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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最美的时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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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烟蔓草的年头就连分手都很沉默……

一曲完毕,大家都热烈地鼓掌欢呼:“唱得好!Elliott,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陆励成的确唱得很不错,我也跟着大家拍掌,陆励成笑着推辞了一下,在大家的欢呼声中,未再坚持,又拿起了话筒:“给大家唱一首英文老歌吧!”

Helen关掉了所有的伴奏音响,只有陆励成清唱:

On a wagon bound for market

There's a calf with a mournful eye

High above him there's a swallow

Winging swiftly through the sky

How the winds are laughing

They laugh with all their might

Laugh and laugh the whole day through

And half the summer's night

Dona dona dona dona

Dona dona dona don

Dona dona dona dona

Dona dona dona don

……

我听过的英文歌不算少,同事们也都英文不错,可这首英文歌,显然大家都没听过,大家的表情都很茫然,只能跟着节奏鼓掌。

虽然调子舒缓悠扬,旋律甚触动我心,但共鸣有限。不过很显然,犹太老头和我们的感觉截然不同,他的表情甚是动容,停止了礼貌的拍掌,而是专注地听着,大家也都安静下来,静静地听着歌曲。昏暗的包厅里回荡着低沉的男声,犹太老头的嘴唇微微动着,也低声哼唱着:“Dona dona dona don……”

舒缓中流动着淡淡的忧伤,虽然听着有无数的laugh,却让人一点laugh的感觉都没有。我心中一动,用手机上网,打开Google,搜索Dona Dona。

该歌起源于一首广为流传的犹太童谣,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改写成歌曲,在整个欧洲流传开来,对犹太人而言,这首歌意味着很多东西,给了他们爱和希望,坚持的勇气。二次世界大战后,这首歌随着犹太人流传向世界,有无数歌星用无数种语言翻唱过这首歌曲。

难怪这首曲子在缓慢悠扬的曲调中凝聚着沉重的哀伤,可哀伤之中却洋溢着希望。

一曲完毕,空气中似乎仍隐隐流动着犹太人的历史,大家都有些呆,不知道该如何反应,犹太老头将双手高举过头顶,一边微笑,一边一下又一下,缓慢却用力地鼓掌,大家这才跟着热烈地鼓掌。

我盯着陆励成,将先前的同情换成了敬畏,毫无疑问,他早已经在私底下做好功课,我相信,这个犹太老头即使回到了纽约,仍然不会忘记远在中国北京的这个下属。陆励成不愧是陆励成,能在这个年纪做到这个位置的人,压根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陆励成笑放下话筒,对着大家说:“大家想不想听Alex来一曲?”

“想!”大家激动的声音好似要震塌包厢。

话筒立即被人递到宋翊手中,歌本也放到了他面前,有个女同事还拿着遥控器,调出点歌栏,殷勤地问:“想唱谁的歌?周杰伦?方文山的歌词填得超好!”

宋翊微笑地凝视着显示器,一页页画面翻过,他却一直没有说话。对一个离开中国七年多的人,估计也绝对不会有时间关注中国流行歌坛的人,只怕连方文山是谁都不知道,此时此地,有陆励成的珠玉在前,想立即选择出一首恰如其分的歌曲绝对不是那么简单。可是,如果拒绝,又会显得不近人情,让老板质疑和同事的相处能力。

我心里对陆励成“敬畏”中的“敬”字消失了。何必呢?如此步步为营、咄咄逼人!

我装做要添酒,站了起来,斟满酒后,却没坐回原位,好似随意地坐到拿着遥控器的同事身旁,凑在她身边,笑说:“让我玩一下。”嘴里客气着,手上却没客气,从她的手里拿过了遥控器,随手翻到周华健的栏目,半屏着呼吸问宋翊:“《朋友》怎么样?虽然是老掉牙的歌,可绝对是好歌,也算应景,可惜没有《同事》!”

Young对我分外友善,笑着说:“等着你创作给大家唱呢!”

