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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异世我为皇-第61章

小说: 异世我为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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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样不了解他,不知道他的一切,那匆匆几天的别离沉在我的心底,不去触动,但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

只是。我能怎么办呢?如果是身边的什么人的话,我早就不顾一切的插手了,不管你什么仇怨什么恨,是我的人,就得依照我的规矩办事。

亲疏不够,我终究只是一个旁人。

可是,要是落塔和奥法斯对上了,生死之间,我真的能袖手旁观吗?

我没有回答奥法斯,这个答案我无法回答,我不会允许奥法斯落塔死在奥法斯的手上,但奥法斯要是就这样死了,似乎也不是我的心愿。

“落塔在谁的手里?”我淡淡的问,迅速的转移话题。

“戈源国的国王,兮紫。”奥法斯似乎看了我一眼,好在没有纠缠在原先的问题上。

兮紫?不就是几年前杀兄上位的美人国王么?关于他的一切,大部分还是美貌上。据闻这位国王紫色的长发和眸子,宛若精灵,不似凡人。

冷漠,无情,是一个君主首先的需要的品质,而这位兮紫,能杀兄,甚至于被传说是弑父——这一点当然官方是不予承认的,差不离,政治素养,端看国内一切井井有条没有出现什么大规模的动乱。就可知一二。

第一时间,该控制的都控制住,该抓捕的都抓捕了,迅雷不及掩耳,先前不显山不露水,那些貌似中立的肱骨直接站到了他的那面,却早就是他的人了。

原本只被传闻美貌,没有露出丝毫才华之人,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至少有足够让人折服的个人魅力。

这一点,比我当年做的还要好。

不过我那时只有十二岁,还在宫中,和外臣少有联络,终究少了些经验,也不是小说中一个奶娃娃就能一呼百应的,即便天资绝色,也小了一些。

而兮紫却早过冠冕,在外谋事了。

我关注的并不只有这一点,到了即位之后,这位貌比天仙的美人国王,并没有大刀阔斧整顿吏治。反倒是一反常态的平静,朝纲依旧,也甚少在公众场合露面。

这么几年来,他到底在做什么呢?

我不得不这样考虑。

“为何要抓捕落塔?”我有些不太明白,照理说他一个年纪轻轻的,正当好年华,有什么理由需要落塔的眼睛呢?

要封印什么还是要解除封印呢?

“你要是关注过戈源国的历任国王就应当知晓一些才是。”

我皱了皱眉头,历任?除了比较短命,基本上是四五十就皈依天命,好像也没有什么出名的遗传疾病。

“眼疾,”奥法斯看着我就知道我不知道,“戈源王室的眸子是璀璨的淡紫色,端是晶莹剔透非比凡人,却有一个致命的遗传,随着年龄的增长,眼中的色泽会逐渐淡化,视力也会逐年降低,直到完全的成为白眼仁,眼睛也就彻底的看不见了。”

“伴随着眼疾的,是脑中的神经疾病,基本上随着视力的退化,神经也慢慢的衰落,最终不到六十九短命而亡。”

被奥法斯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了一些事,戈源国的国王在年少的时候,个个都不是安静的主,但一旦到了年纪增大后,往往性情大变,深居简出。即便是国王也不例外,连早朝都能免则免。

莫不是都是因为眼疾的缘故?

关于神经衰落,我唯一知道就是会失眠,会被风吹草动而惊醒,睡不好,自然也就精神萎靡,寿命也难以长久。

到底是筋脉的问题还是心理问题,我也没有关注过,不过既然是遗传的,应该就是经络的问题吧。

“那么,他需要落塔的眼睛也是因为这个?”我不由的问道,封印,这种类似于魔法攻击的玩意可以用来治病?

奥法斯点点头:“火麒麟的眼睛可治所有不死之病,只要他出生的时候是健康的,就能完全恢复那时候的状态。”

等等,火麒麟?落塔是火麒麟?不对啊,火麒麟不是没有封印这种能力的么?落塔不可能欺骗我,而奥法斯,貌似也没有说谎的理由。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既然如此,那么落塔现在不是已经遇难了么?”我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刚看奥法斯的神色就知道现在他还不知道这件事。

虽然如果告诉他,他可能知道答案,但我却直觉的不想冒险。现在关键的是救出落塔,而不是他的眼睛的效用。

到时候再问他便是了,再不济还有卢修斯呢,卢修斯要比奥法斯要善心多了。

奥法斯摇了摇头,道:“没有,不在他的手上。”

啊嘞嘞?不在他的手上,那是他的眼睛啊,不是配饰,意思是他现在是瞎子?

