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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之家有娇妻-第14章

小说: 重生之家有娇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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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的一天换一套衣服,不仅是衣服,就连床单被罩枕套沈沫也都跟着一起换,而且还就专门的指使着秦晋洗,没想到人秦晋也就真的一声不吭的,老老实实的全都给洗了;

吃饭背过秦晋的眼儿的时候,比如说他起身去接电话或者什么的,端着秦晋的饭碗偷偷摸摸的溜进厨房,沈沫在人家的饭碗里,老实不客气的一捂就是捂三勺盐;

并且晚上在床上的时候,明明人秦晋还没怎么着他呢,沈沫就跟杀猪似地又是蹬又是踹的乱叫唤起来,其实吧,沈沫的想法特简单,你丫工作了一天累了不是?想休息了不是?想好好的睡觉了不是?

哼,爷爷我还偏不叫你好好睡,还硬是就要搅的你睡不成!谁叫你自己要巴着跟我睡一起来着?虽然这样一来我自己也睡不成吧,可那又怎么样?小爷我乐意,我舒坦!

然,让沈沫所想不到的就是,很多时候吧,其实人秦晋奔波操劳一天下来真的是已经很累了,也真的真的已经是很想睡觉了,而且对他,秦晋也实打实的就没往那方面想,可就是沈沫那么搞得跟被—强—奸—了似的几声嚷嚷几下扑腾,就是没兴致,秦晋也被他给挑起兴致来了。

=_=〃||

再者了,秦晋心说,沈沫你都已经将—欲—求—不—满表现到这种程度了,我这个当老公的要是还不展现一下雄风还不干点那个那个啥,那我也不是太不男人了!

不是吗?

而且让沈沫更想不到的就是,每次大义凛然誓死如归的忍受着他非人的折磨的时候,秦晋当时的心理活动,用笔墨描述出来大致就是这样的——

没事儿,他人既然都已经让我给吃了,那我受这点子波折吃这点子小亏,又算得了什么呢?再说沈沫那人也就一傻小孩儿,我这么大一人了,跟一小孩儿还计较什么啊!

这其间,就算有时候沈沫真的闹得不像个样子了,深呼吸再深呼吸,秦晋也会默默地在心底发狠到:“行,有你的!有种你现在就给我往死里折腾!到了晚上,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虽然有这么多的鸡毛蒜皮鸡飞狗跳,然秦晋和沈沫的同居生活,真的还是挺美好的。当然在沈沫的眼里,要是没有每天早上起床都必然会出现的那种腰膝酸软腰酸腿疼的状况,那就更美好了。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星期天的早上,话说沈沫醒来的时候一看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都已经是十点钟了,但是透过没拉严的窗帘一看,嗯,大概是由于外头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的缘故吧,偌大的卧室里,竟尔都还是灰蒙蒙的一片,像是没亮的样子。

而身边的男人,也许是工作了一个星期好不容易等到周末的原因,更何况昨天晚上两个人还翻来覆去的揪扯了那么久呢,是以以往这个点儿早就不知道干了多少事儿了的人,今天却是意外的,到现在都还没有醒的迹象,呼呼地睡得正香。

自己都已经醒了男人却还睡得这么香,而且摸摸肚子,也都饿得抽抽了,于是坏心一起,不安分的从被子里伸出魔爪,沈沫就准备去把身边的男人也给折腾醒了。

然一只手才捏住男人的鼻子呢,像是猛地感应到了什么,男人紧闭的眼睑,就忽尔微微的动了两下,而男人大半个光溜溜的身子,也是倏地就是一个翻身,向着沈沫睡着的方向斜压过来。

半片胳膊,更是习惯性的就一下子伸过来,圈住了沈沫的肩膀。

室内的空气本来就有点儿不新鲜,而秦晋这么皮挨着皮肉贴着肉的跟自己贴在一起,沈沫更是觉得黏糊糊腻歪歪的不舒服,于是忍不住的就出手推了男人的胸膛一把,“睡过去点儿。”

说话的同时,沈沫也是跟条毛毛虫似的,不自觉地就裹着被子向后蠕动了半寸的距离。

可抵住男人胸膛的手刚要发力呢,可没料想几乎是下意识的,男人就已经一把捉住了沈沫贴上自己身体的手掌放在了自己的腰上,“再睡会儿!”

