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新流氓丁逸 >

第11章

新流氓丁逸-第11章

小说: 新流氓丁逸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在想着,总台的电话响了,是楼层服务员通知总台,说房间已经检查过了,除了用了十个套子、一瓶神油和一套沐浴液外,没少什么其他东西,把这些钱从押金里扣了就可以结账了。
“哇,十个套子,简直是神人……难道是他在夜里把套套吹大了当气球玩?”丁逸听到总台小姐们惊讶地低语,敬佩地看着丁逸。
作者大人为了衬托丁逸高大的形象,故意歪曲事实,把宾馆客房里的自助小商品数量增大了数倍,简直把客房当成了套套自动贩卖机,可见为了丁逸的形象能够歪曲事实至斯,确实是对丁逸照顾有加。
对总台小姐暧昧艳羡惊讶的眼光丁逸视而不见,他若无其事地结了账。
看吧,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丁逸在心里自我赞许着。
其实丁逸知道,这些总台小姐在这部作品里也只是些跑龙套的,再说她们的档次和方然相比,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他又怎会对她们随便呢?所以在她们面前,他自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丁逸将总台找给他的押金放入钱包,走出了宾馆。出了宾馆大门,他拿出手机,犹豫了一下,终于拨通了谢薇的号码。
从拨了这个电话开始,丁逸就逐渐开始了从一个不是随便的人向随便起来不是人这样的身份转变,所以他拨打电话的这一刻,可算是本书中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时刻。
电话通了,传来了彩铃的音乐声,“你是一朵美丽的狗尾巴花,啊啊啊,啊啊啊,是一朵真正美丽的狗尾巴花……”这音乐声响了有好一会。
听着这等待接通的音乐,丁逸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点小小的紧张感。他甚至有些希望谢薇不要接这电话。
这和他平时的风格不太一样,丁逸什么时候面对女孩会有紧张感呢?但在他给谢薇打电话时,心脏竟然会小跳了一下,看来谢薇给他留下的印象确实和别的女孩不一样。
电话终于还是接通了,传来了一个女孩慵懒的声音:“喂,你好,哪位?”
听起来似乎她还没起床,或许是我的电话把她吵醒了。丁逸想。
丁逸清了清嗓子:“谢薇吗?我是丁逸。”
显然谢薇还记得昨天的事,她一下就反应过来打来电话的是昨天的那个男孩,声调似乎不自觉地提高了一些:“是你啊,你好你好。”
“昨天约会没迟到吧?”总不能一开口就跟她说想请她吃饭,所以丁逸打算先和她闲聊两句。
“没有啊。昨天谢谢你哦,带我这么一程,你果然是新时期的活雷锋。”谢薇答道。
“没事,小事一桩而已,不用客气。我天天学雷锋做好事,已经做得习惯了,哪天不做好事,就浑身无力,失眠盗汗,头晕目眩,月经……哦不,一月经常能做三十件好事,平均每天一件,所以不用谢我,要谢就谢我们伟大的祖国培养出我这样的好青年……你现在在上班吗?”
他知道自己这是没话找话,无论是谁,听到谢薇刚刚接电话的声音都知道她还没起床呢。
果然谢薇的回答是否定的。“没有,今天没什么事,所以我就没去公司。昨天睡得晚,现在我还没起床呢。”
看来她的夜生活也蛮丰富的,或许真有男朋友了,要是她有男朋友了,自己是不是要放弃呢?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电话已经打了,总不能半途而废。
“今天中午没事吧?我请你吃饭。”丁逸发出了邀请。
此时他的想法有些复杂,既希望谢薇接受他的邀请,也希望谢薇给他一个拒绝的回答。
如果谢薇拒绝了,甚至直接告诉他,她已经有了男朋友,那自己就不用受这良心的煎熬了——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女朋友,还想追另外一个女孩,让方然知道的话,他不知如何面对方然。
但如果谢薇真的拒绝了他,他的内心一定充满了失望的情绪,毕竟他对谢薇是有感觉的,而这种感觉,是其他女孩不能带给他的,包括方然。
她如果犹豫一下,委婉地表示一下拒绝,或许自己以后就不会打她的电话了。
毕竟丁逸从不是一个随便的人转变成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人,目前来说,正处于起步阶段,对他来说,这可算是一个划时代的巨变,在他心中,守旧的惯性非常地大,一遇挫折,很容易打退堂鼓,甚至“随便起来不是人”的这种思潮还没有长大,就会被一个拒绝的回答直接扼杀在了摇篮里,所以谢薇的回答很重要。
