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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重生九九的美味-第67章

小说: 重生九九的美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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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味觉,有时候真的不是一件坏事。
“公子,你要快点儿的话,就下个面条呗,我们这里的面条都是现成的。”一边烧火的小厮见上官善水犹犹豫豫的下不定决心,就笑着提醒道,还顺手给上官善水指了指桌子上的盆子,里面堆着一团的面条,看起来有点儿发黄,应该是掺了鸡蛋。
“恩,那就煮面条。”上官善水过去看了看,厨房里的师父做的面条还是很不错的,筋道,拎起来都是不断的。上官善水在桌子上找了一边,看见有竹笋和酸豆角,也各自抓了一点儿。
走到灶台边,烧火的少年赶紧过来给他们烧火。这店里的客人,都是要好好招呼的,更何况,刚才上官善水他们过来借厨房的时候,可是给了管事一块银子的,说不定自己烧火烧的好了,也能得到点儿赏银。
先将锅子放到灶台上,舀一勺油倒进去。旁边有剥好的蒜瓣,白白胖胖的,上官善水就伸手捏了几个,用刀背拍扁,然后切成碎碎的蒜末,在热油中过一下,马上就有一个蒜香飘出来。上官善水吸吸鼻子,自从嘴巴不管用之后,他就一直用的鼻子,幸好,他的鼻子还是很管用的。
闻闻蒜香,觉得差不多了,再烧下去就会变成黑炭了,就赶紧将切好的竹笋放进去溜一下,炒的半熟的时候,放入辣椒,少量的酱油,以及一点点儿白糖。接着将竹笋起锅,就着热锅倒入热水,揪来一大团的面条,揪开之后扔进去,很快,面条就翻滚着飘上来了。
竹笋倒进去,再放入胡椒和盐,见旁边有肉酱,就又添了一勺子肉酱。弄好之后,面条捞出来,每个碗上,再放上一点儿酸豆角,就算是完事了。
上官善水看看夏安歌,夏安歌马上明白过来了。走过去,就着边上的碗,挑一根面条细细的嚼了,然后在上官善水期待的目光中点头:“九儿,面条煮熟了。”
上官善水皱眉,使劲拍一下他的后背:“谁让你说这个的?”
“哇,公子,没想到您居然会做饭啊,闻着很香啊。”夏安歌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一边在烧火的小厮说道。那小厮不过是十二三岁,吸吸鼻子,朝着上官善水笑:“比我们客栈里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上官善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一个中年人的声音:“死小子你说什么?居然敢说我做的饭没有别人做的好吃?那你以后是不是就不要吃我做的饭了?”说着,一个人就进门了,上官善水眯~眯眼睛,是一个挺高的男人,长的比较普通,不过周身的气质挺好,一点儿都看不出来是大厨。
“呀,爹,你不是说有事情出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出乎意料,少年没有害怕走过来的那个男人,反而是笑呵呵的迎过去,踮着脚尖给中年人捏肩膀:“爹,你刚才肯定听错了,我没说你做的饭不好吃。我爹做的饭,那自然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算你小子有点儿良心。”中年男人笑了一下,然后转头看上官善水:“这是你做的?”
上官善水点头,中年男人闻了闻味道,又问道:“我能尝一下吗?”
看看中年人,上官善水觉得尝一下也没关系,说不定对方能提出来一点儿好的意见呢,所以就从旁边拿过来一个碗,拨了一点儿面条过去,递给中年人,笑眯~眯地说道:“那你尝一下吧。”
中年人也不客气,伸手接过碗,三两口就将面条吃完了,咂咂嘴,抬头看上官善水:“你做饭的时候一定没有专心吧?”
“啊?”上官善水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中年人也不废话,慢条斯理的放下碗说道:“你要是专心了,这肉酱就不会没煮透就端下锅了,很明显的,肉酱的味道除了咸,没别的味了。”
上官善水脸有点儿红,确实,他没仔细的想肉酱里的咸味,放肉酱的时候还在想竹笋会不会被煮过了。
中年人摸摸旁边少年的头,斜睨一眼上官善水:“做东西的时候,无论用到哪一样,你最好都是将注意力放到那一样的上面。已经注意过的,就算是煮糊了,或者是放多了,都不能太注意了,你要注意的,只是当前。”
说完也不理会上官善水,转头揪着少年的耳朵往外面走:“长能耐了啊,居然敢骗你爹我!还敢说我的坏话!今天我不拨你一层皮,我就不叫李文华!”
