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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霸王别姬同人之入戏-第44章

小说: 霸王别姬同人之入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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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婚典礼。”
  
  所有宾客给予了一阵热烈的掌声,两位新人鞠躬表示谢意。
  
  “严华严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周璇周小姐为妻,与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严华郑重地将右手按在左胸心脏的位置,朗声道:“我愿意!”
  
  真诚的心声是骗不了人的,离司仪台很近的程蝶衣甚至看到了周璇白纱后的大眼睛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黎锦晖接着说:“周璇周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严华严先生为妻,与他结为一体,他她、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周璇仿佛努力压住了自己哽咽的声线,说出了那三个字:“我愿意!”
  
  黎锦晖仿佛也感慨良多,自己这两个学生很早就培养出了感情,如今终于可以修成正果,这种为人师表的激动之情让他猛地眨了眨眼睛,“现在,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严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紫红色天鹅绒的小盒子,里面放着两枚金戒指。戒指是金的,正表示他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两人虔诚地为对方仔细带上,仿佛就是加诸于对方身上的标记。让别人知道这个男人/女人已经是别人的所有物了,窥伺不得!
  
  “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戒指圆而合,代表你们彼此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现在你们可以说出你们的结婚誓词了。”
  这誓词的内容也是托了一个外国朋友帮忙写的,周璇和严华也早已演练过不知道多少次。但就算如此,两个人还是显得有些紧张。严华另一只手握了握周璇挽着自己的那只,两人对视一眼,庄重地说道:“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嫁给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妻子。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一段誓言说得真挚无比,可能辞藻并不华丽,但他们之间那种强烈的纽带和承诺让在座所有的人都用力鼓起了掌。程蝶衣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周璇的时候那个欢快活泼的姑娘,从北平的宋公馆二楼漫步下来。一切都仿佛还在眼前,转眼这个昔日的姑娘就要嫁做人妇、组成属于自己的家庭……
  仪式结束之后新人照例来给每桌的客人敬酒,来到程蝶衣这桌的时候,周璇感激这些人都没像别桌那样闹得那么起劲,比如让她把香烟叼在嘴里递给严华之类的游戏……不光如此,她去换了套衣服之后,出来脖子上戴了一条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最下面那一颗坠子个头很大,看着光泽十足十是颗火鸽子!她这么一戴出来,引来了好些个女宾客的的惊呼声。
  
  她大方地笑了笑,脸上因为喝了好些酒有些泛红,对着宋沨说道:“玛丽姐姐,我也不和你假惺惺地推辞。项链我真的很喜欢,谢谢你!”
  
  宋沨就是喜欢她这坦荡的脾气,当下就傲气而和善地说:“喜欢就好,你要是敢跟我假模假样地推来推去,我就直接收回来。”
  
  周璇和严华笑出了声,再次给其他人敬了酒,就忙不迭地往下一桌去了。
  
  宋濂坐在位置上,戏谑地朝宋沨挤了挤眼说道:“大姐,这么大方啊!”
  
  宋沨斜了他一眼,说道:“我向来就不在乎这些东西。再说了,这条项链是南非的督查官孝敬兰斯的,也没让我出钱。”
  
  一场婚宴就这样热热闹闹、欢欢喜喜地圆满结束了。虽然周璇和严华累了个半死,但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而累,为自己心爱的那个人而累,他们两个都甘之若饴。                    



☆、七夕

  
  宋沨对他二人已经结婚的事似乎一点都没有惊讶的意思;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是么。”两人的就婚照印好之后送过来的时候;她还帮着评头论足了一番。不得不说王炽开的技术是一流的;扎色功夫很老道也很大胆。一开始那张坐立照,他把后面的背景、前景人物扎色得非常自然;就像是彩色的照片一样。那张两人对视笑着跳舞的却没有进行扎色,只是采用了一些光影效果;两人虽然都只有一个侧面,却显得情意浓浓;再一张令人满意的,就是程蝶衣头罩白纱;只是大致有个朦胧的五官,却显得极美!
  
