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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异世我为皇-第51章

小说: 异世我为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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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比古代时常出现的以天为枕、以地为庐的场景,在这个异界大陆,夜晚野外是相当危险的,不说碰上魔兽,就是凶猛的野兽也很多。

如果不能肯定自己在天黑前到达,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第二天再走,即便是不得不赶路的人也会多人结伴。

虽然溟庆的武力不俗,但带上我这个累赘就很难说了,还是稳妥一些的比较好。

“父亲,早些回来。”玺金抿了抿唇,说。

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掖了掖被角,低下头在玺金光洁的额头吻了一下,转身向门外走去。

没有回头,我知道玺金正望着我,怕自己会不舍。

好似前世就是这般,明明是个冷情的人,却总是会在心底涌起一种难明的情绪,却又那么淡,淡到根本就不足以我放手一搏。

溟庆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我径直离开。

天已经大亮,没有人声喧哗,没有人送行,带着溟庆。安安静静的离开,离开这座熟悉却又无比陌生的城市。

两人一骑,话说有时候不会骑马也挺好的。

我侧坐在马上,柔若无骨的依偎在溟庆宽阔的胸膛,迎风疾驰而去。风拂起我的长发,迷了我的眼。

微微抬头,看着溟庆坚毅的下巴,很有型。

言情小说中最常见的段数,这个时候女主要做什么呢?小鸟依人,娇媚的说:慢一点啦,人家好怕怕……

清了清嗓子,一手攀上溟庆的背,脸贴在他的胸前:“慢一点,人家受不了啦~~”

溟庆手一抖,马匹一下控制不了,横冲直撞,向一边的茶摊撞去,心急手快的拉住,马嘶长叫,险险的在一个愣愣的孩童的身前停住。

茶铺里急匆匆的跑出一个妇人,一把将自家的孩子死死的搂住。看来是后怕不已。看向我们却没有那种仇恨或是愤怒,甚至非常畏惧,好似我们两人是穷凶极恶的罪犯随时会要了他们的命。

但他们不反抗,并不代表没有人出言,小小的茶铺里走出一个一袭白衣的公子,面白如玉,目若朗星。

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但,很抱歉,我有白衣过敏症,最厌恶有人骚包的穿一身白色,不管男女——我们家西里斯除外。

他一出场,很明显不可能面带微笑,温润如风。相反的,严肃而责备的仰视着我,身后的溟庆——因为我们还在马上。

居然敢无视我,心中怨念开始沸腾。

“这位公子,请管束自己的马匹,伤了人就不好了。”声音很好听,有清风的味道。

还是那句话,讨厌比我还会装的。

溟庆很冷,沉默和严谨是他的代名词,但本质上来说还是比较温和的,至少对我和我身边的人,很温和。

不过,这次他直接将马前的人无视了,自己先下了马,然后恭敬的扶住我——愔会骑马,而且马战很彪悍,所以并不是将我当做弱柳扶风的女子搀扶。而是作为一个下属自然的表示恭敬罢了。

就像古装剧里皇帝身边的太监——这个形容词不太好,无视哈;或者前世为上司开车门的心腹一样。

所以在溟庆的一系列动作下,白衣男子很快的将目光转到了我身上,很震惊的表情。

干哈干哈?不可以啊?也许是心里不喜欢一个人,所以横看竖看总觉得那个人很不顺眼。

我望了一眼身边的人,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的脸,不过,似乎是因为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男人辱及我而不悦的样子。

不愧是我们家的溟庆,感情就和我一致,我也不喜欢这个男人。

径直走到一旁的母子身边,低头看着那个大约就四五岁样子的小男孩。大大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很是可爱,衣着就有些单薄,这初秋的天气也开始冷了,穿这么点在这野外官道边,只怕会受凉。

不由的想到家里的儿子,最近发现自己有点母爱(?)大发的感觉。

从腰间拿出几粒糖果,递过去:“给你。”

女人有些不知所措,小男孩倒是不陌生,伸手接过:“谢谢。”口齿清晰,神色镇定。

很好的一个苗子,我暗自点头。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温和的微笑。蹲下身与他平视。

男孩弯着脑袋看了一会我,很有爱的表情,我的热血澎湃中,好想抱回家养啊。

女人见儿子没有回答,立马鞠躬道:“这位公子勿怪,小孩子不太懂事。”