没想到谢薇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他的邀请。
“好啊,我中午正好没事,我们到哪里去吃饭?”听起来她的声音显得还是蛮高兴的,看来她对丁逸确实也有好感。
原来以为很复杂的一件事没料到这么轻易就搞定了,丁逸心里松了一口气,在他原来的设想中,他以为谢薇会拒绝他或是要求改个日期,但她却直接同意了,这倒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此时丁逸真还没想好在哪里吃饭,于是对她说道:“随便吧。你平时在哪里吃饭啊?要不然你说一个地方吧。”
谢薇考虑了一会。说了一个餐厅的名字,叫“辣死活该”。这餐厅丁逸知道,是一家川菜馆。他和方然在那里吃过饭,环境还不错,价钱也不算高,菜的口味很好,辣得很正宗。
“好,我去接你吧?你现在在哪?”丁逸问道。
“不用了。我住的地方离那里很近,我自己过去就行了,很方便的。”
“那好吧。”丁逸看了看表,现在是十点差十分,他算了一下时间,随便找个地方吃个早饭,回家去再把车开出来,应该来得及。“那十二点整吧,我在那门口等你。”
丁逸到家的时候,爷爷正在和几个戏友在客厅里唱戏,又是二胡又是锣鼓,还有其他什么乐器,咿咿呀呀的,丁逸也说不上来这些乐器叫什么。
还没进家门就听到爷爷抑扬顿挫的演唱声。丁逸以前也看过爷爷唱戏,那是唱得声情并茂,多少有些风范,用他们戏友的话说,是有一定的专业水准。
家里叮叮铛铛的,很是热闹,快赶上戏园子了。
丁逸对祖国的传统戏曲可是一点都不感冒。但既然回来了,总不能到车库开了车就出去,还是得跟爷爷说一声,再和他的戏友们打个招呼。
他进门时,爷爷刚好唱完了一段,“你要是不听我的话——看我不把你的屁股打通——红——红嗯嗯呀呀喂……”唱完摆了个威武的POSE,看他进来,收了POSE,问了他一句:“回来了?”
丁逸点头称是,心说幸亏爷爷只是唱戏,只是唱唱而已,当不得真的。要是真的戏如人生,自己的屁股恐怕早已红得像是路口的红灯了,这对本书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形象极为不利。心里叹息了一会,又跟爷爷的戏友们打着招呼。人还不少,有六七个。有的叫爷爷,有的叫奶奶,有的叫叔叔,有的叫阿姨。
在场的众人中,最年青的也有五十几岁了,只有他最小,就算想找个哥哥姐姐叫也找不到。
“这是你孙子吗?这么大了?工作了吗?”众位前辈对丁逸充满了兴趣。
还有的女前辈直接对丁逸的相貌发出了赞叹,更有人张罗着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老丁,你孙子长得可真俊啊,谈朋友了吗?我可认识一个女孩,很不错哟。”
丁逸的爷爷替他挡了驾。“他有女朋友了,上我家来过,很不错的一个女孩,跟他是同学。”
“这么俊的一个孩子,谈的朋友肯定也很漂亮吧?什么时候带来给我们见见?”
“老丁,到时候你孙子办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情面顿时变得热闹非凡起来。
这种嘘寒问暖、体贴入微的阵势丁逸可受不了,再不走,看来还得被关心下去。
“爷爷,我还有点事,马上要出去。你们慢慢唱吧。”
知道孙子是个大忙人,整天神出鬼没,爷爷也没说什么,只是问他中午回不回来吃饭。
“中午不回来了,我在外面吃。晚上要是不回来的话,我给家里打电话。”丁逸答道。
家里请了个钟点工,负责打扫卫生、做饭等事。如果晚上不回来,丁逸通常都打个电话,做饭时也可以少做点,不至于浪费。
虽然家境极好,但丁逸的爷爷却不是一个浪费的人。
丁逸又各众位前辈打了个招呼,转身出门了。他想,要是在古代,免不得要团团作上一揖,说上一句:“前辈们慢聊,晚辈告退了——”。这个“了”字,还要拖长至少三个八拍。
看来自己听戏听得也要走火入魔了。
他出门时,还听到身后有人在向爷爷建议:“老丁,你也可以教你孙子唱戏啊,看他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这是丁逸听到的最有创意的一个建议。
还好,爷爷知道他的兴趣爱好,也从来不会强迫他,这个建议他肯定是不会采纳的。如果爷爷是个固执已见的人,非得逼迫丁逸去学戏的话,丁逸一定会每天都跑到提这建议的人家的楼下,时间段都想好了——在晚上十二点以后,早上六点钟以前,去咿咿呀呀唱个痛快。
以报答提出建议这个人的知遇之恩,伯乐之眼。
但这种方式容易误伤好人,因此极易受到楼上众位住户们洗脚水的灌溉、西瓜皮的袭击、啤酒瓶的骚扰,对这种可能的后果,丁逸却也不做考虑了。

