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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章

間客-第4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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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时候,可不会在意自己会不会粉身碎骨。”
    听着这段话,许乐尴尬不已,难得反击嘲讽说道:“从这些话中,就可以看出来,你和施清海骨子里就是一类人。”
    “我并不完全否认这点,但一类人不代表就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帮郁不为所动,继续嘲弄说道:“也只有你这种家伙的任何一场恋爱,都会无趣到直接以结婚生子为前提,动不动就要此生此世不渝,压力太大,你自然没有勇气发展下去。”
    “可我前不久向其中一人正式提出了恋爱的请求,只是……很惨地被她直接拒绝了。”许乐疑惑说道。
    “很明显那是战场上的生死让你雄性激素分泌太多。至于那位聪明的女生会拒绝你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谁都能看出来你提出交往要求时的诚意严重不足。”
    邹郁蹙眉回答道:“女孩儿总需要一些精神上的东西,哪怕是商秋这样思维简单而专注的天才,也不一定就是感情白痴。”“空口白牙一句话,就想骗个童颜巨丶乳天才工程师结婚,顺便替你设计修理机甲……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对于我们女人来说,感觉永远是最重要的东西。”都郁情绪平静下来,说道:“我一直认为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是最可以互相信任的伙伴,可你最近一直试图让我和施清海走在一起,这种带着逼迫的感觉,让我非常不舒服。”
    许乐沉默思考,试图从她的角度去感受她的不舒服,可惜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想清楚这种人世间最复杂的感情问题,只好解释道:“我真的很希望看到我最好的朋友,像你们这样优秀的男女能够在一起,或许我总以为这好像是小说里的童话结局一样圆满口……
    “问题是我并不了解施清海这个人。”都郁神情宁静说道:“当初怀着流火的时候,你天天给我讲这个流氓公子的故事,必须承认,那时候你嘴里说的施清海确实有些魅力,潜伏在政治内部的青龙山间谍,为了替老师报仇在黑夜里行走,只要是女生,大概都会被这种黑暗英雄的味道所吸引。”
    “可那终究只是故事口。”
    她摘下乌黑秀发间那朵艳丽的红花,望着花瓣出神说道:“我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是不是和我的喜好相同或是截然相反,我不知道他喜欢穿什么衣服,是不是让我看着便会厌恶,我不知道他的鞋码,也不知道他的生日……对这样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确实会好奇,因为他毕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甚至我也曾经有过一些很小儿女的猜忖期盼,但总不可能因为你的唠叨就喜欢上他。”
    “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当他第一次以清晰形象进入我的世界时,却忽然变成了一今天天堵西山大院,不停用邮件短信和那难听的什么杯酒破歌死缠烂打阵缠到底空有好看容颜却一点儿不大气的蠢货。
    邹郁摇头微嘲说道:“理想一旦照进现实,好奇与期盼全部被晒的片片破裂。”
    “我并不认同你对施公子的刻薄看法,他的伙伴和战友,他所做过的那些事情,他现在所担任的重要职务,没有哪一点像个蠢货。”
    许乐揉着闷痛的眉心,无奈说道:“像我先前说的那样,他在你面前的拙劣,恰恰证明了他的在意,我本以为这么长时间他与你经常通信,你们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很多了,谁知道…………难道你对他真的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不知道。”邹郁禀持着惯有的性情,极为简单快速回答道,“我和他之间的了解不够,时间不够,需要观察。”