用着带着浓重鼻音的声调,含含糊糊的,男人从嘴巴里不满地、而又飞快地咕咙出几个字儿来。而且说话的时候,不仅是半边膀子,就连一条腿,男人也是毫不客气的反射性的就架在了沈沫的大腿上。

= =#

“禽…”

“别吵!”闭着眼睛就探过头来精准的在沈沫咕嘟着的嘴巴上亲了一口,而蜻蜓点水的吻过枕边的小孩儿的同时,原本拦在小孩儿光—裸—圆—润的肩头的手一挥,秦晋更是还不耐烦的在沈沫的白花花的小屁股上打了一下。

本来就被那扑打在脸侧的热流熏蒸的发红的脸颊,这下子更是跟煮熟了的龙虾一般通红一片了,不过被男人施以这样的惩罚,沈沫也就真的不敢乱动了。

乖乖的窝在男人微陷下去的肩窝那里,伴随着萦绕在耳际的清浅匀实的呼吸声,沈沫撅着嘴巴呆呆的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无聊的一只一只的数起了绵羊。

而就在他不知道第几次的数到第九百九十九只得时候,远远的门口,尖利的门铃声却是冷不丁儿的就叮叮咚咚的想起来了。

划破这一室的静谧雨声,那么突兀,那么刺耳。

“去开门!”推推身边的男人,沈沫说到。

“唔~”从鼻腔里发出一个长长的单音,可男人老死就是不肯起身。自己不肯起身就算了,而且还跟抱娃娃似的一把圈住了沈沫,也不让他动。

门口的门铃,还在继续的、一下一下的回响着,震动着耳膜。

“去开门呐!”忍不住地就又推了跟死猪一样的赖在那里不动的男人一把,可这次男人就连声儿都不出一声儿了,就那么直挺挺的装尸体去了。

实在是忍受不了门铃的聒噪,更忍受不了男人把自己压得这么紧,紧到都快透不过起来了,使劲儿的一把掀开整个儿的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沈沫套上拖鞋,就提提踏踏的向着门口跑去。

而且也没透过猫眼儿看一下,就那么干脆直接的扭开门锁。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眼睛大大、睫毛长长、嘴巴小小的,长得颇像是橱窗里的洋娃娃那般的精致而又柔弱的美少年,而且看看美少年那深邃细致的五官和那闪动着浅浅的海蓝色光芒的眼球,应该还是个混血。

不由的就被美少年的美貌所征服了,非常灿烂非常热情的冲着美少年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沈沫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你找谁啊?”

而相较于沈沫的热心,美少年的眉头,则是随着沈沫的脸孔跃进眼帘的一霎就不由自主的细微的轻蹙了一下。不着痕迹的将因为沈沫猝然出现而感到愕然所以忘了收回去的按门铃的手放回身侧,再不动声色的用着挑剔的审视的目光上上下下的扫视了探出大半个身子来的沈沫一眼,直到确认了某些东西之后,站在门口的美少年这才柔声的询问一句,“请问秦晋,是住在这里吗?”

是的,在上下地逡巡掂量着沈沫的时候,美少年的眼光,的确是严厉到近乎苛刻的,然到了这出口说话的时节,却又全都不是那么回事。

那是一种柔弱无依到,让人觉得楚楚可怜不忍拒绝的腔调。

请问秦晋,是住在这里吗?

 

作者有话要说:沫啊,这么大人了都还被打屁股,你实在是太丢人了!当然,亲一口,也很可爱的说啦!好吧,不要说两个人现在还没有感情哈!要是谁这么说,一斤可跟他急啊!

大家也都看到了,其实—奸—情—的萌芽,已经在两个人之间着装的成长了,不过,嘿嘿,就是这个时候,俺们不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嗯,还有,好像一斤所看到的所有写重生的那些文文里面的小受受,大部分的都是又有心计又有才华还又是报仇又是苦情啥的,所以这回一斤就让沫沫特地的走一下单纯可爱的小白废柴路线算了。当然既然是小白和废柴,里面的狗血和天雷,那也都是不可避免滴。反正大家慢慢看吧,要是有啥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大家随时给一斤提哈!

谢谢大家!




21

21、醉酒(一) 。。。 
 
 
“咦,你们都吃啊,看着我干什么?”

沈沫拿着筷子都叉了好几筷子菜送进嘴里了,可不知道怎么的,这一大桌子的人都还坐在那儿没动手呢,就那么呆呆的望着他。

想着自己怎么说也算是半个主人吧,怎么都把客人给忘了?忍不住的就不好意思了一下,沈沫尴尬的抓抓头发嘿嘿一笑,随即便冲着在场的人都招呼起来。

一边热情的冲着大家招呼着,一边还非常不客气的跟桌子底下狠狠踩了秦晋一脚,又瞪了秦晋一眼,那眼神儿清清楚楚的是在说:“你怎么了,发什么愣啊?今天这一桌子,可都是你的朋友哈!”

