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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卡农-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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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我指责的眼神,林觅仙弱弱地道了声:“对不起!”
    我潜藏的地方是处草坑,四周杂草交叉耸立,正好把上面的空间遮住。
    我俩就这样紧紧地贴靠在一起,林觅仙胸口不断起伏,望向我的眼眸也充满惊恐。
    我附在她耳边轻声道:“田鼠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话未说完,扑通一声,一只硕大的灰黑色物体掉到土坑里。
    我勾着脖子探眼一看,心中轻轻震了一下,这哪里是田鼠,根本就是鼠兔嘛!
    肥厚的身体敦实有肉,至少也在十斤左右,两只小眼圆溜溜的,里面充满焦躁的赤芒凶光。两只尖锐的门牙往外翻出,可以想像,它啃起稻田来该多么有效率。
    掉入坑内后,田鼠拼命地摆动四肢,仿佛后面有什么更为恐怖的东西在追逐着一般,极力的往外跑。可草坑的土壤并不坚固,它越是拼命要跑,却越是没用。
    见林觅仙一脸惨白,我抬脚轻轻一蹬,把那只可怜的田鼠踢出坑外。
    “谢,谢了!”林觅仙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忽然间,我竟有点担心起卡卡布来。她一个人藏在草坑里不会有事吧?
    接下来的情形让我顾不得考虑这些了,前期还是偶尔几只田鼠掉入草坑,但随着震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田鼠往这边蹿来。
    它们掉入草坑后,拥挤着相互嘶咬,渐渐地这群田鼠大军已占满了半个草坑,甚至有些还在我跨间来回奔跃。
    林觅仙的脸色早已变得雪白,她抱着我的双臂紧得连千斤顶都撬不开。
    这时,巡逻队的吆喝声已传至耳内,我不敢有太大动作,只得一边捂着跨下,一边使用传统武术中的弹功,在极小的空间内,有节奏地绷动身上的肌肉,从而产生强劲的爆发力,把身上的田鼠弹开。
    如此情形过去了足足有十五分钟,当最后几只田鼠因疲惫失去了跳出草坑的力量,而我也不敢踢飞它们,以使得它们只能在草坑里来回乱窜时,一个爽朗的笑声响起。
    “肯斯大哥,这批田鼠我们都赶三天了,明晚就是结束任务的最后时刻,这样下去能不能完成喔!”
    “呵呵,你这小子,之前一直不出力,不就是等着明天好来个大屠杀嘛。现在竟问这问题。”一个粗犷的声音回道。
    “茵妮,你的魂器力量还够吗?”那人又道。
    “嗯,够的,肯斯大哥,从这到德比亚断崖只有三十里远,再施展三次没问题。”是个女人声音。
    “那好,我们跟上。完成这次任务,我们小组的功绩足够升到和平役者了。”
    “哈哈哈,”爽朗的声音道:“肯斯大哥,升至和平役者可是我的梦想呀,听说外面世界的人一个个都很弱,别看我杰特在这不算什么,到了外面我属于英雄级的。”
    肯斯笑骂道:“你小子少得意妄形,外面的世界复杂着呢,听说有些东西的威力比魂器还强,轻轻松松就能把一个岛轰杀了。”
    “哈哈哈,大哥又吓我,长老团的九级魂器也没这么厉害呀!”
