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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甜酸-饶雪漫-第19章

小说: 甜酸-饶雪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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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我在心里骂,你不就是个营业员吗?牛什么牛?一小管香水,又不是你的血!但我还是微笑着接过了那只精美的小瓶子,然后又绕着柜台审视了一番其他的商品,走的时候,优雅地向她颔首致意。

    不就是假吗?看谁能比谁假得厉害?而且我相信,那天晚上收工的时候,她一定会哭。

    因为我趁她不注意,把D放在柜台上的赠品小皮包,用我的随身小刀轻轻地划了一道口子。

    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如果这个世界欺负我,我必然微笑着还以颜色。

    我并不怕任何,但是周楚暮替我偷出那条裙子后,我还是有很长时间不敢去那里。于是暑假开始变得漫长。家里的电脑是三年前的旧货了,速度奇慢。上网查个资料网页半天都打不开。有一天吃饭的时候,难得于根海也在,我央求我妈替我买台新电脑我妈看了于根海一眼,盯着自己的碗说:听说天中的学生都可以有一台新电脑,你为什么要买?

    那电脑是放学校机房的。我说,我要买的是我自己的。

    她几乎与世隔绝,我只能这样和她对话。

    于根海大笑起来。笑完后,他继续扒饭,根本不表态。

    我要新电脑。我固执地说,今天下午就要买。开学前我要查很多的资料,我不能输给别人。

    操!于根海把筷子一扔说,你怎么不说现在就出门买?

    也行啊。我说,我不反对。

    你是要上网泡男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于根海说,对不起,这个投资我不付,不然有朝一日你出了啥事,你妈全赖我头上。

    你放屁!我冲于根海大吼。

    男人都带到家里来了,还说我放屁?于根海声音比我还大,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我操!

    我的妈妈,依然看着她的那只碗,慢条斯理地吃着饭。仿佛我俩的争执,根本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瞧,这就是我的家。

    如果有一天,我考上了清华,或者北大。我会毫不留恋地离开这个家,对着他们吐一口口水,然后说:Goodbye,祝你们早死早投胎!

    我把这一切告诉周楚暮的时候,我以为他会嘲笑我,或者骂我恶毒。但他没有,他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伸出一根手指,爱怜地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说:林林,要是你愿意,以后哥哥疼你。

    我差一点就哭出来。

    他轻轻扶住我的肩,问我:真的想要一台新电脑?

    也不是太想。我说,只是他们越不给我买,我越想要。

    来。他贴近我的耳朵,对我说,我们来商量一个好办法。

    一周之后,我真的拥有了我的新电脑。

    其实,周楚暮的办法相当地简单。他找了一个看上去土头土脑的女生,故意去撞于根海的车子。也就是俗称的碰瓷。别看那女生长得不咋的,演技可是一流。明明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她愣是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等她好不容易站起来后,她一只手扶着一条腿,另一只手揪住于根海就要他陪钱。

    于根海一大老爷们,当然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于是问她要陪多少。那女的眼睛一翻,报出个天文数字:五千。不给也行,去交警队处理。每周五那个时候,是于根海赶牌局的时间,钱不要紧,误了打牌那就是要紧之要紧。只是那女的揪住他不放,说什么也要讨个说法。就在这要紧时分,我挺身而出,一把把那女的拉到一边,厉声吼道:我见你自己撞上去的!我可以做证人!

    不是,是他撞我的!女的喊得声嘶力竭。

    我一挥手,就给了那女的一耳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交警队来了更好,你这个#39;碰瓷#39;专家,小心你被抓进去,关个十年八年回不了家!

    女的偃旗息鼓,我冲着于根海挥挥手,示意他快走。

    于根海梦游一般地开着车走了。

    那夜于根海打了一夜牌,天亮的时候他回到了家。我已经坐在阳台上读英语,声音大而甜美。于根海走到阳台那扇大玻璃门前,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说:看不出,你这么野。还敢当街打人。

    我把书收起来,不理他,往我房间走。

    他拦住我说:给你五千块,买电脑够吗?

    不够。我说。

    好吧。他说,你要多少?

    下午陪我去,看中什么就是什么,你刷卡。

    操。于根海说,好吧。

    请不要动不动就说粗话。我说。

    操!他说,好吧!

    我的心里像有个小人跳起了舞,原来,周楚暮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跟自己的敌人,硬碰是没有意思的,就要斗智斗勇,让他输得精光了还不知不觉。

    天中教不了你这些。周楚暮说,你跟着我好好学,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不。我说,我跟你不一样,你知道吗,我在我们班是考第一的。我还要做天中的精英,一样都不能少。

    周楚暮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说:林林,你将来成了大器,可别忘了哥哥我。

    我在周楚暮的眼睛里看到一些我不敢面对的东西。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我的房间,很好的月光,他醉人的微笑,我美丽的裙子以及那个若有若无的吻,脸忽然就烫了。

    也许,人和人之间是有情感的债务关系存在的。

    也许,我在替我妈还她欠周伯的债。

    这样想虽然很无厘头,但至少会让我觉得,有很多问题是命中注定的,来了就来了,逃也逃不掉,接受它,并去解决它,才是唯一的办法。那一个漫长的夏天的夜晚,我很想问自己却很怕问自己,我期盼已久的爱情,在我的高二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它是不是真的悄然来临了?

