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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在风月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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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四章

梁菲菲在科技馆前找到了江风。之所以这么顺利地找到江风,不是梁菲菲有什么独门秘笈,而是前一天晚上江雨替她约好江风在这儿等她的。

江风其实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明白这些小姐们的心思,有什么话不能在家说,非得跑出来在外边晒太阳。他是越来越无法理解这些女生们的想法了。想不明白的时候就不想,这是江风在编程时总结出来的经验。做一些别的事情,分散一下注意力,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许多难题竟会不攻自破、迎刃而解。

梁菲菲赶到的时候,看到江风正怡然自得地欣赏科技馆外边张贴的宣传资料,与王明凯的急赤白脸大相径庭。梁菲菲心里暗暗高兴着,江风到底是江风,气度非凡啊。

江风看见梁菲菲后说:“慢点儿跑,干吗那么着急?”梁菲菲眼一瞪:“这不是怕你着急吗。一点儿都不领情。”江风不说话了,心想现在的女生果然都不可理喻,不管说什么都是错,唯有不说话方为上策。

只一会儿,梁菲菲竟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极尽温柔地对江风说:“哥哥,我马上要回去了,你会想我吗?”“嗯?”江风完全愣住了,想不到梁菲菲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看到江风的反应,梁菲菲哈哈地笑出了声,“至于吗,这种反应。想我有这么可怕吗?我可是我们系里的大美女噢,会想我的男生有一大把呢。好了,哥哥,我想给家里买点儿土特产带回去,你是地头蛇,陪我去吧。”江风看着梁菲菲那张笑脸,生气也不是,不生气也不是,这磨人的丫头片子,还是赶紧把她打发回家要紧。

江风选择带梁菲菲去了这座城市中很有名的一条商业街。其实现在各个城市基本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江风所在的城市在国内属于一类城市,因而也就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混凝土化,远远没有了所谓的民俗气质。

江风本来是想领梁菲菲去沃尔玛超市看看的,现在的大超市基本想买的东西都可以买到,但一想到这丫头又会瞪起眼睛,只能作罢。

梁菲菲兴致很高,几乎是蹦着走的。一路上她的嘴巴基本没有停下来过,好象她是一个刚从乡下来城里的农家女孩,看着什么都新鲜。江风有一搭没一搭地陪着她说话,搞不明白梁菲菲哪里来的这么好的心情,原来领着她和江雨去名胜古迹游玩的时候,可没见过梁菲菲这种表现。

梁菲菲今天穿了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脚上穿了一双淡绿色的高跟凉鞋,衬着她纤细高挑的身材,挺拔俊俏、神采奕奕。她面目如画,眉清目秀,加上今天精神特别好,所以更加光彩照人。

江风也看出了梁菲菲跟往日有些不同,今天的她显得格外得妩媚和女人味十足,连江风都忍不住对她刮目相看了,心想:“这丫头收拾一下真是一个美女呢。”

很快梁菲菲就收获甚丰,一大堆塑料袋就提到了江风手中。江风叹了口气,忽然明白为什么宿舍老大每次一提起陪女朋友出去逛街就痛不欲生。这真不是一般的活儿,没有点儿体力和精力真应付不了啊。

“哥哥,哥哥,看看那个。”梁菲菲一拉江风直接扎进了一堆人群中。挤进去后江风才看清这里在卖大减价的丝绸制品,有丝巾、衣服、裙子等,一群女士正围在周围翻检着。看着标价,梁菲菲兴奋异常,连说:“好便宜,好便宜。我要给自己和江雨买条丝巾。”然后加入挑选的人流中,认真选择起来。

江风刚想退出来,一条湛蓝色的丝巾落入他的眼中。江风不由心中一动,立刻伸手将那条丝巾拽了出来。展开看时,纯蓝色的底子,一轮新月当空,旁边点缀着几颗亮晶晶的星星,好一幅星月交辉的美景。与其它丝巾不同,这条丝巾没有刻意的丝光闪闪,只是那么轻柔、淡淡的似乎没有一丝分量,薄如蝉翼。江风爱怜地轻抚着丝巾,感觉它是多么地适合蓝星月。然而,不待他再想下去,旁边突然伸出一只小手,一把抢过了丝巾。

