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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兽人)浪迹天涯-第2章

小说: (兽人)浪迹天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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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已经做得足够好了。
可他能够为她做什么呢?
他的存在,只会让她时刻担忧而已。
指尖上一片温暖濡湿,让秦笙回过神来。低头看去,两个小家伙争先恐后地舔着他的手指,眼睛和莱恩一样,在黑暗中闪着金光。
他的表情不由得柔和起来:“玩得开心吗?我们回家吧。”
小家伙灵巧地顺着他的手臂跳上他的肩头,一边坐一只,稳稳当当的。
秦笙站起来,回过身,朝着有温暖灯光的家走去。
回家,回家。
母亲还在,并且她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了。而他长大了,应该离开她,让她轻松一些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章放送~~~
^_^

、第三章  离家出走


秦笙认真地整理着自己的物品,骨制的匕首、矛头,夏天穿的单衣和冬天穿的毛皮衣,母亲编织的毛线衣,一竹筒能够麻痹猎物的毒草汁,还有他心爱的弓箭、骨矛。他的东西并不多,用一张兽皮就能卷起来。
“阿笙,我们一家人出去走走吧。”院子里传来莱恩的声音。
秦笙迅速地将兽皮叠起来,打好包,塞进床底。
他推开房门时,莱恩已经站在篱笆边了,秦箫和秦筝在他脚边打转,左啃右咬。秦笛从厨房里出来,很自然地将篮子递过去。莱恩笑着接过篮子,嗅了嗅。
“真香,我们不是刚吃过晚饭吗?”
“出去走走当然少不了夜宵。”
“嗷嗷……”
“又嘴馋了,不准偷偷喂他们,莱恩。”
“知道了,知道了。”
夜空璀璨,星光下,他们脸上的笑意仍然清晰可见,周围的空气中似乎都充满了温暖。
秦笙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感觉到,他们才是一家人,父亲、母亲和孩子。没有他,这个家庭仍然完整,或者说更加完美。他怔了好一会,才慢慢地走过去。
所以……没关系吧,母亲就算为他伤心,也会渐渐好转的。
他们的房子位于部落的侧外方,靠近种植区。
部落的雌性和老弱病残都承担着一定的工作,同时也可以领取定额食物。种植区的工作包括照料那些可以吃的植物,施肥、收割、采集、储存等;养殖区的工作包括给动物喂食,以及清洁、宰杀、腌制等。每个部落成员都担负着供养部落所有人的责任。当然,外出狩猎的猎手所获的猎物仍然是平时最重要的食物来源。种植区和养殖区出产的食物仅供雌性食用和过冬储备。据说,这样的安排是天神下达的神谕,使每个人都能够为部落做出贡献,也不让任何人在食物匮乏的时候失去生命。
秦笛一直在种植区做事,对里面的植物了如指掌。她一手牵着秦笙,一手牵着莱恩,在高高低低的植物中间穿梭。秦箫和秦筝绕着他们追打玩耍。
秦笙闻见了果实的清香,各种香味交织在一起,愉悦感油然而生。他认识这些奇妙的植物,但因为是食肉的兽人,所以从来只将它们当作饱腹的代替品。直到现在,这些香味在身边浮动,让人有种快要溢出来的满足感,他才隐隐约约地理解母亲对这些植物的热情。
他们在一片柔软的草地上停下来,围坐在一起,取出食物慢慢享用。
秦笙拿着肉片逗弄着弟弟们,不发一语。
秦笛与莱恩轻轻地说着话,时不时地看向他。这些天他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很少开口说话。他们刻意找了各种话题,想引他出声,他却只是静静地听着。
“对了,我好像没有仔细说过在外游历时的事情。本来就打算以后一定要和儿子们炫耀炫耀,现在正是时候。”
“你说吧,我想听——而且,我想阿笙肯定也很有兴趣。”
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下,秦笙点了点头。