我看过去,眼睛很明亮,虽然紧张畏惧,却没有卑躬屈膝,这个女子看来也不是一般,心下了然。

只可惜被生活磨了样子。并不大的年岁,脸色却直直老了十多年,即便如此,也看得出来年轻时应当颇有些姿色,眉眼很是耐看。

“这位大姐,真是很抱歉,一时间差点伤了孩子。”我随和的笑着。

女人很惊讶的望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抱紧自己的孩子道:“小佑没事,这位公子不用如此。”

“小佑?孩子的名字吗?”又打量了她怀中的男孩,越看越是喜爱,长的巧,行止也不差。

“我叫香佑。”小男孩认真的看着我,声音清清脆脆的。

伸出纤纤玉手,摸上了肖想很久的小脑袋,手感果然不错,嗯,比起我儿子,还差点。

被忽略良久的某白衣男冷哼了一声,人家被害者都不介意了,他冒的那个泡啊?在场的几人都没有理睬他。

除了女人微微躬身,好似感谢他为自己出头一般,不过也仅此而已。

“发生什么事了?”凉棚内传来娇柔的女声,白衣男一听立马理都不理我们,就急匆匆的走进去。

我倒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呢,原来是为了泡妞,对此人从初时的赞赏一路往下跌,直到钻坑挖井,到地底深处。

示意女人可以自去忙着了,伸手就抱起小男孩走进屋内。

入眼的就是两男两女,两男的中一个刚才见过了,见到我就不屑的哼了声,另一个与他长的颇为相像,气质却南辕北撤,很配合他的长相,温润如玉,笑如春风。

深蓝色的衣袍。直觉上就想起了加伊那只蓝毛狐狸,给人的感觉很像,就是相对来说更加平易近人一些。

看起来并不是出生贵族或者并不是出生大贵族之后。

两个女子中,一个估计就是刚才女声之人,嗯,怎么说呢,很像小龙女,有股子冰清玉洁的味道,长相颇为出众,也是一袭白衣。

老实说这个女子给我感觉气质还不错,就是那身衣服闹的,现在我看见白色就会反胃。

另一个是一身浅绿色的衣服,小巧可人的样子,但似乎以前者为主,不知是主仆还是姐妹。

稍略过了一眼,我就直接走到一边坐下,溟庆坐在我身边,正好侧身看着门口和那一桌子人,很习惯的保镖动作。

我不在意的坐着,任溟庆倒好茶水,试好水温——或者说是试过毒,然后端给我。茶水很苦涩,入口丝毫没有甜味可言,可想而知,确实很粗陋。

不过荒郊野外的,也不好在意这些,叫过女人,让她上些饭菜,垫上肚子才是正事。反正前世的我也是一平凡的小女子,粗茶淡饭的也习惯了。

菜很快就上来了,只有女人一个,忙前忙后的,虽说人也不是很多,但一个女子带着年幼的孩子,相依为命的,也着实不太容易。

看得出来,这个女子很有些想法,大概是因为迎来送往的,见识多了,也不像一般的女子畏缩没有主见。

不然也不会带着儿子辛苦的讨生活,而不是另外嫁人了。

所以,比起那桌的美*女们,我反倒对这个女子比较上心,应该说是敬佩。

小声的逗着小佑说话,这孩子也比较有爱,真想偷回去养啊,红果果中。

照着我自己的理解,跟那些人都不认识,自然没有必要上前打招呼啥的,你听谁说上个馆子吃饭到处跟人家套近乎的?

不过我这么想,很显然对方并不这么认为,尤其是刚才的白衣男,直觉的认为我的无视是赤裸裸的挑衅。

于是,他直接的跳出来说话了,另外几人阻止都来不及:“现在的贵族之子,都如此目中无人。”

用词还算文雅,看来家教还不错,但愚蠢的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要不是在这小小的铺子里,只有这几个人,在其他地方要是敢这么说,早就被XX一千遍啊一千遍。

正文 第九十三章 茶铺争端

第九十三章 茶铺争端

(今天坐火车回家的关系。更新的比较晚,请各位见谅啊)

我若无其事的继续喝着酒,俗话说一杯浊酒喜相逢,这就是很浊,就是我一点都不喜相逢,嗯,最好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要相逢。

