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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恶魔的元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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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孟雪雁答应了凯恩提出的荒谬条件,成为他的妻子,
她决定等到罪证确凿,就把这家伙踢进牢里,尽快了断婚约。
但这场婚姻戏码却弄假成真,他用尽所有手段取悦她、疼爱她,
她完全预料不到,一颗心会沦陷给这个浪荡不羁的神秘男人……
只是,她都已经决定把职责摆两旁,爱情摆中间了,
却又亲眼瞧见,他的床上躺着一个赤裸的美女!
难道,他从头到尾只是在戏弄她?
她所感受到的浓烈爱情,莫非只是一场最恶劣的欺骗?
第一次见到她,凯恩就完全被吸引,
理智得接近狡诈的他,罔顾朋友的警告、敌人的威胁,
执意设下陷阱诱捕她,还软硬兼施地将她强留在身边。
他习惯游走危险边缘,一旦决定猎物就没有可能放弃,
为了得到她的心,他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第一卷 第二章
?天塌了!
孟雪雁脸色苍白地站在化妆镜前,心里不断想的就是这三个字。
天塌了、天塌了、天塌了……
外头传来喧嚣人声,提醒她这场婚礼的真实性。
镜中的人儿穿著一袭雅致的白纱新娘礼服,乌黑长发让化妆师简单盘起,上头缀著银丝碎钻和满天星,看来娇美动人。她的装束与打扮,跟即将出嫁的新娘没有不同,只除了她心形的脸上并未漾著羞怯的笑意,反倒血色尽失得吓人。
镜中回望著她的秀丽脸庞,苍白得可怕。顶著这张脸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她是去参加婚礼,反而会怀疑,她是准备参加丧礼。
孟雪雁深吸一口气,以颤抖的手拿起蜜粉,轻扑了两颊几下,试图遮掩那几近发青的容颜。
该死!她一定是疯了,否则怎么会答应他,举行这场荒谬的婚礼?
她的手在抖,连粉饼都握不住。带著香气的海绵从她手中跌了出去,她瞪著那散落一地的蜜粉,心中挫败感更重了。
“该死!”这已经不知道是她第几声的咒骂。
一旁帮她整理雪白头纱的化妆师闻言,对著镜中的她露出安抚的微笑。
“孟小姐,没关系,当新娘难免会紧张,这蜜粉再买就有了,你不用介意。”化妆师不知内情,嘴角挂著感同身受的幸福笑容。
那新郎俊帅挺拔,薄唇上噙著一抹邪笑,不知可以迷倒多少女人。眼前的孟雪雁该是最幸运的女人了,竟可以捞到这么优秀的长期饭票!
紧张?孟雪雁张大了眸子,瞪著化妆师看。
是呀,她是紧张,但她紧张的原因,和新嫁娘感到羞怯的紧张完全不同,她的紧张是源于那个她即将与之成婚的男人。
她要嫁的可不是一般普通人,而是一个杀人犯哪!
想到这里,她脸色不觉又更白了些。
孟雪雁看著镜中脸色死白的女人,第无数次怀疑,自己怎么能够忍受满腔的怒火与不安,嫁给外面那个该死的、邪恶的、不要脸的、人神共愤的男人?!
天,她为什么会膛入这团混乱中呢?
或许,她可以从窗户爬出去,趁一切尚未成定局前逃开……
她瞄瞄左边那半开的窗户,双脚有些蠢蠢欲动。她可以支开化妆师,然后以布料结成绳索,攀爬到楼下去,趁著混乱逃走,相信不会有人发觉才对。
只是,她要是真的这样逃了,不啻是顺了他的意,连带也证明她是个胆小鬼。
那个邪恶该死的男人,铁定从一开始就算准了她会临阵脱逃,所以才会主动提出这个荒谬的条件。
想到这里,柔软的红唇不觉用力抿了起来。她收敛起彷徨的脸色,蠢蠢欲动的双脚又缩了回来。
该死!她才不会因此退缩,这次她一定要查到证据逮到他,把他关到发苍苍、齿牙动摇才甘心。她要逼他俯首认罪,在牢里度过余生,让他再也没有机会出去翻云覆雨、欺骗世人!
孟雪雁坐回梳妆抬前,深吸一口气。只是,虽然已径打定主意,但乌黑双眸中,却还是掩不住一丝慌乱与愤慨。
她到现在仍有一丝困惑,不明白事情怎么会走到如今这步田地。明明他才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恶徒,怎么反倒是她被逼得走投无路?
该死的男人!该死的凯恩!
