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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成都粉子-第14章

小说: 成都粉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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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时与会的农民群众激动万分,都表示愿意拿出土地入股,副县长甚至要把宝贝女儿嫁给王建南王主任,送到了公司当文秘,又托媒人暗示,这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只有17岁,王建南当时十分犹豫,后来听说她终于被公司老总诱奸了。
当然这个项目永远也不能落实,我和王建南投入了两个月的热情,清楚了这是骗局,我们也捞不到什么好处,匆忙辞了职。
后来我听说,一年前就有人用这个项目在南方某市骗了好几百万。
走了这段弯路,我不得不又回到广告行业。
机会终于来了,从第二年开始,保健品市场的繁荣让我们找到了自已的舞台,那两年正是广告行业的黄金时代。
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夜之间中国老百姓全部都认为,他们的身体需要如此众多的口服液。那时候电视上一半的广告都是各种各样的保健品。人们通过电视、路牌、灯箱看到我们策划的各种神话、影像、还有为商品编撰的故事。他们都相信:如果不吃、不用、不购买某种口服液,他们的身体、生活仍至感情、家庭都将变得十分糟糕、甚至彻底完蛋。
那个年代的保健品消费狂潮和80年代全民“甩手疗法”、“打鸡血针长生不老”完全一样。我的父母也加入到这一场声势浩大的热潮之中,他们每天忧心重重、牵肠挂肚,常常为忘记吃某种口服液而抱怨:“少吃一回,这个疗程就白费了。”
当时的广告创意非常简单,越肉麻越好,尤其是电视广告,如果稍微有一点点含蓄和智慧,商品基本上都卖不出去。广告词的写法也和大街上混混吵架的路数差不多,以威胁和恐吓为主,当时我们称之为“带丝绒手套的铁拳”和“用温柔的声音进行恐吓”。1997年《广告法》出台以前,我写了很多广告语,其实质内容都是恶狠狠的,甚至充满了诅咒:一个女人是否成其为“真正”的女人,主要取决于她是否用某种妇女保健用品。
1995年,我已成为一家广告公司的部门主管,有一次到重庆去洽淡一笔广告合同时,接待我的某企业厂长正是周家梅父亲的同学。
半年之后,当我坐着公司的二手尼桑到重庆看望周家梅时,她仿佛在迎接一个真正的白马王子。
当时我看出周家梅的父亲有些嫉妒,毕竟他的坐驾还只是桑塔纳。
第二年,周家梅的父母终于同意她到成都,应聘在《华西日报》做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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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和周家梅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相思之苦。也从那时起,我们的感情从狂热中慢慢走向了平静。
平静的生活需要耐心和容忍,有时候,周家梅就不能容忍了,同居之后她发现我不爱读书,我也发现,周家梅乱读书,几乎所有时髦的畅销书她都在读。最让她奇怪的事,我再也不像初恋时那样,有那么多动听和诗意的话语,因为我把自己仅有诗意都献给了广告事业。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对周家梅说,当初为了泡上她,我耍过一些花招:我当年所写的那些情诗,其实大部份内容都是王建南帮着我一起写的,当时王建南大量引用了当年写给他初恋情人沈秋的情诗。
但我告诉周家梅,我对她的感情是真的,甚至比情诗所表现的更真实、更强烈。
显然,我坦白得并不完全彻底,最后我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周家梅说幸亏我说了出来,她说她早就有所猜测,那些诗一定有王建南的功劳。
所以她最后说:“也许这就是缘份吧,只要你以后对我好就行了。”
真是感谢“缘份”这两个字,这最不可靠的东西,最容易成为女人说服自已,也说服别人的理由。
从此,周家梅对王建南和沈秋之间的韵事特别好奇。成熟女人一般就很少有好奇心,尤其对男人的好奇心,因为好奇心正是爱情开始的基础。
而一旦她们好奇起来,就会没完没了。平时我们一有机会和王建南一起玩,周家梅就会问:“你和沈秋怎么回事嘛?为什么要分开呢?太遗憾了。”
王建南不着边际地说:“可能就是因为太浪漫了吧!”

《成都粉子》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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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肯定和我一样,因为父母反对,所以和王建南分手?”