  宋沨对待程蝶衣的态度也不太像从前了,好像多了些什么。至周璇的婚宴过了两周,她给宋濂和程蝶衣补上了新婚礼物:三张纸。其中两张是纳二人进入英国籍的证明,到时一旦发生了什么,就凭这两张纸,可保两人平安无恙;另一张纸则是不列颠帝国约克郡的一处地产。
  
  相比送给周璇的结婚礼物:名贵的火鸽子钻石项链,这三张纸握在手里分量虽轻,但意义上却远超任何珠宝。程蝶衣也明白宋沨的意思,万一他们哪天在中国待不下去了,这是日后安身立命的资本和证明。程蝶衣看得太多了,多少人为了钱抛弃了尊严和性命。没钱不行,但一味追求这个东西,人生在世到头来也带不走。相比那些身外之物,这份安全的保障让他觉得更安稳,仔细地收了起来,说道:“大姐,请允许我这么称呼您。我知道您不喜欢听那些个空泛泛的话,但我还是要说一声谢谢!”
  
  宋沨心里有些惊讶,快有一年没见,这个程蝶衣当真变了许多。刚见他的时候外表柔柔弱弱的,内里却带着些尖刺,害怕、抗拒其他人的接近。现在却变得沉稳起来,温柔依然,但给人的感觉却像被包住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已经不那么扎人了,却坚毅了很多。相比以前的小白兔,她显然更加欣赏现在这个经历过成长的程蝶衣。
  
  宋沨高傲地微笑了一下,算是默认了程蝶衣对她的称呼,说道:“你说对了,我是不喜欢这种空泛的话……”程蝶衣的神经有点紧绷,宋沨对他的认可度比宋家其他人都来得重要得多。“不过你说这话,也算是出于真心,我就勉强接受你的感谢了。”
  
  语气如同女王施舍一般,但却让人生不出厌恶。程蝶衣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雀跃起来。就连在一旁的宋濂也松了口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一开始抗拒程蝶衣的宋沨开始接受起他来了。但不管如何,结果好就好。
  
  宋沨喝了一口大吉岭红茶,坐姿端庄而典雅,说道:“你们好不容易来一趟上海,暂时就别急着回去了。过几天就是乞巧节,到时候城隍庙那边儿会很热闹,不如去那边玩玩散散心,这些日子打仗打得气氛让人直喘不过气来……”
  
  俗话说牛郎织女鹊桥相会,就在农历七月七这一天。这是两人结婚以来的头一个“情人节”,意义非凡。所以就算程蝶衣不露出那略带兴奋眼神,宋濂也想陪他好好玩玩。以前在北平的时候两人得空也经常去逛逛庙会凑凑热闹,但是自从到了重庆之后因为各种事忙,程蝶衣不常出门,得了这么个机会,肯定要好好散散心,不然宋濂这宝贵的假期都算白请了。
  
  当天晚上出门前,宋沨还非常贴心地给两人准备了好多散钱,到时候一些个小吃食、小玩意儿可难破开大洋。
  
  不得不说,上海和北平的感觉还是非常不一样的。如果说北平的庙会节日是闪动着红红的火光,没有一处不是洋溢着传统的气息,那么上海的庙会节日则是映衬在各种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人们显然更加西派,一路上几乎没看到有人身着长袍大褂或者是宽袖襦裙,有的都是西装革履和旗袍风情。
  
  为了不要显得太过显眼,宋濂和程蝶衣也“时髦”地穿了西装。街上车水马龙,人潮涌动。此情此景,不免让两人都想起了当年在北平度过的那个元宵节。只是此时早已不是当初那番心态,宋濂和程蝶衣都更见成熟,相比当时的少年情怀,如今变成了相濡以沫的平淡。一路上走过来,两人偶尔买了些小吃,逛了逛摊子。套圈在这儿也有,不过算是便宜的玩意儿了。程蝶衣不禁想起了那只白色波斯,自从宋公馆坠入危机,他就把她给放走了,从此也没再见到她过。
  
  套圈之外,还有更加新鲜的玩意儿,打气枪。只要打破多少个气球就可以获得奖品的游戏。奖品多是一些不算便宜的进口公仔娃娃,一群孩子围在那个摊子附近,求着自家大人试了好多次,但收获奖品的还是乏善可陈。
  