这年头,瞎子还真多,我忽然莫名其妙的感慨了一句。还是顺嘴说出来的。奥法斯虽然是一团黑雾,但我发誓我刚才看见他划下几道黑线的说。

“据他说,他将它送给了需要他的人,”奥法斯说着,视线灼灼的盯着我,“陛下和他,似乎有些交情。”

这回我要黑线了,明摆着是怀疑落塔说的那个人是我么。

所以我也嫉妒了,为什么别人都以为落塔会给我呢?事实上他并没有交给我不是吗?他给了谁?那个人我知道不知道,认识不认识呢?

心中似乎闪过一道光,但速度太快了,快到我根本没有抓住。

“不是我。”我有些吃味的说,我想杀了那个人啊那个人。

“哦,真是遗憾。”奥法斯言语中带着**,这个家伙明摆着相当的高兴。

“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回去了。”不高兴和他再扯下去,出来有段时间了,再不回去溟庆应该醒过来了。

说着转身就走,奥法斯是不会留我的,就如同我来了他也不会招呼我,我不来不会想念我是一个道理。

森林中很暗,走得路程也不近,让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其实走了很久的感觉,其实出来一看日头,还未到傍晚。

城门口的守卫认得我,没有再询问什么,直接就放我进去了。

顺便再附赠沿路的各色目光。

我不动声色的回到我的小院,溟庆还未醒过来,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和衣躺在了他的身边,一手环住,微微的闭上眼。

这种感觉,真的很熟悉。

时间仿佛回到了幼年的时候,我和忧睡在一张床上,我会小心的环住他,靠在她的身边,两个人是一个世界。

其实说到底还是我依靠着她吧,我需要她。远远高过于她需要着我。因为,她从没有这样抱着我过,直到她意外的丧身,只要我还有记忆的事情,一次都没有。

这样迷迷糊糊的睡过去,感觉有人看着我,睁开眼,是溟庆么?

却倒他还闭着眼睛,不知道中间有没有醒过来过,这光线,刚刚才傍晚,红彤彤金灿灿有点恍惚。

床头站着一个人,木捺。

他正在以一种近乎发呆的眼神看着我,当然我绝对不会认为他是爱慕我,特意来看我睡颜甚至于发呆。

虽然我的确长得不错,不过跟天仙化人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他是直的(非同性恋的正常男性),他爱着敏湘不是么?

他是在想别人,那种东西叫思念,或者怀念。只不过视线正看着我罢了,他的神魂不在。

睡了一会,头微微有些疼痛,精神却有些懒散,很想长睡不醒,不知哪里听到的这样一句话。

一手撑着仰起上半身:“怎么没有战事急报,将军倒是有这个闲情逸致欣赏我的睡姿?”我不习惯睡觉束发,所以第一时间就将头发放下来,这个时候,自然黑发如瀑的垂落。

慵懒的姿势,不是刻意的诱惑,已有相当的味道。

可惜的是,木捺这根木头明显是神游天外,听到我说话才本能的一瞬间对准焦距,但也不可能关注到此时此刻的魅惑了。

“你今日中午去了魔兽森林。”木捺陈述事实般的口吻,语气里却带了丝森寒,看来他已经隐隐猜到了些什么。

我并不感到意外,出城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人跟在我的身后,晃悠悠的逛过去,不知道才怪,只除了林中深处并没有跟上我宛若平地的脚步罢了。

“所以?”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等着他的后话。

想要质疑想要愤怒就请直接一些,我还没有睡饱。

出乎意料的,木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冷冷的扫射着我,说道:“你打的什么主意我不想多管,但请不要忘记,这是谁的领土。”

说完就要走人,我眯了眯眼,开口:“那么,你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这些的呢?”

