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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重生之硕和-第25章

小说: 重生之硕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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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里一整天。天气依旧很好,橙色的暖光晒得人心里暖洋洋的,硕和的心情也非常愉悦。

两人走出一楼大厅,出了军工部大门。硕和惊住了。

那是蒙特,他斜倚在黑色轿车车门前,不知站了多久。黑色军帽帽檐端端正正地摆在眉头上方,背光,阴影投下来看不清眼睛,鼻子上的白色药贴十分显眼,使得那张冷艳的脸多了欲说还休的几分无辜委屈。他两手抱胸,军装的扣子整整齐齐排成两排,衣服下摆盖过臀部,腰上系着黑色带扣皮带,下半身穿着及膝长筒靴。一脚前伸,一脚向后踮起脚尖。

如是,硕和想当做路人擦肩而过。

对方的眼睛却如准星一样将他定位,直直走来,步履飞快。眨眼间近在眼前。躲无可躲避无可避。还来不及挣扎,人已经落入对方怀抱。那孩子趴在他肩膀上,将他困得紧紧地退无可退,熟悉的荷尔蒙气息让硕和感慨万千。

“硕和,你活着,真的还活着。咳咳,太好了太好了。”蒙特几乎要语无伦次了,他激动得咳嗽起来,震得硕和的胸膛也痛起来。硕和才反应过来,这孩子,瘦了。从前的蒙特抱起来还是很有肉感的,可是现在,严谨的军装下面,似乎只剩下一副骨架子,当初蒙特老嫌弃他瘦,曾几何时这人的体重也变得如此轻盈。

“我一直都没有事啊,傻孩子。”硕和不知不觉安慰起他来。惹得蒙特控制不住激动的泪水,便咳嗽边掉下泪,湿了硕和单薄的肩膀。

“我以为你死了,呜呜。”蒙特真的哭了,他抑制不住。看到硕和比什么都快乐,快乐让他停不下眼泪。

千言万语的腹稿躺在心底,却无话可说。

几天前他刚刚从黑晶星回来就马不停蹄地叫人搜索硕和的下落,因为硕和人在伯兰星,调查难度相对降低,很快就有了结果。蒙特拿到调查报告的时候还很惊讶,没想到硕和竟然在军工部做事。他一直以为硕和是要在文学领域开拓一番天地的,从来没料到硕和这方面的天赋。

六年里太多的事无迹可寻,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这个人偷偷地改变了多少呢?资料里那个笑容和煦温暖的青年,脱去少年的青涩,脱去了曾经似笑非笑的忧郁,整个人变得神采飞扬。是那个高大的青年改变他了吗?究竟有多少物是人非看不到,抓不住,只留下遗憾。

在黑晶星的时候以为一回来就能飞奔到那人面前,忏悔,乞求原谅,然后带他回家,守在怀里一辈子。然而蒙特迟疑却步,靠的越近越忐忑。

蒙特索性什么都不说了,磨磨蹭蹭几天,现在人都看到了还犹豫什么,放开人伸手就抓硕和的手臂要将他带走。还来不及转身,手里一空,硕和被旁边高大的男子捞了回去。巴赫怒视着他,眼里满是警告。

蒙特冷冷看着他,目光如电如炬,寸步不移,“他,是我的。你没有资格碰他。”

巴赫岂是容人威胁之辈,也厉声叱道:“你是什么生物,随随便便来要人。硕和可不是地上的叶子你想捡多少捡多少,看清楚,他有名有姓,唯独没有标签写着你名字。”

一熊一狮,对视间火花四溅,天崩地裂,看热闹的已经不是硕和一个人了,被帅哥与壮汉外加一个文质彬彬小受吸引的腐女们从各处冒出头,目光饥渴地盯着眼前三角恋的进展,若是给她们机会,估计已经狼化上前将人扑倒上下其手了。

“一定是那个帅得掉渣的军官赢,你看那张脸决定一切啊,美攻美受什么的雷打不动的CP嘛。”
“也不一定,都什么年代了,你那套理论过时啦,要说出其不意,还是笨熊看起来更靠谱。而且不觉得他很强吗?小受会很幸福哎。”某女对着巴赫一脸花痴。

