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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异世我为皇-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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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人忘记我的威名,是时候加深人们的印象了。

只是,我转过身,为什么木捺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很复杂,夹杂着尊重敬佩还有跃跃欲试的挑战,这是最明显的,眼底却是一片黑暗,不明的情绪在翻涌。

我向城墙上望去,高高的墙,有些感慨,话说我刚才是怎么下来的?不会是跳下来的吧?

这高度,足够自杀了。

现在那些人正用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我,很热烈,几乎要将我烤焦,即便距离不近我也能轻易的感受到。

空气中式沉默的,沉默几乎压抑。

然后不知谁喊了一声:“剑神啊!”尖利颤抖的嗓音完全不像一个魁梧大汉发出的。

不高的音调却唤醒了所有的人,剑神的呐喊直冲云霄。

我怔怔的看着眼前欢呼的情景,不明所以,虽然胜利了,但惨胜的结局完全没有必要如此激动吧,更何况魔兽可没有说不再进攻了啊。

还有,什么剑神,大家在说什么?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落塔是魔兽?

第一百零二章  落塔是魔兽?

但是还没有等我搞清楚状况。就被一个消息打击到了,溟庆受伤了。

我匆匆的赶到小院中——溟庆已经被第一时间送了回来,没有参加战后会议,也没有多加关注周围人热辣的崇敬的眼神。

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溟庆受伤了。

在第一见到溟庆的身体的时候就是在海城,上面布满了各种或浅或深的伤,虽然有些心疼,但更多的还是敬佩,都说伤痕是男人的勋章,那一道一道,都是刻着溟庆战场的功勋。

而大多数还是为了我,或者说是为了愔。

那一次被锦琱伤到,很重的伤势,毕竟初识,并没有使得我如何的在意。

但现在不一样,溟庆,是我影子,也是我左膀右臂,血肉相连,更重要的是我安全感的来源,如果他不见了。没有了,那我怎么办呢?

甚至有一种恐慌的情绪在心底徘徊不去。

也许,比起相信我自己,我更相信溟庆吧?

这是一种不好预兆,但我没有办法,寂寞太久,孤单太久,我需要有人陪着,即便只是安静的沉默,我需要知道有人在我旁边,有人不离不弃。

所以溟庆在我心中的比重越来越重,逐渐的取代了我对自身的不信任感,变得比我自己还要重要。

我知道溟庆不会离开我的,不是相信,而是知道。

可是这一切都被现在的这个消息击倒了,溟庆会死。

如果只是小伤,溟庆只会不加在意,完全不会表现出来,只要他还能挺得住。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溟庆了,即便他其实时刻都是一张同样表情的脸。

急匆匆的赶到门口,并没有多少人的小院中,此刻丫鬟仆役忙碌,好似有种死亡的讯息传来。

我呆呆的站着,有些害怕,如果,如果,怎么办?

不要担心。主角不死,主配也不会死,我这样安慰着自己,可是,谁来告诉我这是一本小说,不是现实呢?

刚才的杀戮还在眼前,凝重的血腥味,遍地的尸首。

早已空缺的胃中一阵抽搐,昨晚未曾休息,又体力透支,头一阵晕眩,扶着门,好在没有人注意到我,强打起精神,我走进去。

几位医生正在看护着,溟庆安静的躺在床上,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挥手让他们都退下去,我坐在床边,看着他,果然如我想象的那样,不说伤势严不严重。首先只要不晕迷,就会强撑着。

抚上包扎着的胸骨,医生说是被利爪撕扯,伤到了大动脉,出血很多,而心上也波及到了,要不是在异界,这普遍都是小强——实力却强越不容易死,早就是不治身亡了。

有点后怕,也有点担忧,虽然医生保证不会有性命之忧,还是止不住担心。

尽是一点睡意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走进一个人:“去吃点,都过了午时了。”

我回过头,阳光的光线射进来,不自觉的恍惚了一下,半响才看清楚来人,是那个女人脸。

一袭淡蓝色的袍子,不是很华丽,却很清爽纯净,离开战场的他,更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