周家梅躺在阳台的藤椅上,突然转过头来问我。
那年夏天,周家梅和我搬到了海蓉小区,筑起了我们的爱巢,小区的阳台很高,每到深夜,我们喜欢躺在阳台上聊天。
我说不可能,听“建南”这名字就知道他父亲是做什么的,当然是“建设大西南”时期的干部,沈秋父母怎么会不同意。
“要是我父母再反对下去,我也要沦落风尘,我好想当一回妓女啊!”她说。
正是盛夏的深夜,周家梅身着片褛,看起来无比风骚,这骚婆娘居然还意犹未尽地说:
“干脆我下辈子就当妓女,你说好不好?最后从良嫁给你,你要不要?”
我只好说:“要,当然要,我现在就要做你的嫖客。”
那天晚上,周家梅果然像一个风尘女子,或者说,她表现出来的想像力,就是我们以为的风尘女子。究竟像不像我们都不知道,那天晚上之前,我去过风月场所,却没有见识过所谓的妓女。
香港回归祖国之前,祖国各地到处是莺歌燕舞,文化演出活动多如牛毛,周家梅在报社的工作忙得来晕天黑地,经常出差采访。
周末的时候,我无所事事,就和王建南在文化路那一带“缠粉子”,成功率很低,也从来没发生过实质性外遇。
星期天,我爱去看全兴队比赛。那时甲A联赛正是最火爆的时候。四川全兴打上海申花那场比赛,因为央视要传播,时间在下午。
那一天川队赢了球,所有人都很开心,像过节一样。
比赛完了正是吃晚饭的时间,我没有回家,在体育中心东门外的小巷里上吃串串香,本地人称之为“手提火锅”。
我旁边一桌是三个十七、八岁的成都小妹,正吃得满面通红,她们穿着清一色的吊带超短裙,琥珀色一样娇嫩的皮肤,一个比一个性感。
其中最靓的一个我晃眼一看很像香港影星关之琳,只是她更瘦一些,俨然一个脱了水的关之琳。
我猜测,她们大概就是所谓的“沙轮厂”地下舞女。
在周家梅的淫威之下,我虽然早就听说过“洞洞舞厅”,但一直没去过。她们报社经常报道警方突袭“洞洞舞厅”的新闻,她们的报道往往都是这样的:“昨夜青羊区公安分局还突袭清查了顺城街一线的5家地下舞厅,在‘云露’茶坊现场挡获参与赌博者10余人,在‘白天鹅’歌舞厅挡获两名淫亵男女。”
每次报上所都用的都是“淫亵”一词。周家梅对“淫亵男女”感到很奇怪,因为平时她知道通用的名称是“卖淫嫖娼人员”。
一对男女在舞厅之中当然不可能造爱。那么这“淫亵”究竟是在做什么呢?
我估计就是“沙”,也就是摸摸搞搞干点苟且之事。如果仅此而已,警察冲进舞厅再打开灯,舞客们马上就会住手,这“淫亵”恐怕还是要在现场抓住法律证据才能算数。
我向周家梅解释不清楚,只好去问王建南,他回答说:“关键在于‘亵’这个字,这是个会意字,你看它是怎么写的”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
回家后,我把这种理解告诉了周家梅。听完后她杏眼圆睁,愤怒地说:
“向东,你给我放老实点,那种脏地方离你办公室那么近,只要你敢去那种地方,我们马上分手!”看来周家梅赞同王建南对“淫亵”的理解。
我表示坚决不会去,然后我说:“我们两口子是不是可以‘淫亵’一下?”
