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其他电子书 > 另类解读『搜神记』 >

第7章

另类解读『搜神记』-第7章

小说: 另类解读『搜神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邓元义是后汉人,出身官宦世家,他的父亲叫邓伯考,官至尚书仆射(相当于宰相)。一次,邓元义回老家办事,留下妻子惠芳(化名,为行文方便,原文无名)侍奉年迈的母亲,一场闹剧就此开始。

不知道是更年期还是心理变态,这个老太太就是看不上儿媳妇,说什么都是错,做什么都不对,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把她关进空房子里饿着,有时候是一天一宿,有时候是两天两宿,反正就是让你吃不饱睡不好。如果儿媳妇不守妇道,这还容易理解,可是恰恰相反,惠芳又贤惠又孝顺,知书达礼,任劳任怨,放到哪都是三八红旗手式的女人,婆婆对她这样惨无人道,她甚至没说过一句埋怨的话。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啥人也经不住这样的折磨啊,没过多久,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变成了一副皮包骨,走路都得扶着墙。

邓伯考看到儿媳妇这个样子,感到非常奇怪:这是减肥啊还是行为艺术啊?要不,是病了?那赶紧找大夫啊。

儿媳妇没说话,小孙子邓朗沉不住气了:“我妈不是病了,是饿的,她都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邓伯考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感到十分震惊,想不到如此孝顺的儿媳妇竟然遭受这样的虐待。这怎么行!邓元义回来后,爷俩儿一商量,想出一个好办法——把惠芳休回了娘家。

既然婆婆对你不好,你就别当她的儿媳妇了。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公公和老公不给作主,还将人家扫地出门。要知道,在古代,被婆家休回去是很没面子的事。可以想象,惠芳心里是多大的委屈。回娘家不久,惠芳就嫁给了应华仲。

这应华仲也不是一般人,他担任将作大匠之职(相当于现在的建设部部长),修宫建殿什么的都他说了算,油水多得很。惠芳过门后,锦衣玉食,算是跳出了火坑。

大家都在京里混,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时候邓元义在街上看到惠芳的轿子,就会对人家说:“看着没?这就是我原来的老婆,人特别好,只是我妈太残忍了,把人家欺负走了。我早就看出她有富贵之相,现在果然应验了。”

你还有脸说。

不靠谱的,还有邓朗。惠芳虽然嫁给了应家,但十分惦记自己的儿子,隔三差五的去封信,问问学习生活情况,有时候还送去几件新衣服。邓朗呢,信也不看,衣服也不穿,统统扔到炉子里,化成灰烬。惠芳并没有因此责怪他,总觉得孩子还小,有些事可能不懂。后来,邓朗长大了,而且做了官,惠芳就想见儿子一面。

费了很大的劲,邓朗总算来了。见到母亲,他磕了两个头,哭了一会儿,一句说没说,走人了。老实人也是有脾气的,惠芳怒了,她追上儿子,对他说:“当时我在邓家差点饿死,后来又被抛弃,这些你都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你却这样对待我!”

从此,母子再也没有相见。

惠芳是对的。她什么也没有做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受害者。要怪,只能怪她错嫁给了邓家——稀里糊涂的一家人。

还有一点我没弄明白:这里面没有神,没有鬼,也没有妖,为什么干宝要把这个故事选入《搜神记》?难道是他认为,不靠谱的人比鬼比妖还可怕?

也许。

22、一场特别的婚礼

关于人和神的婚姻,志怪小说中有很多记载,比如牛郎和织牛、董永和七仙女、白蛇和许仙等等,都是比较经典的段子。这种人神跨界的恋情,听着新鲜,最容易吸引人的眼球,要是当时有报纸,绝对是头版头条。不过要提到结局,十之八九都是以悲剧收场,过程也是大同小异: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一波三折》一枕黄粱。

总之,人和神要想生活在一起,那是相当困难。毕竟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各有各的规矩,就是神仙也没有办法。

闲话少说,让我们把镜头切换到吴郡余杭县。

余杭县的南边,有一个大湖,湖的中央筑有堤坝。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骑着白马,缓缓走来,他就是本文的主人公——白马柱子(化名,为行文方便,原文无名)。

柱子今天主要的工作是看戏,一大早就带着三四个马仔出门了。看完戏,几个人又在岑村暴喝一顿,直到日头偏西,才晃晃当当的往家走。天挺热,来到湖边,酒劲上来了。柱子下了马,找了一块大石头,四脚朝天一躺:睡会儿再走吧。

马不这么想。一看没人管了,人家先回了。马不能不要啊,在古代,那可是重要的交通工具,相当于现在的轿车。几个马仔赶紧去追马。

柱子一觉醒来,发现马和马仔都不见了,正在纳闷,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走了过来,关切地对他说:“帅哥,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躺在这儿?多危险呀!”

