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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异世我为皇-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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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不是我随口对斯科特说的么?那单纯的孩子这也坦白了?

我懒洋洋的站起身,卢修斯看到我的动作立马全身戒备,啊嘞嘞,我就那么像要霸王硬上弓的架势么?

故意从他身旁经过,走到门口,转身对松了一口气又感到被耍弄而兀自生气的卢修斯暧mei的说:“我觉得会客室对我们的关系来说太过失礼了,不是么?”

不大的音量,但我保证门外的侍女侍卫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这世上什么最不缺?八卦。

我仿佛看见了表面不动声色的众人高竖起来的耳尖。

“不必了,我想说完就可以告退了,陛下。”卢修斯站起来,费劲的压下翻腾的情绪,却不能反驳我,毕竟历代的国王接见洛城伯爵都是在私人书房以表亲近之意的,我并没有说错什么。

只是,在此时此刻,加上我故意引人误会的语气就变得很暧-昧了。

“哦,”我学着他华丽丽的咏叹调,“卢修斯这样说真是令我伤心,难得来一次京都的,就这样匆匆离别,就像鹊桥仙一样。”

“鹊桥仙?”卢修斯不明所以的看着我,在看到我两眼放光时后悔的几乎要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那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我忧伤的感慨,“卢修斯想听么?”

“不想。”卢修斯干脆的拒绝。

我忽略他的话,直接用抒情朗诵的语调讲起来:“那是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个贫苦的放牛娃,父母双亡,深受自己哥嫂的欺侮。”

“平民。”很不屑的语气。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牛在说话。”

“魔牛?”卢修斯很惊讶。

魔兽是区别于动物的智慧生命,是很强悍的物种,要不是人类强大的繁衍能力,这个世界老早就被它们占领了,即便如此,还是时不时会发生小型的攻击事件,几乎每次都逼得人类国家联手派遣大量的军队将他们打退,这也是大陆人口一直不多和各国相对友好相处的原因之一。

魔兽都有自己的生活领地,除非靠自身实力打败它们,否则不可能得到它们的友谊,而一只中级的智慧魔兽几乎是两个身经百战的剑圣联手的实力,仅凭一个人是不可能打败的。

而低级的,虽然具备了初等的智慧,但不能口吐人言,而那样已经得一个剑圣的全力以赴了,这大陆又有几个剑圣?

再者,得到它们的友谊的意思是它会和打败它的人友好相处,不是为奴,更不会对他的身边人客气。

不过拥有这样强悍的魔兽朋友朝夕相处,还是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

至于高级的,那是可以幻化成人形的,还相当俊美,实力么,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他们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机会不多,也不好斗,生性冷漠专注自己的事,即便偶尔和你擦肩而过估计你也不知道。

顶级的,那就是神话传说了,据说是能号令所有魔兽的强悍存在,目前只出现在史册里,到底是不是确有其事就不知道了。

而幸运的是,基本上暴动的都是情绪暴躁智慧低下的低级魔兽,数量还很少。要不然,世界文明就剩不下多少了。

卢修斯很惊讶,因为不管是什么魔兽,性情温和乐于与人相处的几乎不存在。

我挑了挑眉补充:“虽然牛郎——放牛娃的名字,很穷困,但他是个勇士,唔,剑圣。”

“那还能被欺负?”不可置信的语气。

“额,他幼年失去父母,是兄嫂带大的,他很重视亲情,”瞎掰快掰不下去,连忙转移话题,“那牛说第二天子时,七位神女将在湖里洗澡。”

“半夜在荒郊野外裸-泳?”卢修斯震惊的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

我嘴角不由抽搐了良久,就是,半夜不睡觉七仙女居然集体野外裸泳我也很难理解的说。

“那是远古的习俗,现在不流行了。”我眼睛不眨的瞎话。

卢修斯皱皱眉头,但好歹没有再执着于这个问题,静待我后话。

“于是,牛郎就听从了老牛的话,半夜躲在一旁。”我继续。

“真是失礼,身为剑圣居然偷窥?”

