。当然,这回陈丹妮的不计成本的投资对于电视剧制作效果起了决定性的因素,但是,由麦微小说改编的剧本是这一切的基础,麦微的本子不但令那位倨傲的大腕导演拍案称奇,更打动了那位他们认为唯一有资格饰演陈丹妮的那位早已嫁入豪门的女演员。现在麦微已经是圈内颇抢手的剧作家,林筝几次三番找麦微谈,想把她用市场最高价签到公司的名下,她想利用这件事情像炒做自己那样把麦微也炒红,无论对麦微还是对公司都是两全其美的事情,麦微就是不肯,但是林筝知道,只要是她开口,麦微的本子是一定会先给她公司拍的。
    林筝一进车行就看到麦微斜斜靠在车行落地玻璃窗前的沙发区里吸烟,麦微以前从不在公共场合吸烟,自从和某人分手,烟量陡增,有一阵吸起大麻,时间倒是不长,不等人劝,自己戒掉了。还开始莫名其妙的喝酒,买了一箱子叫真露的酒放在家里,随时打开就喝,写作的时候越发要喝。偶尔陪林筝出去应酬的时候却又滴酒不沾。
隔膜
    林筝一下车,车行经理和记者就迎了上来,几句话一说,林筝就知道记者是车行老板找来的,想借林筝的名头替自己宣传的。林筝怎会任他摆布,接着记者的问题,偷梁换柱一番很快把记者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要讲的问题上来,那记者十分年轻,被林筝的观点深深吸引,不住提问。林筝说完自己要说的,不欲再答。于是指着闲坐吸烟的麦微说:“我有朋友,改日联系。”轻松脱身。
    林筝走过去抱抱麦微的肩膀,坐下问:“看过我的小黑马了吗?”
    麦微点点头:“漂亮。”在烟灰缸里按熄香烟。
    林筝问:“最近在忙什么?”
    麦微道:“在西山的一个宾馆给一个组赶本子。他们挺逗的,好像不住在宾馆里就写不出来似的,其实我倒是在家里写着还顺手一些。不过一想可以早起到山里散散步,就住过去了。”
    林筝问:“陈丹妮最近有联系吗?”
    麦微点头:“上周还打电话来,在圣彼得堡。大约半年以后才回,她让我住到她那里去。那怎么可以?”
    林筝装作吃醋的样子:“现在陈丹妮对你比对我好!”
    麦微笑而不答。
    林筝的助理,一个大学刚刚毕业一年的女孩子匆匆赶到,过来和林筝麦微打了招呼,就去付款办手续。女孩一头长发染了至少五种颜色,身上的衣服七缠八裹不知道怎么穿上去的,拎的大大手袋可以装得下三岁小孩,一米七五的高挑身材还要穿细细的七厘米高跟鞋。林筝示意麦微看她:“这一代孩子成长起来才是真正的金刚不坏身,小小年纪就见惯世面,最了不起的是对感情病毒免疫力极强,就这小姑娘,扬言最多只为爱情哭过三分钟。只差十年,就像隔了几代。”
    麦微同意:“不是年龄的问题,我们的观念形成时还是传统的那一套占上风,所以跟沈树臣都有的说,跟他们就隔膜得很。”
    林筝道:“说起沈树臣,倒是很久没联系了。上次打电话,他还邀请我们去三江市考察。”
    麦微强作镇定:“他又不是三江的领导。”
    林筝道:“你忘记了,他和三江的市长楚天舒关系很好。前年我们一起吃过饭的。”
    麦微想了想:“是的,好像很远的事了。”
    林筝说:“那个楚天舒,现在在三江干得很火。三江现在是A省一匹黑马,也难怪沈树臣献宝似的到处拉人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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