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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个男人有点色-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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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老爹的说法:日本某黑道组织公然下黑函,扬言要在两个月内绑架“唐门会社”前社长唐慎元的独生么女。
  可依她自个儿的看法——肯定是她那色欲薰心的老爹色迷了心窍,终于下定决心把她这“碍事”的女儿,一劳永逸的给遣出京都。如此一来,少说也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供他唐四爷风流快活!
  没听过黑道行凶还会预先设定,两上月内绑不走“肉票”便就此作罢,顺道还保“肉票”此后安然无虞的?
  这年头只听过撕票的,现代廖添丁要想在这上混,大概只会落得挫扬灰。若不是那扬言绑她的“兄弟”智商太低,就是她老爹的行骗技巧太拙劣了!
  在日本,有哪个不怕死的敢来捋她老爹这条全日本最“大尾”的虎须?!
  她不笨,也一向不以“蠢蠢”的小女生自居。不高兴的原因不是因为老爹无情地打发她,而是这场低段的骗局教她想打呵欠!
  老爹未免把她瞧扁了!大概人老了脑筋也不灵光,早点退休还是有道理的。唉,乏味。
  她懒懒地阖上眼皮,心想睡个午觉算了——天知道她这三天来的睡眠时间怕是早已超过了清醒的时间!老爹三申五令不准她出门,说得好听是为她的安全着想,事实上大概是怕她偷偷溜回日本!不管了,她决定明天就要下山去溜达、溜达解解闷……
  骤然间她睁开双眼——有人按电铃?
  怪了,这屋子已经空置了两、三年,只有哥哥们偶尔来台湾时会住在这儿,此刻又有谁会找上门?
  她半秒也没耽搁地,迅速从树上滑下,奔向大门准备开门——她才不信真有什么日本黑道想绑架她!
  门外是一名年约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外国人,看起来挺严肃的,一脸的不苟言笑。会是邻居吗?唐小仙知道阳明山上住有很多外国人。
  外国人把手上的一封信——应该是信没错——交到唐小仙的手上,平板的点个头——竟然转个身就走人了!
  唐小仙蹙着眉头想了三秒,考虑该不该叫住这名奇怪的外国人问个仔细。看着那人似乎没回头的打算,步伐快又匆忙,想想也就算了。她关上了大门,转身往屋里走去,边走边拆开外国人交给她的信。
  信封的开口没有封紧,她抽出里头的信纸,好奇的看了起来——
  可爱的小仙妹妹:
  江洛受唐世伯所托,替小仙妹妹寻找贴身保镖一名,以确实保护小仙妹妹未来两个月的生命安全。如今寻到符合条件者一人(信内附有照片),此人名叫方历,将于今日下午搭飞机抵达台湾。届时他将主动与你联络。
  在此提醒小仙,千万注意。这名叫方历的保镖身手的确不凡,却是品性欠侍。此人生性风流不算,还自命倜傥。只要是漂亮妹妹,一旦靠近此人,三步之内怕有失身之虞……小仙妹妹你天真纯洁,此点重要,务必慎防。切记。
  江洛
  看完信,唐小仙只觉得一股说不出来的荒谬——
  老爹到底玩什么把戏?居然还装得挺像回事的!甚至还请出了洛哥哥替她找来“色狼保镖”一名?!
  是怕她会偷溜回日本,所以派一个人来二十四小时监视她吧?!
  无聊。
  这其中最荒谬的还是这名洛哥哥找来的保镖,恰巧正是她唐小仙的天敌——有“色”人种!
  自小到大,由于老爹的关系,她唐小仙从来与此类族群不两立。这一点洛哥哥是知道的,怪哉还找来这样一个人当她的保镖?
  想到老爹的荒谬薄幸,惹得老妈常伤心落泪。因此,十七年来,她对异性的感情仅有冷眼旁观的漠然。
  抽出附在信封内的照片,他仔细瞧着那张照片上的男子——
  这照片极可能是偷拍的。相片上的男子虽估量不出身高,但仍可看出他身形颀长。似乎十分讲究服装的品味。怪事,她以为“保镖”都该是粗犷型,例如在她京都家中那些彪形大汉。
  这名穿着意大利衬衫、长裤的男子有一双十足男人味的浓眉。浓眉下那对温存的灰眸正凝向镜头外的别处;往上是高耸挺直的鼻梁,上唇偏薄、下唇饱满,性感的唇上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浅笑。
  他姿态轻松的斜靠在椅背上,一副漫不经心的调调,浑身散发着狂放不羁的潇洒气息……
  这男子绝对是所有地球女性的公敌。
  噢!当然,除了她唐小仙。
  若是他本人与照片相去不远,他在是百花丛中长袖善舞之余,肯定也是个中翘楚吧?