第十三章 私约

更新时间:201115 15:40:46 本章字数:4866
丁逸看到谢薇的时候,虽然早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他还是被她的美貌再一次镇住了。
美女啊美女。
他和谢薇分手以后,虽然一直在想着她,但对她的长相却没有了印象。
他不记得谢薇长什么样子了。虽然在想她,虽然对这女孩有个非常好的印象,是接近他理想的一个女孩,但他却真的忘了她长成什么样子了。他有时候也有过这种经历,对见过一次两次面的人,虽然印象深刻,但在第二次见面时,却记不得对面的这个人就是他曾经印象深刻的那个人。
看到谢薇时,他是从她傲人的身高认出她来的。这女孩有将近一米七几的样子,走在人群里,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她这样的身高和自己倒很搭配,在一起不会显得差距太大。丁逸想。
其实方然并不矮,大概一米七零,但如果她和谢薇站在一起,会明显比她矮上一头。和丁逸在一起,身高差异更大了,差了接近有二十公分。
谢薇看到了丁逸,微笑着和他打了个招呼。
看到这笑容,丁逸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一定要把这个女孩追到手。
在他的观念里,女人是分两种的,一种是有感觉的,另一种是没有感觉的。虽然他很喜欢方然,虽然方然也是那种引人注目的美女,但不得不承认,方然并没有给他这种令他一见倾心的感觉。
就因为这种一见倾心的感觉,丁逸下了如此的决心。至于方然如果知道了他有这种想法后会怎么想,对他来说,这反而是在考虑之外的事情了。
服务生把他们引到一个靠窗的座位边坐好。丁逸犹豫了一下,想换个其他的位置——靠窗坐太显眼,如果被认识的人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吃饭恐怕不太好,转念又想了一下,这个城市有几百万人,哪会这么巧碰到熟人呢?就没提出这样的要求。
点过菜后,丁逸问她,喝点什么酒水,谢薇说无所谓,于是丁逸又点了一瓶红酒,谢薇并没有拒绝的表示。
看着侍者把菜单拿走,谢薇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很久没来这里吃饭了,以前有段时间常来。”
第一次和她见面时,丁逸就从她的口音里听出她并不是本地人。因为她的普通话很标准,一点都不带当地口音,听她说到这餐馆,忽然想起了这是一家川菜馆,于是就顺口问道:“你不是本地人吗?看来你很喜欢吃川菜。”丁逸这么问自然是有原因的,因为当地菜的口味普遍偏淡,本地人喜欢辣食的并不多。
“是啊,我不是这儿人。我喜欢吃辣的,所以也爱吃湖南菜。”谢薇答道。她并没有告诉丁逸自己是哪儿人。
丁逸想套一套她的话。“你来这里有几年了?看样子你对这个城市很熟啊。”这句话看似随意,其实这样问是有技巧的,甚至能从她的回答中,大致知道她的年龄有多大。打个比方,如果她说我大学毕业后,到这里有两年了,这就能知道她的年龄应该在二十四岁左右,因为按一般人开始读书的年龄起算,大学毕业时应该是二十二岁。丁逸内心里也曾对她的年龄做过判断,他的判断是,谢薇可能要比自己稍大上个一、两岁。但就算是这样,也没有关系,这并不是一个不可接受的年龄上的差距。
果然,谢薇回答说:“我到这里有快三年了,想想也很快,三年就象一眨眼一样就过去了。”
如果她大学毕业后来这儿的,那她应该二十五岁左右,比我大三岁。丁逸想。
女大三,抱金砖。丁逸忽然想起了这句俗语。
虽然丁逸自认自己是一个视金钱为粪土的人,但能额外地抱上一块金砖,使自己的财富凭空地增加一笔,当然是件好事。并且,“女大三,抱金砖”这句俗语,并没有详细地说明所抱金砖的数量,如果“女大三”,能够导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