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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男人是狗女人是猫-第11章

小说: 男人是狗女人是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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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怒火中烧,起身大叫:没听过放屁吗?你们的屁股都老实是吧!
    我愤怒离座,疾步出门。
    彬彬有礼的服务生拦住我,说:你和那位小姐AA制吗?
    我扔给服务生250块。服务生微笑着说:看来那位漂亮的小姐要自己买单啦。
    我几乎昏倒,给了他500块。大声质问:什么牛这么贵!
    服务生非常有风度地说:进口牛加法国厨师。
    小泡追了我几条街说对不起,后来不小心高跟鞋跟断了,崴了脚,疼得她直落泪,我才无可奈何地原谅了她。同时发誓,此屁仇不报非君子。
    小泡不能走了,我只好背着她回去取车。
    在我背上,小泡搂得很紧,头枕着我的肩,一路哼着歌,后来开始大声唱。
    本来我们的样子就很像落魄书生背着千金小姐,已经够吸引人了,再加上她无所顾忌地高声唱,就更加引人注目了。
    她唱的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歌,或许她忘词了,反复都唱一句。
    你知道我爱上了你吗?你知道我爱上了你吗?你知道我爱上了你吗?
    一个屁换来一上午假。
    好的作者需要您的支持,您的推荐是对我最大的鼓励!谢谢您看我的心血之作!
    您的推荐真的会让一位有才华的家伙成为作家!
    因为这是我的做了很久的梦!
    谢谢O(∩_∩)O谢谢阅读
022章 记忆与梦想
    被老丫穿回家的制服给我指明了她的新东家。
    她说跳槽并不是白领的专利,她总像袋鼠一样跳来跳去,月薪七百之内的职业快跳遍了。还举了一个浑身直痒痒的例子,说她挺羡慕跳蚤的,白吃白喝不算,还频繁更换居住地,像旅游一样在人和畜生身上“留名”,跳槽这个词肯定与跳蚤的生活习性有密切联系。她口中每一个发音一出口就成了小跳蚤,她边说我边挠。
    转眼间,老丫站在一间俗不俗雅不雅的咖啡馆里当服务生。
    为了接近并加强沟通,我真成了跳不到老丫身上不罢休的小跳蚤,紧追她不放。以顾客的身份光临这间名曰雅俗人咖啡馆,看到老丫在哪就往哪凑。冲着她略显吃惊的表情我得意地笑,并在她身旁的软椅上落座。
    你不是当门神来着吗?怎么跑这儿来了。
    一言难尽,一句话,我不堕落。
    给我端杯最便宜的中药汤。
    稍等。
    她一身茶馆里旗袍式制服的打扮,十分不自在地向吧台走去,我一饱她第三围的眼福。旗袍紧紧地包裹那两块站着没用坐着减震圆润的肌肉组织,在走动时和可爱的小猪踱步一样一扭一扭着,可爱至极。
    过了可以端两杯咖啡的时间,老丫端着一杯咖啡向我落落大方地走来。
    她的第一围过于严肃不扭,没第三围活泼可爱。全裸的手臂白净惹眼。职业性的淡笑镇静而僵硬,她真是为人民服务惯了。
    她说她发明地咖啡让我尝尝。味道不好也得付钱。谁喝过咖啡加盐?我喝过。她发明地。浓郁地苦里泛着涩涩地咸。肯定是加热地海水冲泡地。换别人她又该跳槽了。换我没事。我不生气。她也一定知道我不会生气。
    老丫问我干嘛总跟着她。
    我说你是地球我是卫星。
    老丫一个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地笑。像涟漪一样在她脸上漾了许久。
    咖啡馆里略显冷清。站着挣钱地服务生比坐着花钱地上帝们要多。斜进窗子地阳光。和品咖啡地人们一样。显得悠闲而无所事事。光线中随古典乐符缓缓飞升地尘粒。慢慢飘出光线。冒着热气地咖啡我不敢再品了。
    至今我也没搞清楚你没钱为啥还我钱包?
