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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农夫-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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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头东北虎。似乎饿得厉害,一直死盯着我不放。也许当初是被里面的猪肉和狼尸吸引,也许是不小心踩了进来,反正,成了真真正正的困兽。看上去精神还不错,我不敢冒险,又带着东西回家了。老虎一向独来独往,倒不用担心会再出现一头。而且,也没发现过其他类似的足迹。
“一头东北虎,在陷阱里困了几天了,精神还好。”我放下东西解释。
“会不会有危险?下次上山我陪你一起吧!”文谦皱眉。
“哥哥,老虎好看吗?睿睿也要看!”睿睿扯着我袖子撒娇。
“那,就去看看?”我回头看向文谦。文谦点头。见我答应,睿睿立马跑回屋里拿了自己心爱的小弯刀。我仍旧拿了绳索砍刀匕首,又背了一个小背筐,也好顺路采点野菜什么的。有一种山菌,和着猪肉一起炖特别香,我打算采一点回去炖小猪肉。
三个人围在陷阱边,睿睿眼睛一直瞪得大大的,文谦也赞叹了一声。被人观看,东北虎在咆哮威胁未果之后,许是恼羞成怒,竟然一下子窜了起来,差点跃出陷阱扑到我们身上。睿睿一惊,向后缩的同时手里的弯刀反射性向前递出,既然一下子就捅进了老虎喉咙。我抓住机会匕首刺出直奔心脏。东北虎痉挛几下,死了。
老虎可是好东西,只是我们几人都没有吃虎肉的意愿,只扒下虎皮就算了。虎尸抬回家,等明天去镇上问问酒楼要不要老虎肉,不要的话就送到药店,虎骨虎鞭可不便宜。那样就可以给睿睿和文谦每人添一件外袍了。
到镇上酒楼的时候,药店老板正在那里喝酒。酒楼老板很高兴,药店老板更高兴。最后从酒楼赚了200两银子,从药店赚了300两。全套的衣服鞋袜,两人每人两套,都是镇上最好的材料。家里茶叶不多了,再买半斤。又买了一些七七八八的必需品,笔墨纸砚和书也买了一些,文谦的。本想再从酒楼打包几个菜,老板开心,免费赠送了。回城的时候看到摆摊的小贩那里有一个红色琉璃小狗,很是憨态可掬,买下来给睿睿玩。
回到家里,仍旧是我喜欢的安静生活。虎皮文谦喜欢,当坐垫铺在他那把摇椅上。睿睿对那只琉璃小狗爱不释手,每天都挂在腰带上舍不得解下来。在院子里移栽了一小片野草莓,几丛不知名的灌木浆果。那种浆果很好吃,开花的时候也很漂亮,既能吃又能观赏,也是我移植的初衷。

第八章

我去山里砍柴,睿睿在溪边学着我钓鱼,文谦在前院晒太阳喝茶看书。背着一捆柴回来的时候,睿睿居然已经躺在溪边睡着了。喊醒小孩一起回家,进屋的时候发现房间里空了许多。两件衣服,一把琴,一个茶杯,一个乳白色风铃,一包茶,一个砚台,一支毛笔,一张虎皮。刚做好的豆腐也少了两块,腊肠少了一根,院子里的兰花也不见了。我不在意笑笑。真是的,文谦那个大少爷都回家了,还拿这些破烂做什么!不辞而别,也像他的风格呢!不知道将来睿睿离开的时候会是怎生情况呢!
“哥哥,文谦哥哥去哪了?”小孩四下看看,没找到另外一个人,迷惑不解。
“文谦哥哥回家了。”拉着小孩坐下,开饭。
“文谦哥哥的家在哪里啊?文谦哥哥以后还回来吗?”小孩塞着一口鱼肉,口齿不清。
“哥哥也不知道啊!”我手上不停,把刚刚抽掉骨头的一块小排骨放到小孩碗里。
“那哥哥会离开吗?”睿睿咽下小排骨,努力发问。
“哥哥当然不会离开。这里就是哥哥的家啊!”我趁机挟起一筷子青菜塞小孩嘴里。
“睿睿也不会离开!睿睿要和哥哥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小孩高兴起来,挥舞着筷子发誓,连我趁机又塞的一块萝卜也吃下去了。
“嗯。哥哥和睿睿永远在一起。”挟起一块鱼肚子上的肉,剔掉鱼刺递过去。是啊,哥哥和睿睿永远在一起,但前提是,你是睿睿啊!孩子,等你想起来,你还是不是哥哥的睿睿呢!
“哥哥最好了!睿睿最喜欢哥哥了!”油油的小嘴里还含着一块鱼肉,就那么吧唧一下亲在了我脸上。算不算初吻?还是鱼香的?
