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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5章

間客-第765章

小说: 間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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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稻真气自然就是霸道真气,大师范府的祖先自然是范小花,也就是范淑良同学,而花家祖训——真正生猛的角色都是女人——这不仅是指范小花,当然也指叶轻眉。
    花家先祖范淑良君喜欢黑布,是因为她喜欢五竹叔爷,而这一旦去写,便又将是一个杜少卿父母间般的美好故事了。
    关于间客和庆余年的关系,有书友做了一张特漂亮的图,清清楚楚写明了其间的关系,我想办法去找到然后呈给大家看。
    我以前就说过,这个体系是一个三部曲,三部曲的名字分别是入神、出神,走神,合在一起号称神经三部曲。
    但在写间客的开始时,我是死都不会承认的,因为那样看着就没有趣味了,而现在可以说的是,下一本书不是三部曲之一。
    除非我要写四部曲。
    在间客的最后,许乐行走在两个世界之间,意识或许会永久存留,他会不会长生不死,这不是我关心的问题,也不是这个故事要讲的问题,更不是叙述的责任,管他去死,哈哈。
    故事的最后和最开始,呼应基本都做到了,手镯,老东西,真气,机器,全部都到位了,但写的并不困难,仿佛水到渠成,这样很好。
    这么多的人物和细节,基本上没有出问题,这个和写作才能真的无关,只在乎于用心和努力的程度,只在乎认真二字。
    我有时候真的是个很勤奋伟大的人。
    四
    前面说过成绩不错,间客还拿了去年的最佳作品,质量上没有问题,我知道自己担得起那四个字,但真能拿到,还是要靠你们。
    谢谢大家的订阅,谢谢大家的表扬。
    我从来没有谢过打赏的同学,甚至基本上提没有提过这两个字,原因其实很简单,就觉得确实是不好意思,而且做为一个贱小市民,我会觉得这事儿非常有压力。
    两年了,就这个事情谢谢大家一下。
    有很多相熟的同学,这里就不一一点名感谢了,只是忽然非常想提一个ID:遥遥喜欢焦恩俊。
    我和这位书友不认识,不知道他或者她是谁,无论直接间接都不知道他或她是谁,但我一直觉得和他或她很熟。
    因为你们知道的,我总是习惯于夜晚做事,然后更新,而很多个夜里,我在作者后台里面,总能看到这个ID,然后感觉很好,就像是孤单的夜里坐在电脑前,其实是有人在陪着你在看着你,你并不是在孤单的码字,这里合什说一声谢谢。
    还有一件事情必须向大家报告一下,在去年我最辛苦没法保证更新被骂成渣的时候,那件事情让我重新获得了很多力量。
    某个深夜,网上爆出一**相关的新闻,我上网去搜索那些图片资料……以供写作之用,咳咳,然后寻找到一**达人的博客,仔细翻去,竟赫然看见他博客上转载着网友补完的二十七杯酒!
    对于我而言,这是何等样的刺激,何等样的幸福感,看着电脑画面,我涕泪横下,敢不拼命?
