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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布莱克家的摄魂怪[hp]-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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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摄魂怪,和其他的摄魂怪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他举着一根魔杖,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
一个男子,倒在他的脚边,似乎还没有完全陷入昏迷,他用非常震惊地眼神,看着摄魂怪举着魔杖的那只手。
那个动作,代表着一个巫师特有的习惯,其实非常的特别。
时间似乎就停在了这一秒,然后又迅速地转动了起来。
一只银白的的牡鹿从遥远的湖边奔来,那是一直守护神,它带着强大的力量,驱散着我的族人,还有我。
而那个摄魂怪的我,松开手扔掉了那根魔杖,像所有的摄魂怪一样,一起被迫离开。
而真正的我,却还在继续地飘往高处,我俯瞰大地,然后隐约间看到湖的对面站着一个人影。
牡鹿向他奔去,那个人影,似乎和记忆力的一些画面重叠在了一起。
我突然就感觉到了一阵刺痛,然后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什么也看不到了。
黑暗里很冷,很冰,但却并不寂寞。
我看到了很多很多的画面,终于不在是若隐若现的,而是一幕幕清晰地呈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是布莱克家的小儿子,是霍格沃兹的学生,是斯莱特林的找球手,是邪恶的食死徒,是一个最后终于觉悟的傻瓜。
我终于知道了那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是什么?我们是兄弟。
西里斯·布莱克,是我的哥哥。
我是……雷古勒斯·布莱克。
我猛然间睁开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迷茫地眨了又眨。
这里是哪里?似乎是水里。
可我为什么会在水里?我怎么突然又能看见了?
我动了动手,然后举到了自己的眼皮底下。
我很惊讶,因为这并不是摄魂怪的手,反而更像是身为人类的雷古勒斯的手,但是……这个颜色是不是不太对啊?怎么是发青的?
我抽搐了一下眼角,余光瞟到了上面漂浮着的一个青白色物体,下意识地抬起头,那赫然就是一张扭曲的人脸!!
我又往后退了退,谁知道却摸到了一个冷冰冰的东西,扯过来一看……是一条青灰色的手臂……手臂连接着的主人也是一张像是死人一样的脸。
这……这些是尸体?
不,不对,这是阴尸!!!
我终于清醒了,不知应该以怎样的情绪面对如此诡异的情况。
虽然不明白阴尸为什么没有对我发动攻击,但我还是迅速地往水面上游去。
然而,就在浮出水面是的一瞬间,我低头一看,却看见了水面上属于自己的倒影。
我终于明白了过来,我的确回到了自己的身体,但雷古勒斯的身体已经死了,它……是一具阴尸。
我,变成了阴尸。
***
我——摄魂怪,一个迷失了过往又迷失了本性的摄魂怪,找回过往的代价,就是无法再当一个纯粹的摄魂怪……我完成了一次进化,我变成了阴尸。
(卷一摄魂怪完)

第一章 小镇里的绷带怪人

(此卷为西里斯第一人称)
2005年夏末,伦敦郊外一个不知名的小镇。
这是一个麻瓜的小镇,到处能发现一些古老的痕迹,是一个布满怀旧气息的地方。
这几年以来,我越来越不习惯居住在巫师的地盘了,哦,也许不应该用“不习惯”这个说法,只是觉得有些别扭。
哈利和金妮已经结婚了,他们有了可爱的小詹姆,现在又生下了阿不思,那个有着和莉莉一样绿眼眸的小鬼,当然,重建后的波特老宅自然不在乎多这么几口人,但我总觉得有些格格不入。
自家教子的生活很好,我很欣慰,但欣慰过后,却又有些惆怅。
我搬出了波特老宅,然后重新回到了格里莫广场的布莱克老宅,拒绝了哈利的挽留。
