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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掰弯计-第36章

小说: 掰弯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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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休假回了武汉,跟我父母住在一起。二零一三年年底的时候,我见证了我侄女的出生。我侄女生下来才五斤六两,小小瘦瘦的,像个糯米团子。当时全家人要我给侄女提名,我想了想她妈姓何,便给她提名叫易可人,英文名还能叫karan。 可是,说起英文名,我那奇葩的哥哥非要叫她Italy;意大利。算了,反正那也是他的女儿,他爱叫她意大利还是易达礼,都好。可能是我第一个抱了她,易可人和我最亲,最喜欢我抱。
当时,易可人出生不久以后,公司就跟我提起有个调职去上海分公司的机会。于是,我争取了,以至于,我离开了上司大人,一个人跑去上海工作了。
在上海工作没几天,我就听之前在北京的同事跟我说,上司大人被调到国外的分公司去了,一去就是六个月。
最终,即便到了我的离开,他还是安静如一个坐在王座上的帝王,没有哭天喊地,没有挽留我,只是笑着看着我离去。
我想想,他去了国外也好,放松放松心情,兴许还能忘了我,找到新的对象,而我一个人留下,收拾着我和他剩下的狼藉,就好。
那天,是四月天,我正好出差到武汉,顺便回了一趟家。春天的风很温暖,我抱着易可人上街玩,看着春光融融,武汉街头樱花烂漫的样子,又看了看在我怀里不停咿咿呀呀想说什么的易可人,戳了戳她软趴趴的脸蛋,看着晴空万里,我耸肩一笑。
03
此时,我站在公司的天台上,左手端着一个烟缸,右手执着香烟,慢慢抽食。我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了。
一想到之前我和上司大人的事情,我就抽一根烟,后来我就染上了烟瘾,再后来,到现在都没有戒掉。
抽完手里那根,我把其按进了烟缸里,吐出了最后一口烟雾。
望着偌大的上海,望着对面的那根伫立一方的东方明珠塔,望着游客络绎不绝的外滩,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才发现午休时间已经过了。
以前,一过午休时间,在办公室里睡觉的上司大人就会出来喝水,从而我从来都不会睡过头,因为他开门关门的动作太大了。
我拿着我的烟缸匆匆下楼,路过厕所的时候,顺便把烟缸给倒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已经把我那头塌着的头发剃短了,看上去十分的干练。
我以前不喜欢带着公司的吊牌,被上司大人骂过很多次,可现在我已经会很自觉的带上了。
走进办公室,坐在自己的办公桌上,继续码代码。
以前,我是个很怕生的人,可如今,我到了上海之后,和办公室里的同事混的很好,时常周末的时候一起去酒吧喝酒聊天。
女朋友的话,很不幸,我真的还没有找到。男朋友的话,也很不辛,我也没找到,毕竟,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无论是御姐,萝莉,正太或者大叔,我都看不上眼,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当我还在努力敲代码的时候,我现在的上司突然推开了办公室的门,叫我进去。我现在的上司是个胖胖的,腆着大肚子的中年大叔。
他很温柔,不像上司大人一样严苛,不,现在该称作周承瑾了。
我想了想,或许是因为现在的上司早就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以至于整天散发着父爱的光芒。我推门进去,跟上司问好,上司给我倒了杯水,让我坐下。
我坐下,接过他递来的水杯,饮了一口,问道:“您找我有什么事?”