她愤怒地在心中咒骂著,这一瞬间,她几乎希望,一个月前并没有在那场意外中遇到他……

第一卷 第三章
?第一章
天朗气清,繁华城市的快车道上,一部白色小轿车呼啸而过。
“八三一、八三一,二九勤务,红色警戒,请即前往处理。”
靠耳边镜架上的小型发报器发出通报,右边墨镜内仰一闪,一小方格视窗从上跳了出来,先是缩小地圆,然后放大,中心传来卫星画面,事故现场的画面瞬问清晰地出现在眼前。
八三一是她的代号,二九勤务指的是银行抢劫,红色警戒则代表歹徒携带危险性枪械。
孟雪雁是警政署扫黑专案中,新成立的飞鹰特勤小组人员,半年前因为连破几件大案子,被林大队长召募,而进入飞鹰小组。
飞鹰特勤小组的装备和支援,放眼警界可说是最精良的,在行动的机动性上也最高。更重要的一点,是在办案时期,组员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享有特别权限。这些旁人梦寐以求的条件,让孟雪雁在林大队长找上门时,二话不说就笞应下来。
老实说,这半年来她如鱼得水,工作得格外起劲,被她踢入牢中的歹徒不计其数。这些高科技装备,在追缉歹徒时总能发挥惊人的功效,让她深觉干劲十足。
如今,孟雪雁轻抿著红唇,将墨镜推回秀气挺直的鼻梁上。
镜面视窗显示银行大门遭到歹徒乱枪扫射,玻璃散落一地,在阳光下反射著金光,立体的画面,如同亲临现场所见。
孟雪雁脸色如常,紧急地旋转方向盘。
白色小轿车顺从主人的意志,轮胎发出极为剌耳的声音,活像是飞车特技般,车身演出一百八十度大旋转,拐到对面车道上,地上留下又黑又长的煞车痕,看得人怵目惊心。
她气定神闲,踩下油门,小轿车立刻飘飞而出。
孟雪雁从座椅下捞出警灯,在高速行驶下,轻松自在地将警灯放到车顶上,一路猛踩油门,顺著卫星导航系统的指示,通行无阻地直达事发地点。
才来到银行门前那条大街,就见一辆蓝色厢型车横冲直撞,逆向朝她冲了过来,完全不肯遵守交通规则。
“该死的笨蛋抢匪!”她秀眉紧皱,咒骂一声,纤腰一抬,修长的双腿稳稳地控制住方向盘,身段姣好的上半身已经探出窗外,另一手掏出系在裙下的手枪。
白色小轿车剧烈地打滑旋转著。孟雪雁惊险地挂在窗外,却仍然镇定如常,发亮的黑发飞散著,那模样更显得冷艳动人。她略眯起清澈的明眸,镇定地瞄准,在车身急速旋转中,精准地朝厢型车射出两枪。
车轮爆裂的声音,伴随著男人的怒吼声响起。
箱型车翻倒的同时,白色小轿车的车尾又转了半圈,横扫过几棵倒楣的小行道树,势子未停,又发出砰地一声轰然巨响,撞倒了无辜的街灯,这才停了下来。
安全气囊因为剧烈的撞击,猛地爆开,白色大气囊将她修长的双腿卡在车内。
“搞什么鬼?!”眼看三名抢匪从厢型车中钻了出来,就要脚底抹油地开溜,她怒骂一声,抽出小刀戳破安全气囊,一个翻身就跳出车外,俐落的身手让人看了瞠目结舌。
孟雪雁举起枪,瞄准著卖命逃跑的三名抢匪。“警察!不准动!”
三名抢匪连头都没回一下,还是没命似地继续往前跑。
就知道喊这个没用!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歹徒,听到这句话,就只会跑得更快,绝对不会笨到乖乖停下来束手就擒。
孟雪雁翻了个白眼,暗暗叨念两声,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站住!再跑我就开枪了!”虽然知道喊这个没用,但碍于规定,还是得喊两声。
那三个抢匪充耳不闻,跑得更快,孟雪雁脸不红气不喘地飞快追了上去,将双方的距离越拉越近。
想当年她在中央警察大学就读时,可是连续四年拿下一千五百公尺赛跑冠军的运动健将。想跑赢她?门都没有!
“喂,前面的,给我站住!”她中气十足地再喊,眼看就要追上了。
听到她越来越近的声音,其中一名抢匪回头一看,见她追得如此近,吓得魂飞魄散。这女人体能这么好,竟然跑得比男人还快?
