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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陈云文选-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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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猪的收购价格低了。在粮食紧张的情况之下,是不是就不能养猪?我们不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粮食紧张不是养猪减少的唯一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猪的收购价格低了。在粮食统购统销以后,粮食一紧,饲料就紧,就涨价,养猪的成本高了,收购价格就显得低了。在交通不便的地区,收购价格原来就过低。它是按照大城市的收购价格,再减地区差价定的,离大城市和铁路沿线越远,收购价格越低。同时,猪的收购分等过多,验收时常常压级压价(注「自一九五四年国营商业部门经营生猪以后,为了做到收购生猪时计价简便、合理,曾制定了收购生猪的办法。当时各地主要采用“毛斤定等,毛斤计价”,即根据收购时的毛重定等级,重量越大,等级越高,单价也高。这种办法虽然简便,但不能体现优质优价,同时容易助长农民交售饱食大肚猪的现象。后来,不少地区改为“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即按照活猪每百斤毛重出带骨肉多少定等级,出肉多的等级高,单价也高。但是,这种出肉率的确定,全凭眼看手摸,又出现了收购人员压级压价的现象。为了纠正这种现象,有关部门作出了简化收购规格和规定验级公差的决定。——第15、324页。」),农民吃亏。现在除了已提价的地区外,许多地方的收购价格,不能刺激猪的生产。在粮食紧张的情况之下,要使农民想各种办法多搞一点饲料,多节省一点粮食来养猪,就要在价格上有适当的刺激,使他们有利可图。

  第三,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养猪不是为了肥田,而是为了获利。农民土地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养了猪,只能把猪粪卖给合作社,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动。如果没有适当的利益来刺激,他们便不会养猪。过去我们没有注意解决这个问题,使农民养猪没有利,或者得利很少。

  今年七月国务院发了指示以后,养猪有所增加,但是如果不解决饲料和价格问题,这个增加是不稳定的,还不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面的。

  用什么办法增加猪的生产呢?除了必须坚持私养为主、公养为辅的方针以外,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负责安排社员养猪的饲料。

  现在养猪的人要自己解决饲料问题办不到了,因为土地归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猪的饲料,包括精饲料和青饲料。养猪一般的都要经过三个阶段。生下来的小猪吃流质;到二、三、四、五、六这五个月是撑架子的时候,叫“克郎”猪,是以青饲料为主,加一点精饲料;到七、八、九、十这四个月是催肥的时候,要增加精饲料,折成原粮是一百二十斤的样子。吃流质,撑架子,催肥,这样三个阶段,一共十个月,可以长到一百四五十斤的样子,超过一百六十斤就不大长了。

  养猪需要糠、麸皮、豆渣、粉渣、豆饼这些东西。现在全国养猪不到一亿头,按照第二个五年计划(注「第二个五年计划是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简称。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这个计划的建议。后来由于经济指导工作上发生严重失误,这个计划建议没有付诸实施。——第17、37、56、78、107页。」)的要求,要发展到两亿五千万头,糠、麸皮、豆渣是不够的,必须另找别的精饲料。能够代替糠、麸皮的精饲料,有薯类、胡萝卜、土豆等。现在全国粮食加工大概可得一百五十亿斤到一百八十亿斤细糠,能喂猪三千万头到四千万头;粉渣、豆渣、豆饼,能喂猪三千万头。如果要发展到一亿一千万头,那就还得想别的办法。