我想,我应该给他们一家一个独立的空间,虽然我是哈利的教父,他的长辈,虽然在波特家的感觉非常温馨,但也许就是太美好了,却让我觉得隔阂而又空虚。
我想我大概是疯了,偏要回到这个又黑又破,满屋子黑暗气息,只有一幅会尖叫的画像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家养小精灵的鬼地方。
这里和重建的波特老宅,甚至是罗恩他们重建的陋居完全不一样,没有活人的气息。
这一切的一切,都要怪最近一直缠绕着我的那个梦境。
我梦到了十几年以前的事情。
不,甚至是更早,是在我还被关在阿兹卡班里的那个时候。
阴暗的牢房,明灭的烛光,还有一个奇怪的摄魂怪。
那个摄魂怪,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一直在想,他究竟是谁,那根本就不是一个摄魂怪该有的样子,更像是个披着斗篷的人类,也许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却从不承认。
和哈利相认以后,我就一直忙于他的事情,然后又是战争。
我没有死在战争里,但卢平却死了,詹姆已经死了很多年,彼得又成为了叛徒。
当年的……早就一去不复返了,我没有朋友,也没有恋人,亲情的话,也只剩下哈利了,可我还有半辈子要过,自然会觉得寂寞。
战争的那段日子很忙,我自然不会去想多余的事情。
战后的整理修复工作更加得忙,好不容易花了几年的功夫,巫师界终于平静稳定了下来,就又要开始忙哈利和金妮的恋情和婚礼。
之后没多久,金妮怀孕,小詹姆……
总之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了,忙到我,根本就忘记了曾经有一个摄魂怪,他其实应该是……
是的,我忘了。
但现在,我再也找不到忙起来的理由了。
所以,我开始频繁地想起一些特别久远的事情,以前不会想起的事情。
那个摄魂怪,布莱克家族,魔咒没有打偏了的贝拉,很多很多。
而每晚的梦境,总会停留在一只摄魂怪的手上面,那只手握着一根魔杖,手势有着另一个家伙的习惯和痕迹。
那个姿势,还有他的笔迹,都在提醒我一个允许我逃避的答案。
所以,我忍不住了,我搬回了布莱克老宅。
由于在战争中,这个地方曾经被当做凤凰社的根据地,经过那段时间的一番折腾,竟然比之前的破旧样还要不如。
挂在帘幕后面的那幅布莱克夫人的画像,已经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尖声谩骂了,她对于我的回来表现的异常冷漠,不,也许是麻木。
疯疯癫癫的克利切不知所踪,也许正躲在宅子的某个角落自言自语,也许早就已经死了。
这里,再也没有了以前的痕迹。
我真的要住在这里吗?
我一路往上走,然后来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口。
我推开了门,没有受到克利切的阻拦,也许……那个身体一直很不好的年老的家养小精灵,真的已经死了,我环视着房间里面,已经很久没有人打扫了。
除了整座宅子的防御魔法还在勉强运作,其他的……真的都没有了。
我进入了这间房间,然后在那里面睡了一晚。
这是我弟弟雷古勒斯·布莱克的房间,他死的时候,我正忙于帮詹姆一起躲避伏地魔的追查,保护刚出生小哈利还有莉莉,我记得听到他的死讯的时候,我是什么反应?
“那个愚蠢而懦弱的弟弟,将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就注定了会有这个下场。”
但他并没有把灵魂卖个黑魔王,他背叛了他,然后偷偷换走了伏地魔的魂器。
这都是哈利发现的秘密,他告诉了我。
那时候,我是什么反应?
我拒绝相信,然后依然试图忘记这个事实,我害怕去面对。
雷古勒斯……他已经死了,我不应该去想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格里莫广场,那个地方,实在是已经不适合住人了。
最后,我选择了一个麻瓜的小镇,作为我的栖息地。
因为我发现,魔法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似乎都不适合成为我的长久居所了。
其实麻瓜的地方……也挺好的,不是吗?