“嗯,哥哥也最喜欢睿睿了。”抽掉骨头的小排骨塞到小孩嘴里。是真的喜欢,哥哥对弟弟那种,也许还有点其他的。
“乖!睡会午觉,哥哥就在前面打几件小家具。”收拾好碗筷,拍拍小孩红润润的小脸。
“嗯。睿睿睡觉觉。”小孩乖乖钻进被子。
打了一件餐橱,回屋看看小孩不在。洗了一小盘野果,端到后院,果真见到小孩背对门口站在溪边。正想扬声招呼,小孩转身了。把即将出口的呼唤吞回肚子,静静的与面前的人遥遥对视。脸色阴沉,目光犀利,那不是我的睿睿。睿睿,已经恢复记忆,不在了。
“你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面前人速度很快,只一瞬就到了我面前,从不离身的小弯刀顶在我脖子上。跟第一次见面出奇的相似呢!
“我是林易扬,这里的主人。一年前你曾经昏倒在我家附近。”一年的时光,睿睿居然,已经全部忘记。果真,我的睿睿,消失了。那个干干净净聪明乖巧会撒娇会耍赖的孩子,消失了。
弯刀收回。摸摸脖子,流血了,不严重。一对弯刀被扔在地上,右手挥出,声线冰冷:“这种破铜烂铁,居然会在我身上。”白色身影再没有一句话,转身离开了,连回头都没有。
不远处尚未建完的小竹楼顷刻倒塌,碎成一片一片。看来我的睿睿不仅记忆恢复了,武功也恢复了。只是轻轻一挥手,就把我建了大半个月就快完成的竹楼变成了碎片。那座小竹楼,是我为睿睿建的。那次从镇上买回一个小竹楼模型,小孩喜欢,一直吵着要真的。辛辛苦苦筹划了半个月,建了半个月,最后快完工的时候被那个小孩亲手毁掉了。哦,错了,睿睿已经不是睿睿,不是小孩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一天工夫,走了两个人。我又是一个人了,和刚来的时候一样。生活和往常一样平静,只是更加简单。一个人,怎么都好对付。时间久了,我也会想,是不是真的曾经出现过两个人,陪我住了一年?那样的两个人,真的存在过吗?挂在墙上的一对小弯刀,院子里摇椅旁边小圆桌上茶杯留下的痕迹,窗台上摆放的各式小玩意,房间八仙桌上铺开只写了几个字的宣纸,似乎都在提醒着我,曾经真的有那么两个人。
大半的时间都花在了田里,年景不错,估计秋后也会有一个好的收成。家里的黄牛,一向是放养的,也不知道去哪搞大了肚子回来,再过不久就可以添一头小牛犊了。猪圈里养的小野猪还有三头,可以美美吃上好几顿。野猪不好养,等下次去镇上干脆抱两只小猪崽回来好了。鸡子和鸭子也要买一些,再买几只小鹅好了,反正附近水多,家里粮多。要不要再去买只猎狗回来呢,看家护院,省得家里养的小东西被野兽叼了都不知道。
地里活收拾的差不多,去镇上赶集。这次缺的东西不多,买了30只小鸡,20只小鸭子,20只小鹅。没买到猎狗,没有我喜欢的类型。其次仍旧是各式调料。我的手艺本来不怎么样,这一年来为了让两位少爷吃得顺口慢慢摸索,还从酒楼老板那里讨教了几招,总算是进步不小。前院已经用木栅栏隔出了三个空间,小鸡一个,小鸭一个,小鹅一个。等再大点,小鸭和小鹅可以放养在附近的水潭里。
再次去山上打野味的时候被跟踪了,是一只花豹。确切说,是一只受伤很重的花豹。这座山头我来过很多次,从没见过豹子,以前也没发现过足印,难道是从别的地方跑过来的?从被跟踪的第一刻我就发现了,杀手的直觉。只是我并不担心,那只豹子没有敌意,而且,伤的那么重,不是我的对手。见我回头不动,花豹迟迟疑疑走过来,最后前腿一曲跪在我面前。我呆了,这是典型的求救或者托孤动作!说实话,我不会主动猎杀豹子。以前看动物世界,最喜欢的就是猎豹那无与伦比的速度,美不胜收。跟在花豹后面,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隐蔽的洞穴。里面是一只母豹,难产的母豹。大出血,羊水也快流尽了。我上山的时候为了防止意外身上会带一些伤药和药布,现在,派上用场了。
“情况很危险。我问你们,是保母亲还是保孩子?”我非常不合时宜的问了一句妇产科医院经常出现的话,也不管面前两只豹子是不是听的懂。
母豹抬起头温柔的舔了舔我的手,公豹则是舔了舔母豹的眼皮,然后低低的冲着我叫了一声。意思很明显,保孩子。拿出匕首,进行剖腹。身为一个杀手,对人体结构是很熟悉的,对动物,凭直觉罢了。第一只小豹子很健康,第二只小豹子因为缺羊水早就胎死腹中了。母豹用尽最后的力气舔遍孩子全身,还没等我缝完肚子上的伤口就永远闭上了眼睛。公豹子咆哮几声,也俯下身舔着自己的孩子。我知道没有母乳对于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动物来说意味着什么,死亡。我摸摸尚未睁开眼的小豹子,对公豹说:“我会照顾它的,我会把它养大。你随时可以来我家看它。你的伤……”你的伤我帮你处理一下吧,只是没有说完。公豹得到我的承诺,最后舔了自己的孩子一遍,回到爱侣的身边,趴下,永久的睡着了。
