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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黑暗终结联盟-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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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也有相当的多好酒吧在慢慢地提高歌手的收入同时,也提高了对歌手的要求。我们越来越能在高级的酒吧里听到相当的好的歌手。
湖南卫视选秀而走红的明星:纪敏佳,张靓颖,谭维维,王铮亮,蔡思涛,郁可唯等等曾经都是成都酒吧的中流砥柱。
其实比他们唱得好的,做得棒的歌手成都还能找出相当的多。不信你不得不去听一听,在成都的城南,好歌手比比皆是!
你想想,每当夜幕降临,整个成都车水马龙流光溢彩,光市区就有上千家娱乐场所同时营业。坐唱的歌手成百上千,他们花枝招展地穿梭在成都,花天酒地的唱游在成都。这个本来就风情的城市岂不是更加的温存暧昧了?
酒吧歌手催化着整个城市的情感;他们制造了整个成都的音乐;他们营造了整个夜色的浪漫。他们自由着、尊严着、忧伤着、美丽着、浪漫着、同时也寂寞的歌唱着,他们在生活和梦想里反复的犹豫着!
迪吧里,藏污纳垢!社会的阴晦面都在这里放肆着。
B社会、保护费、viper、妓女、鸭子、情人、二奶什么社会毒瘤都在个温床上滋长着!亲眼看过B社会在场子里火拼;也经历过场子里的色情**艳舞被央视曝光,特警部队荷枪实弹查封我们,场子长期停业面临着失业;更经历过KTV包房群人聚赌博、吸毒、色情交易!至于打架滋事,那迪吧就是家常便饭!
在迪吧里,基本上演出就是一种次要消费。
主要的还是音乐、啤酒、**和宣泄!迪吧里的舞台无所谓文明,越低俗越堕落越有快感越有市场。那几年我是迪吧演出最火的MC主持人。
成都就不说了,人四处打场。所到之处无一失败!
深圳的“零距离”,新疆的“外星人”等等。只要撤退场子就必死无疑!其实这不是我们荣耀,这是场子的悲哀,一个场子仅仅靠一群人来维持,它本身也没有什么艺术可言文化可说了!
迪吧,实在太容易改变一个人了。
大多数单纯的孩子经过了迪吧最后或多或少都有些变形甚至变态。
大家认为尽管自己不是主流但一定是潮流,包括音乐包括演出包括恶习包括关系。所以,说迪厅是一个大染缸不如说他是一个大工厂。所有的人在这里经过了重组都无法还原最初!
一群人打着演出的幌子,干着一个一个大家心知肚明的交易。
倚门卖笑披了一件华丽的艺术外衣。演员比坐台小姐还老练,主持人的皮条拉得比传销还专业。
为了混口饭,为了赚点钱,低三下四阳奉阴违。什么艺术都是狗屁,什么文化都是笑话。赤裸的色情和金钱的交易。赤裸的权势和服侍的配合。
演出说白了就是避免直接交易而搞得形式,没有了遮遮掩掩就缺少美感,一个穿着内衣的女人永远比一个的女人妩媚,一个批着演出外衣的交际花永远比一个赤裸的妓女值钱!为了挣点花钱,内部矛盾日益激化。
为了争取客户,自己都成了营销部队的高级人才。
每个人都在推销自己,演得好点的就是为了吸引眼球提高身价。
如果你能够在大华帝国内地的花场找出一台从头到尾有文化有品位有艺术性的演出,我愿意自杀一万次以谢天下!
当然,花场里也可能藏龙卧虎。有梦想的人,但却没有机会,沦落到了花场演出这太正常了。
市场残酷,生活的压力,每个人首先需要生存,于是我们不可否认真正的夜场艺术家或者也埋没在花场里了。
花场里形形色色的人来人往。退休的夜场风云人物,就想多赚点银子颐养天年,于是藏匿于花场,这也相当的正常!
花场里一定藏着高手,转动脑筋相当的快的想了想这些高手干不了高级的事情!这不是高手的错,这是市场的错!
如果说酒吧迪厅慢摇吧还有人算是观众的话,那花场就只能有看客了!
没有说他们是嫖客算给他们面子了!有的人确实喜欢和演员交朋友,到花场喝喝酒,耍耍钱,泡泡妞,交交友。
除了社会上那些需要充场面的人之外,其他在花场里玩的基本是农民——这些农民企业家救活了一群频临被清除革命队的伍无业人员!
