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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重生1998-第47章

小说: 重生1998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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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维痛快地对女店员说道:“我就要这台了,麻烦你们给送到昌师可以吗?”
“好的,当然没问题。”,女店员没想到陆维这么痛快就买了一台,想到自己的销售提成,脸上荡漾着愉快的笑容,忙对身边的两个男店员说道:“小王,小周,你们两个去库房提一台新的出来,帮忙送到昌师。”,说着,利落地开好了票。
到付款时,陆维却遇到了点小麻烦,现在支持刷卡的店还十分少见,陆维身上并没有装那么多现金,好在店员告诉他离这里不远就有一个农行的营业厅。陆维快速地去取了钱回来,付了电脑的款。
“徒弟,你花这么多钱买这个干什么,不会就是为了玩游戏吧。”,康晓凌看陆维一下花这么多钱买台电脑,有点心疼地问道。
“当然不是了,你徒弟像是玩物丧志的人吗?”,陆维笑着说道。
“那你是做什么用的?”
“赚钱啊,赚好多钱然后好风风光光地娶你啊。”
“少来了你,谁要嫁给你啊。”
……
两人说笑了几句,电脑店的员工已经把电脑装好了车,陆维和康晓凌坐上送货的车,向昌师走去。
车子在女生宿舍门口停下,陆维对下车的康晓凌说道:“晚上一起吃饭啊。”
“知道啦,你回宿舍吧,记住少玩游戏哦。”,康晓凌嘱咐道。
“知道啦,那我走啦。”
“恩,去吧。”
陆维关上车门,指挥驾驶员向宿舍驶去。
当陆维打开306宿舍的门,指挥几个工人安装电脑的时候,几个正在宿舍里呆着的家伙一下子围了上来。
“哇,老四你干什么?这是谁的电脑啊。”
“老四,听说你擂台赛得了第一,是真的吗?”
“这电脑真棒啊,联想的最新型号啊”
……
等众人七嘴八舌地折腾够了后,陆维才笑着说道:“电脑当然是我买的,以后哥几个想玩个游戏在屋里玩就行啦,不过晚上不能和我抢啊,我得用它写东西。”
“爽啊,可以在宿舍里玩红警喽。”,老大兴奋地说道。
等电脑店的人把电脑桌上组装好的电脑打开测试好了之后,于文奇便迫不及待地上去玩了起来。
“老四,没红警啊。”
“哦,还没装着,你自己装一下吧。”,陆维说着,拿了几张游戏盘递给于文奇,这都是电脑店赠送的。
“good!”,于文奇接过游戏盘,兴冲冲地装了起来,一帮家伙在他身后有兴趣地看着。
陆维任由他们折腾,自己躺在床铺上开始了构思。
陆维买电脑当然不是为了玩游戏,而是准备将抄袭的大计进行到底。前世在*看了十来年的书,几十部大神级别的作品可都牢牢在脑子里装着呢,趁现在网络文学还没有兴起,正是抢占高地的时候。
只是,好书那么多,该先写哪一本呢?陆维一一把自己看过的小说在脑子里过着电影,最终确定由修真类的小说入手,因为这也是他看得最多的一类作品,抄起来也显得得心应手。
定好了类,自然作品就好选多了,陆维决定,要么不抄,要抄就要抄最好的,修真类小说的鼻祖当然属萧潜大大的经典大作《飘邈之旅》,这部完成于2006年的修真类玄幻大作,在陆维前世被称为当代网络修真类之抗鼎之作,更被认为是网络四大名著之,经典中的经典,不抄真是太没天理了。这本书在前世陪伴着陆维度过了三个月的美好时光,李强那传奇般的经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一件件令人目炫的法宝、曾经无数次让陆维热血沸腾。以至于结束的时候,陆维曾大呼此书看罢后已无书可看,后来也看过这本书的续集《飘邈神之旅》,但已经不是萧潜大大的原著了,文笔和情节也大不如从前。
此刻,想到这本经典的神作即将在自己的笔下重现,陆维的心情变得十分激动。他躺在床上,开始默默地回忆着这本书的骨架和故事主线。
晚上和晓凌吃过饭后,在班里上晚自习的陆维两节课都在看着一本书呆,脑子里想着《飘邈之旅》的事情,齐振明几次捅捅他,用那口浓重的昌黎口音逗笑着说道:“怎么啦,哥们儿,丢魂儿啦?”