“远古,那是远古,并没有礼仪这个说法的,”我强词夺理,“半夜,七位神女真的出现了,她们在湖边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牛郎就偷偷拿走了一套衣服。”

“他拿衣服做什么?”卢修斯觉得自己简直难以理解这个奇怪的故事。

“于是,神女们洗好澡后穿上自己的衣服都走了,七神女织女没有找到自己的衣服只好留下来和牛郎结婚。”我飞快的说完。

“因为衣服被偷了就和偷衣贼结婚,她不是神女么?”卢修斯已经不对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感到惊讶了。

“那是习俗习俗,”我再次强调,“这样过了很多年,织女生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卢修斯挑挑眉,结局了?

当然不,我又道:“终于有一天,织女的母亲,王母终于发现了这件事。”

“很多年以后才发现自己的女儿不见了?”

“额,王母是女神,有很多事情要做,很少和自己的女儿在一起的,”我随便找了个理由,说实在的我现在已经不对这个民间传说的逻辑性报以期待了,“于是她将自己的女儿强行带回了天上。”

停下来等了等,卢修斯居然没有插话,说不清松了口气还是失望:“牛郎很伤心,于是那牛就告诉他自己即将死去,让他将自己的皮剥下来,披上皮就可以飞到天上去了。”

“魔牛的皮有这个功用么?”

“我说是魔牛了么?那是神牛,”我想也不想的反驳,“神牛说完就死了,牛郎很伤心的将他的皮剥下来,他做了两只桶,把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在里面,披上牛皮飞上了天。”

我坐在卢修斯旁边:“王母看见了很生气就用神器在天上划下了一条银河阻止两人见面,于是,有情人只能隔着河遥遥相望,他们的故事感动了喜鹊,每年的七月初七它们飞起来用自己的身躯搭建了一座桥,让他们在桥上相见。”

终于说完了故事,呼了口气:“每年见一次已经是王母的忍耐极限了,他们不能逃走,也不能厮守在一起,只能每年见上一次,直到现在。”

感动吧感动吧,我感怀的看着若有所思的卢修斯,让我宽广的胸怀给你一个爱的拥抱吧。

半响,卢修斯开口:“牛郎不是凡人么?怎么活这么久?”

我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断臂维纳斯

“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我柔声将故事讲完。

轻轻的拍着玺金的背,哄着他睡觉,老实说,虽然母不嫌子,但我始终不觉得玺金是个柔弱的需要细心关爱的单纯的孩子。

他足够的懂事,有时候甚至我都不怎么清楚这个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过分的听话有时候也是个危险的开始。

这是我前世的经验,尤其是发生了洁娜事件后,第二天玺金就如同从前一样乖巧,仿佛什么也没有留在他的心里似的。

尽量弥补这个孩子所失去的童年吧,遥说的对,我健康年轻,没有必要过早的培育继承人,扼杀一个孩子的天性有时候也会适得其反。

说到遥,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不由想到那天浴室时的拥吻,是在躲着我么?

想到这里:“玺金,你王叔最近有没有说什么?”很不在意的样子。

“王叔?”玺金圆溜溜的眼睛狐疑的看着我,“他几天前就去塔卡斯神庙了呀。”

塔卡斯神庙?不是云妃修行的地方么?他去那里做什么?

“父亲不知道么?好像是太妃奶奶生病了。”

“哦,这样啊。”我笑笑不再说话,轻哼着不知名的调调,将他哄睡。

回到未央殿,对躬立一旁静待吩咐的紫箫问道:“听说太妃病了?可要紧?”

紫箫低着头,恭谨的回答:“回陛下,是前几日的事,仁王殿下认为陛下很忙碌,便着意婢子不要打搅陛下,说是太妃殿下只是偶感小恙,本无大碍了,殿下十日内便会回京。”

我点点头,原是这样,云妃到底是抚养我长大的母妃,病了,不知道也就算了,既然知道,没什么表示也说不过去。

待得紫箫下去,我对溟庆说:“明日我打算前往塔卡斯神庙探望云妃,你着人安排下,不要大肆宣扬,几人便够了,反正离京都不远,晚间估计便回得来。”

溟庆点头称是。

第二天一早,我便带着溟庆几个人悄悄的走出了尚未苏醒的京都。

塔卡斯神庙离京都不远,是从两建筑庞大的体积上说的,走过去起码要五六个小时的路程,所以我们都骑上了马。

我是不会骑马的,更何况这种宫里精挑细选的良种好马,个个健壮如犊,生性高傲,我不知道愔会不会骑,不过显然不好询问,于是我用了最恶俗的桥段——命令。

要求溟庆带上我,方便我们培养感情。

这个理由很正当,很充分,很邪恶。

溟庆不发一词,认真的执行我的命令,另四个人眼观鼻鼻观心假装没看见,但我可以断定其实他们的耳尖都高高的竖起,比起在贵族中的恶名,这些从疆场上下来的经历过血与火考验的最优秀的战士们非常的崇拜我这个近几代唯一所向披靡赫赫威名的铁血王者。

