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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异世我为皇-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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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个问题是仅此于那个疾病的难堪,很不雅,很难向人启齿。一般人甚至会讳疾忌医,就是询问了一声,估计也不会大声嚷嚷,而是小心翼翼语言委婉,半天说不到正题的那种,尤其是那些自认优雅的贵族们。

更何况是我这样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说出来,虽然屋子里只有两个人,但是牧秦还是被狠狠的煞住了,然后类似一种诡异的目光从我脸上扫过。

好在我早就想过各种结果,倒是面无表情,如果这时候有什么光圈之类的道具,可以给我脑袋后面来几个——凌然正气,说的就是我现在的表情。

医生到底是医生,见惯了刁蛮难缠的病人家属,见惯了千奇百怪的病症,一秒之间就反应了过来,然后很有职业风范的问道:“我知道了。”

说着就从药箱里拿出一个小瓶,道:“早起餐前喝下,便好。”说着递给我。

我怔怔的捏着那个迷你的小瓶,比以前买护肤品送的小样还要小,这样就完事了?不是望闻问切的吗?一个小瓶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了?还真是患者的福音。

“你不要看一下吗?”我呆呆的问,你确定这不是万能药?

被我这么一问,他更是愣了一下。然后似乎眼角抽搐了一下——也许是我看错了——很坚定的告诉我:“不用了,用完就好了。”

还是有点不放心啊不放心,虽然说这里好似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绝症之类的治不了的病,一般来说都可以治好,但,心里总是有种被大医院的大夫忽悠的感觉——眼睛看一下,听一下症状就直接给你写一大堆的药单。很不放心啊。

“你确定?”

也许是我的语气暴露了赤裸裸的怀疑,很温和的牧秦同学终于爆发了一下小宇宙,手一顿道:“如果陛下不相信牧秦的医术的话,可以换个更加专业的来。”

好吧,我终于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将一个不会生气的家伙惹毛了。

见我没有再说话。牧秦的语气又恢复过来——也许是终于意识到了我的身份,我恶劣的想:“虽然,牧秦的医术不精,不过这个病症大凡都是一个样子,也不是牧秦研制的药方,更因多人尝试过之后反应良好。我想陛下也不外如是。”

除非我不是人,我将他的话在心中补充完整,好吧,我是不是人,现在也不敢肯定了,但我想愔的身体应该没有杂-交的历史,应该有效吧。

我收好瓶子,反正药多不压身,以后会用得着的,当国王山珍海味细粮精食的吃着,这种问题应该不远了,嗯,赶明儿跟溟庆说说,兑点粗粮吃吃,改善一下肠胃吸收。

主要是我吃腻了,精致的玩意,就是这点不好,容易厌腻,各个做出来的一道菜,大凡都是一个味道,还是山野小吃区别大些。

想到这里,我问道:“初次到来,不知此处可有风味小吃?”

照理说这种话不应该由皇帝说的,而是贴心的太监啊管家啊什么的处理好的,不过一来最善于安排这些的镍林不在,我也只好主动询问了。

对我的话,牧秦已经在最短的时间适应了过来,只是扯了一下眼角,没多大的反应,很是认真的看着我道:“是牧秦疏忽了,这便下去配置。”

这个孩子貌似对于我这个只闻其名的贤达君主失望了,偶像形象刷拉拉的粉碎了一地。直接就承认错误,什么也不扯了。

做人,真是失败啊,在心中仰天长叹状。

估计这会儿我就是说有没有山野口味的美人,他也不会挑一下眉毛。可是,我仔细想了想,我真的什么都没有说啊。

在牧秦告退之后——我找不到让他留下的理由——我郁卒的躺在床上,抱着被子哀思:“溟庆,我有说什么吗?”很不确信的问。

溟庆眼角习惯性的抽搐了一下,很坚定的道:“主上什么也没有说。”(溟庆,你唯心了)