如今,夜场正式表演的主流形式多数是酒城。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酒城是一个娱乐场所。消费的内容是民间艺人的表演。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消费者的增加,这个登台表演的队伍也在不断的壮大。
它的主要组成部分鱼龙混杂,学院派和专业派的部分演员随着市场经济成为了酒城表演的人员。
但大部分生力军还是以闲云野鹤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演员组成。这部分人有的是靠天赋和悟性,有的是靠热爱和梦想,有的是靠模仿和拷贝,有的呢,干脆就靠坑蒙拐骗。
近几年大华帝国内地夜场的舞台经过了大投资和大革新,舞台一个比一个漂亮,场地一个比一个宽敞。设备一个比一个精良。
当然这样的舞台也就迎来了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好的越来越好次的越来越次,经过了两极分化最终还是殊途同归。
饭票永远比门票更加实惠,利润永远比艺术更加珍贵。
懂得经营的老板懂得开发夜场的文化,文化是整个夜场演艺生命力的延续。无论你的场地多么豪华,无论你的设备多么先进,没有好的操作者一切都形同虚设。
对于演员来说悲哀的是:演出其实不是酒城唯一的消费。
陪酒的、营销的还是酒城业绩的中流砥柱。
酒城是一桌以演出为主菜的宴席而已。人们消费的还是酒水,转动脑筋相当的快的想了想换了个方式喝酒,换了个形式消费。
如果让酒城不卖水酒,仅仅用节目来作为整个场子的唯一消费内容。恐怕大华帝国一夜之间会关掉百分之九十的场子!
当我们又一次凝色的谈夜场的演出文化的时候,请把酒城稍微往后排一点。它还不是将节目当成唯一的消费内容的场地。
对比较下,歌厅和旅游场更加专业高级!
毕竟,那里所有的人是专门来看节目的,他们没有酒精麻醉,没有情绪高涨,他们冷静的消费着他们的门票。
他们对节目的要求几近苛刻!
所以相比之下,夜场舞台的文化性和艺术性自然要数歌厅排名靠前了。转动脑筋相当的快的想了想现在少有几家歌厅在真正革新的。但它的文化性质还是最专业最纯粹的!
演员有专业的,有工作的,有文化的,有技巧,有内涵的,有智慧的,各种精英鱼龙混杂。混在革命队伍里还有相当的多人不能称其为演员,最多算个“从业人员”。
什么在台上以扮演低能取悦酒客的、说话满嘴挂着生殖器的、动不动就跪地求掌声的、一身匪气江湖道把式的、在演员面前装B社会、在B社会面前装演员的、拉帮结派的、欺行霸市的、瞒上欺下的、小偷小摸的,流氓成性的、招摇撞骗的、**妇女的、吸毒成瘾的、酒后失态的、舞台上随地吐痰的,大字不识几个的、装腔作势的······见惯不惊了!
酒城里,多数的场子只能算是一个把演出当成商品来贩卖的娱乐场所。
大部分老板开场子不是为了传承文明发扬文化而是为了娱乐场所的暴利。
多数的老板转动脑筋相当的快的想了想一个生意人,他需要的是利润,等这个场地失利或者有其他方式获得更大的利润时,这个场子也就是被抛弃的对象。
驾驭它的人就更加需要极高的综合素质。一向都是以文化自居剑走偏锋的方赤阳在这方面是远远不够的。
对于一个舞台深入浅出,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所以他操作起来就困难多了!
酒吧在国外本来就是一种消遣娱乐,放松心情的地方。
国外人习惯性在工作结束后,上酒吧喝杯酒,借此放松心情,而酒吧就如同小卖店一样,固定的区域就会有等同大小的酒吧,提供当地人消遣。
而这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认识或者熟悉,找个朋友聊天或聚会,顺便结交新朋友。这种生活方式在国外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而这样存在与人民生活的方式,就叫文化。
服务生听到了这个大陆仔说出了“Valmont”这个词语时,略有震撼,心道:这顾客看起来相貌平平,并且也不像是经常来惯夜场的人物,怎么一开口就点上了Valmont这种夜场必备的酒品呢!
看来也不是好糊弄的,服务生偷偷也偷偷的瞧了这个脸生的顾客一眼,然后转过身去,细心的调配了起来!
不一会,一支高脚杯被端了上来,被子里,是一支颜色略红的酒!