莱恩露出了笑容:“其实也是机缘巧合。那时我二十岁,跟着交换货物的队伍,越过森林、草地、大山,到达附近的猩族部落。当时真是大开眼界,我从没想过有的部族会住在树上,借着树藤在树林里跳跃,几乎从不下地走路。他们部落的人对森林中每一种植物都了如指掌,知道什么可以吃,什么可以疗伤,还会用石头、贝壳和骨头做各种漂亮的饰品。我问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都会不厌其烦地回答我。后来我无数次庆幸去过他们部落,学了很多东西,不然可能就回不来了……”
秦笙的耳朵动了动,心里模模糊糊闪过那些莱恩描述的画面。他一直很佩服莱恩,觉得他比祭司懂得更多。没想到,莱恩知道的那些,也都是向别人学来的。
“阿笙,你知道,兽人是不用弓箭、匕首这些工具的。我也是从另一个部落里学会的,他们的雌性也会参加狩猎,所以非常善于制作工具。”
秦笙眨了眨眼,他实在很难想象雌性狩猎的样子。
秦笛笑起来:“在我的故乡,几乎没有什么女人不能做的事情。没想到,这里也有那么厉害的女人……”
“因为他们部落的兽人兽形并不是很雄壮,很难完全靠兽人狩猎养活所有人,所以雌性才会制作工具狩猎。”莱恩解释,看了看秦笙,忽然问,“阿笙,你知道兽人世界有多少个部落?多少座城?”
秦笙想了想:“部落……应该很多,离我们最近的是冬之城。”据说,豹族部落附近就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部落。从部落出发,向着北方一直走,三个月后可以看见一座雪白的山,冬之城就在半山腰上。如果通过冬之城神殿的试炼,就能够得到一位雌性,组成家庭。试炼、雌性、家庭,是每一个成年兽人的理想。当然,这也是他的梦想,意味着他和普通兽人没有任何区别的梦想。
“我离开猩族部落的时候,遇到一个游历的兽人。他告诉我,世界上有无数个部落,十座城池。平常人根本无法想象这些城池的宏伟,就像是一个个奇迹一样。他也从来没见过能走遍十座城池的兽人。我被他的描述打动了,走了十五年,到了八座城。春之城、夏之城、秋之城、冬之城;日光城、风雨城、冰雪城、雷电城。白云城和乌泥城实在是找不着,所以就回来了。”
“它们在哪里?”秦笙忍不住问。他心里模模糊糊的想法似乎逐渐清晰起来。
莱恩眼里含着笑意:“春之城在东方的高地上,夏之城在南方的大湖边,秋之城在西方的黑色山峦脚下。日光城在西北方雪白的山脉中,风雨城在遥远的西南方海边的峡谷里,冰雪城要越过冬之城,走到能看见许多雪白部族的地方,雷电城在东南高山的茂密森林里。至于白云城和乌泥城,传说在支撑兽人世界的世界之树附近,但世界之树在哪里,却没有多少人知道。”
“它们是什么样的?”秦笙又问。
莱恩想了想,苦笑着摇摇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有亲眼看到它们的人,才能够体会到那种壮丽所带来的冲击。”
“我在冬之城神殿里住过一段时间,但一直迷迷糊糊的,也没注意到那座城市是什么样的。”秦笛感叹,“有生之年真想四处走一走,而不是困在这个部落里。”
莱恩立刻接过她的话:“等阿箫和阿筝大一些,能够打猎和自保,我们就出发。”
说着,秦笛和莱恩也越来越兴奋,一个回忆过去,一个畅想未来。不过,如果这时候他们知道秦笙心里的想法,一定不会再说下去。
时间过得很快,秦笙打破沉默,问了莱恩很多问题。莱恩非常意外,也很欣喜,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历数他在路途中遇到的奇异动物植物和各种有趣的经历。
直到夜色深了,秦箫和秦筝都已经趴在母亲怀里睡熟了,他们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话题,踱步回家。
也许因为太高兴,也许因为少了担忧,家人们很快都睡熟了。
秦笙用烧黑的树枝在墙上留了几句话,拿起兽皮包袱,悄悄离开了家。
部落的大门由兽人们日夜看守,四周也有人巡逻,但是秦笙知道,种植区有通往树林方向的路。为了防止野兽进来偷吃果实,路上设了许多陷阱,巡逻队很少经过。
他穿过种植区,果实的香味和几小时前一样浓厚。
那时,母亲紧紧握着他的手,大家一起走着,十分温馨。现在,星光下只有他孤身一人,格外寂寞。
不过,他迟早会习惯的。
因为,不论是漫长还是短暂,今后的人生当中,他可能都是这样的独行者了。
避过地上的陷阱,秦笙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乌黑的密林之中。


