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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全职战师-第27章

小说: 全职战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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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一狼在地上闹了一会儿后,凌云抽身爬了起来,伸手摸了摸血睛狼尊的头,缓缓说道:“红眼睛,今后这几天,咱们可就是谁也离不开认的伴儿了,我们一起我捕捉野味,练就合击之术,等那天到来,定要叫那些瞧不起我的人,重新擦亮他们的眼!”
    血睛狼尊感受到主人胸中澎湃的情怀,也忍不住跟着激动起来,仰天长啸一声,声震树林。
其037:山中修炼
    黄昏,泛黄的阳光洒落在山中,照得树影斜伸,万物都被镀上了一层黄色。
    一只野猪,晃动着它那健壮的身躯,慢慢行走于林间,普通的小兽们远远见了它,或是闻见它的气味,无不吓得四散奔逃。
    野猪似乎感受到了小兽们的惊慌,不由越发得意起来,走得也更慢了。那对尖锐的弯牙,在阳光中晃动着,显示出它拥有的可怕攻击力;沾满了松油与沙石子的身体反射着阳光,展示着它超强的防御力。在这两种可怕的力量之下,别说是林中一般的小兽,就算是狮虎一类的猛兽,轻易也不敢招惹它。
    野猪摇晃着走到一棵果树前,抬头向上看了看后,后退了几步,猛地向前飞奔,用脑门狠狠撞在那碗口粗的树干上,刹那间,只听喀嚓一响,被撞的树干直接断裂,巨大的树冠带着无数果子摔落在地,野猪额头却是毫发无伤,得意地哼哼走,向树冠的方向走去,打算饱餐一顿野果。
    可没等它走到树冠前,身子却突然一颤,然后惊恐地停了下来,紧张地四下张望起来。野兽的本能让它感觉到有什么危险在悄悄向自己接近,但又不能确定那是什么,于是,开始不安地转起圈来。
    蓦然间,一道黑影自旁边的一棵大树上飞扑而下,挥手间,一把通体乌黑的修长战刀,带着凛冽之风当头劈落,那野猪哼哼一声,急忙转身逃开。
    那长刀一击落空,并没有顺力劈入地面,而是凌空一转,收住了招式,那道人影也随之落地,稳稳站定,却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这少年身材修长,便如这战刀一般,此时,他一双眼中隐约闪动着寒光,遥遥望着那野猪,自信的神奇,仿佛已将那野猪当成了嘴边肉一般。
    野猪虽然没有智慧,可却看得懂这种挑衅的眼神,看着这并不算多么健壮的人类少年,野猪似乎感觉方才自己被他吓到,实是一种耻辱,于是低下头,蹄子在地上蹭了两下后,狂叫一声冲向少年,嘴边的两只尖牙,猛地向少年身子刺去。
    少年却是一动不动,凭那野猪不断向自己冲近。而就在那野猪眼看要撞上少年之时,一道巨大的黑影倏然自少年身旁的林中飞射而出,一只双眼放射着红光的黑色巨狼,一口狠狠咬在那野猪的厚颈上,同时一下将野猪撞倒在地,两只有着锋利爪子的前脚,用力将野猪摁倒。
    此时,那少年已箭步向前,手中黑色战刀猛然劈落,血光飞射中,将野猪那颗大头斩了下来。
    “红眼睛,合作愉快!”收起了不沾半滴血珠的黑色战刀,少年嘿嘿笑着,伸手在黑色巨狼头上摸了摸,那巨狼立刻发出愉快的呜呜之声,在少年身上蹭来蹭去。
    这少年,正是凌云,而那红眼睛,不问可知,便是他那战师级的灵兽,血睛狼尊。一人一狼在这深山密林之中,一呆就是四天,期间每日下午,都要如此合作捕猎一番,目标全是那些又壮又厉害的大型猛兽。当然,这种猛兽再猛,也猛不过人与狼中任何一方,他们所要训练的,不过是共同对敌时的默契度而已。
    四天来,凌云每日上午,不断练习战八方刀法,这战八方刀法为刀法基础,刀招简单,复杂之处,只是刀招与身法、步法的配合而已,但这“复杂”,也只是相对而言,对于凌云这自小练武的人来说,却没什么难度,如今已经将整本秘卷中记载的刀法,全部掌握。
    这是这套刀法亦学难精,而之所以难精,原因就是这刀法重视的是最基础性的东西,比如力量,比如出刀的准确度等,所以想要大成,只有不断苦练,将第一招反复进行练习才成,凌云于这四日中不辞劳苦,将单调的刀招练习了无数遍,此时,不但已经将刀招尽数掌握,更将力量练得更强,如今他以双手运刀,已经是劈砍如风,不像四日前那般,只能勉强将刀拿稳了。
