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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女配是重生的-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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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林慧萍把钱数了好几遍,才掏到怀里去,张跃进看了一急,“妈,明天我想给叶飞买点东西,再说咱们到火车上也要吃,你给我拿点钱。”

收了一千块钱,林慧萍到也大方,掏了五块钱递过去,“多买点顶饿的干粮,在火车上吃也顶饿。”

“妈,五块钱够干啥的?”张跃进不满意。

“我告诉你,这一千块钱可是用来还饥荒的,你别想着动一分。”林慧萍看见儿子打这钱的主意,马上就不乐意了。

又把怀里捂的紧紧的,生怕儿子过来抢。

张秀兰背对着家人,坐在缝纫机那里改衣服,想洗一下时间也来不急了,只能先这样穿着,不过就是为得旧了些,到也没有太脏。

至于身后张跃进母子在争那一千块钱,张秀兰也不理会,忍过这一晚,明天起她就和这家人没有关系了,她到要看看日后他们在怎么有脸找到她这来。

叶飞到是没有张跃进那想法,饥荒还上了,日后就不用他们再还,这也是好事,却是比张跃进看得远。

赵家那里,张志红回家一副难以启齿的把张家要一千块钱礼金的事情说了,王华听了直摇头,“老二家这是真打算卖女儿了。”

“一千块钱可不少啊。”王丽淡淡念叨着,刘家的条件是不错,可真能拿出这一千块钱来吗?

“哪家结婚也没有听说拿这么多钱的,他们就做梦去吧。”王华显然跟本不相信刘家能拿出这钱来。

就是有钱也不会拿,人家娶的是媳妇,又不是买媳妇,在说就是真拿礼金也没有拿这么多的,老二家真是穷风了,这样的话也敢说出来。

张志红摇了摇头,当着公婆的面却不敢表露出高兴来,到是赵爱民才沉默出声,“明天结婚,咱们也早点起来,张家在这边也没有什么人,咱们就当是娘家人,去帮着凑凑热闹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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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意见

赵爱民的话,让赵兴华皱起了眉头。

抬头见母亲没有开口,他才开口道,“爸,我觉得咱们家该去刘家那边,先不说旁的,刘家是大哥的战友,刘城能与张秀兰认识,也是通过咱们在,就凭这两点,咱们该去的也该是刘家。”

赵兴华认为,刘家一定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张秀兰也不会说出来,那么在刘家那边,他们家的功劳也就没有了,被刘家捧为上宾的好事,他们干什么要沉不作声?

他继续道,“再说,我觉得明天去张家,我丈母娘去就行了,到底我和张秀兰也处过对象,咱们家以她的娘家人去也不好,我丈母娘是她大娘,是他们本家,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样一来,咱们去刘家,两边也都能说得过去。”

赵爱民没有先开口,眼睛打量了一圈,见其他人虽然没有开口,可是看那样子,却也是认同了儿子的话,不由得怒从心来,“你是不是觉得咱们去了,刘家该捧咱们为上宾?你也不看看刘家是什么人?那是城里人,回城里这也有近一年的时间了,你也不是没有看到过旁人是身上我还能看咱们的,咱们还是城里迁回来的,若是农村人又是用什么样的眼光看的?你还是安份点收收你的心思,别到了那边去热脸贴了冷屁*股。”

赵兴华被父亲说的没脸,“爸,那你也不想想,万一刘家知道我和张秀兰处过对象的事怎么办?再看着我还是当张秀兰的娘家人,岂不是坏了张秀兰的好事?再说大哥在北京那边的军校进修回不来,刘城又是我大哥的朋友,于情于理咱们家都该去刘家,端正自己的态度。哪怕刘家知道我和张秀兰过去的事,也不会多想。”

别说,赵兴华这胡搅蛮缠的话,还真让赵爱民陷入了沉思。

宋琴的脸色也不好看,“明天就让你爸去刘家吧,咱们不用去,城里结婚可不比农村。一喝喜酒去一大家子人。然后亲家母去张家那边吧。”

最后一句话是对一旁坐着的王华说的。

王华想到那天不欢而散被打的事。哪里还会去,“我就怕自己好心去,她再冷嘲热讽的。好心没好抱。”

张志红忙打断母亲的话,“那明天我和兴华去秀兰那边,爸去刘家那边吧。这结婚送亲也得是年轻人,妈你就别去了。在家和我婆婆说说话吧。”

转头又看向王丽,“大嫂。你以前和秀兰是好朋友,你去不去?”