后来我们确实“淫亵”了几下。
这时,三个小舞女已经发现了我在注意她们,其中一个牙尖嘴怪的小妹说:
“看啥子看,下来沙两曲嘛。”
我问她们在那一家舞厅,“脱水关之琳”显然看出我一副色迷迷的样子。她说:
“我们在红芙蓉。”
三个女孩结完帐走了,我没等吃完,马上走出去,远远跟在她们后面。
虽说我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一到这“地下城市”我还是大开眼界、叹为观止。
风光果然漪旎无限,长长的走廊一眼望不到尽头,像一节节的火车车厢,每隔十几米有一道门,掀开珠帘,里面便是一家家歌舞厅。
“红芙蓉舞厅”是口岸比较好的一家,我很快就在那里找到了她们。“洞洞舞厅”不需要说话,看好哪位舞女只需在她面前递一个眼神、或者直接走过去就行。
我走到“脱水关之琳”面前,手一伸,她马上贴在了我胸前。
我问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环环。
“沙”了七八支舞曲,我马上打住,把50元钱塞进环环的乳罩,转身就狠狈滚蛋了。
匆忙打车回到家里,幸好周家梅在外地采访,我赶紧把内裤换掉。
后来,我又去过“洞洞舞厅”几回,每次找的都是环环,但这小婊子死活都不跟我出来,还说她说男朋友就守在门口的走廊上打麻将。
以前一些外地人有句话俗话说:“四川女人的裤带松”。至少从环环身上,我知道这完全是对四川女人的一种歪曲。前年一外地女客户在我面前说,他听说成都女人都有一个日本名字,名叫“松下裙带子。”我说,听说你们那里的女人也有一个日本名字,名叫“垂下宫子”,她马上脸就红了,很可能她恰好患上了“子宫下垂”。
从那以后,我习惯了平时有闲的时候去泡泡“洞洞舞厅”。
再后来,我拉上了王建南。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红姐的舞女,一个东郊的下岗女工。
很长一段时间,王建南和红姐打得十分火热,周围的人还以为他在吃那女人的软饭。
我知道不是,红姐生意很一般,一个月拼命“沙”来“沙”去,只能挣一千多元。
不久之后,王建南把红姐介绍到他们报社当了发行员,早上投报纸、下午和晚上就在“沙轮厂”上班。
后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越来越少。
我最后一次见红姐,是请她和王建南到我家来,以挽救我和周家梅的感情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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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和周家梅发生了第一次感情危机,我们可能会在上个世纪末结婚。99年是一个结婚的年代:“给我一个温暖的家庭,给我一段燃烧的爱情”
这是罗大佑的老歌《家》的歌词,但燃烧的爱情会让家里的房子着火,所以八十年代另一位歌手侯德建这样唱道:“给我一个家,让我到远方去思念它。”
歌里所唱的可以理解为旅游,也可以解释为外遇。其实外遇可以带给男人一个想家的理由。于是成都男人都这样唱:
“给我一个家,让我到二奶家去思念它。”
我的外遇当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在90年代,由于广告业进入中国还没发展几年,很多人把广告当艺术对待,称之为“广告艺术”。广告人也就被当艺术家来对待。在很多社交活动中,我经常接触大量女客户,有不少的女人向我放电,但周家梅一直把我盯得很紧,特别爱吃醋。
其实正常情况下,我这样的男人接触的女人虽多,但很不容易被女人爱上,但特殊情况下就很难说了。
比如旅游,女人最莫名其妙的地方就在于,旅游的时候她们不仅对男人的警惕放松了,甚至还容易爱上男人。从98年开始,自云南香格里拉旅游热之后,四川这边的藏地旅游也热了起来。
春节前我花了5万元,再从公司借了2万多,买了现在这辆陆迪吉普车,加入本地一家“自驾车俱乐部”。99年五一节的时候,“国旅”一哥们让我帮他带几个外地游客去滔城、亚丁、塔公一线。做完这一趟司机兼导游,一路下来可以挣3000元,当然,对我来说最有吸引力的是,说不定游客中还有粉子。
四川临近藏区,稍有文化的成都男人都可以做合格的导游,加上我早年在藏区呆过,所以轻车熟路。
5月2日一早,我到武侯祠旁边的康定宾馆接了四个客人,结果大失所望:一对上海男女,一对广东男女。男人的年龄和我差不多,女人约小一些,我不知道这两对男女是奸夫淫妇、还是非法同居?我对两个外地婆娘兴趣不大,看起来也没什么机会,所以就没想过要“第三者”插足。
头一回带客,我比较尽心尽职,但几个人一路上都在惊抓抓地呐喊,才到泸定就开始激动,在铁索桥旁上猛拍了很多照片。到康定吃了晚饭,幸亏翻折多山是晚上,看不见风景,但这两个婆娘看见星星也激动得说想摘下来,车到新都桥,两对狗男女搂抱着昏昏欲睡。
在藏民家草草睡下,第二天一醒来,几个人都不见了。
走到外面我才看见,他们在那里又吼又叫。
那天天气不错,可以看见贡嘎雪山。这两个小资婊子兴奋得忘记了姓什么,好像在比赛谁更激动。看见草堆堆也呈万分感叹状,糟踏了不少花花草草,浪费了很多胶卷,简直舍不得走,那个上海女人还说,真想死在这个地方。
死了正好先奸后埋!
当时我就想: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差事了,最近两年我也确实没带过旅客了。
我告诉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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