这几年来,麻瓜发展的很快,简直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
再加上伏地魔的灭亡,许多曾经立场不够明确的巫师家族,都想方设法扯上麻瓜的事情,以此来表明自己绝对不是什么纯血狂热派,这促进了巫师界对麻瓜世界的了解。
其实,麻瓜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弱小。
就我个人而言,实在是不能适应麻瓜们的“时代气息”,没法去住什么高楼大厦。
我选择了这个位于郊区,非常天然而又古朴的小镇。
巫师界有太多太多东西牵连在一起,如果想要彻底忘记,我必须离开。
于是,我就过上了一阵子类似于养老等死一般的安逸生活。
小镇上有一个酒吧,是我爱去的地方。
酒吧的氛围很好,没有现代麻瓜那种震破人耳的见鬼音乐,也没有穿了等于没穿,扭成一团的奇怪舞蹈,反而维持了一些上个世纪的复古风。
那里的酒很纯正,有几种招牌酒师老板自己酿制的,简直是棒极了。
我经常有事没事就去里面喝上两杯,然后坐在角落里,听着那些麻瓜聊天拼酒什么的,一听就是一个晚上,感觉倒也不赖。
我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去养一条狗,不是巫师界的那种特殊的狗,养一条呆呆地麻瓜狗,然后躲在自家屋子里我还可以变成狗和它一起玩。
这样的生活,甚至比住在哈利家的那时候,还要好。
这一天,我又如往常那样的来到了酒吧,要了满满一大杯啤酒和几个下酒菜,就窝进了墙角的那一桌,开始了我悠闲的喝酒生活。
老板娘艾玛总说,我看起来就像一个失意的中年人,整天喝闷酒。
哦,她不懂,我这不是喝闷酒,这是我生活的情。趣。
虽然在小镇里其他居民的眼中,我的确很像是一个落魄的人,一把年纪,没有家庭,一个人居住,身上有着格格不入的气质,喜欢躲在酒吧的角落里喝酒……
梅林作证,我只是还不习惯和麻瓜相处而已,并不是孤僻,事实上,每一个格兰芬多,都不可能是孤僻而又沉默寡言的,即使生活真的很寂寞。
等玻璃杯里的啤酒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时候,酒吧的门再次被人推开了。
我维持着喝酒的动作随意的一抬眼,结果猛地一惊,把酒统统灌进了鼻子里,一下子就呛到了。
咳咳……咳咳咳……那是什么鬼东西?
一个男人,一个穿着西装打扮非常正规,甚至是有些骚包的男人,进入了这个酒吧。
无论是他那夸张的帽子,还是闪烁的胸针,或者是笔挺的裤子,闪亮的尖头皮鞋,都不是让我喷饭的重点。
重点是,他全身都裹着一层雪白的绷带,除了一双黑色的眼眸,其他的……全被包裹得严严实实,连一丝皮肤都没露出来!
……这是什么?埃及木乃伊还是绷带怪人??!
我惊悚了。
但最最让我惊悚的,还是酒吧里其他人的反应。
他们怎么都这么淡定,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难道……裹上一层绷带再穿衣服,是麻瓜今年的时尚流行吗?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年艾玛热情地和绷带怪人带着招呼,突然觉得……麻瓜的世界,也是非常不安全的。
光从审美的杀伤力来说,就已经惊人了。
***
我——西里斯·布莱克,一个正潜伏在麻瓜小镇的巫师,正遇见了我所见过的最古怪的麻瓜,一个喜欢裹着绷带的怪人,他的品味真是异常的独特。

第二章 邻居家的狗

那个绷带怪人还在低头和老板娘艾玛说着一些什么,大概是我的视线太过直白和不礼貌了,艾玛注意到了我的眼神,然后往我的这个方向指了一指。
那个绷带怪人就顺着艾玛的指向,转头看向了我的位置。
我突然为自己的鲁莽觉得有些心虚,匆匆低下了头,用喝酒的姿势掩饰掉了我刚才的视线,但我没有想到,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那个奇怪的男人已经朝我走来,然后站定在了我的面前。
“Black先生?”他开口,声音破碎而又沙哑,嘴唇的开合牵扯到了附近紧缠着的绷带,让我忍不住有种奇怪的恐惧。
是这个形象太过骇人了?可是作为一个巫师,我见过更加可怕的东西,又怎么会突然被一个麻瓜给吓到,我定了定神,对他点头示意:“恩,你是?”
“一直都想拜访你了。”那个男人阴森森地对我说道,“我是你的邻居,Rey·White。”
邻居?
我愣了一下,然后瞬间想到了自己那栋小别墅的旁边,左边相隔一条小巷的另一栋别墅。
老实说,我一直以为那是一栋空别墅,因为从来都没有人从里面走出来过,也从来没有在晚上看到过里面有亮灯的痕迹,所有的窗帘都被紧紧地拉着,倒更像是一栋鬼宅。
而现在,这个男人却告诉我,他是那栋别墅的主人。
……果然是奇怪的品味。
我开始在心里盘算着麻瓜们对新邻居应该是怎样的一个态度,作为一个刚刚搬来这个小镇的新住户,快要一个月了都不知道自己旁边还有一个邻居,甚至从来没去和邻居打过一声招呼,的确有所不妥。
但我没有想到,这位所谓的怀特先生,根本就没打算听我的下一句话,他丢下自己的名号以后,竟然就直接转身走掉了!
皮鞋的后跟踩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了低沉的敲打声,隐约可以听出这个男人的脚步有力而又沉稳,整齐的声音,显示出他标准的步伐。
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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