    有看书的朋友会认真的提意见,这个我也表示感谢,但很认真地建议不用这样,因为我真是一个听不进意见的人,我真的很清楚自己的缺点弱项在哪里,但我真改不了,尤其是意见越多时我越不想改,我真是一个很臭不要脸而执拗的家伙。
    安静丵坐在电脑间看曾经写过的东西,我会进步的,而且我相信已经八年时间了,你们很多人都看到了我的进步。
    有时候我很讨厌你们,但大多数时候我还是爱你们的。
    五
    间客里有一个叫席勒的人。
    在很多时候,他是金庸。
    有时候,他是古龙,说过拿着神枪的人不见得是枪神这种台词;有时候他是西班牙人,写风车骑士;有时候他是日本人,写忧国骑士团;有时候他是写灰姑娘的童话家。
    有时候,他是写阿甘正传的那个偏执狂,有时候,他会在剧本里写出歌德那句爱你与你何干的屁话,有时候,他是写教父的马里奥,有时候他是国产零零七的编剧,有时候他只是瞎编滥造的我的传声筒。
    而有时候他是写雷雨的曹禹。
    去年在北京和册友喝酒,他提起当年从学校出去,时常能看到一个老人坐着轮椅盖着薄毯在医院门口晒太阳那位老人就是曹禹。
    当时酒桌上沉默了一段时间。
    讲故事的人都会老去,那些的大脑都会停止转动,到那时只能在阳光底平静地等待,而好在那些故事能留下来。
    席勒是个讲故事的人,我也是。
    我会继续写故事,然后确保花两年时间、生命里可以计算清楚的一部分时间写出来的故事,对得起你们花的钱和时间、抽的香烟,还有我为之而消耗的生命。
    因为有时候,写故事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再见,亲爱的你们。
    新书会在七月底或者更晚一些时间发,因为我需要好好准备,到时候我们江湖再见,再在江湖一起漂着挨刀或者砍死别人。   
忽然想到的一些话
    有读者说我写的装逼,这是常事,反正也被说了这么多年了,我只是不明白他说我装逼时的语气……为什么比我还要更装逼一些。我也不明白他说的有学校推荐是怎么回事儿,心想许乐装逼应该在后面啊?然后看回帖明白了,古钟号船长秘书推荐许乐进西林军校,许乐没有接受,所以读者认为这个小屁孩儿装逼装大发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某人自我陶醉了……呃,难道许乐要保持与第四军区合适距离的原因这么难懂?耸肩。
    从来不动脑子,目标也是想向金庸之类的牛人学习,写无数让读者不用动脑子却很爱看的故事,但问题在于,看糊涂了还要指责我这个写故事的人不动脑子,这事儿就荒唐了。更何况我从来不在乎意见的锋利程度,因为我脸皮厚,您要笑呵呵地提意见,我屁颠屁颠地去加精,给你拍马屁。我只在乎书评区提意见时的语气,因为我有高血压,无论谁对我写的故事有什么看法,哪怕你手里握有绝对真理,却非要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说出来,那……我只能认为你的性情有问题,把中指收回身后,回你一个看异物的眼神。
    一直以来有人说,身为作者,不应该和书评区发表意见的ID针锋相对,要虚心,有错无错都笑着,迎着,营造良好的氛围……我今天说的话,可能会让很多人看着别扭,可是我一惯不喜欢这种虚心,我向来不喜被人冷嘲热讽而还要笑脸迎人,凭什么人讽我而我不能讽人?我不曾先用刻薄的言语去刺伤任何人,所以一旦我觉得不爽,我自会回以刻薄。
    在这个圈子假假混了多年,只不过这两年才不说话,在那些老家伙们都忙着生孩子的时候,我大概也算是老资格?端着架子的评论不知看过多少,依然十分痛恨,我还是爱看小四紫渊那种忠厚诚恳派的。这大概便是人性的弱点,不喜欢被刺,大概我的屁股从来都是坐在另一边。
    要在书评区论战,我没这能耐,毕竟我没时间,可惜了哉。要说吵架,那我是很擅长的……我只是一直对很多事情想不明白,无论是以前的各大论坛还是一直以来的书评区,很多ID有话不会好好说,非要挤着嗓子尖尖地叫,非要冷嘲着,热讽着,有看法不会用最简单的字组合表达,却非得让文字里透着股不屑一顾的劲儿?我一直不懂,这种态度从何而来,为什么总有很多人习惯了用一种居高临下的位置不屑一顾地向编故事的人施舍赞赏或贬斥?难道有些人真以为他就是天生的评论者,对一个写故事的人发表看法,是一种站在制高点上的圣光下世?太祖啊,世界上哪里有这种职业,又有哪个在编故事的家伙,会屁颠屁颠地恳求这种垂怜?
