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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祭奠我那爱欲横流的青春-第6章

小说: 祭奠我那爱欲横流的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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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更应该找个老婆陪你,今年你也不小了,该成家立业了。”
  秦扬听到这里很不高兴的放下筷子。
  “我可不想被比我小两岁的人教育,别跟我妈一样,想关心我的时候早干嘛去了。一个一个地有了新家庭,有人想起过某个地方还有一个他们所谓的儿子吗?”秦扬扔下饭碗阴沉着脸出去了,我放下碗筷拖着残腿跟着走出去。
  “没有哪个父母会忘记自己的孩子,他们只是被某些事情牵绊住了。”
  “哼”秦扬冷笑道:“被他们的新家人?被他们的工作?我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以后会好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能走向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个背影满含着孤寂和落寞。
  秦扬反手搂住了我的脖子,把头紧紧的靠在我的肩上,我用力挣扎了两下,而他束缚的越来越紧。
  “让我靠一会儿,只靠一会儿。”
  我安静的站在那里,听着身边他深厚而均匀的呼吸,竟有一丝悲凉涌上心头,鼻子酸酸的,我拍拍他的背,嘴里说着“会好的,会好的。”
  过了好大一会儿,秦扬松开我。
  “周宪,你知道不知道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这个问题怎么这么似曾相识。
  “你太温柔了,这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成为致命伤。”
  湘湘也这么说过。
  九点钟的钟声敲响,我说我该回家了。我去收起晾在外面的衣服,已经干了。
  秦扬没吱声走进书房。
  因为绷带缠的太厚了,裤子都脱不下来,我只能一点一点的把绷带放开,沾满鲜血的纱布堆成了个小山,因为处理得当,伤口已经不流血了,组织液开始凝固,我缠了薄薄的一层,换上了自己的裤子和衬衣。
  书房里传来叮咚叮咚额钢琴声,我走过去,他正在弹那首《梦中的婚礼》,旋律美妙的像是一对情人在呢喃,像是在婚礼上的宣誓词,不论贫困富有健康或疾病,都会爱你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优雅的声音在他的指尖流转跳跃,黑白琴键在他的手下像是缠绕上了生命一样,流畅有活力,钢琴王子的称号确实名副其实。我想,我开始慢慢认识了秦扬,曾经在我印象里的那个秦扬开始逐渐消散了。
  我没有打扰他,慢慢的退出来,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时,秦扬从书房里走出来,“我送你回去,等我换下衣服。”说着噔噔噔的上楼去了。
  过了不大一会儿,秦扬下楼来,脸色非常的不好看,他的手上拿着我的手机,衣服也没换。
  “有你电话。”秦扬递过来,手机正在闪烁,岳遥的名字无比硕大的映入眼帘。
  接还是不接,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当我在犹豫的时候,秦扬一把抢过手机挂断了电话。
  “把手机给我。”我伸手去抢的时候,却被他塞进口袋里面。
  “手机给你可以,不过你要老实回答我的问题。”秦扬皱着眉头的样子分外吓人。
  “你是不是和岳遥在交往?”
  “没有只是聊天而已。”
  “你是不是还爱她?”
  “忘记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
  “回答我,爱还是不爱?”
  “爱,我爱她,这样回答总可以了吧?”
  这时岳遥的电话再一次的打过来,秦扬掏出手机狠狠的摔在大理石地板上,屏幕碎的连渣都不剩了。
  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静得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呼吸。
  接下来,我一个巴掌甩在秦扬脸上,手掌火辣辣的疼,秦扬的嘴角血丝蜿蜒从下巴溅到地板上,秦扬擦了擦嘴角,一把把我掳过去,拦腰抱起来,向二楼走去,他的力气大到难以反抗,越挣扎束缚的越紧,秦扬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我知道他是彻底怒了。
  他一脚踹开卧室的门,把我扔在床上,我刚要挣扎着起来,他就扑过来,把我死死的压在他身下,像是发狂的狮子,眼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如同恶魔一样。
  “我一忍再忍,无论你做什么。但是,唯独这件事不行,不许你跟她有任何联系,你不能爱上任何女人。”
  说着,他扳过我的脸,狠狠的咬住我的嘴唇,就像一年前那样,只不过因为太过用力,渗出的血流进嘴里,一股腥甜的味道在嘴里绽开。我吃痛的捂住嘴,说不出话,接着他开始扯开我的衣服,衬衣的口子被扯掉,他像野兽一样吻着我坦露的皮肤,我挣扎得越用力他便更用力的回敬我,眼前的秦扬像完全变了个人。
  “我不允许你爱其他人。”像野兽在低吟,说着竟然开始解自己皮带。
  直到他□硌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用尽全力把他推开,猛得抽出一只手砸在秦扬的脸上,趁机把秦扬撞到一边,迅速爬起来。
  秦扬吐了一口在地上,殷红的血在白色地板的映衬下显得那样的刺眼。
  “秦扬,你太他妈的恶心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我一边咆哮着,一边整理好衣服。
  “岳遥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与你无关。”
  我飞身下楼,拎起自己的包和碎掉的手机夺门而出,在出租车上回想起之前发生过的事情,脊背阵阵发凉,秦扬到底在想什么,他不会真的对我动了什么心思吧?我从后视镜里看到司机的眼神一直瞄着我,我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望着车窗外。
  回到家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狼狈,下嘴唇被咬破了流了很多血,顺着下巴到脖子,脖子上,胸口上出现了像是紫癜那样的吻痕,衬衣上血迹斑斑半敞开着,简直惨不忍睹,最糟糕的的要数左腿了,因为挣扎的过于激烈,已经粘合的口子再一次的裂开,鲜血染红了裤子。
  