或者说他本就是文士,不是武夫,想到刚才那绚烂的魔法火焰,不由的心神一动。

老实说虽然卢修斯世界上顶尖的法圣之一,但实际上并没有看过他使用魔法,而魔法,在我的眼底,比起剑士明显要神秘很多。

更何况他是极为稀少的法师?虽然不是很清楚魔法的等级。但我直觉的认为,此人一定不是实习生。

当然,比起卢修斯估计要差些。

思绪开始飘散,记得第一见到落塔的时候他也是指尖露出一条火苗的,然后我才意识到时来到了类似小说中的异世。

可是落塔带着长刀,也习惯用刀来戒备,那么他是一个剑士,可是我记得卢修斯曾经说过魔武是不能相容的。

魔法师会些拳脚不少见,却不会成为剑士,不会有类似斗气或者内力的玩意,就如同剑士不可能在产生魔力是一样的道理。

这是身体内部的相生相克问题,至今没有一个人的体质是例外的。

落塔的火焰,很小,就像打火机一般,但不管如何都切实的证明了他体内有魔力,他是个魔法师。

那么,他的长刀,他下意识的握刀的反应,还有刀中隐隐流淌的剑光,即便有人例外,也不可能是落塔,没有那么巧合的事。

落塔他,火红的长发。冰蓝的眼睛,是一个明显的混血,即便我没有抱持着根深蒂固的排斥感,也不认为他会是那个混血中的罕见的异类天才。

还有他的左眼,他说那里封印了他的族人,魔法会有神奇的效用吗?好吧,我孤陋寡闻,但绝对不是低级的魔法吧。

当出现一个意外的时候,只是偶然,当很多偶然交织在一起时就会形成一种必然。

“你……”女人脸见我久久不说话,便道。

“魔武可行?”我打断他。直接问道。

女人脸皱了皱眉头,姣好光滑的脸露出斩金截铁的表情:“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打了这个主意的话,那么最好尽早放弃。即便你现在成为剑神,也不可能违逆法则。”

“那么混血呢?”我没有注意他的口气,接着问。

“混血?纯血都不行的事,你指望混血?即便全身上下他的颜色都没有重样的也不可能。”

语气中带了丝讥诮,好似看一个妄想追日的夸父。

我默然不语,然后:“可是魔兽可以,魔兽没有纯血混血之分,魔兽可以魔武并存,魔兽能够与身俱来许多人类难以想象的天赋。”

今日对我冲击是巨大的,却也没有因此忽略那些不和谐的地方。

魔兽,即便在实力上强悍,在我的眼中也只是人类的附属品,就像前世一般,珍惜动物用的是保护,以一种强势的上位者的身份去保护弱小的生物,即便是在故事中,那些妖怪神仙都以人形的形态出现。

那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本能,但是,在这里,这片神奇的大陆中,还是一样吗?

魔兽们显然是另一种被上帝关爱的种族,他给予了人类普遍的高智慧的同时,也给予了它们对等的高实力。

更别提那些高级圣级的魔兽了,那是传说,人类无法企及的传说。

忽然心中涌起一种赖以自信的城墙被击倒的慌乱感,在溟庆倒下的时候,开始涌现。

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为什么魔兽可以做到的事,人却做不到呢?”

女人脸的脸上已经褪去了一开始的讥诮,开始深思。

上帝是那么的公允,几乎没有偏爱任何一方,他不会允许魔兽或是人类那一方被另一方消灭,也不会坐视两相各安其事,繁衍发展到世界没有办法承受的地步。

也许。即便一方消失了,也会在恰如其分的演化出另外一个物种。

这就要自然的法则。

没有人可以打破的法则,所以落塔不是意外,而是一个必然,他是魔兽。

高级或者高级以上的魔兽可以化作人形,在人类的社会中生活行走,不会有任何人感觉到不同,除非它自己显露出来。

数量罕见,并不代表没有先例,这是唯一的解释,也说明了所有的问题。

“你知道什么魔兽的眼睛有神奇的功用吗?”我问道。

女人脸愣了一下,然后道:“有很多,比如凤凰的眼泪可以起死回生的功用,只要还没有超过三天;火麒麟眼睛可以恢复身体一切机能到原先的状态——只要不是天生的都可以治愈;比如冰龙的眼睛可以开辟冰雪空间……有很多,大多是高级乃至圣级的魔兽,而且都是纯血的,就是有种族的,种族天赋,至于其他的混血魔兽有的也可以,但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并没有很清楚。”