嗯,我点点头,果然是牧秦那个心理小气的家伙有问题,不是我,一下轻松了,招招手,将溟庆坚实清爽是身体抱在怀中,困倦渐渐袭上心头。

老了,就是容易犯困。

“主上。”溟庆开口,似乎想想说些什么。

我勉强睁开眼睛,懒洋洋的问:“什么?”没办法,溟庆说的话实在是太少了,难得有话,我当然不会由他忽略过去,只是,真的好累啊。

“主上,不问那日之后的事情吗?”听在我的耳里,溟庆的声音都有些飘渺。

那日之后?就是地下宫殿之后,他们失踪的事情吧,说起来一直想问问的,可是最近老是有事情,也忘记了问,不过,现在肯定不是脑子清醒的好时间。

只是,为什么溟庆会主动跟我说起呢?他一向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不说他也不会主动跟我说什么的人,脑子里飘过一丝疑问,旋即就被生理需求给淹没了。

我忘记了那晚上最后我说了些什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就睡过去了,好像是类似我相信你这种话。

本来打算第二天问问溟庆的,只是,我醒过的时候意外的溟庆没有早起,由着我紧紧的抱着,温热的体温在有些凉的早晨,给我无比温暖安心的感觉。

我近距离的看着溟庆的睡颜,好似是第一次见到溟庆睡着的样子呢,恬静的,温和的,眉头舒展着,没有甜甜的微笑,也没有忧郁或者痛苦,只是比平日的面瘫脸要更加的柔和。

然后,我就忘记了这件事,闭上眼,又睡了过了。

却不知道在我闭上眼的一瞬间,溟庆睁开了眼睛,看着我,扯出一些几乎看不见的微笑。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卢修斯的城堡

第一百五十八章  卢修斯的城堡

事实上,我并没有在云关停留。第二天就早起离开了,静悄悄的,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铁牧和牧秦,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定是知道的,首先这个小院中有他安排的下人服侍,其次,终究带着许多护卫,不是一两个人,再怎么样我不可能做到悄然无声。

而我,也没有刻意隐瞒的意思,虽然没有派人通知,铁牧显示了他刻板的个性完全不同的灵巧心思,没有急匆匆的赶来给我送行,好似真的不知道我要离开一般。

当然,我知道其实他并没有真的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也许他正在自己的书房听着手下的汇报,也许正在某一处,比如城墙上静静的看着我们一行人离去。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回头,却真的看到了一抹白色的影子站在那里。一愣之下,凝神望去,却因为隔得太远,没有看清楚面容,不过好歹是确定了不会是铁牧,因为他从来不会穿着白色这种骚包的颜色。

那么,那个人是谁呢?我想了想,随即觉得可笑,毕竟虽然是早上,虽然边关人口不多,但是进进出出的,总有不少人,怎么能肯定那个人就是在看我呢?

而且,这种距离下,连男女都分不清。

安心的闭上眼睛,不去想其他的事情,一直晃啊晃啊,一路北行,在自己的国家,理所当然是到各个府邸休息的,外间的环境不说,就是安全上也没有什么保证,而我现在的状况就是经常性的会遇到刺杀,一路上高手也有,低手也有,算得上非常的热闹了。

其中某位特别人士时不时的就出现叨扰,而且出场方式一向非常诡异。至今没有在正门口走进来,每次都是莫名其妙的就出现在房间里。

由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高超的实力,虽然我每次都能感应到,但是要防止他出现或者出现前发现很难,不过至少表明他目前为止没有对我产生杀意。

对于杀气,我自认还没有人能在千米之内无发觉呢——更远的没试过。

每次突然出现,溟庆总会习惯性的杀过去,然后两个人在那里你来我往。其实,单指武艺上的话,溟庆是不如那个男人的——貌似我到现在都没有试图问他的名字,实在是,难以启齿啊——毕竟,他的本职工作是将军,统帅,而不是武林高手。

用通俗一点的话说,溟庆擅长群殴——排兵布阵,单打独斗在某人出现之后已经在急速的增长了,但目前还是有些距离。

我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技巧上几乎出神入化。我非常相信这是他无数次的身体力行之下形成的。

而且,每次出手,就算是不涉及生死问题的切磋——现在他和溟庆的状况就是这种情况下,当然,溟庆是不会手下留情的——也不能掩饰一种几乎赴死的狠劲,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想要杀死溟庆。