  我以为,大量养猪的最大困难,可能不是精饲料,而是青饲料。养一头猪,把吃的糠、麸皮、豆渣一起算进去,大概相当于二百斤粮食。猪粪肥田,可以增产一百斤粮食。吃肉多的人会省一点粮食,按二八计算,大概可以省二十斤。那末,养一头猪只需要八十斤粮食,一亿头猪就是八十亿斤粮食。在现在的粮食生产情况下,还是可以负担的。而青饲料并不是全国所有的地方都能大量增产的。南方天气比较暖和,青饲料比较多,长得快,产量大。东北地区和内地山区,地广人稀,青饲料也比较多。据商业部门的同志估计,每头猪大概需要二千斤青饲料,把全国各种能算作青饲料的东西都计算在内,只能养猪一亿一千万头到一亿二千万头。要增加到两亿头,必须有计划地种植青饲料。农业生产合作社要负责安排各种饲料的生产,合理地安排播种面积,并且要有青饲料的播种计划和精饲料的播种计划,还要有适合于种植的高产量的青饲料和精饲料的品种。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农业生产合作社要给养猪的农民多留一点自留地,让农民自己种饲料。如果不解决饲料问题,发展猪的生产是不可靠的。

  第二,有计划地恢复农村的粉坊、豆腐坊、榨油坊和小集镇的碾米厂。

  开作坊是解决饲料的很合理的办法。人吃豆腐,猪吃豆渣;人吃粉条,猪吃粉渣。恢复作坊,可以使人和猪“各取所需”。还要对农民多供应带壳粮,让他们自己碾米,以便充分地利用谷糠做饲料。

  农村恢复了作坊,势必挤大城市的加工工厂。两个方面的利害比较一下:农村小作坊榨油,出油率低;大城市机器榨油,出油率高。农村榨油,大城市停工待料,或者开工时间减少;在乡下榨,豆饼和糠麸价钱便宜,而且都留在农村。利害相权,恐怕还是打主意把作坊搬到乡下去为好。但是,乡村恢复的作坊,应该是粉坊、豆腐坊、油坊。酒坊看起来不应该恢复,酒糟少,作为猪饲料的数量有限。另外,酒坊过多的分散以后,财政部的专卖税利(注「专卖税利指国家专卖事业部门按照国家法令经营专卖商品向财政部门上缴的税金和利润。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财政部颁发了《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和《各级专卖事业公司组织规程》。到一九五二年,除少数地区外,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对酒类实行了专卖。制造和运销酒类,由国家专卖事业部门统一经营。专卖可以使国家对某些特定商品实行集中管理,以便有计划地发展生产,提高质量,调节消费,增加财政收入。——第18页。」)收入就要减少,这是不利的。糠、麸皮还是给猪吃,不要用来做酒。

  大城市的油厂应该适当维持,榨一部分出口的油和供应城市的油。为了保证大米出口的规格,除了十几亿斤到二十几亿斤的米集中在几个大城市碾以外,大城市吃的米还可以由小城市、中等城市碾米厂供应。就是说,大城市里的碾米厂也可以分散一点。糠麸不应该远地运送,应该就地供应附近农民喂猪。

  大中城市的机关、部队、工厂剩下来的饭菜是很多的,有许多没有利用。应该经过市政府同郊区农民挂上钩,把剩菜剩饭加以利用,或者给农民喂猪,或者同农民合伙喂猪。

  第三,适当地提高猪的收购价格。

  要保证农民养一头猪能得到二百斤到二百五十斤原粮的利益,相当于粮食产量低的地方的一亩地左右的收入。有这样数目的收入,可能刺激农民养猪。今年上半年,有的地方提了猪的收购价格,有的地方还没有提,有的提得多,有的提得少。这次提价,各地应该有所不同。已经提了的要少提,提得高了的不再提,还没有提的要多提。总之,要使农民养一头猪都能够得到相当于二百斤到二百五十斤原粮的利益。那末,价格怎样计算呢?养一头猪,精饲料(包括豆饼、米糠、豆渣)需要十五元,青饲料两千斤,大概也值十五元。照一般情况,小猪价钱和猪粪价钱应该相等。但是,现在小猪的价钱贵了,猪粪的价钱比较便宜,所以卖出猪粪再买进小猪要多贴二元。饲料要用柴烧,再加上二元。还有病死的,常常要占猪的头数的百分之十左右,平均计算,每一头猪赔上二元。以上共计,本钱三十六元。再加上相当于二百斤到二百五十斤原粮的收入,大概要十五元左右。这样,总共是五十一元。现在我们的收购价格,去年平均是四十三元,相差八元。各地究竟提价多少,要根据本地区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意见。照这个价钱计算,我估计农民是愿意养猪的。因为柴是可以拣的,饲料也可以搞到一点,就是多花一点劳动力,可以得二十元或者再多一点。