“哇,哇,哇,哥哥有眼力哦。真得很漂亮。”梁菲菲拿着那幅“星月交辉”感叹着,然后放在自己的脖颈中开始比划。江风见状赶忙说:“菲菲,蓝色不适合你,我觉得那条浅绿色挺好的。”

“是吗?”梁菲菲低头看了看,果然绿色的那条和她现在的这身装束非常相配。“哥哥就是哥哥,还是你说得对。”梁菲菲拿起绿色丝巾仔细端详,上面的图案很动人,翠绿的底子,随风飘舞的柳枝泛出一抹淡淡的新绿,两只黄色的小鸟在其间嬉戏,令人不仅想起“两只黄鹂鸣翠柳”这一句古诗。梁菲菲颇为喜欢,“嗯,就是它了。跟哥哥出来买东西真好,你是慧眼识‘丝巾’啊。”

江风想拿回刚才那条蓝色丝巾,然而梁菲菲却没有把它还给江风的意思,依然攥在手里,“不过这条蓝色的真得很好看,我把它买下来送给小雨吧。”听到这话,江风赶紧说:“你们的丝巾我来买好了。一直没送礼物给你们,这就当我送你们的吧。不会嫌弃吧。江雨适合红色,上次到我家过年时穿了一件红色大衣,特漂亮。这条蓝色的,不太配她。”说完,不等梁菲菲回话,江风叫来了售货员,一举买下了三条丝巾。

梁菲菲奇怪,不知这蓝色的丝巾,江风怎样处理?以梁菲菲的性格,她当然不会闷在心里,所以也就直接向江风询问了。江风笑了笑回答她班上同学过生日作为生日礼物。

正文第十五章

晚上江风、江雨和梁菲菲都回到了江风家。梁菲菲今天的收获最大,满载而归。江雨的情绪明显没有梁菲菲那么好,刚吃过晚饭,江雨就招呼梁菲菲躲到小屋中说悄悄话。

“怎么了,小雨,看你不太高兴。王明凯这家伙没说什么吧。”

“别提了,搞不懂那个家伙。不过我好象没戏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罢了。”江雨沮丧地说。

“是不是他没听出来你琴里的意思呀。那个王明凯一看就是个不解风情之人,只怕你直接告诉他,他还反应不过来呢。”

江雨若有所思地摇摇头:“菲菲你不了解他。王明凯这个人不像他外表那样简单。他是一个相当聪明的人。我搞不清楚他。”

“那你到底喜不喜欢他?这点你应该能搞清楚吧。”

江雨痛苦地说:“我就是越来越喜欢他了,所以才烦得要命。”

“这就好办了。只要明确还喜欢他,你就要勇敢地去追呦。我支持你,搞定王明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吧。”

江雨被梁菲菲逗笑了,“我说你这丫头真疯了。对了,我哥那儿怎么样,对你有没有意思?”

梁菲菲自信地说:“目前还不了了,不过我一定会努力下去。江风、江风、江风,欧耶!”

江雨彻底被梁菲菲的激情感染了,两个人又笑闹起来。

随着九月份的到来,新的学期开始了。

每年这个时候,“星华超市”的生意就会格外得好。究其原因是因为新生入校,需要的各种小物件都会就近来买,谁也不愿意跑太远。

杨华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星月不在身边,她没有别的帮手,又舍不得再雇人,所以累得够戗。每天晚上上床后,杨华都忍不住地想总算又过去了一天。

杨华特别感激王明凯。她没有想到星月不在超市了,王明凯依然抽出时间坚持跑来“星华超市”帮她的忙,有时杨华渐渐感到自己竟然有些依恋王明凯了。她对王明凯的照顾也日渐增多。这对王明凯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偿,帮助王明凯在王妈妈不在时,能在心里上和生活上有一个平滑的过渡。

杨华对王明凯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有时她会突然想到自己要是有一个象王明凯一样的儿子该有多好,男孩和女孩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星月是男孩的话,现在也不用在外面象逃难似的躲避那个刘新了。

由于超市生意太忙了,杨华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看看星月。只知道那孩子已经正式上课了,每次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都说自己过得不错。杨华不清楚星月是真得不错还是为了安慰她不让她上火才这么说的,她不去追问其中的细节,然而心中却始终放心不下。