     ☆、迟来的告白

  接下来的两周我都没有再去见秦扬,他也没有跟我打过一个电话,每当主编问起来的时候,我只说他在闭门写作,谁也不见。当我检查自己的工作日程的时候却发现,秦扬离着截稿日期只剩下短短的一个月,而现在就我了解到的情况他连三分之一的计划还没完成。
  后来,我花了很多银子重新换了一部手机,给岳遥挂了一通电话。
  “上次很抱歉,有事情不能够接电话。”
  “没关系,是不是打扰你了?”
  “没,没有。”
  “没有就好,我还以为……”
  “算是赔罪,你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吃饭。”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约他吃饭,一定要把握好机会,而且岳遥也很爽快的答应了。下班的时候遇到了湘湘,还是那么瘦,不过看起来比之前好多了,连说话也终于回归到了之前泼辣的风格。
  “周宪,穿得这么正式看来要去赴约啊?今天晚上要好好保存体力哦!”
  “去你的。最近看来有好好吃饭啊,皮肤也比之前好多了,我给你买的东西有效果吧?”
  “不邀功会死啊?不跟你说了,我去健身房了。”
  餐厅选在了一条文化氛围浓郁的街上,马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因为快要入秋的原因,叶子开始纷纷扬扬的飘落,为本身行人不多的街上增添了一分清幽。这家餐厅是意大利人开的,环境相当的别致,我早早的等在那里,一个人靠近木质复古雕花窗,吹着风。岳遥踏着夕阳的最后一缕余辉走来,光线在她的脸上营造出美丽的暗影,几分神秘,几分空灵。
  “每次都让你破费,真不好意思。”
  “这家的松露鹅肝做得很不错,美食一定要跟美女一起分享啊!”我觉得我现在慢慢变得开始会耍贫嘴了。
  在浪漫的音乐声中,我们安静而惬意的享受美食,时而抬起头相视而笑,你言我语的聊着天,无非就是曾经的故事。
  红酒在她的脸上抹出了一丝红晕,她低着头,浅浅的金色眼影,精致秀气的鼻尖,还有那一缕刘海,被刘海遮挡住的眼睛都让我魂不守舍,她笑起来声音悦耳动听,宛如《琵琶行》中的“大珠小珠落玉盘”。我一时情动,竟微微探身,吻了吻她的脸颊。
  岳遥一时愣在那里,直勾勾的盯着我,然后我才回过神来,后悔莫及。
  “对不起,你太美了,情不自禁就……”有些语无伦次。
  岳遥浅浅的一笑,说了声没关系。
  吃过晚饭,我们沿着马路慢慢的散步,彼此都没有讲话,而我还沉浸在刚才那个吻中,尴尬的无法自拔,身边的岳遥一直带着微笑。
  “这里很美,帮我拍张照片吧?”岳遥说着把她的手机递过来。
  我选了一个角度,取景框里路灯昏黄的光线打在她的脸上,仿佛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我排好递给她,她开心的笑着说:
  “你把我拍的很好看呢!”
  “人本来就美啊!”
  岳遥继续往前走,我看着她的背影,男子汉的勇气终于冲破胸腔。
  “岳遥。”我叫住她。
  岳遥转过身,看着我没讲话。
  “我喜欢你,一直都是,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岳遥没说话,表情波澜不惊,仿佛早就料到我所讲的话。
  “虽然,今天没有准备鲜花,但是你知道的,我喜欢了你四年,虽然中间我也交过女朋友,但是我始终无法忘记你。”
  “周宪,这有些突然,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吧!我不想草率地答应你或者拒绝。”
  “我没有想让你现在答复我,其实我也没什么心理准备,如果现在说了或许我会晕倒在这里呢!”
  岳遥噗嗤一声笑了,我们沿着马路走了很久,然后陪着她去乘公交车,坐地铁,她告诉我她想要一种平淡而真实的生活,我说我们不是一直平淡却真实的生活吗?岳遥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再没有讲话,送她到家之后,我们站在她家楼下,她没有邀请我上去,而我也怕上去,怕自己会把持不住,我笑着跟她说再见,看着她上楼,看着一扇窗户亮起来才离开。
  回到家翻看着日历,今天是10月16日,第一次对岳遥表白的日子,迟到了四年多的表白。无意中瞥见了贴在日历上的便签条:
  11月01日,收稿。
  糟了,秦扬这个混蛋。                    
 


