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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卡农-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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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林觅仙并不是不爱说话,就像许多高贵的公主,对外人时的那股冷漠高傲,只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一种手段,在面对她们的婢女时,很少是整天绷着脸的。
    尤其是林觅仙失去手镯后,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这种骨子里自认清高的人,在失去长久以来依赖的东西时,那种空虚感非常可怕。
    而这个时候,我这个坚强男人的胸膛便显得格外耀眼。尽管,我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给她造成了这种印象。
    在林觅仙的叙说中,我隐隐发觉,遗魂师的世界并不像我起初想的那样,是一个狭隘的、阴暗的、不可爆露在太阳底下的邪教组织。
    他们是一群极为优秀的人,有着极强的组织性与尊卑观念,俨然就像人类社会的另一种发展方向。
    至于他们都在哪里生活,林觅仙怎样都不肯说,非得让我见过她的长辈,得到正式认同后,才能带我去。
    不过我现在也明白到,那群考究理论的长者们在遗魂界的地位是多么崇高了,真不是谁都能轻易见的,这事急不来。
    现在要做的,便是早点离开小岛,取回手镯,然后她便把我带回农神堡,正式归入门下。
    很久没有这种为了某件事而努力地充实感了,那个缠绕在我身上近千年的恶梦,终于有了醒过来的迹象。
    一时间,我的生活仿佛充满了意义。为了赴死而奋斗,很有意义么?
    没错,相当有意义。
    时光飞逝,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一条简易的竹伐在海滩上慢慢成形。
    说来简单,造这条竹伐花了我相当多的精力。
    首先是竹子,坚硬中又带几分柔韧,砍起来非常吃力。不过活了近百次轮回的我,在这些事上很有心得。
    我先是用小刀在竹子根部挖了一个小洞,接着,在林觅仙目瞪口呆中,我把一些干湿交杂的树叶摆了过去,用火点着后,滚滚浓烟顿时冒起,直往竹子内里灌去。
    随着吱吖一声,不到三分钟,一根竹杆搞定。
    绳索方面,香蕉树里全是纤维,耐磨又耐泡,非常好用。
    花时间的是扎竹排。
    要在海中航行,包扎的手法是个关键,而这一切林觅仙都插不上手。我一个人三天搞定,已经是最快速度了。
    就这样,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与林觅仙并肩而立,迎着朝阳,我大手一挥,“起航!”
    今天再次PS:呵呵,上了新人榜啦,要求达到啦。。。特加更一章。
第二十章:魂仆(第一集完)
    悠悠海天浪,袅袅彩霞升。
    浪漫的诗句显然对我与林觅仙并不适合。
    快船航行了一个小时的行程,我俩搭着竹伐却在海上飘流了快两天,其中历经了好几次致命危险,但最后总算都平安渡过。
    见到陆地时,我俩都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着陆的地方是个小县城,离市区三十公里路程。
    “有钱么?”
    林觅仙回应我的是一阵白眼。
    “嗯,没钱不要紧,有朋友就行。”我找到一家小店,播通了高胖子家的电话。
    嘟……嘟……嘟……
    电话响了好几声,最后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响起:“找谁?”
    我迟疑了一会,问道:“是高升平家么?”
    电话那头停顿了很久,忽然大叫道:“成哥?你是成哥?”
    这语调,是我熟悉的高胖子。
    “嗯,是我,现在有空么?”
    “成哥,你跑哪去了?”高胖子吼道。
    “嗯,事情很复杂,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你现在方便的话就过来一趟,我在……”
    “好的,成哥,我这就过来。哦,对了,没事千万别乱走,你被通缉了。”
    “呃?”
    听到这话我有点错愕,被通缉了?