“啊,爹爹,我不敢了,你快放手啊,好疼的,爹爹……”少年一边跳脚一边跟着中年人往外走,虽然嘴里喊疼,不过看那神色,大半也是装出来的。
上官善水站在原地想着中年人的话,夏安歌伸手拍拍他:“九儿,要想等回去想呗,面条再放下去就要变脓了。”
被夏安歌惊醒,上官善水回神,就看见夏安歌端着托盘,上面摆着五个碗和五双筷子,就点头:“哦,好,那我们赶紧回去。”
一边走一边想,等走到上面的时候,上官善水已经面露微笑了,他不是笨蛋,更何况以前也是全国闻名的顶级厨师,近些年来只不过是被那个目标给压的有些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而已,现在失去了味觉,能想到的东西就更多了,所以中年人的说法,他想了一会儿,就完全明白了。
夏安歌一直看着上官善水,见他露出笑容,就知道他是想明白了,于是也露出笑容。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上楼梯,到了上官飞尘的房门前,直接推门进去,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以及林志平都在里面坐着。上官丰羽还在一边嘀咕:“怎么还没来啊。”
“八哥,肚子饿还不早点儿起床啊。”上官善水走过去,在上官丰羽身边坐下,夏安歌挨着上官善水,坐下后将托盘放到桌子上,碗筷都分给每个人:“赶紧吃,吃完我们出去逛逛,看有什么好玩的没。”
“我想去买几本书,你们谁要去?”上官善水端着自己的碗,一边吃面条一边问道。
“我陪你去。”夏安歌想都没想,在上官善水话音刚落的时候就接上话了。虽然被上官飞尘瞪了一眼,但是也没在意。
上官飞尘则是要在城里随便转转,然后给上官承宣写信。至于上官丰羽和林志平,这两个人比较想去看打磨秋比赛,顺便亲身体验一下。打磨秋比赛是要进行三天的,最后的胜利者,会有奖励的。
”小九,今天的面条有点儿不一样啊。”林志平见上官丰羽顺便将自己的行程也确定了,就没再想去什么地方了。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吃到嘴里的东西,有点儿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上官善水眨眨眼问他,林志平还是比较有水品的,夏安歌一向是比较精确的,每一道菜,调味料放多了放少了,他能全部说出来,一点儿都不差。林志平说的,就只是一个大致的走向,两个人的评论方法不一样,不过都是很有道理的,有时候,上官善水也会听听别人的评价。
“恩,说不出来,就感觉,味道更地道了吧。”林志平摸着下巴考虑了一会儿,说了一句相当于废话的话。不过,这话是不是有用,在不同人眼里就有不同的看法了。比如说,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觉得是废话,上官善水就觉得,好像让自己想通了一些事情。
“九儿,别想了,这种东西,就是凭感觉的,哪一天感觉到了,你就想明白了,感觉没到,你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夏安歌拍拍上官善水的肩膀,然后将碗推开:“我吃完了,九儿你也快点儿吃,我们一会儿去找找看有没有书肆。”
“哦,好。”上官善水也不是特别钻牛角尖的人,想不透,就暂时不去想了,低下头扒饭。
夏安歌坐在一边摸摸下巴,是不是要换个方向让九儿去体会呢。毕竟,凡人的思考的方法,想的再久,也只是凡人。而自己可不是只想要一个凡人的——凡人的寿命,太短了。

江湖之大 第九十四章 圣人之心
因为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上官善水接下来的几天,也不再纠结怎么做出最好吃的东西来了。反而是和夏安歌两个人走街串巷,将僮城各色有名的小吃糕点通通品尝了一遍,虽然上官善水的味觉不是很管用,但是嗅觉还是很灵敏的。再加上他可以的锻炼了一下,基本上就能闻出各色吃食的味道了。
而吃这些小吃点心,也并不是为了找出最好的做法,只是单纯的品尝。不论是一般的吃食还是卖价很高很有名的吃食,上官善水总是要在里面找出来一些优点的。以平和的心态看待厨艺,这才是一个优秀的厨师应该具备的。每次都挑剔食物的味道,那是美食家需要做的事情。而上官善水,将来是要当厨师的,而不是当美食家。