婆婆不喜欢张秀兰,王丽又岂会不知道,现在看着张志红当婆婆的面提起她与张秀兰交好。自是知道她的用心,面上淡淡的,不表露出欢喜。“我还是去吧,咋说也是一个村出来的。赶上这事又是知道了,不去也不好,再说秀兰要嫁的人与兴国又是战友,日后要随军了,在一个院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看别的,也得看兴华与刘城的战友感情上,于情于理我也得去。”

王丽直接把赵兴国抬了出来,听她的话里满是为自己的男人感虑。

就是宋琴的脸上都露出满意的神色来,虽然这个大儿媳妇没读多少书,可这为人处事却胜过小儿媳妇,看的也远。

赵爱民也很满意,颔首,“嗯,你说的不错,眼前的小利不重要,人要往远了看。”

说完还别有意味的看了张志红一眼。

张志红的脸一烫,真是偷鸡不成啄把米,原本想让婆婆对王丽心生厌恶,结果到让她讨了乖,自己成恶人了。

赵兴华不满的看了张志红一眼,到也觉得刚刚张志红的话欠考虑,而且和王丽比起来小家子气,这样一想,赵兴华的目光不由得往王丽身上看去,在村里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这一看才发现王丽是那种受看型的人,一打眼不怎么好看,可越看越好看,在说身材,可比张志红这像面板一样的有料多了。

这样一比较,赵兴华往王丽的胸上扫了一眼才收回目光。

各人的心思只是眨眼的功夫,王华也知先前是她说错了话,女儿为了打岔,不让亲家觉得她心眼小,才打断她的话,现在见到女儿被公婆不喜,自然是着急。

笑了两声接过话来,“可不是,要说这还是大两岁,懂的就多,有王丽这样的大嫂,我家志红也能跟着学学,我不在身边看着也就放心了。”

王华的话里,完全把女儿说成了还是个孩子。

这样一来,众人自然不会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更不会把这事放在心上,王丽自然讨巧的接过话,“婶子放心吧,要说我像志红那么大的时候,还不如志红呢,等日后志红定会强过我,在说她是要上大学的人,我初中都没有毕业,这就比不了。”

说几句好话也不吃亏,二坏面上都过得去,王丽是决不会让人挑出她一点毛病。

在这个家里,赵兴华是小儿子受宠,而张志红凭自己的能力能考上师范,将来毕业也是要当老师的,赵兴国是在军校里进修,只有她什么也比不过人家,自然要多多的左右逢源,别管讨不讨得好,只要日后出什么事不落井下石便可。

要说王丽才是聪明的人,她能看得清自己的身份,也能把自己定好位,不会好高骛远的去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王华听了笑道,“你这孩子,难怪招人喜欢,就是会说话。”

一边又虎着脸训女儿,“以后好好跟你大嫂学学。”

张志红自然知道此时不是计较的时候,不然也显得自己小气,“妈,你就放心吧,我和大嫂从小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又一个村的,现在又是妯娌,都说打虎亲兄弟,还不是我们最亲近。”

要说好话吗?

她也会。

看着两个儿媳妇处的好,赵爱民的心情也好了,大手一挥就定了下来,“那就这么办吧,明天你们三个去张家,我去刘家,对了,刘家住在哪?”

说了这么办天,要去参加婚礼,却不知道家在哪。

这一说,屋里的众人都愣了,张志红见公公面上露出尴尬来,忙谄媚道,“听说在大众饭店,不在家里办席,城里结婚都在饭店摆酒席,咱们春城不大,饭店也不多,我到是路过,在北二那边。”

赵爱民有了台阶下,看小儿媳妇越发觉得聪明,有眼色,“那行,明天就直接去饭店吧。”

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又道,“明天兴华和我一起去,你和你大嫂那边。”

到底对刘家那边不熟悉,万一去了人家跟本不认识,到时老脸也没有地方放,到不如带着儿子一起去,也省着一个人丢脸强。

事情就这样定了一下来。

赵爱民是一家之主,他做了决定,自然没有人反驳。

赵兴华最后听他也能跟着去刘家那边,和他想要的一样,心里自然也是高兴。

等到了西屋,张志红脸上才露出嘲弄来,“妈也看到了,我那公公虚荣着呢,明明是想巴结刘家那边,偏还弄出一副高上的样子。”

