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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重生潜入梦-第151章

小说: 重生潜入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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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他个头不高,还挺瘦。但是这个力气可不小,拽着洪涛就把他按在了椅子上。

    出了队长家的小院儿,洪涛才发现,不光是他一个人有这个待遇,村长家门口一大溜还摆着五个简易的滑竿,看这个意思他是要把洪涛他们六个人全都抬过去。洪涛当然要阻止,这么干太亏心了,真正干活儿的其实就是柳工他们这两个技术人员,自己就是个忽悠人的。勉强也算一个吧。至于谭晶,她是洪涛的挡箭牌,是拿来应付当地政府用的,而高建辉和吴全。只是为了安全才带在身边,现在安全问题不用考虑了,那也就不用去这么多人了。

    最终。洪涛、柳工和谭晶坐上了滑竿,被村民抬着。颤颤悠悠的出了村子。他们身后还跟着三个背着背篓的,那些背篓是洪涛带过来的那些肉、鸡、蛋和一些调料之类的食品。银岭村和杨树沟村也是一样穷,大家都没什么可拿得出手的东西招待客人,所以走到哪儿还都得带着这些玩意。

    大别山和北方的山区有着明显的不同,刚刚进入三月份,它就已经绿油油的了。山间时不时就能看到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野花。穿行在半山腰的树丛中,有时候脚下就是陡直的山坡,往下看一眼都让人头晕眼花,有时候身边又是高耸的峭壁,往上看一样还是头晕眼花,反正往哪儿看基本都是头晕眼花。洪涛坐在摇摇晃晃的滑竿上,本来就高,还不太稳当,每次路过这种地形的时候,他都只能把脸别向另一侧,根本就不敢看,越看越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掉下去。

    谭晶比洪涛强多了,她的家乡虽然没有这么大片的山区,但毕竟也是山区,对于这种路况,她从小就习惯了。虽然已经很多年没再重温这个感觉,但比起洪涛这个在平原地区长大的人来说,她依旧是带着与生俱来的优势。柳工就更别提了,他以前就是工程兵出身,专门是逢山钻洞、遇水搭桥的工作,刚走出村子没一会儿,他就已经在滑竿上睡了。合算这个晃晃悠悠的玩意还有摇篮的功效,那个呼噜打得,时高时低,很有韵律。

    银岭村的地势比杨树沟村还高,由于山坡上都是竹林,在太阳光下面远远望去,根本就不是绿的,而是一片白茫茫,估计银岭这个名称也是由此而来。相比杨树沟村,银岭村的居住环境反倒要好一些,因为这里向南的山坡上有一片自然形成的缓坡,很平坦,三十多户村民的房子都集中在这里。

    更让洪涛惊叹的是,在村子下面的山坡上,一层一层的梯田就像是油画里画的一样整齐,一直延伸到山脚下。那个壮观程度怎么说呢,都无法形容,反正洪涛上辈子干了七八年旅游,从来没见过如此大规模、如此陡峭、如此不可思议的梯田。为此,他特意换上一卷新胶卷,沿着山路,从多个角度整整拍了一卷。

    此次到杨树沟来,他带得最多的就是胶卷和相机,与其说他是来这里修路的,不如说他是来这里旅游的。给钱家康修个墓,是他的主要目的,顺便在这里玩一玩是他的主要想法。至于修路,那是搂草打兔子,捎带手的,能不能修成他心里都没底。但是不打这个幌子,钱家康的墓地恐怕也修不了,所以对他来说,这条路是爱修不修,就算是修,自己也只管投资,多一点儿事情都不会干的。工程监理的事情就交给柳工他们了,自己玩够了,立马拍屁股走人,多一分钟都不会待的。

    其实要说架桥修路这种工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与政府合作,由政府出面来进行统一规划、施工、建设,这样更经济也更效率。因为政府手里还有一份儿未来几年的规划,他们可以按照总体规划来确定这条公路到底修在那里,才能让它的功效发挥得最大,这些东西都是需要很多统计材料来支持的,光靠洪涛自己,肯定没这个条件。