对于平日尊敬的上司和他们的偶像之间的暧mei互动,他们非常乐见其成。

我毫不怀疑他们脑海里不可言说的恶趣味怎样YY谁攻谁受,瞧他们斜瞥过来的眼神,真是太邪恶了。

我坐在白马的前头,其实我比较喜欢角色互换,纵马飞奔带着可爱的情人,不过现实不允许,而且就科学论证,骑马过多会导致罗圈腿。

想到这里,不由的打量起遮在衣裤下的长腿,上次没怎么注意。

溟庆被我猥琐的目光盯得本能的抖了一下,虽然不太明显,还是一如既往的面瘫,但我确定我们家的小溟庆是害羞了。

心满意足的舔舔唇,由溟庆扶上了马,一路轻快的向前赶,我靠后,放松自己,闭上眼睛,感觉从耳际掠过的拂风。

这不是为了享受,而是,我恐高啊啊啊。

虽然马不是高楼建筑,但,却是很容易被甩下来的,极度没有安全感。

痛并快乐着的疾驰,一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座非常非常大的神庙。主体的风格类似希腊式与西欧教堂的结合。

通体白色,大理石,白石,玉石,玻璃,琉璃,奢华又内敛,空灵精致又古朴庄重,充满了神秘典雅的气息。

根根高耸的石柱撑起数十米高的棚顶,望进去空空荡荡。

没有耶稣受难的十字架,没有众神壁画,甚至任何表示这座神庙信仰的装饰都没有,我站在走上层层叠叠的石阶,站在数米宽大的大门外。

这座神庙像是死寂的,没有祈祷的人群,连一个神职人员都没看见。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旁边走来一位身穿白袍的男子,双手胸前合十,微弯腰行礼:“陛下,上人已经久等了。”

上人是神庙大祭司的尊称,塔卡斯神庙是绿依第一神庙,大祭司也是整个绿依的主祭司,除了每年底的大型祭司,平日是不见人的。

对于这种神棍类忽悠的家伙我向来没什么好感,即便这个疯狂的世界众神林立,也没有让我对所谓的神仆产生一丝的好感。

但我此刻却有些好奇,今日出来只有溟庆知道,其他四个侍卫根本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他又是如何知晓的呢?

我微微点头,示意溟庆等人留在这里,跟随男子从旁边经过一直绕道后方的另一座小些的殿堂——除了大小之别,我分不出来有何不同。

男子恭谨的退后走开了,我迟疑了一下,走了进去。

里面斜着摆着一张宽大的白椅,上面做了一个人。

应该是人吧,入眼的便是一头白发。这个世界虽然发色各异,但白发是没有的,只有年老的人才会银丝满头。

是睿智的老人么?

我疑惑的走进,然后呆住了。

用怎样的形容词才能表达的震惊呢?精致小巧的脸庞,凄绝的容颜。

天下妖娆,美人无数,可我从未见过美到如此绝境的人儿,苍白的肤色,紧闭的眼,披散的白发,安静祥和,又苍茫神秘。

不由得想到了前世的断臂维纳斯,老师说残缺有时也是一种美,我从来嗤之以鼻,我有完美偏执癖,上课时老师没有擦干净的黑板让我难以忍受,我不能容忍未知和缺陷,可是这一刻,我被深深的折服了。

这是个瞎子,他的腿隐在白袍下不能动弹,苍白羸弱,却如同一幅完美的画像,改变了一丝都会变得不再完美。

即便,从正常的角度说,他从未“完美”过。

我只能呆呆的看着他,思维仿佛飞到了很远的地方。

正文 第五十九章 大祭司西里斯

很难说这个人的年纪,表面上似乎二十多岁,却既如年幼的孩子般纯净不染纤尘,又如年迈的老人般看透世事的睿智。

若一定要形容,便是不食人间烟火,空灵得仿佛一切只是我的幻觉。

他微微的福身:“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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