    “还好,至少还有可能性勺……许乐笑着耸耸肩,认真说道:“你不喜欢被人推动着去做某件事情,我承认自己的考虑有些不周到,如果你思考结束之后,还是不能接受那个家伙,我当然会支持你。”
    “这才是朋友,很高兴你没有再次流露出那种不把我当朋友,只把我当成朋友女人的态度。”
    邹郁嫣然一笑,冷冽之意化作阳春暖风,说道:“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不要再多事,我自己会考虑。”
    许乐笑了笑,唤来侍者签单,然后陪着她向林园外走去。此时忽然间阴云笼罩天穹,深春的阳光全部被遮掩,无由一阵风起,携着微雨如丝,气温顿时下降不少,只穿着单薄贴身衣物的部郁微微蹙眉,下意识里抱住了双肩力
    许乐是个很念旧或者说记忆力过于优秀以至于思维模式有些与众不同的家伙,当年在梨花大学…第一次见到邯之源时,对方是个面色苍白,身体孱弱处于昏迷中的少年,所以他就将这位太子爷看成一位弱者,需要被自己保护。
    很久以前,帮郁怀孕的时候,从饮食到起居全部由许乐负责照顾,在那段日子里骄傲冷酷的权贵千金接触到了世俗平凡的人生,她的人生观也有了些微妙的改变,而那段日子对许乐的最大影响在于,直至今日,在他的心中,郁子还是那个需要被人细心呵护照顾的孕妇。
    他的肘弯间挂着都郁的红色短风衣,微风细雨陡至寒意间,很自然地抖开衣服,披到了她的肩上,邹郁很自然地钻进了短风衣中,没有说谢谢,理所当然,配合地极为默契。
    因为这份默契,两个没有任何男女方面情绪牵绊的异性朋友微微一怔,然后相对一笑,女孩儿手中捏着的那朵艳丽的红花分外温柔。
    一辆墨绿色的军车停在了林园内餐厅门口,勤务官下车跑了过来,匆忙将伞打开,准备扶小姐上车。
    “黑车我开过来了,我送你回吧。”许乐说道。
    邹郁却摇了摇头,平静而带着一丝审视的目光掠过许乐的肩头,望向餐厅外微雨轻拂的昏沉角落,唇角泛起一丝有趣的微笑,说道:“该你送的人来了,去吧,不然这些花花草草被淋坏了,怎么得了。,,
    许乐愕然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位穿着淡淡天青色裙装的秀丽女孩儿站在那处,女孩儿微卷的黑发被雨丝染湿,别添一丝宁静之美,只是神情却是无比紧张,羞涩里带着一丝尴尬,似乎想要迅速逃离此地。
    南相美几天前刚刚回到引,因为旅途有变的缘故,她非常遗憾甚至有些悲伤地没有看到那场让七组名扬宇宙的颁奖礼。紧接着便是那场发生在海畔的冲突,联邦权力顶端的各大势力紧张万分,耳对于这位七大家的嫡系小姐而言,她的心中没有这些繁杂的事情,只有简单的喜悦,因为知道他回来了,而且还在引,
    请家中某位在联邦调查局任要职的远房叔父帮忙,南相美知道许乐今日要来林园,纯粹是下意识里来到了此间,然而就当她在餐厅门口可爱地替自己加油打气时,却看到了许乐送邹郁出来的一幕。
    餐厅门口这对青年男女间的默契,她看的非常清楚,骤然间她才想到,他似乎有位传闻中的未婚妻,应该就是这位都部长的千金,他和那位所有人都喜欢的国民少女有绯闻,还有那位青龙山的美丽女官员……
    这不是恶俗的桥段,自然不会因为误会而让两个彼此相爱的男女就此赌气分离七十年不相见至白头始抱歉却来日无多不复青春,南相美有些伤感的原因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和他只见过三次面,并不熟悉,连误会或者说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她在雨丝凉风中微微低头,握紧了秀气的拳头,站在昏暗的角落中,不敢上前。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这是我的初恋,如果渐渐长大后,发现他并不值得喜欢,大概会反省当时的迷恋幼稚而可笑,数十年后在阳光下对孙子讲述自己的愚蠢,并且严厉地命令他不准和平民区的某个女孩儿交往……
    可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他如当年一样,甚至比以前更值得人尊敬喜欢,那这份迷恋会越来越深吧?
    南相美在心中自言自语,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抬头迎上对方的目光,艰难择出甜美的笑容,勇敢地向着那边走了过去,却没发现凝着晶莹水珠的发丝正在随自己身体轻轻颤抖。
    (本想提前言情预警,但因为还有些废话想说,所以只有留在了后面。
    初恋的看法这一段,与张无忌和朱九真有关,昨天中午去建材市场采购之前,与大庆两位因书相识的好友吃饭聊天,聊到典节,正是我将要写的,也是今天所写的。
    金庸的说话很正确,但我小时候看那段时,就一直在想,如果朱九真是个很好的姑娘,那张无忌肯定会一直无比痴迷的喜欢她一辈子吧?