    而且和政府合作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能给你一些回报。比如给你一些政策上的倾斜啊,给你一些荣誉头衔啊,或者直接给你一些补偿什么的,好处多多。最简单的说,如果洪涛看上这里的某处风景秀丽之处,只要的真的大笔投资给当地政府了,哪怕这里是全太阳系的重点保护地,当地政府也能想出各种理由来,让你实际上占有这片风水宝地。当然了,名义上还不能是你的,你只能偷偷乐,不能瞎嚷嚷去。

    以上这些都是道理上应该这样,但是事实上有些偏差。如果洪涛把这笔钱真的投给当地政府了,那这些钱能用在实际修路上的寥寥无几,因为他们操心的事情太多,和山区里这几百户山民的困难比起来,他们还有更多需要照顾的地方。比如说办公环境的改善问题啦、领导出行的车辆问题啦、编制内干部群众的工资拖欠问题啦、重点经济开发地区的投资问题啦……反正你就排吧,排到沧海桑田自然变化把这里磨成平原,这条路也修不完。

    一旦到了那个时候,洪涛再想和他们讲理,那基本就是不可能的,告状更不可能赢,都没人会受理。你琢磨啊,这就和外人向洪涛的姥爷告洪涛的状一样,别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能不让洪涛他姥爷给打出来,就已经是很讲理的局面了。

    洪涛并不是来做好事的,他也没那个当善人的觉悟,他只是来帮钱家康尽一份儿心意的。更准确的说,他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心里平衡,至于修墓地、修路架桥这些都是副产品。做任何事情,洪涛都有一个事先的评估,就是自己能付出什么,超过这个额度,那洪涛就该退缩了。他宁可让自己心灵无法平静,也不会多为别人付出哪怕多那么一丁丁点儿,在他看来,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是个分分钟可以解决的事情,没什么可太难受的。

    所以他不打算去和政府打交道,他打算直接忽悠这些山民来自发修路。这个年代有一种叫做集资修路、修桥、修水库的说法,就是由老百姓自己出钱、出力,帮着当地政府把一些原本属于他们的份内工作给干了。

    现在洪涛就是要忽悠大家干这个,自己出钱、出必要的技术支持,其它的一切一切自己都不管,你们能搞定、能答应我的条件、那咱就合作;你们搞不定、答应不了我的条件,那咱就不合作。我从哪儿来的就滚回哪儿去,继续过我的小日子,你们该爬山还是爬山,继续过你们的日子,就当这件事儿从来没发生过。

    至于说钱家康的墓地,没关系,洪涛自己在京城也有一个小山包,随便找个地方给老钱弄个墓地不就完了、这样等洪涛也踹腿之后,两个人说不定还能一起聊聊天、看看书什么的呢。而剩余的那些钱,干嘛非投资在这里啊,直接投资给麦子队长她们村子不就完了,反正这也是国家的钱,麦子队长的村子也是中国人的村子,受之一点儿都没有愧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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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一十七章 调动积极性
    “那好啊,您要不把您的村长也叫过来一起聊聊,我们就在杨树沟村住下,估计这两天不会走,对了,村里有地方住吗?”洪涛一听柳工说的这个预算,心里也算是有了谱儿了,往前多五里就多五里,这还算个事儿嘛,反正又不用他自己去干活,他只管动动嘴皮子,来这里考察已经算是最大的体力付出了。



    “%@#%¥#……&;@!快去!”赶车老头回头就冲另一个车把式喊了一句什么,洪涛除了最后两个字儿之外,其它的一律没听懂,看来刚才这个老头还是比较惯着自己的,没用他的纯粹家乡话和自己聊天。



    “他们回去找村长,我陪你一起进村,他们村长得管我叫叔,我让他把屋子腾出来给你们住!”看到那三个车把式一溜小跑的钻进了另一条山路,老头一把拉住了洪涛的手腕,这个手劲儿有点像抓贼,生怕洪涛跑喽,然后领着他向坡下的村子里走去。



    “哎呦呦……大叔,您慢点走,我这个腿和脚跟不上啊……”洪涛让赶车老头一拉,差点没从山坡上咕噜下去,他现在是一步也迈不动了,心里已经跨出了这一步,但是腿还在原地没动地方呢。



    杨树沟村,这个名字从何而来洪涛一点儿没看出来,既没有杨树,也没有沟,就是一片散落在半山腰上的破房子,稀稀拉拉的围着一片梯田而建,总共也没有二十几户人家,还分成了上中下三层。