    她说她早准备好了该怎么回答,估计我迟早会问,就是没想到这么久才问。那是完美且深奥的回答:纸醉金迷的空气没有把我本善良的心熏黑。
    这句话我品了许久,像咖啡一样浓郁。
    而后,她解释她为什么总说一些正常人不会说的不正常的话。
    她喜欢文学,崇拜鲁迅。可当拿着中文系毕业证书站在社会的大门口时,她觉得当初端错了饭碗。当她半夜戴着橡胶手套,蹲在24小时营业的大饭店厨房里洗碗时,她开始恨她的小学语文老师。就是那个戴着瓶底儿厚眼镜的小老头,说她作文写的好,并当作范文在教室里,对着四五十个祖国的花蓇朵念了一遍,还带头领大家鼓掌。作文结尾处红色的评语是:继续努力,未来的作家。从那天起,她就发誓要当作家,并树立了远大的目标制定了长远的奋斗路线。当拿着中文系毕业证找不到工作时,她怀疑小学语文老师那天喝醉了,还找到了铁的证据:例如结巴一样的口吃不清,猴腚一样的红脸,歪歪扭扭的批语。在上班第一天,分析原因时打烂盘子被恶批了一顿后,她清醒了。其实一点也不怨那可爱的小老头,哪怕他喝醉了。
    从小到大都是在谩骂讽刺侮辱中成长,难得有人来夸奖,唯一一次的夸奖真的会记一辈子的。在那时树立了崇高的理想也极其自然。就像老板夸你好好干并给了奖金后,你真的会好好干。人的心里真得很奇妙,环境是影响人的最重要的因素。当怨天尤人逐渐淡忘后,便开始进入适应习惯于现状的状态。那个埋在心里多年的理想,抖落了盖在上面各种因素积叠的尘灰,又开始树立。她挤出了睡眠的时间,用来记日记,她说日记就是她的文学创作和素材积累。虽然现状很惨,但活着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也很快乐。为了提高文学素养,她尽量让自己说特文学特深奥特素质的话来锻炼文学表达能力,否则早就入社会随俗,他妈的长他奶奶短啦。
    于是,我听到了那句很有韵味的话。
    这又是一个秘密,重见天日后又埋在我心里。
    她的那杯咸咖啡,肯定不是因为讨厌我而对我的戏弄,要不然不会在悠扬而哀伤的古典大调里,对我倾诉秘密了。
    人心里的秘密很多。
    女人的秘密更多。
    秘密有可言说的和不可言说的。
    秘密既然是秘密,就仅属于自己。
    那些可言说的秘密,定要倾诉给不会说给别人听的人听。
    一种信任,一种说不清道不明暗暗滋生的关系,正朝可持续态势发展。
    就像电影里,知道宝藏又将故去的老者,临终前必须找个可信任的人,来延续秘密的存在一样。
    我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知道她内心秘密的朋友可不一般。我总是这样想,希望不是自以为是。
    她说,那天在之前打工的饭店门里站岗时,有个会说外语醉了的中国人,跟她耳语,说晚上陪她就可以带她去香港。她还学着那个假洋鬼子的混样傻里傻气地说,跟我去香港吧,有发展。听完这话,她对那个钱当靠山酒壮胆的色鬼,回应汉译英的“狗屎”。三分钟后,老板用英语对她说“够”。一切就这么简单,因为尊严,她跳到了这里。
    见到我入神的听,她又说社会是奔驰的马,想甩掉很多人,不变成狗皮膏药就必定会被甩。
    她的阅历像老式日历一样厚重,更似陈年的日记一样积满了灰尘。里面的纸虽旧,但故事对我来说是新的。
    我知道所有记日记的人都有个习惯,记过的东西便不再看了。
    日记是用来记的,不是用来看的,那是对往日的彻底倾倒。
    日记是思想的体外仓库,其实是垃圾场也不为过。
    所有记过的事情在脑海中逐渐淡忘,那一部分记忆落到了纸上。
    不是逃避过去,是忘记过去的灰暗,好面对现在。
    人与人的对话内容,往往从现在找不到话题,就潜回过去的记忆,去提取可成为话题的片断。
    我有一种自以为是的错觉,她把过去的事,本应存在日记里的事,全翻出来讲给我听,是不是想让我去了解她?我还胡想,有一天她给我讲过去的故事,不小心触碰到了心底的伤痛,于是号啕大哭或嘤嘤抽泣,扑进了离她最近我的怀抱。
    呵呵!我盘算着迟早会有这一天。
    衷心谢谢支持我的朋友!谢谢你们看我的作品!如果觉得好,就推荐给别人看!那我今天因为熬夜导致睡眠不足而昏倒在医院的厕所里就值了!再次感谢朋友们的推荐和支持!O(∩_∩)O谢谢!
023章 意外的吻
    午饭在公司吃的盒饭。小泡给打的。回去时已经放在桌子上了。
    小泡说喜欢有个性的人,还说全公司就我一个。
    孩子没人疼,所以孤僻,一直孤僻,孤僻到现在。难道孤僻也是个性?