  也难怪,这男子帅得会勾魂,不单单是相貌上的出众,英俊的男子不足以具备勾魂的本事正是他散发的独特气质——令女人捉摸不定,又爱又恨的气质。
  她不禁有些失笑——单凭他一张照片,竟已能让她有几许联想,就不知见到他本人时,是否也能做如是观?也许深感乏味吧?
  唉,没事想这么多做什么呢?也亏她真能想。老爹总说她精灵古怪,老妈和老哥们却说她是太早熟,几达“世故”。
  精灵古怪?早熟?唉,她不过是有些好玩,再加上一点点置身事外的清醒罢了。
  凝视着相片里的男子,想来她今年也一十七了,从来也不明白什么叫被“电”的滋味,而这人既然风流,想必有过多次被电的经验吧?否则他如何去追求,甚至喜欢上一名“不来电”的女子?
  除非被冠以风流之名的众男子在追求女人的同时,一颗心亦能老神在在、如山不动,一如她老爹。
  不可思议呀!这类薄幸男子的心态。
  那么这世上的薄幸女子呢?也是如此的吗?
  当薄幸男子遇上薄幸女子又是怎生个局面呢?
  瞧着相片里倾倒佳人的男子,她确定自己是免疫的。
  炎炎夏日, 日子漫长得难熬呀。
  看来不好好玩耍—番,似乎有点对不起自己了……
  周末夜,天母西路上照例人来人往,逛街购物的人潮川流不息。
  在这样—个假期的夜晚里,挂在每个人脸上的笑容是满足、愉悦的。这样闲散的夜晚会让人有好心情。
  只是,对一个兀立在街头等人,而那人却又已迟到了近一小时—更糟的是等人的人还相当的不情不愿——那么,这样的夜晚,就可以说是个灾难了……
  方历酷着张俊脸凝立在天母街头,明显的,他一反平日从容的表情是因为强压怒气——
  那小鬼竟有胆不去接机!还在“命令”完他得自己搭计程车前往天母碰面后挂他的电话!可恶的小鬼,最该死的那小鬼竟敢迟到!他发誓,等那小鬼——出现,他二话不说先赏她一顿痛屁股!
  老天!他的狂暴因子全教那小鬼给挑起来了。
  他再次不耐烦地瞥了眼腕表,心—横,索性当街横放行李,旁若无人的撑开两条结实的长腿,率性跨坐在行李箱上。
  以他目前的烦躁指数来看,那小鬼不想没命的话最好永远也别出现!
  吁了口长气,他懒得再去想那小鬼的可恶之处。现在的空气至少还是自由的——虽然是乌烟瘴气——等那小鬼一出现,他真正的悲惨才要开始!
  耸耸肩,一抹惯有的玩世笑容又重浮上了他的唇际。
  双臂环胸,以一种半戏谑的放肆姿态,他漫不经心的打量那些晃过他眼前的女子。对于众多女子们千遍一律的青睐目光,他一律大方的回报以迷人的浅笑——其实乏味的想打呵欠!