好不容易等到下了晚自习,陆维飞快地跑回了宿舍,打开了自己床边的电脑。
306的哥几个知道他晚上用电脑,都没和他抢着要玩游戏,大家聊了几句后就各自上床睡觉了。
陆维打开“我的电脑”,在D盘建了一个“小说”的文件夹,接着建了一个子文件夹,打上了“飘邈之旅”几个字,接着打开文件夹,建了一个word文档。
按着自己前世的记忆,陆维用5000字左右将小说的一些骨架写了下来,这也是陆维写作的习惯。虽然这部大部头的作品自己能够大体记住,但有了一个大纲的东西,写起来会比较有方向感。
陆维前世当过计算机老师,五笔字型输入法使用得十分熟练,这5000字的大纲因为是脑子里现成的东西,省去了考虑的时间,不到四十分钟就已经打完了。陆维又看了一遍后,感觉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便关掉文档,又新建了个名为1的新文档,整理了一下思路,在键盘上快速输入起来。随着写作逐渐进入状态,陆维的打字速度也越来越快,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陆维已经写了五章,约15000左右的内容,陆维又将写过的存稿看了一遍,修改了几处文句不太通顺的地方,改了几处着急打错的字,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已经快到12点了,陆维没有熬夜的习惯,将章节保存好后,又在软盘里存了一份备份,然后随手关上了电脑,上床睡觉去了。
   
第七十七章 给你上节书法课


周一的早晨,陆维很早就起来了。刚刚睁开的眼睛丝毫没有因为熬夜而留下血丝,仍然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现在练习长生决已经成为了陆维的一种习惯,每天晚上练习几个小时,绝对是比睡觉更为有效的休息方式。
早操结束后,陆维回到教室里上自习,不多久,李德谦从教室外走了进来,冲陆维招呼道:“陆维,你出来一下。”
陆维看是李德谦,放下手里的乐谱,走出了教室。
“昨天什么时候从北京回来的?”,李德谦笑着问陆维。
“大概下午四点左右吧。”,陆维看着李德谦说道。
“你小子运气太好了,孔祥东可是世界级的钢琴家,跟他这两天学到了不少东西吧。”,李德谦笑眯眯地道。
“是啊,孔老师和魏老师讲得都很精彩。”
“真是幸运啊,连我这个老头子都有点羡慕你了。对了,这次因为我们钢琴一项得了冠军,所以次在团体总分上超过了南师,学校决定今天晚上开一个庆祝晚会,校长亲点你的钢琴独奏啊,今天晚上可得好好表现啊。”,李德谦说道。
“你放心吧,李老师,我一定好好准备。”
“那好吧,就这样,我先走了。”
“李老师再见。”
送走了李德谦,陆维又回到了教室里,看到齐振明这家伙在写小黑板,陆维忽然也有了一股写字的*。自己这两天出去比赛,因此自己的小黑板一直是由齐振明代劳的。这家伙练字的瘾不是一般的大,因此对于为陆维代写没有一点怨言。这不,刚刚把自己这块写字,齐振明习惯性地拿起了陆维的小黑板,想要再写一遍。
“同桌,我自己写吧,这两天总麻烦你。”,陆维说着,拿过了小黑板。
“没事儿,哥们儿,举手之劳而已,对了,听说你得了钢琴擂台赛的冠军,真的假的?”,齐振明问道。
“哦,是啊”,陆维随意地说道。
“真牛啊,哥们儿,把南师那帮专业的家伙都给干败了,真给咱们长脸。”,齐振明由衷地说道,原来听306那帮家伙说,自己还有点不相信,这下又由陆维嘴里说出来,看来一定是真的了,自己同桌居然钢琴这么厉害,虽然自己不怎么喜欢钢琴,齐振明也觉得有这么个同桌真是倍儿有面子。
“没什么,只是个擂台赛罢了。”,陆维边和齐振明答着话,边看着黑板上今天的写字题目,是一李白的《赠汪沦》,陆维拿过一截粉笔,在小黑板上看了片刻,潇洒地写道: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龙飞凤舞的几笔过后,一行漂亮的行楷跃然于黑板之上。
陆维看着这几行字,满意地点点头,经过这段时间长生决的练习,陆维自然之心的境界已经越来越纯熟,渐渐变得像呼吸一样自然,不管是练琴时还是在做其他的事情时,自然而然地就进入了最佳状态,根本不用刻意地去想。陆维不知道的是,这本道家的功法,本身就讲求一个“无为”的境界,陆维随心所欲的性格,正是暗合了长生决的要求。