  宋濂瞄了一眼那只气枪,有观察了一下别人射击的情况,笑着问程蝶衣:“想不想试试?你也好久没时间练枪了。”
  
  程蝶衣正有此意,倒也不是想要公仔,只是觉得这游戏挺有意思的,在北平的时候也没见识过,于是便点了点头,给摊主付了钱,举起了气枪。
  
  宋濂在一边提醒道:“这枪弹道不算准,有些偏右。打的时候注意一下。”
  
  程蝶衣点了点头,如今他的枪法早就不是当初那种模仿的状态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和揣摩,集中这些静止的死物自然不成问题。尝试性地瞄准之后开了第一枪,气枪子弹射出去之后还是弹在了目标气球的右下方,虽然他已经调整了瞄准位置,但这枪精准度太差。围观的人群本来看到程蝶衣的姿势很是像模像样,打偏之后也不免觉得可惜。
  
  但他像是完全没有受到影响,身体放松,目光紧盯著他的目标:一只红色的气球。果断扣下扳机,气球也应声而破,周围一片叫好声不断。程蝶衣笑着看了一眼在旁边温柔地鼓着掌的宋濂,不加犹豫又开了另一枪,又是命中!这样一连打中了一排,摊主的脸色也愁了起来,你说这趁着庙会做做小本生意容易么他,居然还来了个打靶高手,今天晚上肯定要亏死了。
  
  在一片喝彩叫好声中,程蝶衣放下了手上的枪,赢回来了好些个娃娃。他自己一个没留,全都笑着送给了哄在摊子周围的孩子,惹得孩子们高兴坏了。还有什么能比看到一张张稚嫩的笑脸更加珍贵的呢,程蝶衣的心情也变得很好很好。
  
  有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女孩儿在程蝶衣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糯糯地说了一句:“漂亮哥哥,你真厉害!”她长着圆圆的大眼睛和红红的小嘴,模样很是讨喜。程蝶衣一直都很喜欢小孩子,对这样的小女孩儿也没有抵抗力可言,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离开气枪摊子的时候,宋濂笑着问他:“你很喜欢孩子?”
  
  程蝶衣的五官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漾着柔和的轮廓,“恩,特别是女孩儿,喜欢撒娇又乖巧,”想到童年时代戏班子里的那群野小子们,程蝶衣也有点感伤了,“总比男孩儿好,调皮淘气。”人群中,宋濂紧紧握住了他的手,手心的温度传递给对方。
  
  不多时两人就来到了城隍庙门前的大树下,这棵树长得很大,两人合抱的粗细,枝叶繁密,华盖亭亭,在灯火的渲染下带着点仙气。树的周围有好多年轻男女,他们手中都拿着一枚系着彩色彩色丝带的锦球,尝试着挂上树梢。挂得越高,心愿就可以达成地越好。程蝶衣和宋濂也不可免俗地也去买了锦球,那些丝带上写着的愿望大多是和七夕有关系的,希望有情人长长久久,共结连理之类的美好祝福。
  
  宋濂问道:“要我帮你抛吗?”程蝶衣摇了摇头,回答道:“自己的愿望要自己来抛才算心诚。”说完看准了一棵高枝,手上使力,一下子就挂了上去缠住了树枝。宋濂也微微一笑,看准了那根树杈抛了出去,稳稳地和程蝶衣的锦球缠叠在了一起。见识过宋濂套圈儿、飞刀的本事,程蝶衣对他这一手也不奇怪,两人抬头看着随风微动的彩带,心里都觉得甜蜜。锦球挂得很顺利也很高,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以后也可以像丝带上写得那样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回去的路上,两人买了几块巧果。七月七吃巧果,则是吴地的又一风俗习惯。有说有笑地走回了旅店,推门进去之后却不想看见一男子翘着腿坐在单人沙发上,嘴角噙笑地看着他们。此人身量高大,看上去像小山一样,压迫感十足。
  
  宋濂的笑意也略微收敛了一点,轻皱眉头说道:“范师长?你怎么来了?”不请自来,登堂入室,这可不是君子所为啊。不过这个范汉杰一向从事情报工作,也谈不上什么君子高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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