    当赶车老头拉着洪涛从最上面的一条小路进入村子里之后。整个村子就沸腾了起来。到处是鸡飞狗叫,大人小孩全都从那些土坯搭建的房子里钻了传来。愣愣的站在路边。看着洪涛他们几个人从眼前走过,然后远远的跟在他们身后。亦步亦趋的来到了村子中层的一个院子门口。



    “狗蛋他爹,狗蛋他爹!来贵客啦,人呢?赶紧出来!”赶车老头站在那个用细竹棍扎成的篱笆外面,冲着院子喊了两声。



    “他叔,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啦……这几位是?”随着声音,从屋里跑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脚上的鞋还是趿拉着,看见老头就叫叔,看见洪涛他们也愣住了。



    “这是家康的朋友。专门从京城来看他的,他们要帮咱们这里修路,人家连工程师都带来了,我已经让人回去叫我们村长去了,你先让你屋里的给腾腾房子,先安顿下来,等我们村长来了,你们再一起合计修路的事情。”赶车老头这回没用洪涛听不懂的话和这个村长交流,估计他也怕洪涛听不懂误会。



    “修路!?”这位村长愣愣的看了洪涛和谭晶一眼。然后有看了看院外的那些挑夫,有点蒙圈了。



    “我说你个狗蛋爹这个脑子是傻了还是怎么的,修不修路的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让客人在院外站着?”赶车老头看到他的那个模样。立刻又骂了起来。



    “噢……对对对,屋里坐!屋里坐!”这位村长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拉开篱笆门。把洪涛他们往屋里让。



    洪涛进村的时候,就注意到这座建筑了。村子大多数屋子都是土坯瓦房,只有这个屋子的墙壁用上了一半的砖料。所以和其它黄乎乎的房子不一样,更高大一些,也更显眼。果然,这里就是村长的家,院子里还有一个牛栏,里面关着一头黑黑的大水牛,正眨巴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这些陌生人从它面前经过。



    虽然是村子里最高级的住宅,但是进屋之后的感觉和那个牛栏差别也不太大。光线很昏暗,堂屋的中间也是一个火塘,里面还烧着柴火,屋子里有些烟,对于洪涛他们这些用惯了电灯、烧惯了煤气的人来说,有些烟眼睛,味道也有点大。



    屋里并没有什么沙发和椅子,大家就各自找了一个小凳子围在火塘周围,为了体现客人的尊贵,洪涛和谭晶分别得到了一把带靠背的、竹制的、小椅子!



    村长的家里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孩大一些,差不多十四五岁的样子,男孩小一些,十岁左右吧。当洪涛他们进门的时候,两个孩子和孩子的妈妈都被吓到了,一起缩到了堂屋和左边屋子连接的门口,呆呆的看着这几个城里人把他家的火塘给占据了。尤其是那个穿着一身惨白惨白衣服的女人,连靴子都是白的,但是嘴唇却是格外的鲜红,头发更是弯弯曲曲,活鬼一样。



    人不敢凑过来,但是狗敢,一只黑黄毛皮的小土狗晃晃悠悠的凑了过来,闻闻这个、闻闻那个,最终选定了谭晶的靴子边,趴下不走了。谭晶倒是不嫌这只小狗脏,一伸手就把它抱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腿上,白裤子上立马就有了几个黑脚印。不过她不在乎,转头从身后的一个背篓里翻了翻,结果掏出了一块腔骨,递到了小狗的嘴边上。



    这只小狗如果是人的话,肯定也是一愣,然后小心的嗅了嗅那块肉骨头,再三确认这就是传说中的猪肉之后,立马用前爪死死按住那块腔骨,张嘴就啃,时不时还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吼声,这是在警告其它同类,别过来啊!这是我的!



    “你抱着它去门口玩去,辉子,你把背篓的东西拿出来,给婶子弄点晚饭,多弄点,咱们人多。”洪涛很清楚的看到当谭晶把那块腔骨喂狗时,屋子女主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她身后那个小男孩也开始舔嘴唇。如果不是顾忌洪涛他们在这里,估计他就得冲上来把狗打跑,把肉骨头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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