豹子的爱情很坚贞,这一对就是如此。可以做出如下推断:一对爱侣在自己的地盘受到攻击,丈夫为了保护怀孕的妻子身受重伤,妻子受惊伤到腹中胎儿,丈夫保护妻儿躲到其他地方,并拼着最后一口气寻找人类救治濒危的妻儿,一个孩子获救,妻子和另一个孩子惨死,丈夫在确保唯一的孩儿安全无虞之后跟随妻儿死去。很悲伤的故事。
原地挖了一个坑把一家三口埋了,为了防止其他野兽盗尸,坑挖的很深,又压了一块大石头。抱着小豹子回家,养在炕头上。黄牛恐怕还得过几天才能产下小牛犊,到时候才有牛奶喂小豹子,最麻烦的就是这几天了。第一次试着用小勺子喂了点加糖的米汤,不是很喜欢。第二次喂了点熬成奶白色的鱼汤,倒是喝的很干净。鱼汤,肉汤,都可以。也试过蒸蛋,加一勺荤油,拌的碎碎的,小豹子超级喜欢。只是家里鸡蛋不多,一天也只能喂一个而已。小豹子食量又大,只能用鱼汤肉汤补充。甚至以后有了牛奶的时候还得辅以鸡蛋鱼汤肉汤,毕竟牛奶得先喂小牛犊。小牛犊浑身黑亮,眼睛乌溜溜的,非常可爱。当然,最可爱的是小豹子,毛茸茸的,软绵绵的,怎么抱怎么舒服。在一次刚刚喂完小豹子抱在怀里揉小肚皮的时候,小东西居然睁开了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反应就是在我脸上舔了一下。默,把我当妈了!小东西慢慢长大,也得到了一个本人亲自命名的昵称:花花。很没创意吧!前世我家里哥哥最喜欢的那条狗就叫花花。
一人,一豹,两头牛,一群鸡鸭鹅。生活,照样可以很乐和。

番外,谢文谦(一)

我不喜欢这个家,从懂事起就没喜欢过。母亲是父亲不知道第几个小老婆,我是不知道第几个孩子。从来都是生活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看着这个家里的勾心斗角,也看着母亲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父亲的注意。母亲一心想要包装我,好让我替他讨得父亲多几分关注。我不喜欢,可我喜欢看书,喜欢抚琴,所以母亲找人教我的时候我格外用心学了。
在父亲面前,我一直是透明的。每日两次请安,再无其他。恐怕父亲连我的名字我的脸都没有记住。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在路上撞上了,父亲会不会问出一句你是谁。很好笑的感觉。
但我还是脱颖而出了。那次我在小院里抚琴的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听了我的琴,看了我放在案上来不及收起来的诗作。然后,我成了父亲面前的红人,母亲成了最受宠的姬妾。后来我才得知,那天的两个人,是刚登基不久的新皇和刚刚册立的皇后。
父亲,本朝唯一的一个异姓王,世袭。世子之位从来都是选贤继承而不是长子继承,所以,明争暗斗一直是家里历久不衰的戏码。许是我让其他人感到了威胁,这次的矛头集中对准了我。先是母亲莫名中毒而死,再是自己在卧室里被人绑架。下手的是我的三个哥哥。对我用的手段不算惨烈,只是每天用剑、刀和鞭子招呼几次而已。他们似乎对折磨人很感兴趣,每天都拿了钝刀子在我身上割来割去,然后泼上脏水,不厌其烦。
我的体质一向很好。就连那样每天持续流血都不会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许是幸运,终于被我趁着守卫醉酒的机会偷走钥匙逃了出去。慌不择路的逃。半夜藏进了一辆运货的马车,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趁人不备下车再次找机会蹭车继续逃。就这样一连逃了十多天,期间只能以偷来的一包干馒头充饥。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到了一座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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