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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混在仙界当农民-第4章

小说: 混在仙界当农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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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日后的光辉前程,林森激动不已。

  随后,他取出吴天的储物戒指,“呵呵,看来这货平日里没少干剪径的勾当!”看着小山一样的品质不一的漂亮石头,林森喜不自胜。

  林森的注意力留在一块玉简上,白光一闪,那玉简便出现在手中,心神沉入其中。“仙界漫游指南?什么东西”林森继续翻阅,可跳过了十多页依旧没有接触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哎,这样读书真慢,要是能过目不忘就好了”正寻思间,异变横生,只见那玉简中闪出一道光芒,没入林森手臂。见状,林森不禁骇然,稍一查探,不觉脑中多了许多东西,竟然与《仙界漫游指南》如出一辙。

  难道是仙界的特别教育?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想想自己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吞下去的墨水比盐都多,可记住的知识又有多少呢?甚至比不过人家一块玉简!

  收起感慨,林森仔细梳理一遍脑中知识,原来记录的是仙界常识,正好弥补了林森的不足,原来那中漂亮石头是仙元石。

  接着林森又在《指南》中找到几种术法,“提空纵”便是其中一种,“提空纵”顾名思义就是让修炼之人虚空飞行的窍门,不过可惜修为至少要达到练气化神阶段才能施展,对此,林森也只能忘空兴叹了。

  道家练气,共分八阶段。“引气入体”,“练气化神”,“练神返虚”,“练虚合道”,“罗上天仙”,“九天玄仙”,“大罗金仙”,最后成就混元大罗金仙,万劫不坏,永恒不灭。

  每一阶段的差别那是巨大的,“引气入体”的修行者,引天地元气淬炼肉身,身青如燕,开碑裂石。修到后期更是御使飞剑,一日千里。

  练气化神则不同以自身之神念为引,肉身为媒介,不借助任何法器便可以驱动宇宙中各种能量,举手投足间便可发出雷霆电光,三味真火

  “练神返虚”可长生不死。免去六道轮回。

  “练虚合道”更是移山填海,弹指间便可游遍五湖四海,八荒六合,成就仙道。

  仙道之内又分四类,罗上天仙,九天玄仙,大罗金仙,混元大罗金仙。

  每一个阶段的突破,怕是比精卫填海,愚公移山差不了多少,同样实力差距也是天差地别。

  据林森估计,如今他才修炼到坎位第二图,不过引气中期而已,能偷袭化神期高手不得不说是他的造化。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林森忘了时间,可地球记得,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一声鸡鸣的脆响把林森送回熟悉的生活中……

  两天后,告别家人,林森跨上北上的列车,目标:千里之外的大学。

  由于已经是九月,躲过了学生流,虽说火车依旧拥挤,但却没有想象中的人山人海。林森很容易的找到了自己的座位,靠窗坐下,闭目修炼,虽然不见得有成效,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不知什么时候林森旁边坐上了一个面容清秀,素装淡雅的女孩,名叫陈宇欣,女孩拿出本《青年文摘》大发漫长的旅途。

  岭…… 

  一声长鸣,列车慢慢驶出嘈杂的车站,世界清静了不少,树木,山峦,大地,在列车的达达声中安然向后掠去。

  “让一下,让一下”那男子生的粗鄙,高声叫嚷,全然不顾这是公共场所。林森恼火美梦被人搅扰,但只是微微乜了一眼,更多的时间却是停留在声旁的女孩身上,美,实在是美!清新淡雅,宛如一眼清泉,沁人肺腑。

  女孩被他看的有些不好意思,脸俏生生的垂下,捧着文摘的双手,*。他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不会是遇上传说中的大灰狼了吧!要真是那样,这么近的距离,他的位置有那么隐蔽……女孩越想越害怕……

  她怎么了?怎么浑身发抖?还直冒冷汗?

  林森用自以为很绅士的口气问道:“这位小姐,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需要医生吗?”