    三人说笑着从我身旁跃过,沿着田鼠溃逃的方向快速掠去。
    望着三人渐渐远去的背影,林觅仙轻轻地吐了口气,附在我耳边道:“这是巡逻队里有名的黄金组合,肯斯是组长,五级遗魂师,杰特和茵妮也都有四级近乎五级的实力,三人配合非常默契,被他们发现就惨了。”
    我淡淡地笑了笑,肯斯是个中年人,身材高壮,穿着一件虎皮背心,身后背着一柄宽近一尺的厚背阔剑。从他的步伐姿态分析,肯斯除了魂器外,对于格斗绝对也是高手。
    我最担心遇到的就是这类遗魂师,除了能够施展魂器,自身实力也相当强悍。
    把草坑内那几只剩留田鼠踢飞,我缓缓趴起身,朝林觅仙道:“你在这待着别动,我去看看卡卡布。”
    说罢,我匍匐着朝卡卡布潜藏的那个草坑爬去。卡卡布虽说是个天才神童,可毕竟还是小女孩,对于老鼠她们有着天生的恐惧。刚才一直没见卡卡布有何异动,别不是吓晕过去了。
    两处草坑离的并不远,没等我过去,卡卡布便从草坑里探出了脑袋,可爱的大眼冲我贼贼一笑。
    看到这顽皮的表情,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叹:“真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麻烦家伙。”
    我冲她眨了眨眼,比了个趴好别动的手势,便欲返身回去。肯斯等人并未走远,若是在这个时候还惊动到他们,真就叫倒霉了。“
    哪知,卡卡布忽然冲我咧嘴笑了起来,笑容特别灿烂、特别阳光,阳光到竟有些阴森。
    心中暗叫一声‘不好,’,这时卡卡布突然跳出草坑朝肯斯跑去,嘴里一边还在大叫:“肯斯救我!啊啊啊,不得了啦,杀人魔头在追杀我呀!彼德是他杀的,布拉德是他杀的,水依娜也是他杀的。啊啊啊,肯斯再不救我,卡卡布也要被他杀啦……”
第十三章:征服
    我楞住了,这一次,我着实楞住了。
    但仅仅只过了三妙钟,我便一跃而起,大步往林觅仙那跑去。虽然一时还不明白卡卡布为何要这么做,但立刻跑路绝对是现在的最佳选择。
    林觅仙比我更不如,她整个人傻站在了草坑里,望向卡卡布的眼眸中写满了迷茫。
    “傻楞着干嘛,快走!”猛地把她抱出草坑,我在她屁股上狠狠地拍了几掌,吃痛过来的林觅仙这才跟着我一块往来路跑去。
    这个过程大概发生在十息内,十息过后,一股无形的声波从身后冲击而来。
    我转首望去,肯斯背着宽背阔剑大步奔来,杰特在卡卡布身旁作保护状,而那位名叫茵妮的女子,则迎风襟立,中指和食指拼拢摆在额间,微微张开的嘴唇内透出一丝蓝芒,那股无形的声波便是从那发出来的。
    “妈的,还有这种魂器!”我禁不住暴了声粗口。
    因为这股音波竟可以直接攻击脑内的中枢神经,使人变得迟缓,脚步沉重。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林觅仙,如今她几乎是软在我怀里。
    “怎么办?”林觅仙无力地望着我,眼里满是绝望。
    “记住你的承诺!”说罢,我便把她一把抛开,撒腿奔去。
    “啊?”
    林觅仙跌倒在地,跪望向我的眼神里充满了不敢相信。她没想到,我竟会这般毫不犹豫地把她抛开,其间没有一丝迟疑。
    泪水,禁不住涌上她的眼眶。
    听见这声惊叫,我心中不由一叹,脚步不停,扭头朝她看去,“记住你的承诺!”跟着,久久地,脸上保持着一抹自信微笑。
    林觅仙这才重重地点了点头,泪水从眼眶里无声落下。
    我承认做这个决定完全没经过大脑思考,多年经验使我很自然地便把林觅仙抛开。
    这个其实也无需多想,不管抛开林觅仙的后果有多么严重,但若不抛开,结果将是不可接受。
    在严重与不可接受间,我选择了严重。
    茵妮的声波攻击相当厉害,无声无息,但却如影随形。在我还未完结的整个人生中,我只死过四次。
    前两次不用多提,乃是自杀。而第三次,便是死于音波攻击之手。
    至于第四次……唔,我不愿多说。
    所以,对于音波攻击我深有体会。和电影上演的那般狗血情节不同,声波攻击是没有声音的。
    人的耳朵可听到的声音频率在20-20000Hz之间,低于20Hz的是次声波,高于20000HZ的是超声波。
    但一般来说,因为次声波和人体器官跃动的固有频率相近,非常容易产生共振,从而导致器官变形、移位、甚至破裂,最终达到杀伤目的。所以,次声波做为武器的情况要多一些。
    这些武器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神经型,另一种是器官型。
    简要来说,神经型次声武器刺激的是人的大脑,对人的心理和意识产生影响,诸如产生幻觉、狂爆,甚至丧失思维能力。
    而器官型次声武器则作用于人体内脏器官,引起人的五脏六腑产生强烈共振。轻者肌肉痉挛,全身颤抖,呼吸困难;重者血管破裂,内脏损伤,甚至迅速死亡。
    那一次轮回,我便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形下,被音波攻击击中而当场毙命的。
    要知道,当时的我对于肌肉的控制,绝对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完全不是现在的我可相比。毫不夸张的说,就算近距离被狙击枪击中,我也可以做到只擦伤表面皮肤便随心化解。
    那时的我,曾非常自豪的送了自己一个外号:人神。除了人中之神以外,我找不到更贴切的词形容自己。
    可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死了。
    后来为了防御这类无孔不入的音波攻击,我做过一系列身体训练。
    我在万吨巨轮的桅杆上体验过龙卷风的侵袭,那高空大气湍流产生的次声波能将飞机撕得四分五裂。
    我也在地震时激发的次声波中体验过生死,看着那一幢幢高大的建筑物被次声波摧毁。
    到最后,我不得不再一次感概人体的奇妙,它可以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至少对我而言,我又找到了一种控制肌肉的表现形式。
    真空!