  有何不可?笑容比起语言,那可是最暖昧不清的东西——笑容可以有千万种解释。但是最重要的一种,是微笑永远比语言自由,至少没有—个女人能拿你的微笑来要胁你。但说出口的语言——就显然没这么幸运了。
  又等了片刻,他直觉嘴角都已经笑得快僵化了,开始斟酌着撇下那小鬼一走了之的可能。
  事实上,唐小仙早已来到对街的速食店内,就在那一排面街的大片玻璃后,她已经观察他很久了,打从他—出现开始。
  速食店是有利的屏障,而且她挑子一个有利的座位。她坐在玻璃墙后的—排餐椅上,双手托腮,如秋水的双瞳凝注在那名叫方历的男子身上。方历——她的保镖。
  当然,她早已在这段长时间的观察里,将他薄唇上那抹玩世不恭的浅笑,温存挑情的眸子,以及那放肆跨坐行李箱上的姿态……一一尽心眼底了。
  以往她总以为,男子风流的本钱以金钱与权势为最,在如今这功利的社会该是如此,其中运用此项优势自如的佼佼者之一,便是她老爹。
  若有女人声称爱上的是她老爹的“人”——虽然她老爹保养得体,但毕竟已年近六十——那女人肯定没什么大脑,半个月内肯定被她老爹抛弃,理由是勾引的手法太低劣。唉,想来她老爹也只有在养情妇这上头是聪明的。
  如今她方才知道,以“色”诱人的男人更具有天赋本钱。如她的保镖,相片甚至不及本人七分。
  打从他的出现,伫立街角一隅到现在,来来往往的过路女子莫不朝他多瞧上两眼。她看的很仔细,没一个例外。
  耐而寻味的是他脸上的那抹笑,施予得毫不吝啬却讥诮的别有深意。
  什么样的男子会有这般笑容?像是狡滑摧花的狼,更像是遗世狂狷的独行客。那看似温存的灰眸里,时而掠过几抹嘲弄的兴味,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正遭人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吧!调笑的意味一览无遗。
  凝视得久了,她托着两腮的双手也有些酸麻了。她从速食店的椅子站起来,慢吞吞的直了直腰——
  游戏,该开始了——
  方历轻蹙着眉头,忍受眼前这名瘦削时髦、热情太过的短发女郎——目前他可没什么兴致和女人周旋,况且还是名不请自来、纠缠不清的女子。
  “HI!HOW  ARE  U ?MY NAME IS吴丽姿啦!U  从AMERICA  来吗?”挟着贻笑大方的文法和一口破烂英文,吴丽姿十分卖力地想搞好国民外交。当然,最重要的目的是向眼前这名帅哥老外推销自己。
  方历心底暗自呻吟不已。老天,今日沦落至此又该怪谁——洛他们四个见鬼的“好兄弟”?抑或是那名胆敢放他鸽的小鬼?
  自称吴丽姿的女郎依然殷勤的推销着她自己,鲜艳的桃红色双唇一开一合。全然漠视他人断拒嗓音的权利。不只是嗓音,方历想,这还涉及“品味”问题——对女人的品味。
  显然的,含蓄一点的说法是:这名短发女郎不对方历的味。
  方历忖度着是否要就此拂袖而去,这当然十分无礼,但会很爽快。他感到自己的耐心快磨死了,他愈来愈忍不住拂袖而去的冲动……
  “等好久了吧?”感到一条纤细的手臂环住自己的前臂,柔软的触感跟着偎贴上来,带着些微鼻音的悦耳女声传到方历耳际:
  “对不起喽!我没料到中山路会塞车……你生气了吗?”唐小仙犹若星辰的净丽明眸噙笑仰向他,清丽的面庞上带着三分讨好、七分撒娇的小女儿娇态。
  方历灰眸下移对上女孩纯净的大眼。顷刻间——同时间他听到女孩说的话——一股奇异的感觉凝窒住他的心跳。
  就在方历的目光与挽住他手臂的女孩相遇时,他感到来自女孩清冽的澄眸中一股奇妙的流质濡湿自己的心。他被这女孩子眼中的某种东西给迷住了,那是一对他生平仅见白得澄澈、黑得剔亮,最是清如纯水、潋如星华的眼睛。
  “你生气了吗?”女孩又问,眸光略略一荡,释回方历逸脱的神智。
  “生气?”方历眯起灰眸,轻笑出声。“不。我不生气,只要——”
  水湄双瞳与他平等对峙,清亮晶莹,无一丝尴尬忉怩的作态。
  有趣!哪来的女孩?莫非想解救他免于身陷恼人的骚扰?方历薄唇勾出一撇轻挑笑意——
  “只要一个吻。”
  回答的同时方历已一手攫住女孩纤细的下颚,一手按制住她的腰际,俯首取走他宣称的一个吻——一个亲密、充满占有欲的吻。
  宛若魂炎之夺——唐小仙有些狼狈地挣开他狂妄的双唇……她太轻敌了!
  怎会如此?她讨厌失控的感觉。一切都是他胆大妄为所的造成的!害得她完美的游戏一开始就产生瑕疵,坏男人!
  她下意识地伸出手背想抹去唇上残留的感觉以及他的味道,抬眼瞧向他——咦?皱眉头?
  呵,这才对嘛!虽然刚才那一吻他表现得还不赖,可也不能教他太得意!虽说……她其实也无从比较起。
  那名叫吴丽姿的女郎见两人竟然都当街拥吻了,她只得面色含灰的悻然离去。
  方历慵懒的灰眸梭巡唐小仙明丽的大眼、白玉的脸庞、两弯敷黛的秀眉、挺直秀气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唇口,一头及腰直发又黑又亮。这女孩线条优美的前额没有发丝覆盖,使得她两眼的晶莹愈显,干干净净的模样儿看来是那么的聪明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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