    (3)

    但不管怎么说,我首要的任务是迎接我的新学期。

    开学的第一天,当我穿着那条sofield的裙子低调地出现在教室门口的一刹,还是艳压群芳了。几乎能听见班上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女生压抑着的惊呼,还有箭一般向我射来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钱的没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没我聪明,所以,我完全能宽容并且体谅她们对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没有变,学校还是那个学校,教室还是那个教室,我的同桌还是田丁丁。变的是我的心,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老是飞到别的地方去。

    林枳坏。田丁丁嘟着嘴对我说,一个暑假都不理我。

    手机停机了,电脑坏了。我说,不知道怎么找你才好。

    没事啦。她咧开嘴笑,谁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从上海带啊好吃的回来给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已经快化了,看上去皱巴巴的。

    进口巧克力。她像一个销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为其难地接了过来。

    尝尝嘛。她说,告诉我你喜欢不喜欢?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这个对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总是执着地付出也不管对方到底是喜欢不喜欢。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仅没脑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极。自从我跟她成为同桌之后,她动辄就向我借我的服装杂志,然后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风尚把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很可惜,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地摊上的便宜货,金光灿灿恶俗无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觉,又给了她坚持下去的非凡勇气。

    今年流行公主风,这个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买了一条粗制纱布的蛋糕裙,配着一双银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边涂上两抹红,立马可以去马戏团登台表演!不过说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单调无趣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指导她去一间小店买了一件浅粉色短袖T恤,一条款式简单但裁减不错可以掩盖她大象腿的牛仔裤,终于让她看上去像点人样。

    她从此对我感恩戴德。

    其实让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么。

    相比之下,挑对那个感激你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来历,也并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却是,她一定在一个比我宽容得多温暖得多的环境下长大,才可以如此顽固地没心没肺。或许,她的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也说不定。我习惯思考过度的大脑又开始畅游。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实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幸福。

    我们年少的幸福,其实都是那么来之不易。

    当然,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周楚暮了,不然,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么愉快和激动呢?我甚至为他逃课了。换在以前,逃课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呢。在这之前,我们每天发很多的短信。短信内容稀松平常但在我看来却早已暗藏波澜,他喜欢我,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个骄傲的人。虽然他的骄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盖,但我了解他。天中的制度是很严格的,我们平时要出门,一定要有老师的批条。而周楚暮绝不会在校门外傻等一个女孩几个小时,只为了能有十分钟见上一面。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对我说: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请来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问他。

    他嘻笑:无所谓啊,随你便啊。

    几乎是毫无抵抗地,我没尊严地让了步:你,会在哪里?

    他在电话那边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饭之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跑出了校门,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远近闻名的算了的大门,我直接冲进去:我找周楚暮。

    周楚暮,你妹妹找你!不知道是谁冲着一个包间里喊了一句。

    过了两分钟周楚暮叼着根烟出来,那样子很颓废也很酷。

    他,果然,真的,在这里。

    哪一个妹妹?他大声嚷嚷,可声音显得有气没力。

    看见我,他居然小小地吃了一惊。

    林林,真的过来啊。他终于笑着看我,怎么先也不说一声?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那张想念已久的脸忽然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的滋味,让我心里百感交集起来。

    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会有不认识他的幻觉吧。

    你在想什么?他拉我一把。

    你跟他们说起过我?我问他,因为我很奇怪,为什么别人会知道我是他妹妹。

    可他摇摇头,然后,一把把我拉进舞池:来,放松放松。

    后来我才知道,凡是有女的来找周楚暮,他都会说:那是我妹妹。

    这真是一种老掉牙的欲盖弥彰。从那时候,不,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周楚暮是个小混混,他跟其他的小混混,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也许,他长得要帅一点。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是周楚暮。

    那一天,周楚暮拉着还穿着天中校服的我滑进舞池,DJ播放的音乐逐渐变得狂放,他双手紧紧搂着我的腰,在我耳边大声喊:你来得真巧,今天是#39;算了#39;的狂欢夜。

    我不说话,因为我在紧张地想,所谓狂欢夜会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舞会结束之后,还会有另一种的狂欢?我和他走到这一步,是不是太快了一点?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烧得我耳朵滚烫,我下意识地想要挣开周楚暮的手,可他搂着我不放,搂得紧紧的。

    你知不知道,我想这样,已经想了很久。他无耻地在我耳边说。

    可是为什么,我对这种无耻,是如此地缺乏免疫力?音乐声越来越吵闹,灯光开始更快地变幻,不知从哪里喷出来一阵一阵的干冰,在忽然变得模糊的世界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疯狂的表情。

    跳啊,妹妹!周楚暮忽然松开我的腰,着魔似地喊,在这里,没有人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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