落塔说过他的眼底封印着他的族人,所以他是有种族的,也就是纯血的。

“有没有能封印的?类似功用的?纯血种族中。”我问,这种事情查典籍也可以查出来,不过总没有一个博学多才的法师方便。

他奇怪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深思了一下道:“没有,我没有在典籍上看到过,即便有,也不是眼睛,据说朱雀的羽毛有封印的作用,其他的,可能我学识浅薄,并不是很清楚。”

我的心沉了沉,有什么不好预感。

落塔的死敌是巫妖王,正好也是十年前,迷雾岛,水晶帝国,禁忌森林,被*纵的魔兽。

甚至是我的穿越,愔的过去。

什么东西正在蠢蠢欲动?

这是一个局,区别就在于是人为还是天意。

脑子里不由的想到前世的那夜,那个黑衣的男子,那双看不见的眸子。

深深的吸了口气,看了一眼还在昏迷的溟庆,道:“我这就吃些东西,有劳了。”微微的颔首,表示了一下谢意。

我觉得我已经很有礼了,但是显然别人并不会这么认为,那种明显的上位者的姿态,在对方的心里落下了一个深刻的映象。

我的身份也被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虽然他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巫妖王

第一百零三章 巫妖王

女人脸看了我一眼。然后道:“已经在前厅备着了。”

我点了点头,想了想道:“谢谢。”随即站起身走向门外,道谢这句词很久没有出现在我的身上了,即便是前世,我都是孤身一个人,也不会欠上谁的人情,而云落,那家伙则不需要感谢。

来到这个世界,又是一位国王,不要告诉我一个生长在二十一世纪平等社会的女孩子,就要动不动的跟周围伺候自己的侍从们道谢,然后因此而那些人心存感激,忠心的拥戴着女主……

这是小说,还是一本灰姑娘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小说,即便明君如李世民,杀的人也不会比所谓的暴君们少。

一位国王,坐拥天下,既被人臣服着,也被人觊觎着的帝王,不是一个二愣子的傻公主,不断的做傻事都有人不计一切的深爱。

如果我露出哪怕一点的破绽。不到一周我就会成为一具尸体,以任何名目。

一个好的君主重要的是满足天下人对于共同利益的追求,而不是假惺惺的表现自身的修养。

“戈云。”就在我与他插身而过的时候,听见他的声音。

回头,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他补充道:“我的名字。”

“哦。”我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走出门。我对他的名字不敢兴趣,不是每一个出现在我身边的同性都得表现出我的兴趣的。

尤其是现在,溟庆躺在床上,我却无能为力的时候。

现在我心情不好,很不好,我不喜欢像周围的人迁怒我的情绪,但也不要打算让我刻意迎合。

我问了一下木捺现在所在的地方,直接忽略了那些或探究或激动或崇拜或嫉妒的视线,直接走到木捺会议的地方。

人很多,济济一堂,但并不热闹,相反非常的安静,木捺坐在主位上,下面两排的人。

很严肃的氛围,并不如先前不引人注目的走进去,事实上我刚到门口就被人看到了,然后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看向我。

这样的目光我太熟悉了,也太习以为常了。

一步走进去,没有问候,也没有任何的表示,目不斜视的走到木捺的面前。然后道:“我要离开几日。”

虽然我先前的表现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但是也仅仅在此,比起木捺,这个几乎是所有人的脊梁骨和灵魂支柱的男子,我不过是一个新秀罢了,还是一个不知道来历和目的的陌生人,人的心中总有一杆秤,以亲疏归属当砝码。

甚至还有人直接将我认定为妄想取代木捺的不知好歹的,也许是国王派来的空降,即便心怀坦荡真心接受我的实力的,也未必就完全接受我的人。

当我不知基本的礼数如此高高在上的态度表现出来的时候,大半的人都皱起了眉头。

更有人想要呵斥我,却又顾忌木捺在上,不敢造次。

“带上护卫。”木捺的表情跟溟庆有点像,虽然不像溟庆一样常年累月的棺材脸,也甚少波动,尤其是在议论正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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