    忽然想到一个旧故事,不论是烧鸡还是庆余年,书评区到最后便没什么刻薄的话了,这是我自觉牛叉的事情,当然,朱雀记结束后,难听的还是来了。我还记得两条很酸的书评……说书评区一片歌功颂德,作者把不好看的书评都删了,真恶心……删你丫的,谁有那么多美国时间整这个。一条出现在爬爬,一条出现在庆余年,现在也忘了那个说酸话的ID是谁,只是想了起来。那时候没时间吵架,这时候对那厮竖个中指,吐他一脸,告诉你,小爷我写的东西就是牛叉,你想像不到的牛叉,所以你不能想像我的书评区怎么就那么风光明媚……
    越来越觉得我只是想告诉自己,我还是那个很记仇的有热血的准中年胖子,记仇是一个很好的性格,更何况我是天蝎,我爱鲁迅先生。
    开新书,来异地,精力疲惫,只想安安稳稳编故事和大家伙儿一起娱乐下去,今日却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想表明,我是一个极容易被书评扰乱情绪的人,今日将上强推,大约又有无数的箭来了。恕我不战斗,我将用黑布蒙上眼,装瞎子,一周之内不的朋友谅解。当然,领导还是会看的,加精的事情也交由她了,如果她能够比这些天勤快一些的话,阿门。
    不对,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书评便能激怒我浪费这么多字,因为这都是钱啊。可能是一直藏在心里的某些不喜?从零二年开始,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找机会说过,因为……那些尖酸刻薄的评论者好像都是我的朋友,娘的……希望我没有刻薄地评论过什么,不过……领导做过,呃,我不喜欢领导评论书时的语气,很不喜欢,借此发泄。
    我也不喜欢看我书的诸位书友用一种轻蔑的语气去评论别人的书,严肃表明我的不喜欢,或许会让你们觉得不高兴,但我坚持,我是一个无能的中庸的人,但我坚持中庸无害的态度。
    最后一句话:这些闲话,得罪了评论者,得罪了领导,得罪了书友,我还真是无聊到了极点,勇敢的蠢货向大家要推荐票,这时候去睡觉,下午四点更新,书评区,暂别几日了。   
老猫又有废话说……老猫又有废
    先前更完最后一章,说那是今天最好的,确实如此。我前些天在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我一直认为这样才能有所进步,算得上是某一种层次的反省。最后却得出了一个令自己有些错败的结论。从映秀开始,到朱雀记,到庆余年,到间客,前面总是差强人意,不,应该是非常的令人头痛,当然,后面都会写的漂亮许多,这里所说的漂亮,是指和我自己比。
    每一个故事,我都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每天写故事,我也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以前或许不明所以,其实仔细想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我是一个需要感觉写故事的差劲家伙,故事前面不进题我自己写不顺,每天写的时候,我要进入情绪才能写的顺。
    感觉顺的时候,我真的可以一个小时三千字,毫无疑问,甚至也曾经有过三千六百字的巅峰速度,当然,那需要修改,而且这种速度就像是故事里的**那样,永远只是刹那风华,而不是长久的幸福,我写书六年时间,有那种发飙感觉的时候不多。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像今天第一章那样,以每小时一千的速度,痛苦不堪地煎熬着。
    说这些好像是在说自己写的很认真似的,其实不然,我写故事的认真态度只算马虎,比很多人差远了,里面有多少惨不忍睹的片段啊,有时候自己回头看时,觉得脸都有些发烧。再当然,当然也有很多片段是很**的,我自己看着也很得意,但综合起来算,只能勉强维持一个对得起大家订阅所花的千字两分或者三分钱,并没有多余自傲的东西。
    昨天看了烽火写的那个章节,很受感触。我始终坚持认为二狗是今年来最牛叉的书,不管说装不装逼什么的,这本就是最牛逼的,没有之一。而我以前又是最不喜欢极品公子的,所以有时候总觉得这世界太奇妙了,丫就是同一个人,怎么水平见风就涨,涨了这么多,让我看着双眼发花哩?所以这就是认真这个大杀器的效用了。
    以前有很多人说我文字好,我从来没有做过回应,现在正经说一句,这就是扯淡啊。文字要简略得宜,该华时则华,该脆时则脆,这才是好文字,像我这种老太婆的裹脚,能好到哪里去?当然,又是当然,这裹脚布里偶尔还是有些句子不错的,只不过我自己要去挑都挑的有些辛苦。要知道已经有很多朋友非常英明地对那些乱七八糟故作高深的长句表示了厌憎,我深表同意,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呸,我认错,但估计近两年内很难有能力改,大家且忍着吧。
    我正经认为我文字好的章节,自认下了功夫的,是那些简洁的章节,比如间客里的某几章——不算酸的还有几章、庆余年里范闲第一次杀人。只是不多,因为写着写着就容易写滑手了,滑手有好处,但坏处更多,问题是不滑手的时候,写的会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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