、第四章  有缘相逢

秦笙坐在树梢上,望着远处的锥形雪山。和母亲曾经形容过的雪山不同,这座山峰非常突兀地矗立在大地上,从上到下都是银白色的,仿佛整座山都是由雪凝结而成。山体笼罩着一层浮动的薄雾,如面纱一般,遮去了冬之城的轮廓。
他离开家后,一路向北走,竟然真的到达了冬之城所在的雪山附近。
当然,传说中只要三个月就可以到冬之城,他用了四个月才刚刚能看见雪山的模样。不过,一个人就能走到冬之城,对他来说,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了。尽管有几次差点丧生兽口,身上也已经是伤痕累累,但不论如何,他证明了自己能够在野外独立生存,他和其他的年轻兽人在能力上确实没有任何明显的区别。
一阵清风拂过,树枝轻轻地摇摆起来。
秦笙借势一跃而下,手中的骨矛准确地投向不远处窥伺许久的大蛇。
矛尖钉在蛇的七寸上,疯狂扭曲摆动的身体很快便失去了力量。
秦笙将骨矛拔出来,拎着蛇尸到小溪边,取出匕首,熟练地剥皮取胆,清洗干净。然后从体积增加不少的兽皮包袱中取出一节竹筒,盛满水,切了几段蛇肉放进去。再丢几个鲜蘑菇,放些盐调味,就可以架在火上煮了。
他出门之后才发现,盐是必不可少的,不然即使再鲜嫩的肉也没有滋味。何况他并不习惯吃生食,更不用说饮兽血补充盐分了。所以,第一次进入别的部落,他就用兽皮换了一袋盐,解决了食物的问题。
肉的香味逐渐变得浓厚,秦笙腌制好剩下的蛇肉,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噼啪的树枝燃烧的声音中,仿佛夹杂着别的——
秦笙黑色的双耳动了动,握紧匕首,弓起腰,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我……我可以吃吗?”草丛中滚出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伸着舌头,直勾勾地望着烤肉和竹筒。
灰黑色的毛皮,摇摆的大尾巴,毫不掩饰馋相的样子,秦笙很怀疑,自己看到的是只幼狼,还是只母亲提过的叫做“狗”的动物。
没有得到允许,小家伙只能站在原地,乌黑莹亮的眼睛透着可怜巴巴的味道。
秦笙想起两个弟弟,心里一软:“过来。”
他向来有些寡言,何况一人独处太久,表情非常冷淡,但小家伙似乎能听出冷淡底下的柔和,撒开脚爪子狂奔过来,扑进他怀里:“哥哥哥哥哥哥……”
能够说话,这小家伙至少有三四岁了吧,秦笙暗想,把烤熟的肉撕下来,一块一块地喂。
小家伙尾巴扫得十分欢快,狼吞虎咽的,也不知道饿了多久。
吃完烤肉,小家伙已经腰圆肚肥,眼巴巴地看着秦笙喝蛇肉汤。秦笙倒了一点给它尝尝味道,它睁圆了眼睛,嘴巴甜得和抹了蜜似的:“好吃!真好吃!哥哥好厉害!”
秦笙抬起它的前爪:“多大?”
“六岁!”
“怎么一个人在森林里?部落在附近?”
“……不知道……”
一只幼崽,偷偷溜出部落也走不远。秦笙决定在夜晚到来之前找到小家伙的部落,歇息一夜后再上路。
虽然狼族部落可能就在附近,但秦笙的嗅觉不足以让他循着小家伙的气味找下去。而小家伙也一付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明显在逃避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各种事件。秦笙只能从它的足迹判断方向,慢慢地寻找。
夜幕降临之时,他终于闻见狼族的气味,没多久就看见灯光闪烁的聚居地。
今晚有着落了,秦笙松了口气。刚想继续往前走,他就感觉到周围多了不少细微的喘息声,立即停下脚步,将怀里的小家伙亮出来。
“异族人止步!我们是银山森林灰狼族,你是谁?”
“我是南部森林黑豹族的秦笙。”
“等等!帕尔!你怎么……”
一只强壮的灰狼跳了出来,化成兽人,一脸震惊地盯着小家伙。
“我在小溪附近遇到了它。”秦笙将小家伙放下,示意它赶紧过去。但小家伙发出呜呜的声音,躲在他身后,连脑袋都不敢露出来。
于是,这天晚上,秦笙受到了帕尔父母的热情招待,目睹着据说意图离家出走的帕尔被关进小黑屋里受罚。当然,他不免联想到自家母亲和莱恩。如果他没有成功地离开部落,等待他的肯定不止是母亲的泪水而已。
阳光灿烂的第二天,秦笙决定在狼族部落交换一件毛皮大衣,以及补充一些其他的物资之后再上路。
帕尔在小黑屋里关了一晚上,早上刚蔫蔫地放出来吃饭,听说他要在部落里逛逛,立刻自告奋勇当他的向导。
“要说毛皮大衣,还是力非的妈妈做得最好!哥哥你要毛皮大衣干什么?”
“去冬之城。”
帕尔歪了歪脑袋,似乎有点想不明白去冬之城和毛皮大衣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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