  来了,终于来了,接下来他应该就要趁机揩油了,我该怎么办?叫警察吗?可警察在哪里啊!难道真的要落入狼口了吗?“不……不需要……我没事”女孩语无伦次的应道。

  没事?怎么可能!心跳过速,体温急剧上升,怎么会没事?算了,不管了,自己的身体自己都不关心,我瞎操心干嘛?想到这里,林森别过头去闭目修炼不提。

  见林森不再注意自己,女孩长长的舒了口气,埋着头继续看书,可是再也看不进半个字,脑袋里全是林森的恐怖。

  漫长的旅途在修炼中总是稍纵即逝,等林森再次醒来的时候,列车已经快到终点站了。虽然修为没有多大提高,但体内一百二十九个气旋稳定了不少,真气也精纯了许多。

  咔!

  列车一记急刹车,在众人颠三倒四,怨声载道中缓缓驶进了旅途的终点。

  ……

  拿好随身行李,林森悠哉游哉的走出车站,在人山人海中,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学校的接送车。这年头,新生报道,学校都会安排专车接送,这可是关乎学校门面的头等大事,可马虎不得,这其中美女学长自然少不了,吴佳欣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请问这里是华西农业大学的接待点吗?”

  今天已经是新生报道的最后一天了,往来的新生已经不多,但吴佳欣依然庄重的坐在哪里等候。“嗯,你好,请坐,请填上你的基本信息”说着,吴佳欣递给林森一张表格。

  呵,这法子不错,既防止有人搭顺风车,又顺手收集了新生的信息,真是一举两得啊!

  刷刷刷,接过表格,林森提笔横书,很快便把表递了回去。

  “那好,请跟我来吧”说着就要带林森上车。

  ……

  呵!

  咱来的可真是时候,林森看着空荡荡的校车,难道农业没落成这个样子了?

  看出林森心中所想,吴佳欣赶紧解释道:“同学,由于你来的较晚,大部分同学都集中在前两天了。”

  “哦!”林森闻言,做恍然大悟状,看来农业还是有救的嘛,心情顿时舒畅了不少。

  “同学,那边正好有个新生,你坐那吧,也好有个伴。”

  “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眼看夜幕降临,林森不由担心道。

  “不了,我还要留在这里接待新生哩!你们先走吧,等交完班再走”

  “哦”林森也不能强求,不过想来不会出啥事,外面不是还有两个大家伙嘛!微微摇了摇头,林森径往吴佳欣指的方位走去,果见一个女孩,一股淡淡的处子幽香随风而来。怎么这么熟悉?

  女孩抬头,四目相视……

  “啊!怎么是你?”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学校的保安玩忽职守?还是本来就是蛇鼠一窝?陈宇欣害怕极了,甚至忘记了呼救,一切,就是那么巧合。

  有必要那么高兴吗?难道本公子修仙后“王八之气”四溢,美女稀溜溜飞蛾扑火了?不过个诱人的想法一经产生,便被林森赶到九霄之外了。

  一路无话,陈宇欣只觉度秒如年,还好一路无事……

  在漂亮学姐的引导下,林森很快办理完入学手续,收拾行李到回到宿舍。

第007节   上清宫
大学宿舍一般为六人间或四人间,林森分到的是四人间,看来林森来的却是不早,宿舍四张床铺三张宣布名花有主,等待林森的是靠窗户的上铺。

  “老四,才来哈!”一干瘦眼镜青年热情的打招呼。

  老四?什么老四?不会是走错宿舍了吧!想到这里,林森赶紧退出去,仔细看了下门牌,11…306,没错啊!莫不是遇到神经了。

  晦气!

  出门竟遇些烦心事。

  “哎呀,老四,愣着干嘛,兄弟门可都等着你咧!”那青年五大三粗,足有两米上下,坟起的肌肉时刻传递着爆炸气息。

  看来真遇上神经了。

  “哎呀,同学啊,站着干嘛,你看你,风尘仆仆的,赶紧拾掇下,晚上兄弟门给你接风。”

  总算遇到个正常人了!林森无限感慨。

  “你们怎么叫我老四啊?莫不是认错人呢?”林森边打点行头,边说道。

  眼镜男撇下手中的《家庭文摘报》,一脸猥琐的说道:“呵呵!兄弟莫怪,只怨你来的太晚,要是早个三五七天的,说不得这老大的位置就是你的啦!”

  啥?按来的先后顺序排序,这帮小子难道不知道后来居上的道理?算了,老四就老四吧,何必计较呢,咱可是到仙界见过世面的人,“那谁是老大呢?”