“靠!哥们儿你全才啊,居然字也写得这么漂亮,真是太没天理了,还让我们这些普通人活不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以后我可不替你写了,省得丢人。”,齐振明看着陆维随意在黑板上写了几下,还以为他在糊弄了事,待陆维写完后,那四行漂亮的行楷落在他眼里,就再也拔不出来了。喜欢书法的他看到好字就像看到绝世美女一样,此刻看到陆维写的这几笔字,简直有如一件漂亮的艺术品,不禁又是佩服又是羡慕,心道不知自己什么时候能练习到这个程度。
“得啦,别整没用的,以后我有事还得帮我写,别想逃避责任。”,陆维看了齐振明一眼好笑地说道。
“你不怕我给你丢人啊。”,齐振明也开玩笑地说道。
“丢什么人啊,你字写得也不错啊。再说一幅字而已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全校几千块黑板,谁会去注意一块黑板上的字怎么样。”,陆维不在乎地说道。
“要我帮你写可以,指点指点哥们儿的字怎么样?”,齐振明一脸崇拜地说道。
“行啊,没问题,不过拜托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没那么爱好。”,陆维一本正经地说道。
“靠,你恶心不恶心啊。”
……
两个人逗了几句,陆维终究架不过齐振明的软磨硬泡,还是拿起了齐振明的小黑板,对他的字评点了一番。
“其实粉笔字和毛笔字是相通的,不仅仅是在间架结构上,在运笔上也可以相互借鉴,你的毛笔字写得已经很好了,只是对于粉笔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陆维边说边对齐振明写好的字一个个进行评点,指出结构和运笔方面的不足,听得齐振明不住点头。
“字写得要活,要带着自己的性格,不要去刻意模仿别人,基本功练好就可以了,不要去临太多的字帖,那样对水平的提高并没有好处,写字的时候多动脑子,每一笔都要带着自己的思考,带着自己对字的情绪的理解。”,陆维给齐振明解释道。
“字还有情绪?”,齐振明头一次听到这么“新鲜”的词语。
“当然有情绪了,每一个字不但有自己的情绪,也有自己的性格,只是你要认真去体会,有的情绪豪放,霸气十足,有的带着忧伤的情绪,不单是每一个字,每一行字,每一篇字都可以有自己的情绪和性格。其实书法上讲的布局谋篇就是这个道理,要把一篇字看做一个整体去统筹安排,有起有伏,有张有弛,这样才能给人以美感。”,陆维本来是就齐振明的字去讲,结果讲着讲着便跑到了书法的大命题里去了,听得齐振明一阵愣神儿。他觉得陆维讲的好像和书法老师讲的一样,但又有不同的地方,听了陆维的话,他只觉得眼前一亮,似乎抓住了什么东西一样。
齐振明擦去了自己写好的字,拿起粉笔想了一阵,重新写了起来。这次他写的速度比以前稍快,字显得稍微有点草。
陆维看着,却是赞赏了起来:“不错,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没有上次写得工整,但字却活了许多,继续,同桌。”
齐振明看着自己写的这幅字,确实看着比原来顺眼了许多,心里不禁来了兴趣,擦去又重新写了一遍。
“对,要把写字当成一种乐趣,不要把注意力过多地放在每一个字和每一笔上,注意体会单个字、字与字之间、句与句之间的情绪,找到连贯流畅的感觉。”,陆维指点着,他现齐振明这一次的字已经隐隐有点韵味在里面了,满意地点了点头。
“同桌,真有你的,我感觉不但写得快了,看上去也顺眼多啦。”
“那就好,勤加练习啊同志。”,陆维拍了拍齐振明的肩膀,“严肃”地说道。
下了早自习,陆维随意吃过早饭后,就又猫回宿舍码字去了,于文翰那边的服务器估计这周差不多能有消息,自己要赶在服务器架设起来之前多写点存稿,吸引人气就靠这部大作啦。
一早上的时间,陆维又差不多写了5000字,陆维对这个成绩很满意,看来省去思考的时间,码字就是快,以自己现在这样的速度,三天超过10W字肯定没有问题,以后的更新就不用愁了。
“老四,干嘛呢?一大早上就在这儿忙,吃饭吃得那么快,也不怕消化不良啊。”,回到宿舍的贾明对着电脑前正“奋指疾敲”的陆维说道。
“三哥啊,没干嘛,写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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