大家都哄笑起来,我却紧张得手指打战,眼前的那个人侧头看向我。第一次,他真真正正地把我看进了他的眼中。

他笑着拿起话筒:“好!就这首。”

因为歌曲耳熟能详,所以大家都情不自禁地跟着宋翊合唱。在犹太老头看来,气氛虽然没有陆励成和Young合唱的时候热烈,却更有一股众志成城的感觉。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有过泪有过错,还记得坚持什么

……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宋翊端起酒杯,一边唱着一边向大家举杯,我也立即端着酒杯站起来,大家见状,纷纷拿起自己的酒杯,站起来。

音乐已停,宋翊的歌声却未停。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大家在宋翊拖长的“一生情、一杯酒”声音中,聚拢成圈,热情地碰着酒杯,高呼“Cheers!”

香槟酒飞溅出来,在女生的惊叫声、男生的嘲笑声中,大家的欢笑也飞溅出来。

陆励成也和大家笑碰着酒杯,眼光却是几分阴冷地盯着我,他那句沉重的威胁压到了我的心上。

当歌声再次响起时,我悄悄退出了包厢。人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我却觉得宁得罪小人,不得罪陆励成这样的人,小人即使恨我,不见得有能力搞我,陆励成却绝对有能力玩死我,我该怎么办?

心中有事,脚步匆匆,不知道谁在地上洒了一摊饮料,高跟鞋一滑,人就结结实实摔到地上,鞋子竟也飞了出去。行走在楼道里的人都看向我。我又是疼,又是羞,疼倒还罢了,那种丢人的羞窘感更让人难受。我一边手忙脚乱地拽裙子,防止走光,一边想要赶紧站起来,正努力挣扎,一双手稳稳地扶住我,有了助力,我很快就站稳了。

“谢谢,谢谢!”真的是谢谢,虽然只是一扶而已,可此时此刻就是拯救我于水火。

他转身去帮我捡起飞出去的高跟鞋,走回来,弯下身子,将鞋子放在我脚边:“先穿上鞋,再活动一下手脚,看看有没有伤着。”

我正低着头整理西裙,听到声音,身体一下子就僵住。

他关切地打量着我:“受伤了吗?哪里动不了?”

突然间,我就泪盈于睫,也许是这么多年不为人知的酸楚,也许是尴尬丢人,也许是他关切的温言软语,也许只是此时此刻他的近在咫尺。

他却以为我是痛得要落泪,忙蹲了下去:“你叫……Armanda,对吗?抱歉!”他一手轻握着我的脚腕,一手拿着高跟鞋,替我穿鞋,“忍一忍,我们立即去医院,需要给谁打电话吗?”

这一切如同我的一场美梦,隔着薄薄的丝袜,他掌心的温度让我有眩晕的感觉,我痴痴呆呆地站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帮我穿好高跟鞋后,扶着我,向前行去。有一瞬间我的手几乎完全在他的手掌中,那一瞬间,我真想握住他的手,告诉他,我是苏蔓呀!我已经喜欢了你很久很久很久。可是理智知道那样只会让他以为我神经错乱,我深吸了几口气,定了定心神,拽住了他:“宋翊,我没受伤,刚才就是……就是大概觉得太丢人了,所以一时情绪失控,不好意思。”

他停住了脚步,侧头看向我,眼中有几分意外的惊讶。估计如今已经很少听到人连名带姓地直接叫他了。

我立即结结巴巴地改口,“对不起,对不起!Alex,Mr。Song,Director Song……”

他笑起来:“我叫宋翊,你可以叫我Alex。”

他向我伸出了手,我也力持镇定大方地向他伸出了手,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我微笑着说:“我叫苏蔓,苏东坡的苏,草字头的蔓,因为算命先生说我命中缺木,所以取的这个名字。”

他又愣了一下,大概因为我很反常地没有说英文名,却报了中文名,而且如此详尽地介绍,似乎唯恐他记不住。其实就是怕他记不住,同校期间,因为我一直追随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每一个他出现的地方,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可显然,站在光环中央的他从没有真正记住藏身于阴影中的我,他不会记得我们曾选修过同一门《西方音乐史》,不会记得我们一起上过新东方的GMAT班,不会记得我也是自行车协会的小会员,不会知道他的每一次篮球赛我都在场外,更不会知道黑暗的大礼堂里,我就坐在他身旁,他欣赏着大屏幕上的影片《罗马假日》,我只顾着紧张欣喜,酝酿着如何自然地打个招呼,完全不知道电影放了什么……但是这一次,我一定要他记住。刚才叫他,全属未经思考、自然而然,毕竟他的名字在我心中已徘徊了不下千万遍,而报我自己的名字,却是故意,我不是Armanda,也不是Freya,不是他的任何一个优美英文名字下却面目模糊的女同事,我要他记住我叫苏蔓。