王华往身后看了一眼,回过头瞪了女儿一眼,“你小点声,别的我不说,你以后学学王丽,看看她是怎么为人处事的?就是你那样针对她,她都没有说难听的,不管她是真的性子好还是啥,你都给我学学。在村里的时候,这王丽就和谁都没有红过脸,就知道她有多精明。不过她也算是抢了张秀兰的婚事,要不是她妈在暗下里谋算,怕是现在当你大嫂的就是张秀兰,而不是她。所以你也不用担心旁的,张秀兰和她不会好在哪里去。你只管好好过你的日子,既然你考的不错,也估完了分,我也放心了,后天我就回家去,你爸还等着呢。”

“后来我二婶他们也回去,正好我也放心。”张志红和叶飞的聊天里也听说了他们回去的日子。

王华听到二房的事,脸色就有些不快,“也不知道能不能要来一千块钱,真要来了,正好把欠咱家的钱也还了。”

“我看玄,那可是一千块钱,刘城的职位是比赵兴国高,可不见得他家多有钱。”张志红在一旁边铺被边幸灾乐祸,“睡吧,明天我还得去看热闹了。”

王华听了笑骂女儿一句,母女俩这才歇下。

次日,一大早赵家的人都起来了,张志红穿了格布的衣服和青裤子出来的时候,只见赵兴华穿着一身的西装,里面还是白衬衣,正对着镜子梳他的分头。

看那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新郎。

想到他的用意,张志红的心就是一堵,面上却笑道,“你今天这么精神,可把新郎都比了下去。”

赵兴华正有是此意,听了不免扬扬得意,“那你也得打扮的像新娘子一样啊。”

张志红高兴了,忒了他一口,才过去梳头,两条大麻花的辫子搭在身前,她也想过像城里女人那样剪短了烫个头,可是怕婆婆不高兴,就一直这样梳着,再想想张秀兰的短发,到越发觉得自己很土。L

154:嫁人

张志红觉得自己土,不过回头看到走过来的王丽,同样的青色裤子,上身却是件白短衣,长发梳成了一条大辫子搭在身前,比自己还要土,心里也就舒服了。

赵爱民是最后一个出来的,黑裤子白短袖,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别样的衣服,除了赵兴华,其他人穿的都很普通。

宋琴和王华送着几个人走了,两人才回了屋。

宋琴在村里这二十多年看不起村里人,不愿与人出去交往,可等搬回到城里,她也想过要和邻居来往,只是人家白天都上班,平日里碰面的时候也不多,自然关系也亲近不了。

再加上宋琴一直觉得自己家娶了两个农村的媳妇,到底在人前觉得矮了一头,也没有底气和人交往,如今好了,小儿媳妇能考上师范,也算是让她扬眉土气了。

另一边,张秀兰那边早早了就都起来了,其实也没有什么要弄的,张秀兰一大早起来先去澡堂洗了澡回来,也没有去理发店盘头,就自己梳了马尾又盘了一下,头上戴的花也是大楼里结婚用的那些,没有什么特别的,张秀兰别到后面盘起来的头发上,从前面看,她齐齐的刘海下透着一双水眸,清秀的脸敛白白嫩嫩的,头上别的花从前面看只露出一个花头来,若隐若现的,到别有一番的味道。

张老汉看着女儿,笑着搓搓手,“闺女长大了啊。”

林慧萍哼了一声,“你们爷俩到外屋去,兰子得换衣服了。”

那条红色的旗袍林慧萍了抽空的时候看过,手忍不住往那珠花上摸,眼里满是羡慕。就是叶飞都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

农村人结婚冬天是红棉袄,夏天是红褂子,哪有人穿过这样红色的旗袍,这样一比较,也觉得还是城里好。

等张秀兰把衣服换上,林慧萍皱了皱眉,“这衣服是不是太暴露了?”

“就露两条胳膊。哪里露了。”张秀兰没理她。自己把盘扣扣上。

林慧萍上下指了指,特意停在女儿的胸前,“这……这都露出来了。可不能让人都看到。”

是有型吧?

张秀兰暗下发笑,这就是旗袍,能将人身材凹凸都显露出来,魅力中带着女人的性感。不然怎么都说穿旗袍的女人才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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