“小易啊,最近公司有个派员工去英国伦敦的总公司培训的机会。”
闻言,我点了点头,而上司继续说道:“我琢磨着,果然还是你最适合去。”
“啊。”我惊讶的看着上司。
说实话,在这家分公司里,我也不过算是个新人,有更多经验丰富的元老级人物在。
“小易啊,你还年轻,趁这个机会,去外面多见识见识。”
顿了顿,上司笑着说:“我听你之前的领导说,你很不错。”
之前的领导,说的应该就是上司大人,周承瑾。
“是他抬举我了。”说起他,我就不禁的笑了。
“机票啊住宿什么都是公费,三天以后你从浦东出发,去伦敦。”上司说着。
既然上司都这么说了,我也只好答应下来了。
“好的。”我点了点头,还问了他自己要不要准备些什么。
“你飞到希斯罗机场后,那边公司的人会来接你的。”
后来,我再和上司谈了一些别的芝麻绿豆的小事以后,便离开了办公室。
下班以后,我先买了份外卖,然后回到我在上海的出租房里面。吃完饭,刷完碗筷,我先和在武汉的家人视频了一下,告诉他们我此番要飞去伦敦,培训三个月的事情。爸妈和哥哥都很开心,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而且上司肯派我去,也是说明看得起我。跟爸妈他们视频完之后,我就从柜子里拉出了我那个常年不用的大行李箱,开始慢慢准备起我的行李来。
过了三天,我坐着出租车,打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跟地勤换好登机牌以后,我便一个人坐在候机厅等候。公司给我定的是英国航空的机票,直接可以从上海飞到伦敦,当中不用转机。差不多等了一个小时,登机的时间到了,我背着我的背包,给地勤检查了机票,便登上了飞往伦敦的飞机。
我想,对于我来说,这大概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妈的,终于正文写完了。。连续码文两天两夜的作者已瘫痪在床上

、番外(一)

今天飞到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时候,伦敦下着滂沱大雨。早就听说这个腐国的天气跟女人一样善变,我现在看来,果然是没错的。手机显示屏上还显示着晴天,舷窗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我套了一件牛仔外套在身上,背上我的书包,下了飞机。填完入境表,用我蹩脚的英语跟海关人员交代了一下我到底来英国干嘛的,然后在传送带前等着取自己的行李。在机场门口找公司派来接我的那个人。
外面的雨下的很大,似乎整个伦敦都被浸入了一个大水缸里,我左瞅瞅右看看,没见到一个人手里举着的牌子是写我的名字的。刚想打开手机拨通电话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那个声音带着颤音,可是那个声音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就像是坐在海滩旁礁石上歌唱曲调的女妖罗蕾莱,让我对他忘不了,甚至越记越清明。
我愣在原地,鼓起最大的勇气,转过身子,抬起头看着那个人。
那个人似乎又高了一些,头发跟我一样,剃短了,脸上的黑框眼镜摘下来了,换成了隐形眼镜,穿着黑西装,白衬衫,黑西裤,打着一条品味一般的白色领带,手里执着一把几乎挂满了雨珠的雨伞,西装微湿,应该是匆匆忙忙赶过来的。
我看到他,之前三年前的回忆就像一只白色的水鸟,飞进了我的脑海里,惹得眼泪欲坠,我却还是硬生生憋回去了,让它们留在眼眶里,免得一滴下去,就泛滥成灾。
英国伦敦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那里有一群金发碧眼的陌生人,可是,那个人我却再熟悉不过了。
当我还愣在原地,目光游离的看着他时,他却撇去了那些尴尬,很自然的单手插着裤子口袋,步到我的面前。
我看着他的那张千年不变的扑克脸,下意识说道:“怎么是你?”
“三个月前我申请调职到伦敦。”
他简单的陈述道,然后接了个电话,用流利的英语跟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些什么,便道:
“走吧,车来了。”
说完,他侧身走到我身边,提着我那个装满了三个月要用的东西的大行李箱,道:
“我帮你拎。”
他一靠近,我整个人就像被豹子紧盯的羚羊,立刻变得机警起来。我抓着箱子的拉杆,惊恐的叫道:
“不用了,我自己来!”