“你们不觉得,其实是,硕和才是那个攻吗?俩小受都为他吵架呢。”红发安妮特别崇拜林硕和,当然希望自己偶像身处上位。

“切,你什么眼光……他怎么看都是万年总受啊,柔弱易推倒的受没有疑问的好吗!”讨论愈演愈烈,渐渐的压过俩男人的目光拼杀。

硕和一开始还能淡定地装没听到没看到,但是架不住五百只鸭子的N次方的分贝攻击,焦灼起来,脸上的笑容渐渐挂不住。

“硕和,跟我回家吧。”蒙特放弃了跟次要人物拼眼刀,开始向主要人物进攻。但是,尽管他声音很轻很软,近乎乞求,硕和也只是淡定地摇头。

“为什么?因为他?”蒙特两眼带着委屈的泪水问他。

他直视蒙特,似乎在打量这个人,要评估这人的毛发衣角周身尺寸,又好像,仅仅是看一个陌生人,因为陌生所以好奇,徘徊,轻轻说道:“蒙特,你回吧。我不是弗兰奇家的下人了。”

“谁说你是下人了!”蒙特大吼,为他自贬身份生气,恼怒。

硕和浅笑着,问:“我在你们家早就是被除名了的,蒙特,看清楚事实吧。我,与你无关,你,从此也与我无关。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不是的硕和,听我解释,”蒙特急忙开口试图解释,但是逻辑却被硕和的话大乱了,语无伦次的,“没人不要你,真的。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的错。硕和,回来吧!我向你忏悔,如果不是我愚蠢,你也不会流落在外受苦这么多年。我——”

“不要无理取闹了,蒙特。”硕和打断他,说到:“当初我离开是你情我愿的事,一切都两清了的。我在外面也没受苦,反而比在你们家快乐多了。所以,请你不要纠缠,不要惦记,不要停留在原地好吗?退一步我们都海阔天空,我只盼你将来能够幸福。所以你也祝福我吧。”

硕和示意巴赫跟他离开,再不走这里就成了伯兰星的新闻材料了。

“我爱你啊!”青年红着眼睛用尽一口气喊到,由于吸进灰尘而是咳嗽加剧了。但是他毫不犹豫冲上去从后面狠狠抱住硕和。他双臂用了很大的力气,好像钢筋铁臂勒着硕和的手臂和腰,缠得硕和呼吸困难,一呼一吸都提不上劲,脸也由于缺氧涨红了。

挣不开,还是挣扎不开,六年少年变成青年的体型,力气也成倍增长,小时候还能背起来的赖床王不见了,后面的人是陌生的,男子的雄性气味扑鼻而来,充满侵略的意图。

“放手。”硕和站住不动,轻轻呵斥。

“放手!”蒙特还是坚持不放,嘴里重复着我爱你跟我回家的话。

“巴赫。”硕和忍无可忍,叫起来。力气上蒙特不如巴赫,故而被扒下来。他两眼已是带着雾气了,漂浮在布满红色血丝的眼眶里。

硕和强压下心中的不忍,用平和的语气说:“桥归桥路归路,蒙特,我不爱你,从前现在及以后也不打算,听好,是从未爱过你。你不是我那盘菜,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小攻直来直去冲动易怒,为嘛我还是喜欢他捏,好喜欢他的率性而为敢作敢当的豪情,我要是能有他十分之一的勇气,大概现在就不会是宅女了,望天(是你压根就喜欢宅吧)




、番外之后会无期

我叫刘明;高中没毕业就在道上混出了点名堂。小痞子们曾经说我:咋一看;斯文。再看;少了俩字;禽兽。我就是一头在都市里面闯荡的孤狼,披着人皮也不是善类。我喜欢血肉横飞的快感;也愿意在枪林弹雨里默默潜行。

算命的老瞎子说我天煞孤星,爱情;什么玩意,我意思意思给他丢了枚硬币走了。

那一天他出现了。我在一个小饭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他从橱窗前经过;当场我就看傻了,忘记了手里那碗面,忘记了筷子上要送到嘴里的面条,如同被下了定身符,动弹不得,一口面在半空滑下,摔到桌子上瘫成一团。

谪仙一样的人啊,你从哪来?你清贵优雅的微笑,可是为我停驻?靠近你,靠近你,就是此刻唯一的想法。只有缩短距离,我才可以看到更真实的你。

不由自主地冲出店门,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路人皆看到我鬼鬼祟祟、不怀好意,我竟然还咧着个大嘴笑得那叫一个欢快。走了好几条街,他似乎才感觉到我的存在。见他回头的那一刻,我心中竟然有点悲凉,总觉得自己的魅力好像变低了。小弟们说我浑身霸王之气他怎么就无动于衷呢。

“小痞子,你跟着我干吗?”他瞪着我,两只眼睛睁得很大,像兔子一样无辜,说话还是慢条斯理的,没一点脾气。

“你漂亮所以我才跟着你呀!”我嬉皮笑脸说完,没想到一个拳影飞过来,我险险避过,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流氓,放手。”