    小泡又自豪地说,她的追求者可以装满一辆公共汽车。
    我知道这是小泡对自己的美变相的过分夸张。因为我只看到一个像粘在鞋底并踩了许久的口香糖似的小子,黑着脸捧着花,只在下班时才幽灵般地出现。小泡是鞋底,他是口香糖。
    小泡说这小子有间谍血统,不管她神秘地跳到哪个公司,他总是能在下班时间出现在新公司门口。所以一到新公司,她就先找个假男友来挡驾。我不幸命中。小泡还说,如果是外人她早就报警了。可偏偏是她爹朋友的犬子,打不得骂不得,只能骗得。
    我又成为骗子的帮凶。面对工资保护神,我只能两肋插刀赴汤蹈火。
    下班时,小泡像女友似的笑眯眯地站在我面前,看我收东西。
    大龄眼镜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他一直认为我们在耍他,害得他已经碎惯了的心险些又碎一回。
    那个黑小子还一如既往地戳在楼门口。
    小泡的手在电梯门开的前几秒才挽住我的臂。我们商量好的,18楼到2楼互不侵犯,1楼宛如热恋。小泡嘱咐我,只许看不许摸只许想不许说。对小泡来说,男人似乎都是动物,都处在发情期,异常危险。没道德法制约束,小闺女早被迫成少妇了。这是她对我叨叨过的谬论,我当耳旁风,她可不是我的发情对象,哪怕再美。
    就算我钟情。也养她不起。因为她总吃牛排。
    看到黑小子。小泡暗暗掐了我一下。我立刻投入角色。远远地恶狠狠地注视着“情敌”。小泡小声说眉头再皱点。我说再皱有点假。
    黑小子见到梦中情人。马上冲过来。这假阵势他见多了。习以为常。一点也没要死要活地冲动。他笑说又是一个假地对吧!总换假地对你名节不好!背着喜新厌旧地名声可不好!这是轻浮地表现!不要再装清高了!
    小泡站住了。
    我觉得最后一句有点儿过火。帮人帮到底。我一直担心地冲突看来在所难免。眉头紧皱。一脸恶相。双手握成拳。除了砸玻璃。我还真没砸过人。砸不过人家。
    小泡突然捧住我地脸恶狠狠地猛啃。像啃猪头一样啃我僵硬地嘴。
    我呆了。忙在记忆中寻找我们的约定,里面是否有亲密接触这一项。没有!绝对没有!她犯规了,犯了‘不许摸’这条。
    正睡着能醒吗?正拉着能停吗?所以正吻着不能中断。
    我没有对不起我的梦中情人,虽然全情投入力求逼真,但我的脑海里只有她的脸,我每天都想的容颜,上午还请假喝咖啡聊天来着。
    我坚信精神的背叛才是真的背叛。更何况我的肉体尚还完整,嘴只是两肋插刀讲义气的暂时租赁。质量还不好,最近上火口臭,早上没刷牙中午没漱口。
    虽然给自己找了种种借口,但我还是恨自己没把绝对纯的初吻献给我心中的她。(上次不算。)
    吻是一种旁若无人,更是一种无时间概念。我不知道自己的替身工作到底坚持了多久,大概是从看见第一盏灯亮开始,到夜幕中灯火辉煌结束。
    小泡为了气走黑小子所以投入得彻底。
    我尚清醒,先推开她,她才觉醒。
    真的旁若无人了,黑小子早没影了,不知几时走的。
    地上有他丢下的踩扁跺碎的玫瑰花,没有一朵是完整的。从此以后真的没再见到过他的痴相,这是后话。
    我用手背擦擦嘴,净是油腻腻的口红。我皱着眉说:以后少抹点儿口红。哦!你该抹多少就抹多少,我管不着。
    我有一种说不清的懊恼,绝对没有占完便宜后的沾沾自喜。其实没有什么便宜不便宜的,男人的初吻就不值钱啦!
    我走得很快,小泡被甩在后面,或者她根本没追上来。我不知道。
024章 月的狂想
    肚子咕咕叫,也没心思吃饭。心里塞满了内疚。或许是想赎罪吧,双腿带着我到了雅俗人咖啡馆,让我找她。
    不知她下没下班,走没走。
    夜让咖啡馆店面上的灯光闪烁显得极其暧昧,像勾人摄魄的妖精冲你不断地眨眼。其实咖啡馆就是个暧昧的场所,但它比娱乐城俱乐部的纸醉金迷纯洁,比酒吧酒店的醉生梦死清醒,比路边摊大排档的喧嚣聒噪安静,是个诉说衷肠掏心挖肺的好地方,适合所有涉及情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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