     ☆、医院我们又来了

  满满的幸福瞬间灰飞烟灭,再不催她到时候交不上稿子,挨骂的人可是我,只能硬着头皮给秦扬打电话,手机嘟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听,在我打断挂断的时候,终于有人接了。
  “……”啥,没人讲话。
  “秦扬,是你吗?”
  “宪,你终于肯给我打电话了。”秦扬的声音听起来沙哑而疲惫。
  “你生病了?在哪里?”
  “家。”这小子果然有问题。
  “稿子进展情况怎么样?”我犹豫着要不要问,这样的时候是不是有点不妥,可是真的没办法,被逼的。
  “跟两周前一样,咳咳……”说完竟然咔哒一声挂断了,当我在打过去的时候关机了。
  秦扬不会出什么事情吧?万一陈尸家中怎么办,越想越担心,出门打了个车以最快的速度奔向秦扬家。
  在门口按了半天门铃也没有人开门,他,他不会真的死掉了吧?正打算找物业把门弄开的时候,门开了,里面站了一个像乞丐一样的人,跟我两周前离开的时候几乎无异,衣服竟然也没换,胡茬子长得快能梳小辫子了,一股浓浓的体味扑面而来,就差扶着门框大吐特吐了。
  “怎么这副鬼样子?”这家伙肯定两周都没出过门,客厅的桌子上摆满了吃剩的泡面盒子,面包袋还有发霉的蛋糕。
  秦扬重重的倚在我背后,瘦了许多,骨头咯的疼。
  “别靠着我,离我远点。”我把他堆到沙发上,“你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就算你死在这里也没有人知道。”
  秦扬轻轻的笑了笑,“你不是来了么?”
  “要不是因为急着收稿子,鬼才懒得管你,大变态。”我说着找了个大垃圾袋开始收拾乱糟糟的房间,秦扬所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收拾二楼的时候发现卧室里的床单上依然有血迹,一想起那天晚上,心里就像是堵了块石头,沉重的让人直不起腰。我努力压住火气,把床单撤下来,扔进洗衣机。
  在秦扬的衣柜里找了两件干净衣服,拿到楼下,扔到他身上。
  “把你的身上的乞丐装脱了,脏死了,去洗澡。”真是愁死人了,为什么比我大两岁的人还要我来照顾,完全跟长不大的孩子一样。
  秦扬哦了一声,拎起衣服起身去于是,我坐在沙发上让自己平静下来。
  过了很大一会儿,秦扬湿哒哒的走出来,腰上缠了一条浴巾,从冰箱里拿出两听啤酒,打开递给我,我接过来放在桌子上。
  “擦干,把衣服穿好。脏衣服呢?”
  “在里面。”这家伙连动手扔到洗衣机的功能都丧失了吗?
  我无奈的站起身转身去浴室收脏衣服,感叹自己真的是命不好,明明只是他的编辑,怎么感觉更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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