他和夏安歌两个人,一个说优点,一个说缺点,两个人配合的挺默契的。短短的几天时间,上官善水对于食物味道的观点,就被夏安歌颠覆了个彻底。
想通了一些事情的上官善水,就感觉自己的心思更通透了。没有之前的压力,悠闲的看周围的景色,就更觉得天大地大了。
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看着上官善水日渐高兴起来,再没有了之前在家时候那种漠然,就觉得,其实夏安歌在上官善水身边,也不是一件坏事。而上官飞尘这时候也收到回信了,关于这件事情,也就说了四个字——顺其自然。
既然大家长都说了顺其自然,那自己就不用多操心了。反正,大家长决定的事情,一定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
于是一行人都没了心病,逛起僮城来也有点儿意思了。因着现在是五月份,快到六月了。春播刚过,秋收还没到,所以人们都是闲的很,既然闲了,就要找点儿活动。今儿打磨秋,后天板鞋舞,大后天踩高跷玩蹴鞠,大大后天狮子上金山,几乎是天天有好玩的好看的。
夏安歌领着上官善水,每天跑东跑西的,看看热闹,吃吃零食,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潇洒。比之前上官善水还没失去味觉的时候,更潇洒。
笑~眯~眯地看着舞狮的人爬金山,中间还要玩点花样,上官善水在一边鼓掌叫好,这种纯粹的舞狮,现代基本上已经看不到了。几十张凳子叠成十七层高的金山,舞狮的人在上面翻腾跳跃,这手绝活,可不是几天时间就能练成的。基本能参加狮子上金山的,都是舞狮世家。
不过,虽然危险,到最后赢得的彩头也是不少的。而且,舞的好了,城里有店铺开业了,或者是有婚迎嫁娶了,都会有生意的。所以舞狮的世家之间,竞争的也是挺厉害的。
“九儿,怎么样,看的开心吗?”夏安歌凑过来笑~眯~眯地问道。夏安歌长相原本就是很俊美的,这会儿阳光照着,额头上带着一点儿薄汗,脸上就好像会发光一样,就更显得英俊了。上官善水侧头,刚好就看见那形状挺美好的唇划出一个很漂亮的弧度对着自己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感觉,心跳的有点儿快。
赶紧眨眨眼,想着是太阳晒过头了,上官善水拽着夏安歌往外走:“刚才不是说要去买衣服吗?我们赶紧去吧,要不然等会儿就中午了,还要回去吃午饭呢。”
“恩,好。”夏安歌点点头,对上官善水现在的状态也很满意。成为圣人,最重要的就是心态。
有些人,一辈子都成不了圣人,不是因为他的能力不够出众,就只是因为他参不透自己的心。心大了,能够容纳的东西才会更多。当然,并不是指野心。通常情况下,野心大的人,其实心更小。因为他们的心里,就只能容纳一件事情——野心所在的那一件事情。
两个人溜溜达达的往成衣铺走,这会儿,人都去看热闹了,铺子里人很少。两个人走进去,小二还在打瞌睡,夏安歌上前敲敲柜台:“哎,小二。”
“哟,客官是要买衣服还是买布?我们这里的衣服,可是整个僮城最好的,样式新,布料好,保准你们满意。布料也是顶顶好的,想要什么样的都有,客官要看看吗?”小二一个激灵,醒过来就看见两个少年站在他面前。一个十二三的样子,长相精致,但是又不阴柔,看起来朝气蓬勃的。一个绷着脸,很严肃的样子,不像是脾气很好的人。两个人站一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出身很好的。
“我们要看衣服,你将你们这里,适合他穿的,单薄一点儿的衣服都拿出来我们瞧瞧。”夏安歌指指上官善水,眼看都六月份了,春天的衣服是穿不了了,会很热,所以急需换一批新衣服。想了想,又说道:“我能穿的,再拿几套过来。”
上官丰羽和林志平两个人的身材和夏安歌是差不多的,所以夏安歌能穿的,他们两个也能穿,反正过来了,就一起买了算了。至于上官飞尘,咳,他最近查看僮城的生意,自己过来买就行了。
“小公子长的好看,穿什么衣服都好,这件白色的,是我们的秀娘前些天刚做的,小公子要不要试一下?”小二笑着从里面拿出一件衣服,夏安歌先拎过来瞧瞧,然后很嫌弃的扔回去:“小二,这布料也太差了,穿上去会磨皮肤的,你们这儿就没更好的了?爷有的是银子,你尽管将你们这里最好的拿出来。”
“有有有,客官您稍等,我进去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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