    但他对自己的进步还是不够满意,只觉什么时候单手运刀,也能有这般力量与速度,才算是勉强过了刀法入门的第一道门槛。
    上午练刀,下午与血睛狼尊一同捕猎,到了黄昏之时,便独自静修。每到他静修之时,血睛狼尊便懂事地卧在一旁,不发出任何声音来打扰他,实在是个知趣的好同伴。而到了深夜之时,凌云也并不休息,反而提起战刀,和血睛狼尊大打出手。
    他这么做,就是故意要训练自己的眼力和反应能力。要知道在黑夜之中,人眼视力受限,反应能力也会随之大大减弱,与血睛狼尊这等视黑夜如白昼的灵兽打斗,那难度立刻变得高不可攀。
    初时,他只有挨打的份,被兴奋的血睛狼尊不断地扑倒在地,或是被尾巴打飞,爪子抓中,利齿咬到,当然,血睛狼尊自有分寸,只是抱着玩耍的心情与主人相斗,却并没有真的伤到他。
    但现在,形势却已有了一定的变化,凌云虽然仍不是血睛狼尊的对手,但至少被“干掉”十次后,总能有那么一两次反击成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已经算是极大的进步了。
    或许是他专心修炼的原因,那属于地球科学家和04号实验体的记忆内容,这些天并没有突然在他脑海中闪现,但这本来就是应当之事,所以他也没有特别注意。此时,他与血睛狼尊合力杀了这大野猪,却不由发起愁来――这深山之中,难见厉害的猛兽,平常的家伙,均是像这野猪一般,片刻之间就被他们干掉,实现是激发不起斗志,也难以磨炼出厉害的配合战法来。
    凌云不由暗想:“不如……不如深入到更接近艮止山脉的地方看看吧,那里应该有更厉害的猛兽。光杀这些弱小,练不出什么真本事啊。”
    想到这里,冲血睛狼尊一点头,与他心意相通的血睛狼尊,立刻上前叼住那野猪的身体,朝背上一甩,随着凌云向帐篷那边走了过去。一人一狼回到居住地,架起柴堆,搭起架子,将野猪剥皮后串在架子上烤了起来,随后美美地大吃了一顿。
    整日运动,使凌云的饭量大增,而血睛狼尊更是食量惊人,一人一狼半个时辰的功夫,就将一只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各自舔着手指,看着对方,眼里露出满意的神色来。
    吃过晚饭,凌云便盘膝打坐,静修起来。凌云发现,这静修实是个消化食物的最佳方法,而且在吃饱后静修,线粒体有充足的能量补给,制造起能量来,速度反而更快,而正因为它拼命地制造能量,又合胃内的食物加快的消化,转化为能量传遍身体各处,真是一举两得的事。
    等静修结束,他慢慢站起身来,血睛狼尊见主人起身,也立刻跟着站了起来,不用凌云吩咐,就尾随着他离了居住地,来到附近一片开阔地中。这片地本来也是树木茂密,但这一人一狼四天来的连番大战,却令树倒石飞,生生将一片树林变成了空地。
    凌云单手从背后拔出玄黄战刀,再以双手握紧,敛气屏息,集中精神,将目光锁定在血睛狼尊身上,耳朵也发挥出百分之百的功能,仔细地聆听血睛狼尊发出来的任何声响,片刻之后,猛地厉咰一声,举刀向血睛狼尊劈去。
    血睛狼尊快速地一窜,便已躲开,回身一爪扫向凌云,凌云听风辨位,急忙将战刀一转,刀刃向外,也不发力,只竖在身前阻挡,血睛狼尊自然不敢用爪子去拍那锋利无比的刀刃,只好收爪拧身,尾巴呼地一下打向凌云。
    凌云将战刀朝地面一刺,运起涣奔步中轻灵之技,身子倒转立在刀上,躲过一击,随即向下一翻落地,借力将战刀猛地撩起,向血睛狼尊屁股斩去,血睛狼尊急忙一拧腰杆躲开。
    一人一狼就这么打来斗去,闹了大半个时辰后,凌云只觉双臂发酸,再难将战刀挥起,便向后一跃,将战刀插回背后鞘中,血睛狼尊便也不再追击,走过来与凌云亲热一番后,一起回到帐篷边。凌云活动了一下身体后,便钻进帐篷中睡觉,而血睛狼尊则趴在帐篷口闭目入睡,也算是为凌云守夜站岗。
    第二天一早醒来,凌云便将帐篷拆开,将事应物品收拾好后收入包裹之中。那境石虽能装载血睛狼尊,但却不大适合用来装东西,因为其内的空间中有无数野兽,血睛狼尊在其内,正好自给自足,吃喝不愁,可若把物品放入其中,却难保不被那些野兽毁坏。而且物品不似生物,有气息可寻,能在外用天合之力寻找,到时扔进去容易,想要拿出来,恐怕就是难上加难。
    不过好在有血睛狼尊在,倒不用凌云来背包裹,他只管背着玄黄战刀在前边走,血睛狼尊自然叼起那包裹,在后面跟着。
    一路向北,凌云环视着重重山峦,却仍是不见有什么巨大野兽,仔细一想,若是这般行走,只怕找到全不知的地点,一日的时间也已用完了,到时再算上回程的时间,只怕来不及赶回童蒙镇进行决斗,于是回头冲血睛狼尊一笑:“红眼睛,咱们来一场赛跑如何?”