  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如山里边、偏远的地方,食品公司要准备补贴一部分运费。

  提了收购价,食品公司就要贴钱,商业部的利润就要减少,财政部就要给以补贴,每年约三亿八千万元。这个问题怎样解决呢?现在我们是按猪肉的卖价收百分之十三的屠宰税,是否可以减到百分之五。这样,商业部门可以少向地方缴纳二亿四千万元的税款。另外,是否可以把小城市的肉价从每斤五角,提到五角五分,每年销二千万头猪,可以多收入一亿元。商业部门经营猪的利润,今年是四千万元,也把它贴在里面。这三笔,合起来是三亿八千万元。这里最重要的是两条措施:一条是税收从百分之十三降到百分之五,另一条是在小城市把猪肉的价钱每斤提五分。提高销价以后,把最大的好处给了养猪的农民,至于说吃肉的人每斤多花了五分钱,这数目不大。请同志们考虑,这样做行不行。减少了屠宰税,是减了地方税收(注「地方税收是划归地方留用税收的统称。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年四月一日发布的《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地方留用税收包括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其中,有些税种后来被简化合并,或者停征。地方税收由国家统一立法,规定征税原则,具体的减免和征收范围、征收办法等,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第20页。」),但我看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地方这一项收入减少了,还可以用别的办法去补。总之,如果现在不提价,猪的生产还要下降,将来非提价不可。

  要禁止压级压价。收购农产品的评级,商业部门要同农民、同农业生产合作社民主评议。有些地方采取了这样的办法,收到了好的效果,这是群众路线。收猪的人是不可能把每头猪杀了才决定斤重的,只能估算。现在会估的人,差不多都是过去的猪贩子。这些人很有经验,毛病是压级压秤,猪重一百四十斤,他总是估一百三十八斤,使农民吃亏。我们对这些人要用两种办法:一是要规定公差,进差多少,出差多少(注「这里所说的公差,指收购生猪时每头估计的出肉量与屠宰后实际的出肉量之间的差额。进差,也称上差,指估得多,实际少。出差,也称下差,指估得少,实际多。一九五七年二月,有关部门规定,上差最多不超过二市斤,下差最多不超过一点五市斤。——第20页。」),在公差限度内不算错误,超过限度就算错误;二是要进行教育,靠群众监督,规定奖惩办法。

  农民每卖一头猪,应该至少留给他们十斤到十五斤猪肉。他养了猪,没有肉吃,那是不公平的。我们要给他肉票,全年可以用。

  第四,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在各方面帮助养猪社员。

  要正确处理农业生产合作社与社员在养猪方面的关系问题。老母猪归谁养,公猪归谁养,小猪归谁养?是归社养好,还是归农民养好?根据各地经验,可以归社养,也可以让那些有经验的社员养,由农业生产合作社规定。

  农民把猪粪卖给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把饲料分给农民,价格都必须合理。除此以外,农业生产合作社要给农民留出相当时间,让他们养猪。喂猪不一定要用全劳动力,妇女、老人、小孩都可以。总之,要给一点时间。

  第五,县级或县级以下应该成立生猪生产指导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里面,应该主要是农业机构的人,加上食品公司、粮食局以及供销合作社的有关人员。

  第六,防治猪病。

  据农业部讲,现在对猪病用打针办法已可防治。各地农业部门防治猪病的单位,应该和当地食品公司结合起来,经过典型试验,稳步推行。绝不应该全面开花,急躁冒进。

  现在,除了猪肉以外,其他副食品的供应也很紧张。为了缓和这种紧张状况,应该采取以下一些办法。

  第一,减少猪肉和油脂的出口。明年出口猪肉减少十万吨,油脂减少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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