    没错,就是真空。
    在一次次体验中,我发现,只要找到一种方式,让肌肉相互摩擦后,在体表形成一股真空波动,便能防止音波的攻击。
    因为,次声波不能在真空里传播!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很难,至少现在的我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但也好在,茵妮的音波攻击能量不算很强,我控制肌肉关闭全身上下所有毛孔后,勉强也能做到健步如飞。
    肯斯在身后快步追着,但很明显,他也受到了音波的影响,快速跑动了一阵后有点力不从心。
    这场追逐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当我穿过草丛带,进入森林深入后,肯斯便没再追来。
    但我没有放松,随手抓了几十只田鼠,一个个抛向亡灵界限的红膜后,这才小心奕奕地潜行而去。
    林觅仙被抓了,她很有可能迫于压力引爆魂仆印迹。这个时间最早在三天,最晚在三个月后。
    面对如此局面我有三个办法:一,自己解除魂仆印迹;二,去把她救回来;三,放任不管,我继续做我应该做的事。
    认真思考了好一会儿,我选择了第三种办法,放任不管。
    在我原先的计划里,就是要让她回总部的,如今只不过这个时间提前了而已。
    林觅仙必需被抓回去以安凯亚斯的心,这样我才能从他的视线里脱离出来,否则,每天应付凯亚斯的追杀,我哪还有时间做其它事。
    这就是我利用我的优势——凯亚斯并没看重我,做出来的计划第一步。
    计划第二步是什么,坦白说我现在并没想好,因为这要取决于真正遗魂师的世界是怎样的。
    我的最终目标其实非常清晰,那便是征服!
    在征服之前,我必需强大!
第十四章:唐宁儿
    已近午时,烈日当空而照。
    之前奔行我把拖累速度的累赘都扔掉了,其中包括食物和水。
    感觉肚子有些饿,我拎起小刀,开始处理路上抓来的田鼠。开膛破肚、斩头去脚、剥皮剔骨过后,我生生地吞吃了这只田鼠。
    把那些杂七杂八的残余物埋入地里,以防被人追踪后,我选择了一个方向,潜伏而去。
    路上,我才空出时间,思考了下卡卡布如此举动的动机。
    后知后觉,这是人的通病。
    根本没费多大心力,我便猜出了卡卡布如此做的原因。
    那天,当我拒绝她提议杀了林觅仙、并帮我解除魂仆印迹之时,聪明的卡卡布便猜到了我与她合作的诚意是多少。
    承诺对我来说完全没有约束力,这一点我自己清楚。但就外人而言,我所表现出来的言行举指却非常像一个性格内敛、而有责任感、并重言守诺的人。
    卡卡布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才忍了那么久后,才跟我提出合作的意向。但由于我漫不经心的随口答应,让她警觉到了这一点,同时很快便改变了原先的态度。
    从这一点来看,卡卡布不但聪明,而且优秀。
    卡卡布知道我答应帮她杀凯亚斯是在应付了事,所以,为了不耽误时间,她今天才以这样一种方式,把我逼上和凯亚斯做对的道路。
    同时,卡卡布还不用担心我把她的秘密说出来。
    因为她早已表明了立场,她和我是一边的,就算是现在,这个立场也不会改变。
    我和她拥有同一个敌人,凯亚斯。今天这般害我,只是为了让我更早的与凯亚斯正面为敌。
    也就是说,在有需要的时候,她一定会帮我的。是问如此情形下,我又怎么会出卖她呢?
    至少有了她的帮助,林觅仙也能撑的更久一些。
    想通这点后,我释然了。
    少了林觅仙与卡卡布的拖累,我在林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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