其038:血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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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睛狼尊与凌云心意相通,虽听不懂他的话,却能体察到他的心意,当下呜呜叫了一声,算是答应,凌云转过头来,猛地展开涣奔步迅疾一重步法,如一道狂风般席卷大地,刹那间便已身极远之处,其身后草叶漫天,土石飞扬。
    跑出不久,正要回头看,却忽觉一道黑风从自己身边刮了过去,定睛一看,却原来是血睛狼尊已经轻松地超越了他,越在他前边,还回过头来冲他连鸣数声,好像是催他加快步伐一般,他不由被激起一股不服输的斗志,猛地催动体内天合之力,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追去。
    一人一狼,一前一后疾奔于树林之中,那气势惊人的步法将周转小兽吓得四散奔逃,而胆大些的野兽,也在感受到血睛狼尊那强大的气息时,没命地跑远,结果他们一行所过之处,无不鸟飞兽跳,亡命奔逃。
    如此奔行了一上午,他们却已离开了风天帝国的国境,从小山区中,进入了真正的深山之中。此地大山连绵,一眼望不到头,那一座座巨大的山峰,更非敦临村北山区中的小山可比,一声声野兽鸣叫,也渐渐响起。
    凌云慢慢停住脚步,环视四周,静静聆听远处的兽鸣,缓缓点了点头:“就是这里吧,再远的话,恐怕就来不及赶回镇里了。”
    血睛狼尊也已停下,转身向回走到凌云身边,将那包裹放下,凌云打开包裹,取出帐篷的铁架和帆布,将帐篷搭了起来。
    刚搭到一半时,血睛狼尊突然一转头,一双红眼放射着光芒,向着东北方向的密林望去,鼻子也用力地嗅了两下,似是感知到了什么,凌云看到它的异状,立刻停下手来,慢慢走到血睛狼尊身边,看着那处森林,问道:“红眼睛,有什么东西不成?”
    血睛狼尊呜地叫了一声,似是在回答凌云,凌云慢慢将手伸到背后,抓住玄黄战刀的刀柄,双目盯紧了那处密林,暗想:“真是好运气,刚来此地,便遇上了厉害的家伙么?正好让我和红眼睛好好练练合击之术!”
    正想着,一个身影已自那密林中疾奔而出,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后,连滚带爬地向这边而来,好不容易才翻身而起,迈步疾奔,但一见到那眼放红光的血睛狼尊,却又吓得一个急停,杵在原地不敢向前。
    凌云定睛一看,却原来不是什么厉害猛兽,而是一个三十左右岁,身穿一件深色长袍的短发男子。这人身材健壮,一看就是练武之人。
    能在这深山之中遇到人,凌云多少有些意外,见这人跑得如此慌张,立刻猜到他是遇上了什么危险,于是高声叫道:“这位大哥,不用怕,这是我的灵兽,不会伤人的。”
    那人闻声一惊,怔怔地看着凌云,显然是不敢相信这少年如此年纪,竟然能收服这么厉害的灵兽,正在犹豫间,他身后林中异声忽起,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无比,迈开大步没命地向这边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叫:“小兄弟,快救命!我后面是血食狗!”
    知道凌云有御兽师的能力后,凌云格给他讲了不少玄黄大陆灵兽的知识,所以他对于这血食狗,也是略有所知。这种灵兽是灵兽中力量最弱的,比起一般的大型野兽尚有不如,但身为灵兽,智慧却远高于野兽,因此便有意地成群结队群居生活,一个血食狗群落,少的有数百只,多的则有成千上万只,因为身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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