有时候,杨华躺在床上会痛苦地想自己为什么这么命苦,星月为什么也这么命苦,她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怎么什么事儿都赶上了。眼瞅着日子刚刚好过一点儿,母女却不得不分开。每次想到星月的时候,杨华的眼泪都会止不住地往下流,一个女孩,自己在外面租房求学,不容易啊。

不过杨华心里很清楚,她没有痛苦的权利,她是星月的后盾,必须坚强。如果她倒下去了,星月就什么都没有了。老天,不管你怎样对我,请一定保佑我的星月。

蓝星月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由于离开校园太久,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太适应学校的氛围了。更重要的一点是,她所有的同学的年纪都比她小很多,从五岁到七岁不等。要说蓝星月不在意这年龄上的差距是不现实的,看着身边这些比自己小N 多的小妹妹及数量不多的小弟弟们,蓝星月心中充满了紧迫感。她已经失去太多了,必须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去追回失去的时光。

现在蓝星月是学校里最刻苦和用功的学生,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下课认真复习。不仅如此,比起那些比她小很多的师弟和师妹们,蓝星月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优势,那就是她懂得活学活用,明白学习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能学以致用,用所学的知识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决不简单地追求高分,因为“高分低能”的可怕不亚于“不学无术”。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蓝星月确实认识到江风当时所说的有关电脑上互联网对她学业的重要性。虽然她一有空就跑到书店翻阅各类时装杂志,揣摩国际国内流行趋势,可毕竟书店内的资料还是有限的。尤其在当下,她迫切地想要了解服装发展进程,需要纵观国际国内服装发展历史,只有对人类服装发展的过去了然于胸,才能对服装未来的走向有一个大致的推测。

纺织大学的旁边就有不少网吧,可是蓝星月却只能望而却步。虽然蓝星月总是捉襟见肘地过日子,可是在学习上她还是很舍得花钱的。不能上网的关键问题是她不会上网,是的,她不会操作电脑。

也许是到了找王明凯或者江风帮忙的时候了。

正文第十六章

自打开学后,王明凯一直没有时间去看蓝星月。除了需要帮杨华照顾超市的生意以外,王明凯的肩上还有一副重担,那就是他必须全力以赴地复习备战考研。

相比之下江风要比他轻松许多。江风似乎没有进一步深造地打算,依然如从前一样,围着宿舍中的电脑那“一亩三分地”转。

现在轮到王明凯羡慕江风了,强人啊,工作不用愁,也不用象他这样在即将结束大学学业之前突然“良心发现”似的玩命学习。

王明凯的羡慕没有持续多久,江风突然被学校安排参加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大赛,于是江风也加入了忙碌一族的行列。看着江风每天早出晚归地准备着,王明凯偷笑着,感觉心里平衡了很多。

王明凯时不时地会接到江雨打来的电话,然后随意聊一会儿,都挺开心的。正如江雨说的那样,王明凯是个聪明人,他对江雨对自己的好感是很清楚的。

如果一个女孩非常郑重地约自己出去,又煞费苦心地为自己表演琴技,那么傻瓜都能明白这个女孩喜欢自己。王明凯不是傻瓜,相反他还很聪明,所以他当然立刻明白了江雨的意思。不过王明凯的心已经被蓝星月填满了,他现在只想有一天能和蓝星月确定关系,别的女孩并没放在心上。

王明凯活泼、开朗,一般不会让别人下不来台,何况江雨这么一个智慧和美貌并存的女生。如果做朋友的话,江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朋友,每次跟她聊天时,王明凯都觉得特别开心,心情振奋。

这个周六,王明凯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蓝星月。

杨华站在超市门前望着眼前堆了一地的货物发愁。送货的人着急去下一家,把货物卸在超市门前就急匆匆地跑掉了。杨华只能一趟趟不厌其烦地往超市内搬。

也许是一直过着艰苦劳累的日子,几年前杨华就感觉腰不太好。不用说干重活,只要稍稍站得时间久一点,就会腰酸背疼。今天这么重的活儿对她来说着实有些吃不消。

正在杨华一筹莫展之际,从她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阿姨,要帮忙吗?”杨华听着这个声音不是很陌生,但一时又想不起是谁,回头一看,江风站在她的身后。

“你,你是上次那个,那个……”杨华摇摇头,还是想不起江风的名字。江风微笑着,弯下腰抱起一箱啤酒往超市走去,“我叫江风。王明凯的同学。”杨华顿时恍然大悟,想起了上次“酸辣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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