危险?你要是强盗就好了。要钱给钱,要色给色,谁反抗谁是孙子……柱子正在胡思乱想,一辆崭新的车子向他驶来,车后面跟着二十几个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坐在车上,对他说:“上来呀,我爸想见见你。”

不记得这有熟人儿啊,柱子坐着车子,和少年来到了一座官府模样的宅子前。在门口,柱子看到一面信旗,上面写着三个字:河伯信。意思就是,这里是河伯的住宅。

要说河伯,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仁兄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著名的黄河水神,受天帝之命管理河川,在许多故事中都有他的身影,出镜率是相当之高。不过作为普通人,平时也就是看看画儿,想见真人门儿都没有。现在被请到这里,到底是凶是吉呀,柱子心里乱七八糟的。

进了门,河伯带着许多侍从,亲自迎接。柱子一看,河伯大概三十来岁,英俊潇洒,真和画上的形象差不多。虽说人家是那么大的一位神仙,可一点儿架子也没有,还给他准备了丰盛的酒菜。柱子蒙了:这是唱的哪出戏啊?

河伯也看出了柱子的不安,他笑了笑,说:“别紧张,放松点儿。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女儿,聪明伶俐,打算送给你做妻子,你觉着怎么样?”

柱子更迷糊了:“真的假的?河先生,不是耍我吧?”

河伯一乐:“我是谁?能说瞎话吗?你就说同意不同意吧。”

河伯为女儿求婚,还敢不同意,柱子再傻,也知道个轻重啊。别管是谁的女儿,娶媳妇总比被人扔到水里喂王八强。我没什么意见,落槌儿吧!

成交!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神界的办事效率就是高,不一会儿,一切婚礼用品都准备好了。柱子一看,每样东西都巧夺天工、精美无比,就连睡衣都是闪着光的。再看新娘,也就十八九岁,貌美如花。柱子乐坏了,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这不是在做梦吧?

直到入了洞房,这小子才回过神儿来。(此处省去一千字)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柱子已经当了三天的上门女婿。第四天,老丈人说话了:“按习俗,三天回门,你该走了。”

妻子万分不舍,一个劲儿给柱子往皮箱里装东西,什么黄金酒具啦、什么麝香袋啦,另外还有十万铜钱和三卷药方,告诉他这些可以帮助百姓……

“不是,您等会儿。”柱子走过来,对妻子说,“不是回门吗?什么时候改成扫地出门了?你不和我走啊?”

妻子双眼含泪:“十年,十年之后我去接你……”

什么?这神仙的事儿真是不好理解,用本山大叔的话说就是:一杆子支到3000年去了。都说小别胜新婚,可十年也太长了。只怕到那个时候,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唉,上门女婿不好当啊,最终解释权都得归人家。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不能赖这儿不走啊,柱子辞别河伯一家,回到家里。

也许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重返人间的柱子在家呆了几天,就辞别父母,出家做了道士。没事儿的时候,就研读妻子给的三卷药方。这三卷药方,一卷是脉经,一卷是汤剂单方,一卷是丸药单方。靠着这三卷神奇的药方,柱子成了著名的中医,从此云游四方,救治了不少病人。

后来呢?