这不是说他散发了杀意,只是他的动作,他的气息,我想,他是很习惯生死决斗的,这不是希尔瓦那种杀手的一击致命的阴沉毒辣的感觉,而是两个高手之间的生死之间的决斗。

这比杀手更加的惨烈,毕竟,杀手杀的人,很少有杀手的实力,只要避开护卫之类的,在人们最疏忽的时候一招致死。他们像蛇,善于等待,和杀戮。

而那个男人,是猎豹,擅长于寻找高手,然后两个人生死决斗,一丝一毫都有可能致死,他的动作他的气息没有一点漏洞。

即便那个时候,他正好像百无聊赖的和我说话,但我如果这时候发动攻击,他一定会适时跃起,好似一开始就戒备着一般,那不是刻意的。只是一种身体的本能。

但是,杀手除了个别的变态喜欢虐杀过程之外,一般都不是自愿的吧,就是被训练的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了的,也不会觉得这份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什么不一样,习惯成自然,比如,希尔瓦,就是这一种。

当他说道自己是杀手的时候,表情平静的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想除了兮紫,和个别的一些人之外,他应该是不接触的与世隔绝型的,人类的情感都远离了他。

我还能说,也许是因为某些因素导致的,或者是从小培养的,但是,这个男人呢?

他的战斗本能是基于爱好,追逐强者,享受战斗,在和溟庆相争的时候,我能感觉到,那种溶于血液的兴奋。虽然只有一点点,虽然保持着清醒和理智。

而我,越来越肯定他跟着我,是因为我的实力了,虽然我觉得我除了愔的本能之外别无天赋,但是对于别人来说,本就是体现了我的一切。

这是他对我还算纵容的原因,这么说,真的是有点不情愿,不管是我的身份也好,我的其他的什么都好。对他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我剑神的这个标签,让他跟随着我。

虽然没有直接表明想和我决斗——这一点他还是比较理智的,毕竟我的实力是一回事,并不代表我愿意和一个陌生人来个生死大战——但是他不会放弃,只得像飞蛾扑火一般追逐着。

我能清晰的感觉到,这个人看着我时的眼神,比看着热恋中的情人还要热烈,要不是我实在太有自知之明,我都会以为他是看上了我。

日子就是这么单调的过了两日,然后溟庆上前告知我,洛城到了。

我一愣,才反应慢半拍的回味过来,洛城,那不是卢修斯的城堡吗?原先在禁忌森林里分别,现在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过溟庆都能完好的出现了,我相信他有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的。

迟疑的原因是,现在他,会在洛城吗?还是在羊城,或者其他的地方呢?

这么想着,就到了城堡之外,没有踟蹰的时间,我看见了阳光下华丽的淡金色长发,反光将我的眼睛视线有一瞬间的模糊。

好吧,其实看到他,我的心情还是很愉悦的,我带着溟庆——奉嘉早就在入境时就赶回了施德城按照我的安排行事——接到了卢修斯的热情招待。

至少是表面上是这样,然后,在他华丽丽的贵族腔调之下,我们顺利的进入了闻名已久的洛城城堡。

通体白色的大型建筑,整体上华贵高雅,细节上上更是突出——哪怕是一根小指粗的竿子上都绘上了细小的花纹。

很好,很强大,尤其我目睹了园子里那些高傲的仰着脑袋的飞禽走兽——比如,孔雀——的时候,青筋不由的一个劲的蹦跶。我不断的告诫自己,这是个人的喜好,个人的喜好,却在看到那只丹顶鹤的红顶上细细的圈了一层金边的时候,崩盘了。

见过华丽的,没见过这么华丽的,好吧,我OUT了。

卢修斯让佣人安排好食宿——说到佣人,我的上帝,那一个个穿着统一的制服,长相男的女的都非常清秀美丽,动作整齐划一,带着表里如一的微笑,热情亲切,却丝毫不显奴颜婢膝,反倒带着如同主人一般的傲慢。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说话的语气和显露的气息,对着主人的上司,他们可不敢怠慢了。

然后,我就被一路带到了卢修斯的书房,见证了何为极致的贵族奢华,这当然不是说王宫不够华丽,只是表现方式,我想,愔定然是喜欢隐性奢华的,而卢修斯,就是显性的,赤裸裸的昭示着他的审美观。

不过,即便我青筋不断的在跳跃,但不可否认,还是非常有品位的,不是那种暴发户的庸俗。

赏心悦目,我只得这么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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