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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骠骑行--霍去病-第22章

小说: 骠骑行--霍去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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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马?”有马很特别吗?我点头,颇为自豪:“很好的马。”“那就收好一点,现在朝廷又在强行征马。”他深叹一口气,“打匈奴,打匈奴,哪里有人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看着他一脸郁气的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也是两匹野马群里的马,它们应该自己可以搞定的吧?我回到了小姐那边。小姐看着我颠颠跑跑的样子,哼一声道:“你倒是很能找乐子?”不要跟我烦,我忙着呢!我假装没有听见,跑到草地上,采了很大很大的一捧野花:蓝色的菖蒲,粉红的野蔷薇,紫色的鸢尾,还有黄色的油麦花。我坐在花堆里,编了一个枝花茂盛的花环,来到咪咪面前,套在它的马耳朵上。后退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洁白的马头上,五彩缤纷的花朵在上面盛开出了满头的欣喜,咪咪的眼睛如同琥珀般晶亮动人。它真漂亮。我看个不够,退后几步继续欣赏着。咪咪却很不乐意,一阵摇动将我精心编制的花环从头上摇了下来,我还来不及抢救,它就走上一步,一口一口把花草咀嚼入喉。我施救不迭,从马嘴下拿起那个残缺的花环,鲜花已经碎瓣凋落了。艳蓝的菖蒲断了茎,鸢尾失去了绚烂的姿彩,连生命力旺盛的油麦花也不再星光般地闪烁。“真是的!”我生气地捶了咪咪一拳,连新娘也不会做,枉费了我一番苦心。多多正埋着头吃草,还没有看到它新娘子的模样呢。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会很乖很好很妥当地做一个没有烦恼的新娘子,让他看个够……我无力地垂下头,我哪里还有说这种话的资格?——身体是别人的,灵魂是沾血的,他对我这种人,也许还是有一点怜悯的。怜悯以外呢?大概,只剩下厌恶了……可能感觉到了我的心情低落,咪咪走过来用嘴轻轻地拱我的手,好似在向我认错。我摘去它头上的一片草叶,站起来拍拍它的脖子,然后,将整张脸都没入它微微发黄的鬃毛中:咪咪,我想他了。很想,很想。很想……我慢慢地沉溺,慢慢地黑暗,心尖一丝丝地发痛,发空。似乎是把心给想碎了,化作液体流出来,悠长而不绝。咪咪回头用长长的鬃毛粗糙地摩擦我的面颊,这样轻轻地擦过去,又这样轻轻地擦过来……我紧紧抱着马脖子,很久没有放手。仿佛有霞光在咪咪的体内渗化开来,一道鲜红色的光彩从它的鬃毛中慢慢绽放出来,白色的马颈上盛开出一朵艳丽的血色莲花。“弯?弯!”小姐把我从马身上拉下来,“你醒醒。”遮脸的厚布已经被我口中喷涌出来的血水染成了暗黑的色彩。我软软地跌在地上。“弯,你给我听着。”小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霍去病就要二出河西了,你想不想知道结果?”我的意识已经很模糊了,我也很希望抓住什么东西留住自己不断飘升的脚步,我用力说话,到口边的只有一个很轻的回答:“想……”“那就一定要醒过来,听见没有?”小姐的声音真的很远,好像飘在空中的流云,怎么也抓不住。“好……”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我还是睡着了,睡得很甜很黑,什么梦也没有做。弯答应醒过来,就一定会醒过来。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小姐疲惫的脸,她的黑发都沾湿在额头上,看得出,为了让我重新活过来,她花了很大的力气。“小姐,我醒了。”我轻声告诉她,她抓住我的手臂,冰冷的手指微微颤抖。“没出息的东西,我真的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她放松了手指,人显得特别无力。她低下头靠在我的胸前:“弯,不许死!听见了吗?”我点头,努力回答:“听……见……”她在我身边躺下,满身丝纱在我手指间摩擦过一份温柔的触摸。她躺了好一会儿,道:“弯,你恨我吗?”“我讨厌你。”我直话直说。“我也是。”小姐道。暮春的树林里,浓叶婆娑起舞,我们静静地平卧在绿色的世界中。小姐的裙子在草地上堆叠起华美的褶皱,仿佛整个春天的色彩都停驻在她的身上。