    你们都知道,我爱言情,这章写的很愉悦,不见得好看,但自己喜欢看,一兴奋,竟写到近四千字,难得啊……,
    政论与言情结束,某场大戏即将开场,我有些紧张,像南相美一样浑身发抖,担心自己不能全情投入去写,明天极可能只有两千字,如果我没有把状态提升到能够写出这场大戏的话。)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一低头有风雨来
    届郁用指腹轻轻搓*揉鲜艳红花青梗。微笑着坐军车离去煦旧那对年轻人在雨中的林园漫步。
    他们的身前草坪尽头如水墨画般的黑白山崖。在春雨中分外缥缈朦胧,微雨让这个寻常春日带上了一抹湿意,好像无数小水滴蕴积而成的粉,扑到脸上瞬间散开,清爽无比。
    南相美穿着一件剪裁极为合体的蓝色小风衣。腰间系带全素没有任何的珠宝点缀,想必是港都某大道手工制衣店的杰作,毫不奢华刺眼,一味如她的人般秀丽安静,又如这天地间轻扬着的雨。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女孩儿微低着头,老老实实跟着许乐的步伐沿着林园美景行走。身旁的两个小拳头握的极紧,雨花扑上她微烫的脸颊,也无法变得更清凉。
    “我,南相美忽然停住脚步,鼓足勇气望着许乐的侧脸,紧张问道:“你,有没有收到我的信?”
    “嗯。”许乐停住脚步,点了点头,回答道:“所有的信应该都收到了。”
    南相美温柔地笑了起来,明亮的眼眸里继而生出一丝不安,问道:“那”为什么没有回信?”
    许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对于他来说。南相美上次在木谷庄园里的主动示爱,着实是人生里最大的意外及虚荣感的趁峰,甚至”有时候回忆起当时南相美羞涩的神情,他会觉的这种满足感要超过研制成功。
    然而意外与虚荣指向的便是荒谬感,许乐直至今日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出色,没有培养出杜少卿那种正确傲娇的心理基础,总想不明白,自己这个长相普通。少年言语有趣如今却越来越乏味的家伙,有什么资格得到这位大小姐的倾慕,所以对于南相美邮件里隐藏着的情意,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该如何去回。
    大抵正如郜郁所说,他习惯把感情和婚姻家庭这些事情联系在一起,所以一直不自知地在回避商秋是工作理想上的默契伙伴兼迷人身材拥有者,简水儿是青春期时的偶像或梦中情人,如此他还能尝试着亲近对方,遇着并不真正熟悉的秀丽女孩儿,他逃的极快。
    没有得到他的回答,南相美有些失落地再次低头。垂着晶莹小水滴的黑发安顺地依靠在白玉般的脸颊上。
    行至草坪尽头,有一方池塘在微雨中轻轻荡着无数个小圆,两个人站在塘边,无声观看。
    “我网从回来,在信里写过,我现在在基金会里做义工。”
    “这很好。”许乐有些笨拙地回答道。
    “真可惜。”南相美低头紧张望着小羊皮靴尖上的碎草,轻声说道:“那部纪录片我每集都看过很多遍,却一直没有找到你的正
    “真可惜。”她轻轻叹息了一声,就像雨点、落入池塘里般悄无声息,可爱地偏了偏头,再次勇敢地望向许乐,说道:“本来颁奖礼那天我就应该到;没想到遇见了射线风暴,耽搁了时间,不然也许我可能会像那些你的狂热崇拜者一样,跑到乔治卡林中心去疯狂呐喊。”
    听着逐渐坦露心迹的话,许乐的大心脏跳动的快了些,声音微沙转了话题,挠了挠湿发说道:“难道你是坐利老七的船回来的?”
    “利老七?”
    南相美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觉得这个男人说话的语气真有意思,利孝通这个一身阴警的男子,在他口中提到,就像是街边卖面包饼的小贩,,真是可爱的一朵男子啊,思及此,她忍不住有些窘迫地捂住了双颊,想挡住那里的热度。
    喜爱令人盲,在堕入爱河的女孩儿眼中,那男子哪怕再无聊的笑话,大抵也是最幽默的,那男子再寻常的举动,她们都能找到一些深意或寿暗示或者是令她们更加喜爱的因素。
    许乐死撑着正人君子的范儿,保持着目不斜视的样儿,余光里却瞧见了南相美那一低头的娇姜,轻柔的斜风细雨间如滴露荷花般的秀丽脸颊,心脏再次异动,下意识里想从军装袋中取出真丝手帕替她擦拭面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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