他心慌意乱,为求脱身,回身放了三枪。
孟雪雁灵巧地闪身,一个翻身滚地,避开近距离的枪击,在一旁垃圾桶边找掩护。她回了一怆,神准地打中那跑第一的抢匪,就见他当下应声倒地。
跑中间的见状,回身也开了两枪。
“快点解决这婊子,跑啊!”他吼叫著,用力拖起中枪的伙伴。
幸好街上的路人早就闪得不见人影,流弹满天乱窜也没有殃及无辜,却逼得孟雪雁无法继续追赶,还得窝在垃圾桶旁罚半蹲,这一来可把她惹火了。
“死杂碎,连嘴巴都不干净,不逮到你们,本小姐就不姓孟!”她手持枪枝,背靠在垃圾桶旁碎碎念著,然后深吸了两口气,飞快地探头出去看。
只见一名歹徒莽撞地开枪,射击路上的车流,其中一辆倒楣的黑色宾士被击中车窗,子弹穿透窗户,击中了驾驶手臂。宾士车立即偏向一旁,惊险万状地冲到人行道。幸亏驾驶技术良好,迅速将车停了下来,才没直接冲到店家里,酿成更大灾祸。
这还得了!这些抢匪被逼得急了,说不定会挟车逃逸。一且被挟持,车上的人肯定凶多吉少。
为了避免连累无辜民众,孟雪雁连开数枪,企图阻止那三人接近宾士车。歹徒们也不甘示弱地回击,顿时子弹满天飞,她以一对三,弹匣中的子弹转眼用尽。
“可恶!”孟雪雁喃喃咒了一声,一抖手,甩开用罄的弹匣。
姣好的面容上,此刻充斥著紧绷的愤怒,她缩回垃圾桶后,从腰间摸出弹匣,迅速地更换,准备再去解决那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只是,在更换弹匣的同时,她狐疑地蹙起秀眉,察觉出气氛有些不对劲。
原本震天乱响的枪声,竟突然停止了,外头安静得有些诡异。
孟雪雁两三下就换好弹匣,狐疑地探头出去看。眼前的景况上让她瞪大眼睛,几乎想揉揉眼睛,看自己是否眼花看错了。
那三名原本还持枪乱扫的倡狂抢匪,如今已经乖乖地倒在地上,个个受伤挂彩,发出要死不活的呻吟。
街上一片狼藉,满是散落的弹壳,四周安静得吓人,只有远方还传来车行的声音,尘烟微粒飘浮在空气中,然后缓缓落地,危险的气氛充斥四周,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她的视线慢慢移动,接著,看到了那位站在三名倒地抢匪身边,西装笔挺的高大男人。
他穿著一身深黑色的考究手工西装,神态从容地站在抢匪身边,低头望著他们,仿佛那三人只是无害的三岁小孩,而不是结伙抢银行的歹徒。
他背对著她,过长的黑发,以皮绳绑成一束,手上拎著的,是几秒钟前还在抢匪手上的一把枪,以他握枪的姿态来来,他无疑十分熟练于使用武器。
宾士车的后车门是开著的,而驾驶座上受伤的司机这时也捂著伤手,缓慢地下了车。
孟雪雁微微愣了一下,随即了解,男人是车上的乘客。
确定歹徒无法再作怪,一切安全无虑后,她才持枪匆忙上前,捡拾起另外两把掉落地上的黑枪,将证物放进袋子里,转身走向那高大的男人。
“先生,谢谢你的协助,请把枪交给我。”她一手持著枪,一手伸了出去,等著他乖乖把证物交出来。
男人转过身来。跟他那张俊脸打了个照面的瞬间,她又愣了一下。
这男人俊帅得有些面善,一双会放电的黑瞳看来深不可测,注定了生来要勾引天下女子,没良心的薄唇噙著笑,绝对擅长于花言巧语,而俊美的脸上,神情慵懒而优雅。
他转过身时,迷人的双瞳在瞬间收缩了一下,之后定定地望著她,神情如谜,让人看不透。
孟雪雁心里莫名地一震,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这男人方才的神情,看来就像是……眼睛一亮?
她全身上下有什么地方,可以让这男人眼睛一亮的?她暗暗皱起眉头。
“先生,枪。”雪雁再次提醒,力持镇定,掩住心里那丝诡异的不安。
“枪?”他挑眉回问,像是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嘴角那丝微笑漾开,笑意直扩散到黑眸。
“请你把枪给我。”她重复一次,拧皱秀眉,下意识地戒备起来。他的那抹微笑太过俊帅,对女人具有绝对的杀伤力。
不知怎地,她就是知道,这男人绝对是个危险人物。
“你是警察?”他没有把枪交给她,反倒感兴趣地问。
雪雁以为他不相信,干脆从口袋里掏出皮夹,啪的一声亮出证件,再他那双似笑非笑的黑眸前晃了晃。
他略略看了一眼,仍是看著她微笑。“我以为台湾警察的警徽是鸽子,不是老鹰。”
那抹笑,真是让人讨厌。
而且,也让人不安。
孟雪雁在心里咕哝著,脸上却面无表情。“我是警政署扫黑专案新成立的飞鹰特勤小组人员,本小组的警徽是老鹰,用此和一般警员识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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