曲裾翻飞,深衣叠然,广袖空合,缤纷的盛装越发衬出了对面这张少女容色的苍白与无神。“去年我拉住齐,我告诉他我喜欢他。换成你,你会怎么说?”“我会告诉你我是个怪物,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我回答。这是弯式的标准答案。“他也说不能跟我在一起,理由却不是这个。”小姐道,“他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这是齐式的标准答案。我不说话了。“明天,把你的马送回大漠去。”“……”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弯,对我说实话。齐喜欢的人是不是你?”我摇头,又摇头。小姐侧转头:“那会是谁?”“我不知道。”我再一次摇头。风吹过,绣着花草纹饰的丝衣在空中飘动:“弯,我累了,想睡觉。”一幅绣着兰花草叶的飘带从她身上飘起来,落在我的脸上。小姐靠着我的身体睡着了,我觉得她的身体很软。阳光落在她的额头上,她睡着的样子很纯洁。她一直都是一个凶巴巴的恶女孩,不过,她睡着的样子真恬静,不单单是因为我原先长相的关系。我觉得她也很孤单,把兰叶飘带折起,翻身爬起来,从行李袋中找到那件我盖过的披风,用它把小姐裹得紧紧的。然后,伸出手臂环拢她,让她的酣梦停留在我的手臂上。她浑身冰凉,也许,再也不能暖和过来了。小姐一定在睡梦中感觉到别人对她的照顾,她舒服地发出一个轻轻的声音,长长的睫毛垂下,睡得更香了。我在想,她一定梦见了齐。我确实有三年没有见过齐了,可是,我相信他依然纯白如纸,宁折不弯。我不是光光为了活命而欺骗小姐,我如今对自己的性命没有多少想头了。我只是想安慰安慰她。而且,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齐喜欢的人可能不是我,至少不是真实的我。齐是出于一个误觉而喜欢上我的。那么,真实的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按照枭翼的职业规范来行动而已,只是凭着一个求生的强烈欲望藐视着一切的伤害与困顿。当我用这些东西躲避开了内心对于罪恶与鲜血的自省,却也从此将真实的自己迷失掉了。
第三十五章 春闺梦里河边骨
再往西面就是长安城。这座城池是我们去大漠的一条道路,虽然不是必经之路,但是小姐坚持走这条路。“弯。”晏小姐转过头来。厚厚的蒙面布巾让我无论站在哪里,都有人对着我指指戳戳。我握住缰绳的手上满是汗水。“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们保证能遇上他。”她一付言辞凿凿的样子。我保持沉默:她答应过不碰霍去病的,为什么执意要借道长安?她在动什么心思?小姐瞅了我半晌,笑道:“你在担心什么?”我不敢说,她贴近一步:“说啊,把你担心的人说出来,说不定我一个心血来潮,就放过他了。”我闷声不响。这几天的相处,我已经掌握了对付她的方法,那就是当她挑衅的时候要装聋作哑,以不变应万变。“跟我玩镇定?”她用手在我脸上的面巾扯了一把,“不说就不说,那就乖乖跟我走。”灞水悠悠,清泉流转,一排垂柳依依而绿。“……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远远传来的《采薇曲》,将这娇绿欲滴的春色染上了一层离别的紫色哀伤。又是一场生离死别在人间上演:柳萌新绿,却留不住一叶孤舟;梦中西楼,也只怕不能天长地久。我们看到一名年轻的男子身穿盔甲,一名年轻的女子拉着他的手。短短的叶笛在男子的唇边曲调悠扬。可怜无定河边骨,亦是春闺梦里人。“又要打仗了。”晏小姐看着那个绿柳荫里的男子。我问她:“小姐,这场战争是不是不对?”“怎么了?”“那天,有个老人家好像对打仗很怨恨。”我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老人的眼睛,如果这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那么霍将军他那么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汉国的子民理应受到军队的保护”,这将不再是一句铿锵有力的豪情壮语,而是成为了一个可怜的历史笑话。这种想法让我的头脑中充满了一种令人心寒的感觉,似乎我们红尘中每一个人的鲜血、挣扎、痛苦、漏*点,都不过是冥冥中一只翻云覆雨之手随意摆布出来的棋子。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人的位置究竟在哪里?晏小姐仍然目注着那对即将分手的情侣,道:“从我看的史书中,应该说还是一场很正义的战争吧?只不过,为这场战争而付出代价的这些人未必这样认同。毕竟,战争中所有的压力与重负都落在他们的身上。”史书?说不定会有记载霍去病的事情!他后来怎么样了呢?