服务生相当的有礼貌的碰了碰正在看着场中间混乱跳舞的众人,轻轻的道:“先生您好,您的Valmont调好了,请您慢用!”
岳东明向着服务生友善的看了一眼,说了声谢谢,然后端起了酒,转过身去,继续看着之前看到了景致!
这个姑娘,真是靓啊!恩~~跳舞的姿势也不错,真不错啊,岳东明看着场中一个身材姣好的姑娘劲爆的甩着自己的身子,引发了周围数个异性的狂呼,受鼓舞之下,他居然也突然之间端起了被子,张嘴就惯!
潜意识里,岳东明转动脑筋相当的快的想了想把手里的东西当成是水了,可事实上,这是一杯Valmont!
服务生惊恐的看着岳东明举起杯子,倾倒而下,真是太惊人了,他做了这么多年的服务生,都没有见过,有人能够一口将这么烈的一杯酒一口吞下!
难道说,这个大陆仔,已经无惧到了这个地步!要晓得,他可是在酒中加了一大块冰块的啊!
真是个善饮的人啊!
一定是的!
Valmont可是金酒中的一种新贵,最近才被spirit酒吧调试出来的,没想到,这个小伙子居然能够一口喝完!
金酒、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朗姆酒、龙舌兰酒为世界六大烈酒,其中金酒排在第一位。
17世纪初期的某天,一艘由荷兰驶出的船只疾驰在大西洋上,向南去开拓日渐兴盛的贸易,然而一种未曾见过的疾病却困扰船上的每名船员,在这种情况下,一种以杜松子酒(Genevier)为治疗疾病的药物被研发了出来。
1650年,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FranciscusSylvius博士从这种药物中提取出了具有相当的高利尿效果的杜松子成分,这也被视之为金酒的雏形。
尽管最初是被作为药用酒使用,但逐渐地人们发现它除了药用功能外,还具有和谐的香气、温醇的口感,于是在病人饮用杜松子酒的同时,不少人也试着将其作为一种酒精饮料开始饮用。1575年,LucasBols在荷兰斯希丹(Schiedam)建立了以自己姓氏命名的酒厂,开始商业化生产,一直延续至今。
当然,人们感受到的这种和谐香气主要还是来源于里面的草本植物杜松子,它所含有的以蒎烯(Pinene)为主的多种挥发油,是杜松子酒的主体香气组成成分。
比如后来众人所熟知的“荷兰金酒”(Geneber)的叫法,因为荷兰语中就代表杜松子,荷兰杜松子酒甚至被视之为荷兰的“国酒”。
即便如此,只是此时此刻回头看看现在市场上“大行其道”的金酒,反倒是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托市多伦干型金酒(LondonDryGin)成了宠儿。
有历史记载,把荷兰的杜松子酒带入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逐渐发展成为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金酒的还要感谢当时流亡荷兰、后来返回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继承王位的威廉三世。
在他的引进下,杜松子酒在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迅速流行开来,并逐渐形成了具有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特色的杜松子酒——托市多伦金酒。
Gin也是在荷兰语中Geneber的基础上,托市多伦人省略缩写逐渐演变出来的。
制造金酒的谷物因制作品种的不同而不同,英式金酒通常以裸麦、玉米为原料,而荷兰杜松子酒则是以大麦、麦芽、玉米以及裸麦等为原料。
通常情况下,金酒基本不需要陈年,只有花旗国金酒需要在橡木桶中进行短期的贮陈。
虽然说金酒最初产生于荷兰,但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演变,特别是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人对金酒的改良,如今世界上主要的金酒类型也早已不又一次凝色的局限于荷兰杜松子酒了。
首先不得不提的就是托市多伦干型金酒,也被称为“托市多伦金酒”或“英式金酒”,它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金酒品种,英文中的Dry在用于酒类时,是指“不甜”的酒,如同葡萄酒中的干酒一样,干型金酒也是指那些含糖量极低的金酒。
根据其“干”的程度,由高到低又一次凝色的一次可分为DryGin、ExtraDryGin、VeryDryGin等,这与最初的荷兰甜金酒有极大的区别,算是大布雷狄厄及北爱尔兰帝国人对金酒的一大贡献。
岳东明索要的这种酒,不得不说,在金酒中,也是DRY级别的!
翻译成汉语来说,就是六十多度的老白干!
当然这一点,岳东明是想不到的,他还当,叫这么一个相当的温馨的名字的酒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一种相当的温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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