  只见那眼镜男一脸臭屁,摇头晃脑,老半天才指向肌肉男。

  嗯,勉强还能接受,肌肉虬实,身材高壮,倒有几分老大气质,林森正寻思间,却听到眼镜说道:“他是老三雷战,体育特招生,你下铺的那个叫文浩,计算机专业的,老二”

  啥?有没有搞错,雷战和文浩都不是,难道是这家伙,这也太猥琐了吧……

  雷战在林森肩上轻轻拍了两下,“呵呵!兄弟,将就着吧,咱以后找老婆可全靠他了”说着轻轻瞄了眼眼镜。

  我有不搞对象?……

  一番折腾下来,黑夜渐渐覆盖整个华西市,如水的月光洒下大地,“嘭”一声脆响划破夜空,不过很快就淹没在浩瀚的自然交响曲中。

  这仙界不像人间界那般昼夜交更,仿佛有的只有仙气缭绕的白昼。时间流速不及人间十分之一,什么‘天上方一日,人间已千年’纯属扯淡,一林森多次偷渡的资深经验来看,人间一日,仙界十天,比例恰是十比一,仙人可精明的紧啊!

  仿佛林森每次穿越都是随机穿越到仙界的某处,对此林森也是不甚了解,只有暗自祈祷不要跑到什么禁地里去了,仙界十派,七十二洞天,三十六福地,九耀七圣,哪个没有自己的后花园,岂容他人染指,要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到这些地方,除了化成灰灰,别无选择。

  很不幸,林森这回竟然偷渡到上清宫闭关圣地——结方越崖!上清宫虽说在仙界算不上什么大派,但好歹也排在前五十强,闭关之处有岂容他人染指,当林森看清“结方越崖”四个烫金大字时,浑身都在颤抖,当然不是因为激动。正当林森转身欲逃回人间界时,一道漏斗状青光倾泻而下,林森不过引气中期,在仙界实属废柴一类的,哪里逃的了。

  啪!地心引力终于正确了一回,“嗷……好痛……”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闻言,林森大惊,方才想起自己变成鱼肉了,要任人宰割了,不觉心中恶寒。赶紧运气检查,还好,真气运转自如。呵呵! 咱打不过还跑不掉!!!想到自己的偷渡本事,林森慧心的笑了……很*!

  “小子,不要想着逃跑,也不要想着反抗,你的修为,呵呵!蚂蚁都能碾碎你”那人说的倒是实话,仙界众人,一出生便有引气后期修为,可谓得天独厚。

  经他这么一说,倒是转移了林森的注意力,凝望那人,但见那人生的五短身材,白净面皮,没甚髭须,却是肥头大耳,肚皮滚圆,十成十的大胖子。

  这小子不简单,不到化神却在自己气势之下从容不迫,这是阿凡少爷第一反应。他哪里知道林森修炼特殊,浑身三百六十五个穴位通了一百二十九个,一百二十九个气旋自成一系,又有机联系,阿凡少爷化神初期,哪里谈的上气势威压可言,就算有也给那一百二十九个气旋瓜分的一干二净,完全当了补品,又怎么能影响林森?

  “本君是该来之人”大敌当前,林森也不能落了下风,打肿脸就得充胖子不是。

  “哦!何为该来之人?”阿凡少爷也来了兴致,本来就被老爹逼着打坐,烦闷之极,现在多了林森这个说话人,又高深莫测,他自然不愿错过,饶有兴致的和林森对侃起来。

  “来了就是该来之人!”

  “哈哈哈,说的好,比那些只会打坐的酸儒老道强多了。你叫什么名字?你这个兄弟我阿凡交定了!”

  啥?又是个疯子……先前还站在对立面,现在就说什么相交莫逆,还要和咱拜把子,该不会有啥阴谋吧?

  正寻思间,不料那阿凡少爷一个鲤鱼打挺,跳下高台,顺手就在林森手腕上割了一刀,在割破自己手腕,又不知从哪里弄出个大碗,真是血流如注,电光火石间就排满了碗血,分作两份,递给林森一份,自己端一份。

  这一切只在瞬息之间,林森甚至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切便已结束。

  “来,兄弟,这碗里留着你我兄弟二人的血,我阿凡少爷对天起誓,愿同眼前这位兄弟义结金兰,同生共死。”

  林森无法,只得依葫芦画瓢,说了一大通废话,不过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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