我思忖再三,仍然担心贸然提起霍去病,又会引发小姐的什么歪心邪念,对他不利。我隐忍下心中的好奇,摘下一片柳叶含在口中,却吹不出那远处军人叶笛的悠转。“弯,你想不想知道史书中怎么评价霍去病将军呢?”我垂头不语,憋红了脸使劲吹叶笛——“扑!”叶子破了,我没戏唱了。只能将柳叶咀嚼入喉,如反刍的牛马羊,任人宰割。小姐含着一丝狡诈之笑:“宋代有一个人名叫何去非,在他的《何博士备论》的《霍去病论》中,将霍将军归属在‘桀恶欺谲不羁之小人’里。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我默不作声。“桀,是桀骜不驯;恶,是凶恶残忍;欺,是欺压疲弱;谲,是狡诈诡谲,不羁的意思是不服管教,无视礼法。至于小人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吧?”这么难听?!我在头脑中把这些词语一个个套到将军的身上,他立刻从一个满身正气、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急速皱缩,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行为猥亵的奸佞小人。似乎这个霍去病,人人都应当得而诛之,决不能让他苟留性命于世上,免得他祸害百年、遗臭千古……我惊恐不安地猛然抬头望着她,看来她是真的不肯放过他的!我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小姐执意要走这条道路。原来,她此次借道长安是特地来惩恶扬善、为民除害、伸张正义、替天行道的!!天哪!“一定是搞错了!”我急忙道。隔着面巾,小姐看不见我脸色剧变一头急汗,还在肆性地调笑着:“白纸黑字写着的,人家可是古今中外公认的杰出军事理论家,在宋朝当博士呢。”我闷然,又走出几步,一脚踏在一个土块上,向后跌了出去,咕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小姐大笑起来:“输了吧?跟我玩?你还嫩着呢!”“小姐,你也知道我最近老在吐血,有点低血压。”我迅速爬起来。小姐走过来拉我起来:“刚才那些评价霍去病的话,是不是听起来很像骂人的粗话?”这本来就是骂人的粗话!她玩味似的摸着我手腕的颤抖和手心的冷汗,好似我是她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一个小小玩偶。晏小姐放下我的手,走到了我的面前,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我亦步亦趋地跟牢她,脚步不断打晃。小姐突然停下脚步,我心慌意乱,几乎撞上她。小姐广袖一拂,咯咯一笑:“你放心,这位何老先生是宋朝朝廷的官员。宋朝人注重礼法,像霍将军这种个性之将,他们是很贬斥的。其实在现代人的心里,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扶着柳树站住,她摸着我的头:“跟你这种历史小白痴说话,真有意思。”我用力将头从她的掌心中抽出来:又在骂人!身为大家闺秀,文雅端秀、贤惠温柔她一样不占,反而喜怒无常,刁钻毒辣。依我看,她才真是有点桀骜不驯,凶恶残忍,欺压疲弱,狡诈诡谲呢!她扶着我一起坐在柳树下:“告诉你,小白痴。他是个很重要的历史人物,我不会动他的。”哦……这样啊……我半信半疑地看看她,欲言又止。她转头向前:“不过,要是有些人实在不明事理的话,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会心血来潮!”我当然会很明事理的,做一个听话的下人,这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话又说回来,这位何去非老先生的见解不怎么样,这书名起得真是好啊!——什么《何博士备论》,分明是《何博士悖论》!这种超级历史大白痴,怎么也可以在朝廷里混到饭吃?!我想着这些,又走出了数里地。一座高大雄伟的褐色城池在春日烟柳的笼罩中出现了,城墙有六七丈之高,角度微斜。绵延数里而不见边际。城楼的建筑铜铃挂角,气象庄严。墙壁上箭垛林立,壁垒坚厚。密密麻麻飘动着五色旗帜,里面隐约可见站立着许多汉家士兵。“长安城。”小姐轻轻道。长安城,仿佛是一个镌刻在生命里的名字,与宿命纠缠,与过往纠缠。“弯,你要是想去见他,我可以帮你。”不远处的城门边,满身盔甲的士兵神情严肃地扫视着每一个进出城门的人。这些人里有拖儿带女躲灾的边民,有挑担买菜的农民,也有华车美服的贵人。最多的还是四面八方汇聚来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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