而一当接收到沈沫那忿忿的、指责的目光,情不自禁的,秦晋便苦笑了一下。

说实在的,他实在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转变成现在这个局面,现在这个,沈沫和那个人两个人同坐在一张桌子上,一团和气的吃着饭的局面。

早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听的门口沈沫一嗓子吼过来道,“秦晋,有人找!”,想着这大周末的,公司里的属下也不会那么不识相地来打扰自己,是以很自然,秦晋便把来人臆想成了自己母亲那边派过来的管家女佣什么的。故而随意地披了一件睡衣,邋邋遢遢睡眼惺忪的,秦晋便摇摇晃晃的向着门口踅过去。

然一旦门口的那人的那双熟悉到骨子里的海蓝色的眼瞳倏地一下闯进半撑开的眼帘里的时候,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又仿佛是被浓郁的樟脑味道给呛住了,一个激灵儿,所有的睡意霎时间便都跑得无影无踪。

秦晋彻底的醒了。

说实话,刚分手那会儿,真的是痛苦,也真的是折磨,痛苦到几乎恨不能死掉才好!也是,四年,四年的感情啊,难道都是假的吗?

于是酗酒,于是放纵,反正那一段不堪回首糜烂堕落的日子,就是怎么能麻痹掉自己就怎么来,怎么能暂时忘记痛苦就怎么来。

然也就是那个时候吧,沈沫这个小东西,老天却是意外的就叫他给碰上了。

其实即使是碰上了沈沫,心里的创口也还是会痛,而且那种突如其来的痛,也都还是随时随地就会发作,尤其是一想到临分手的时候,那个人如何的狠毒决绝,一想到自己跟那个人在一起四年,都尚未开花结果,而那个人只不过是跟他的那个背着自己偷情偷来的所谓的男朋友才认识了几天,两个人就那么闪电的结婚了。

不甘心啊,真的是不甘心,而且,他也怎么都想不通,所有的这一切,到底是在哪一环上,自己做错了。

可甘心也好,不甘也罢,那个人结了婚这件事情,总也已经是铁板钉钉不可挽回了。

所以,到了母亲和沈沫的爸爸沈勋联合起来,决定让他和沈沫结婚的时候,一半是怀抱着既然他都已经洒洒脱脱脱大大方方的跟人结婚了,难道我就不行吗的赌气心理,一半则是破罐子破摔的想到,他既是已经跟别人在一起了,而自己也不能再等到他了,那自己结不结婚、又是跟谁结婚,又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反正,也不是自己心里想的那个人了,而既然不是那个人,那自己又还有什么挑剔的?

无所谓了,真的无所谓了。

因此,那个临到他表态的档口,明明只要自己坚持,只要自己反对,这婚就不可能结得了,可就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之下,到最后,根本是挣扎都没挣扎一下的,自己就那么的答应了。

老实说,其实前脚刚答应下来,后脚自己就跟着后悔了,后悔自己怎么会同意这场莫名其妙的婚姻,后悔自己,怎么会背弃了对那个人的爱,而选择跟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起,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的就这么耗完一生?

虽然这样的想法真的很是扯淡,也很没出息,可当时的他,真的就是这么想来着。

可就算是后悔也不行了,到了那个当儿,一切早已经是来不及了。

于是,跟沈沫的婚,也就这么结了,于是,沈沫这个人,也就理所当然光明正大的开始进驻自己的生活了。

说句心里话,从一开始到现在,他都真还没怎么看沈沫顺眼过——沈沫在他秦晋的眼里,完全就是一傻不拉几的小孩儿,既没眼色,又没心机,而且傻就算了吧,还挺能折腾挺能来事儿,那烂摊子摆的,简直是让人收拾得精疲力尽应接不暇。

可也就是因为沈沫太会折腾的缘故吧,自己光跟在他后头擦屁股就已经够摧残脑细胞的了,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讲,想着自己现在怎么说也是结了婚吧,所以纵然到底意难平,可不论是有意无意,自己也都在刻意的逼着自己从记忆中剔除他屏蔽他。这两条因素加起来,故而跟着沈沫一起闹闹腾腾的过起日子以来,真的,自己长进了很多也释然了许多,释然道,很多时候,几乎已经把那个人都给忘了。

可没想到,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个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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