两人握了下手后,他笑着说:“虽然一个公司,但这才算是正式认识了。”

我正想说话,身后一个声音含笑说:“Alex,你可不要小看她,让Albert赞不绝口的计划书,她才是真正的灵魂。”

宋翊深看了我一眼,他眼神中的变化,我没有看懂,我只看到他的微笑没有丝毫变化。他很客气地对陆励成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当然不敢小看任何一位你的手下。”说话间,宋翊已经不留痕迹地远离了我。

我觉得我的脚有些颤,好似这才真正摔伤了,一口气堵在胸口,竟是上不来,也下不去。陆励成在一瞬间就摧毁了我多年的梦想,可此时此刻竟然恨不起来,只有浓重的悲哀,压得我摇摇欲坠。

陆励成看到我的表情时,笑容微微一滞,眼中冰冷的黑色中有了别样的情绪。他欠了欠身子,彬彬有礼地说了声“Excuse me”,向洗手间走去,宋翊向我笑点了下头,向包厢走去。很快,人来人往的楼道里,就只有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

陆励成从洗手间出来,看到我仍呆站在原地,他停住脚步,远远地凝视着我,冷漠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一双黑色的眼眸暗藏着锋利。我如梦初醒,挺直了腰板,迎着他的视线,微笑着向外走去,可心里却一片茫然。错了!全错了!我和宋翊的相识不该是这样,我要宋翊记住的苏蔓不是这样的。

拒绝了门童叫来的计程车,一个人走在晚风中。

夏日的晚风阵阵清凉,吹散了白天的燥热,也吹醒了我几分,自怨自艾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思索了一会儿,拨通了一个以前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的电话,若无其事的闲聊中旁敲侧击地打听着大姐的消息,没想到大姐已经几天没去上班,究竟什么原因,同事也不清楚。

我犹豫了半晌,决定硬着头皮去大姐家,去夜市上买了一盆花,提了些水果就直奔大姐位于三十六层的豪宅。门铃声响了好一会儿,大姐才来开门,见到突然冒出的我,表情没有任何异样地请我进屋,把我准备了一肚子的客套说辞硬是全憋死在了肚子里。

我心内暗自咂舌,这帮人是不是做到一定程度,都要修炼出这么一副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动声色的样子?

大姐身上裹着羊绒披肩,头发蓬乱,脸色发白,宽大的客厅里到处都是吃剩的饭盒,喝剩的果汁盒。她歪到沙发上,一边擤鼻涕,一边问:“什么事情?”

看到她这个样子,我哪里好意思诉苦求助,把花放到茶几上,开始收拾散落在各处的饭盒:“你这几天不是就吃这些吧?”一个个塑料袋上印着的饭店名头还都不弱,亏得大姐能召唤动他们送外卖,可毕竟不是病人该吃的东西。

打开冰箱,空空荡荡,角落里躺着两包榨菜,翻了翻橱柜,倒是还有些米,找出一个新得如同刚买的锅,煮上粥,又将买来的水果一块块切好。

一边看着炉子的火,一边打扫卫生,等把屋子内内外外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粥也差不多了,端给大姐:“拜托!病的时候吃清淡点!”

大姐脸埋在碗前,深吸了两口气:“真香!好久没闻到真正的米香了,没想到你居然挺会熬粥。”熬粥这活,看似简单,可如果火候和水没掌握好,很难熬出有米香的好粥。

我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大学时,宋翊和王帅玩股票玩得身无分文,整天吃白开水和馒头,我隔壁的隔壁的宿舍的一个女生喜欢王帅,想借钱给王帅,被王帅断然拒绝了。我怀着私心,给那女生出主意,让她用小电磁锅熬菜肉粥,等熬好后,用饭盒一装,赶着饭点送到宋翊他们宿舍,就说是她吃不完的,他们想拒绝也舍不得拒绝。

她觉得我的主意倒是好,可实在没耐心做这事,我说反正我最近胃不好,医生让多喝粥,我顺便帮你多熬一点吧,那一个多月,我的宿舍里总是弥漫着粥香。偶尔,我也会和女同学一块儿去给王帅送粥,亲眼看到王帅分给宋翊一半后,我才放心地离开。

配着榨菜,大姐很快就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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