    “成哥?”高胖子见我久久不答叫道。
    “嗯,我没事,你先过来吧,我们见面谈。注意,一个人过来。”
    放下电话,我跟老板说等朋友过来付钱,便和林觅仙站在旁边等候,没过多久,高胖子便开车到了。
    下车时的他一脸憔悴,眼中满是血丝,仿佛好多天都没睡好的样子。跟他一同下车的,还有王富军。
    我微微一楞,正要说话,王富军上前一步道:“成哥,是我硬跟着要来的,唉,我怕高胖子想不开……”
    原以为高胖子是在为我的事担心,现在看来另有隐情,顿了顿,我道:“先找地方泡个澡吃点东西再说。嗯,胖子,把电话费交了。”
    在美香基饱饱地吃了一顿,然后开了两间房,舒服地洗了个澡。
    最后,我们四人在宾馆喝着茶,王富军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大概地说了一遍。根据他的叙说,我才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整体的了解。
    我俩消失之后,发生了很多事。
    首先是学校里闹的沸沸扬扬,新来的美女班主任愁的头发都白了。
    无奈下,学校到警局报了警,接到案子的唐超装模做样地调查了一翻,最后得出结论:由于美色诱惑,我把林觅仙绑架了。
    在唐超的有心推动下,很快我便成了通辑榜上的一员,错有错着地把我当成嫌疑人后,他们开始形式上的例行盘查,最后,令唐超跌破眼镜的是,在我家查封的物品当中,竟发现了那套少了把剔骨刀的组合刀具。
    而丢失的那把剔骨刀造成的伤口,与解剖得到的结果极为吻合。
    最终,唐超得出结论,我就是剌杀虎哥五人的凶手。
    这一切,相当有戏剧性。
    在唐超看来,我已经死了,肯定是找不到人的。声称绑架林觅仙只是借口,如今有了更真实的借口,我俩失踪的事,基本上来说已经解决了。
    “王富军,胖子家出了什么事?”被通缉的情况已经了解,我转声问道。
    高胖子插话道:“还是我自己来说吧。嗯,我老爸被关了,也跟唐超有关。”
    国有资产重组是这几年国内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大清理的同时,一批隐藏在幕后的交易也逐渐被一些有心人盯住,于是,一大批政府要员被关押,无奈的是高胖子的父亲也是落马者之一。
    高胖子叹道:“老爸的那些事我也知道点,虽然贪过些钱,可在这无官不贪的环境里算不得什么。他之所以被关,是因为有人窥视他副市长的位置。”
    “嗯,”我点了点头,缓缓闭上眼,沉思起来。
    一时间房内的气氛变的有些怪异,没有人出声,高胖子经此一事成熟了不少,见到林觅仙也没再盯着看,三人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
    缄默良久,我忽地睁开眼,目光平和地在三人脸上一一扫过,微笑道:“其实,这些事并不难解决。”
    顿了顿,我道:“通缉的事好办,他们没有证据,只凭一把刀是定不了我罪的。至于高胖子的父亲,摆平起来也不难,只要把唐超他们花心力收集起来的罪证销毁,然后再让唐超死了拉你父亲下台的决心,平安渡过不是问题,这种事没有哪方是正义的。嗯,到是林觅仙的手镯麻烦些。不过,只要摆平了唐超,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
    我笃定地侃侃而谈,油然而升的,一股从容不迫的气息瞬间感染了三人,高胖子呆怔了一下,忽问道:“成哥,你怎么了?”
    我微微一楞,反道:“我怎么了?”
    “不是,成哥,我突然间觉得,你好像变了个人。”高胖子一脸迷茫地道:“王富军,你说呢?”
    王富军忙不迭地点头道:“嗯嗯嗯,成哥给人的感觉确实跟以前不一样了,有种,呃,怎么说呢,觉得跟着你很塌实,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你办不成的。”
    高胖子叫道:“没错,是自信感。而且不是像古代枭雄的那种霸气,从你身上散发的气息就像一瓶沉年美酒,浓郁而浑厚,不锋芒,却恒久。”
    最后,高胖子两人异口同声道:“成哥,这些天你们究竟跑哪去了,不会是有啥奇遇了吧?”