后来,柱子的母亲老了,哥哥死了,柱子还俗回家,和别人结了婚。顺便说一句,这就是最后的结局。

是不是有点儿虎头蛇尾的感觉?不过没办法,原书中就是这样写的,我也不能瞎编,不过对于诸多的疑问,还是可以猜测一下。

按惯例,一切不好解释的姻缘都可以用两个字搞定:缘份。柱子被接到河伯家里,和他的女儿闪婚,大概就是命中注定该有这么一段,要不人家那么著名的神仙,能没事把女儿让你白睡三天嘛。三天后,缘份已尽,各奔东西。不过,一日夫妻百日恩,感情这东西,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尤其是女人。河伯的女儿也不例外,为回报丈夫,所以送了不少好东西。最后柱子普渡众生,只能算是意外收获。如果这是找柱子的初衷,成亲就显得多此一举了。

再说十年之约。

这种没有下文的约定在神话故事中确实少见。要么,是十年后河伯的女儿没来接柱子;要么是没到十年柱子熬不住了。总之,肯定有一方失信。综合考虑,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后者,神妻岂能善罢干休?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23、醉里乾坤大

提到酒,那故事太多了。这东西,有人爱,有人恨。爱他的人说万事何如杯在手,恨他的人说酒是穿肠毒药。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角度不同罢了。酒本身并无好坏,就看落进谁的肚子里。同样是菜刀,拿来切菜就是厨具,用来砍人就是凶器,关菜刀屁事?

且说有一次,汉武大帝去东部巡游,还没到函谷关,就被一个怪物挡住了去路。这个怪物身高有几丈,长相有点儿牛魔王那个意思,两眼放光,四只脚插在土里,不停晃动。这东西太吓人了,文武百官无不胆战心惊。奥特曼是指望不上了,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一个人,谁?东方朔。

东方朔比不了东方不败,功夫是一点儿不懂,但这人有学问,百科书看得多,是西汉的传奇人物。《西游记》里说他是东华帝君的弟子,还有个莫名其妙的道号:曼倩。

曼倩真不白给,走过来一看,心里就明白了,马上现场给汉武帝介绍:“陛下,这个东西叫患,是由充满忧愁的冤气凝聚而成。我猜想这个地方,要么是原来秦国的监狱,要么是劳改农场。否则不会有此怪物。”

汉武帝点点头:“能搞定不?”

东方朔一笑:“so easy。有道是,一片春愁待酒浇。要想降服此怪,非用酒灌它不可。”

酒来了。只见这个怪物大嘴一张,咕咚咕咚,一口气儿喝了几十斛酒(约合上千斤),然后打了一个酒呃,转身消失了。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喜欢喝两口儿,无可厚非,只是要有个“度”才好。有句粗话说,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如果你不是斗酒诗百篇或者景阳岗打虎的料儿,就小酌一下,解乏、助兴、舒筋活血,也不失为一个乐趣。相反,明明是一斤的量,你偏偏灌两斤,不出事儿才怪。

南阳郡有个人,叫来季德,已经死好几天了。这天,家里人准备下葬,没想到,来同志咳嗽两声,又活了。

这不就是诈尸吗?

家里人看着他心里直发毛。来季德呢?就像刚睡了一觉,言谈举止和平时一样,还是一副当家人的派头儿。也许是觉得死这几天耽误了不少事儿,他把家人叫到面前,一个一个叮嘱——你去干什么、他去干什么,布置得井井有条。又喊来几个奴婢:“你们别以为我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那谁偷了两个鸡蛋,那谁把花瓶打碎了,有没有这事儿?”奴婢们吓得直缩脖子——真让他说对了。于是,犯错误的每人挨了一顿鞭子。

死而复生,可喜可贺。来家大摆筵席,庆祝来季德重获新生。可到了晚上,吃饱喝足的来季德却起身和家人告别:“虽然我复活了,但是晚上不能睡在家里,只有白天才能回来,明天见啊。”家人感到很奇怪:“这是为什么呢?”来季德说了一句“天机不可泄露”,转身走了。

第二天一早,来季德果然又回来了。此后好几年,天天如此。刚开始还好,家里人比较珍惜,毕竟白天能回来,比死了强。可时间一长,大家都觉得挺烦:这是干啥啊,神出鬼没的,天天晚上出去鬼混,白天回来大吃大喝,还不如死了呢。

这天,来季德又回来了,一进屋便吩咐厨房整俩硬菜、烫几壶好酒,看来心情不错。左一壶,右一壶,不一会儿,来季德就醉倒在桌子底下。家里人赶紧过去扶,可到了近前一看,哪有什么来季德,桌子下躺着的,是一只老狗。

原来是老狗成精,到此作怪。更可气的是,这只老狗大家都认识,而且每天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