半响,“呐,溟庆,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我面露犹豫的看了一眼溟庆。

“没有,主上。”溟庆面不改色的回答。

眼中闪过激赏,口中却好似恍然大悟:“哦,那大概是外面狗吠,听差了。”

白衣男炸毛了,即便我背对着他们,但依然清晰的感觉到身后火辣辣的视线,都快被烤熟了。

不要太爱我嘛,大庭广众之下,虽然荒郊野外的,终究是在场人数不少的说,伦家会害羞的说。

感觉他似乎是被几人拉住了。终究没有说什么。随后,一个清润的嗓音传来:“很抱歉,这位公子,是家弟莽撞了。”

不错不错,很有礼貌,这才是风度啊风度,对那个蓝衣男子的好感随着白衣男的直线下降缓步上升。

再者,我是要往前线赶的,可没有时间和他们在这里蘑菇。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前提是没有人来招惹我。

所以我华丽丽的转身,空杯示意:“这位公子多礼了。”,没有客套的说什么不对在先啥的,我有错吗?我从来不错,我的言行就是真理的代言。

蓝衣男面露微笑,很温和很随意的感觉,眼中却带着一丝探究。不过那不关我的事,爱是一个人的事。

至于那纠结着的白衣男,直接忽略不计了。

然后,毫不介意的回过头,我们家溟庆要好看多了,何必舍近求远?

“池塘里有只小青蛙,唱啊唱,跳呀跳,我们一起来唱歌。”门外传来清脆的童音,很明快的童谣。

怀里的小佑立刻睁大了眼睛,我见了笑眯眯的将他放下来,只见他欢快的跑出去。然后领进来一个孩子,男孩,大约要大上三四岁的样子,看上去和玺金差不多大,就是身板壮实一些。

不过明显没有小佑长得讨巧,模样一般化,就是骨里透了股阳刚的味道。

女人看到了,热情的招呼:“小明你来啦。”

一句小明,让我嘴里的酒给喷了,好熟悉的名字啊,话说小时候课本上三句不离小明小红的,记得后来有个叫晓明的男孩子转学过来,我们每次一朗读课文就会故意在上面着重音。

忧特别喜欢和那个黑瘦的男孩吵嘴,还因为这个打了一架,鼻青脸肿的,不过倒是不打不相识。

有种怀念的感觉,不由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叫小明的男孩。

看穿着,大概是猎户的孩子,衣服大多是琐碎的动物毛皮,不过,看了一眼那针脚。很细密很精巧,尤其是那个盘扣,和小佑身上的一模一样。

瞧他跟女人熟稔的样子,心下就明白了几分。

不过那是人家的家务事,与己无关,便不再关注。不一会,小佑就带着小明走到跟前,郑重的向我介绍。

两个孩子,终究不好厚此薄彼只抱一个,就让他们都坐到身边来,一边一个,拿出怀里藏着路上吃的各类糖果递给他们。

两小孩惊喜的样子,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哼。”身后又是一声冷哼,打断了我难得的好心情。

“溟庆。”我冷冷的说。

溟庆依言站起,身后一阵桌椅的声响,看来是人都站起来了。

“这位公子,不过是小有误会,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吧。”这回出声的是那个白衣的女子,轻柔清冷,却带了丝不容拒绝的意味。

难道她才是这几人中的头吗?有些意外,但依旧没有转过身去,对于不屑的人我向来懒得争辩,直接动手解决就完了。

“跟他说什么啊,不过就是一纨绔,我们还打不过他吗?”白衣男很是气愤的说着,引来白衣女皱了皱眉头。

蓝衣男还带说些什么,溟庆却并不给他机会,直接出手了,对象当然是那个不知所谓莫名其妙的白衣男。

蓝衣男没有办法只好被迫出手。两人斗到一起,不用回头,我知道溟庆会赢。

不说这些日子他的实力即将突破剑圣,溟庆的套路和旁人为习武而习武是不一样的,他的招数都是战场上厮杀留下来的,招招往绝路上走,除非对方与他一样抛诸生死奋力还击,不然都会被他的气势逼下去。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横的怕不要命的,溟庆的身手都是在生死间演练出来的,所以无外乎带了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味道。

不说蓝衣男的实力如何,大家相识不久,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蓝衣男出手只是为了不让阻止溟庆伤害白衣男罢了,根本不会拼命,所以两人的胜负早就在动手之前就注定了的。

只是我这么想,并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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