    呃……
    我明白他俩的感受,以前我是没目标,显得有些浑浑噩噩,如今突然有了目标,表现出的精神状态自然不同。那长年累月股磨练出来的沉着与冷静、睿智而不长扬,自然衬托出气质不凡。
    沉呤了几秒,我轻笑道:“两个蠢蛋,想哪去了,我一直都是这样,你俩不知道而已。”见两人还要追问,我摆了摆手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等把事情解决了,我让你俩问个够。”
    “成哥,”高胖子忽然一声大叫,“只要能救出我爹,我这身肥肉就卖给你了。”
    “嗯,我也是。”王富军跟着点头。
    “神经,我又不是当老鸨的,谁稀罕你们身体。”我哂笑着捶了他俩一拳。
    其实我明白高胖子现在的心情,与丢失手镯后的林觅仙一样,一直被他当做心灵依靠的父亲忽入牢笼,让他的优越感突然没了,那种空洞与无助的感觉令他非常脆弱。
    怎么说,他也只是个高中生而已。
    要对付敌人首先得了解敌人,对于唐超,我并没有多少印象,收集情报方面便落到高胖子身上,最近他家里为了找关系救他爸出来,托了不少人,对唐超比较了解。
    舒服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我们起程而回。由于我不方便到处露面,最后决定先不回家,去林觅仙那比较安全。
    南华街,市内高级住宅区集散地。
    “昨天你真的很特别。”高胖子两人离开后,林觅仙望着我淡淡地道。
    “是吧,呵呵,每天一个变化,给生活新鲜感嘛。嗯,你房子不错,漂亮。”我打着哈哈。
    林觅仙冷冷一笑,沉声道:“别忘了,我是你主人,你是我的魂仆。”
    “是主人,”我恭敬一礼,认真地道:“根据科学家们的研究,人体细胞的存活时间各有不同,每时每刻都会有细胞死去,新的细胞诞生,从某种意义上说,每天一个变化非常合理。”
    见到我认真而又无赖的模样,林觅仙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进屋吧!”
    从门前的鞋垫中找出备用锁钥,开门而入,迎面而来的是一间宽敞的大厅,洁白的大理石裁切精细地铺在地板上,显出一抹高贵气息。
    我随在林觅仙身后走进客厅,正想找个沙发坐下,心中忽然一动,霎时间警觉起来。我发现,十多天没人坐的沙发,竟然干净的没有一丝灰尘。
    有心观察之后,更多的蛛丝马迹显露出来。屋内空气干爽,没有一丝沉闷湿腐的味道。洗手的水池边,亮晃晃地闪着水迹的反光。甚至在角落的垃圾桶里,还有几颗苹果残核。
    总总迹象表明,此屋被人潜入了,而且还不止停留了一会。暗叫一声大意,我正欲提醒林觅仙小心。
    就在这时,一声严厉中夹杂一丝阴冷的喝斥忽然响起:“觅仙,你到哪去了?”
    PS:写到这里,第一集故事完了,交待了一点点魂师的东西。当然,第一卷还没完。。。大家收藏给票的太少了些呀。。。唉。
第二十一章:情敌,敌情。
    “谁?”
    我第一时间把林觅仙护在身后,失去了手镯的她,比普通女人强不了多少。
    寻声望去,通往二楼的楼梯转角处走下四人。正中间是位金发碧眼的外国青年,年纪不大,大概二十来岁,长像秀气,身材挺拔,本算得上是英俊潇洒令人喜欢的帅哥,可脸上挂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看着很不舒服。
    此时,他正搂着一位身材曼妙、娇艳无比的美女,满脸贵族气息地从楼上走下。
    在他身旁还有一位**岁,眼睛大大的小女孩。戴着副黑眶眼镜,望向人时总会甜甜一笑,显得很可爱。
    走在最后面的是个小老头,精瘦矮小,很不起眼。
    “你又是谁?”金发男子说的是纯正的中文,冷漠的目光朝我上下打量。
    “你认识?”我扭头朝身后的林觅仙问道。
    林觅仙脸色变的极为怪异,略微颔首道:“拜见巡查使大人,不知大人到访,未能远迎,请恕罪。”
    听到这话,我楞了楞,之前到是知道林觅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看来这次消失这么久,把同伴引来了。
    金发男子冷傲地从鼻腔内哼了一声,瞥着我道:“怎么不回答我的问话?”说话的语气神态,像极了之前的林觅仙,不过他给人的感觉却很不舒服。
    美女高傲点那叫个性,男的没事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干嘛。
    有病呀!
    见我不吱声,林觅仙赶紧道:“回巡查使大人,他叫方成,是我新收的魂仆。”
    “什么?你收魂仆?”金发男子脸上明显的露出惊讶神色,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斥道:“你有什么本事?”
    呃……我顿了顿,揖手道:“回大人话,小的无啥特殊本领,有幸被主人看中,做一些斟茶倒水的粗活。”
    早听林觅仙说过,遗魂界最重尊卑,他既然是什么大人,为了减少麻烦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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