“不放,一辈子都不放。”我脱口而出,看到他俊脸上飞起可疑的红晕,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但话一出口,我想到的却是得到那一辈子。猝不及防,腿上挨了一脚,我狼狈放开他。

他脸上还带着一抹愠色,眼神闪烁,说:“谁跟你一辈子啊?”说完他自己也觉察不对,转身钻进人群里走了。还好我腿长,追了上去,不然这辈子上哪去找个像他一样爱我的呢?我庆幸我那一刻抬头看见他,抬腿追上他,死皮赖脸赖着他。

我以为追上了就是一辈子,我以为我会把他藏在怀里温暖一辈子,我以为一生一世一双人。

然而,我渐渐的忘记了守护的承诺。我分明是以性命在爱他,却忘记是我自己在不停伤害他。

结婚了,那个女人很美,很动人。我不爱她,但是她爱我,也能忍受我的爱情。她能带给我的不止是一段婚姻,还有强势的背景。我想我可以靠着这份助力,淬炼我的羽翼,让它们更丰满坚韧,可以让那人躺在我的羽翼之下安枕无忧。

他的笑容却越来越少,越来越稀薄冷漠。我拿着礼物讨好他,他却甩门而去。几乎抽了一夜的烟,也想不明白现在的生活他有什么不满意。我以为是他没那么爱我了,所以老是耍心眼闹脾气,于是偶尔也冷落着他。

儿子出生了,依依呀呀的笑闹着,我给儿子办满月酒。喝的酩酊大醉,第二天很晚才醒来,跑过去看他。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却肆无忌惮地躺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发呆,见我来了一声不吭。我们大吵一架,他说我忘了我的承诺,他说,一切能回到从前多好。

只是都回不去了……

是我无法忍受跑出来,路过垃圾桶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洁白的大蛋糕面目全非地躺在那,随意瞄了一眼,我哭了。

因为我还看到那几个字:和明在一起——我竟然忘记了那天是他生日,而他早就发过短信给我,我看都没看,因为太忙了。

我竟然越走越偏,把我的爱情弄丢了,我这个傻瓜。

下定决心要跟他远走高飞,抛下这一切。但是事到临头我总有理由说服自己放弃,我的事业,我的儿子,我的仇人。他的眼神日渐冷了,只剩下浓浓的冰霜,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好重复着谎言:等我,硕和。

“先生,我们要收拾东西了。你还要找什么就快拿吧,等下就没了。”那个收垃圾的老头说,说完还唠叨着什么,只听不清。狠狠瞪着他,吓唬他离开。这里,是我们两个人的家,谁都不许入侵。硕和,我是来实现我的诺言的,你怎么不等我呢?空荡荡的房间没有回音。

没有了硕和的日子穷极无聊,我每天都泡在酒吧场子里喝酒,喝得烂醉,才熏陶陶地回到我们的小屋。喝醉了,感觉他还在里面,皱着眉头谴责我又喝得臭烘烘地。

下属们一开始打电话来,征询我的意见。后来,电话冷清了,即使没有我他们也知道怎么走下去。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我原来的副手,他干了很多年,劳苦功高我知道。但他打电话来也不过是淡淡地通知我一声:我要坐你的位置。

呵呵,拿吧拿吧,那东西有什么好抢的。人都没有了,我不在乎。

口口声声说爱我的那个女人,我知道她确实爱我,但是显然她的爱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顽强。刚开始她还过来劝我,带着儿子来安慰我。后来,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发臭的身体和破布一样挂着身上的衣服,骄傲地转身,踩着她的十寸高跟鞋,娇笑着偎依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我现在一无所有,只有一间空荡荡的房子,几个破啤酒瓶子空空如也散乱在地上陪着。

该来的总会来。我平静地看着我的仇人。但他的眼里没有了恨,只有看蝼蚁的轻蔑和一些微不可闻的怜悯。

“你竟然变成这么个狗样子,啧啧。”他说,带着他的人离开了。

我躺在小巷子里,看到十来岁的儿子向我跑来。

如今,我是个籍籍无名的老头,躲在大学图书馆里当一个守夜人。一条腿已经废了,有个风吹雨打的就犯疼。每次疼的时候我就更想念硕和,他曾经为了我犯上风湿,此刻,由我来承受他所受过的痛吧。

“爸爸,你那个情人早就淹死在海里了。”儿子说。

我看着他,愣住了。

“他早死了,所以爸爸不要再等他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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