我只想和他保持最正常的同事关系,不想再有别的什么。
他似乎也被我这么慌张的反应吓到了,只是收回了那只手,眼里掠过一道暗淡的灰色,淡淡道:
“好。”
说完,他走在我前面,给我带路,而我则单手拖着行李箱,另一手给爸妈发信息,报平安。
车子停在希斯罗机场的门口,走到门口,他为我撑起伞,将我护在伞里面,一言不发的接过了我手里的行李箱,先送我上车,然后帮我把行李箱放进后车厢里。我坐在后车厢里,不敢跟前面那个金发碧眼的司机搭话,只好回头看着那个处事不急不慌的他。
他拉开后车厢的门,坐到了我的一边,理了理他被风吹乱的西装,对着前面的司机说道:
“Hilton London Metropole Hotel; Edgware road; please。”
听完他的英语发音,我才发现自己在他面前根本就是个渣渣。
“酒店在肯辛顿宫那边,你先去把行李放好,然后我这两天先带你在伦敦转转,过几天去总部报道。”他跟我解释道。
我木木的点了点头,然后撇过头去,看着窗外的景色。微雨的天气,他跟我坐在一部车子里,我装作看着外面,实际心绪不宁,而他只是淡定的单手撑着脸,翘着二郎腿,跟着前面那个司机聊着一些我听不懂的事情。
雨冲刷着车子的玻璃,车子绕过一个个街道,红砖的建筑物透着一股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气息,建筑物前金属雕像暴露在雨里,窗外有英国人穿着单薄的冲锋衣,不撑伞走在雨里,有英国人牵着孩子走在路上,而孩子撑了一点红色波点的小伞,很可爱。看着这些景色,可我却一直想要开口,问着坐在我旁边,安静的看着他手里的kindle的他,这些日子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跟我过得一样糟糕,或者是,是不是已经找到他想要的良人了。
可是,最后到下车为止,我没有开口问过他一句。
办理好入住手续,他拖着我的箱子,像个带着孩子出来旅游的大人,走在我的面前,按下了电梯上升键。看着反光镜里的他,笔挺的身材,冷峻的脸庞,当我正想开口问,他现在过的怎么样时,他却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无情的给我浇了一盆冷水。
“抱歉,我也不知道负责你来伦敦的人是我。”他看着镜子里的我和他,说道,顿了顿,他的脸上多了一份忧伤之色,继续说道:
“如果你介意,我可以跟总部申请给你换一个向导。”
我咬紧了嘴唇,强颜欢笑道:“没关系,挺好的。”
看着电梯一层层上升,他叮嘱我道:“先去洗个澡睡个觉,倒一下时差。”
“好。”我依旧还是这么回答着他的。
走出电梯,踩在柔软的红地毯上,我深呼了一口气,仿佛刚刚从一个低气压圈里逃出来一样。
诚然,刚刚在那个狭小的电梯里,独自面对着他,我不敢多呼一口气,就像一个快要溺死在水里一般,明明想要挣扎,明明想要逃脱,却又控制不住自己停驻的脚步。
我拖着我的行李箱,四处张望,寻找着自己的房间后。走过一条走廊,转了个弯,右边数去第二间便是我的房间。
我用钥匙打开房间的门,接过他递来的行李箱,跟他客气的说了句:“谢谢你了。”
关于称呼,我也不知道自己如今该称呼他什么好,上司大人,周承瑾还是别的什么。
“不用。”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走到我隔壁的那间房间门口,准备开门进去。
不对不对,这个什么节奏!难不成他住在我隔壁!
我刚想问他的时候,他用手指了指那间房间,解释道:
“我就住在隔壁,有什么事你可以直接来找我。”
“恩,我知道了。”我点了点头,心里却是一百头草泥马跑过。
为什么又是隔壁室友兼同事这种走向!
于是,我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房间,开始收拾起房间来。洗完澡,穿好睡衣,准备开始调时差。躺在床上,想着身旁边那面墙的后面就是他的房间,一时半会儿又睡不着,就将耳朵贴在墙上,想着他现在到底在干吗。
他的房间还是和以前一样,很安静,一点噪音都没有。
想到他刚刚的反应,我想,或许只有我还拘泥于过去的事情里,或许周承瑾他根本就已经不在乎了。
总而言之,大概就是我自我意识过剩了。
想到这里,我便躺了下来,缩进了被窝,开始睡觉,让自己去适应英国的时差。
来伦敦的第二天,我早早的起了床,穿了件白色的条纹套头衫,准备在酒店的房间里宅一天。
可能由于工作后,我长期各地奔波,我很快就适应了时差以及水土的问题。
在楼下的餐厅吃完有些不和我胃口的英式早餐,我喝了一杯黑咖啡,顺手拿了一张泰晤士报,回到房间里,准备预先做一些功课,免得到时候自己到了总部出各种洋相。
其实周承瑾住在我隔壁,我们彼此又很熟,我明明就可以去请教他各种各样的问题。
可是,屁股机会黏在椅子上的我还是没有去。经过之前的事情之后,我始终我觉得我是个让周围的人都困惑和受伤的人。所以,与其让他靠近我,不如我离他远一些,我自己一个人就好。
就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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