木捺的身影顿了顿,回答:“这里,是义父的家业,也是义父的家园。自然,也是我的。”

第一个家业,指的是羊城,第二个家园,指的是绿依。木捺他,是绿依人。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戈云效忠

第一百零七章  戈云效忠

他是表明一个信息。他不会阻止我将绿依发扬光大,甚至一统三国,丰功伟绩,但也绝对不会允许我为此将整个羊城陪葬。

有野心,有骄傲,比吕布多了一些毅力和原则,真是一个十足的好男人啊,可惜,被敏湘预定了。

朋友妻不可欺,敏湘不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老婆,不过,在我的脑海里,早就预演了未来的计划,我不会允许任何人破坏,即便是我的自己。

眯了眯眼,我坐起身,整理了一下仪装,长发华顺而下。

我认真打量着镜中的自己,轮廓清秀,却棱角分明。没有丝毫的女态,端的是英俊明朗,眉宇间带着愔特有的冷静和冷酷。

很陌生,却又有一种恍惚般的熟悉感,那是我吗?

忽然有种荒谬的感觉,说不清楚前世的记忆只是一场梦还是现在正在做梦呢?

会不会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或者还是自己的单人床?

这么想来,我从前的长相似乎都已经模糊了,依稀记得好像是很普通的长相,最多说得上清秀吧。不过我年幼的时候应当是非常可爱的,因为忧长得好。

和她一模一样的我,自然也就好看了。

只是越长越平凡,甚至隐入人堆里都看不清谁是谁,这不,连我自己都想不起来样子了么?

轻轻的抚着眉眼,不得不说,愔很英俊,不是后世带着奶油味道的英俊,棱角中有一股子英气和冷气,虽然不信小说中动不动就王霸之气散发,却不得不承认,愔身上脸上自然就有那么一股上位者的魅力,让人心折的魅力。

很吸引人,如果我穿越不是愔本身的话,比如敏湘——后宫冷后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比如紫箫——和国王之间的爱恨情仇,那说不准就是狗血的言情剧了。

只可惜。我谁也不是,偏偏就是愔。

走愔该走的路,说愔该说的话,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个人了,越是了解,越是弥足深陷。

现在的状况算不算得上自恋?

只是,我看着的人,是愔,还是自己的倒影呢?

良久,我轻叹了一声:“我果然是貌美如花,世间少有。”

话音刚落,门外有人摔倒在地。

没有转身,这种心理素质低下的人不足以吸引我的注意,比起我家的溟庆差的太远了。

果然人啊,就是害怕比较。

“和硕国的大军到了。”进来的是戈云,就是那个女人脸。

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不过,他为什么特意来告诉我?即便我是当今世上的剑神,好吧,剑神貌似只有三四百年前出现一个,我是近年段唯一的一个。自是非同小可。

但是,作为羊城政治上的一员小卒,没有这个必要不是吗?

而且,我不觉得戈云这个女人脸有多么的崇拜我,他的眼神很冷静,甚至可以说很冷漠。

他有下文。

我在镜中瞟了他一眼,不动声色,更没有回头。

“领军的人是和硕国的七王子祺,在国内威望不是很大,年纪尚小,其舅却是和硕国的国士铭韵,名望很高,也颇受老国王的信任。此次被派遣到这里来,却是趁着铭韵前往戈源国的时机,打着借刀杀人的主意,再不济,在老国王愈渐衰落的身体状况下,将他送到千里之外,也是将他踢出了争储的圈子之外了。”戈云不等我问,不疾不徐的说着,脸上的表情很沉静,沉静的连察言观色的企图都没有。

我对他说的话不感兴趣,老早的事就已经摆在我的案头了,甚至还有更为详细的,更为隐秘的一些过往和纠葛。

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他这个人,懒洋洋的转过身,靠着梳妆台:“我可不可以这么认为,戈云,你是在向我效忠?”

虽是问句。语气却是陈述句。

紧紧的盯着他,我好整以暇,他定是察觉了什么,虽然并没有将身份公之于众,但也没有刻意的隐瞒,我不喜欢卑躬屈漆的扮演另外一个人,在必要之外。

要是一般的情况,应该走就有心思玲珑剔透的人觉察才是,只不过这里相反的全是大老粗的武夫,尽是没有人注意到我的不同寻常。

好吧,其实我也只是个普通人,没啥王八之气,不要钱的四下散发。

戈云,是个魔法师,还是个不弱的魔法师,比不得卢修斯,远远不及,不过就凭着他现今的实力,他完全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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