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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巴黎圣母院-第45章

小说: 巴黎圣母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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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典故出自《旧约·创世纪》第二十八章,雅各梦见有只梯子从地下直抵天上,上帝的许多使者在梯子上爬上爬下。
  他走了几步,瞥见堂·克洛德和雅克·夏尔莫吕这两只猫头鹰正在观赏门廊上一座雕像,遂踮起脚尖走到他们跟前,只听见副主教悄声对夏尔莫吕说:“是巴黎的吉约姆叫人用这块镶着金边的天青石来雕刻约伯像的。之所以把约伯雕刻在这块点金石上,是因为这块点金石必须经受考验和磨难,方能臻于完善。正如雷蒙·吕勒所云:用特殊形式加以保存,灵魂方能得救①。”
  “反正对我都一样,拿着钱袋的是我呀。”约翰心想。
  这时他听见背后有个人扯着响亮的大嗓门,连声破口大骂:“上帝的血!上帝的肚皮!假正经的上帝!上帝的肉体!别西卜的肚脐!他妈的教皇!长角和天杀的!”
  “十拿九稳,只能是我的朋友弗比斯队长!”约翰嚷了起来。
  副主教这时正向国王的检察官津津有味地解释说,那条龙的尾巴藏在一个浴池里,浴池立即升起青烟,出现一个像国王的脑袋,说着说着,突然听到弗比斯这个名字,不由打了个寒噤,陡然顿住,这叫夏尔莫吕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副主教转过身去一眼看见他的弟弟约翰站在贡德洛利埃宅第门口,正同一个魁梧的军官攀谈。
  那正是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先生,背靠着其未婚妻家的墙角,像个异教徒在那里骂街。
  “是您呀,弗比斯队长!”约翰拉起他的手说道。“您可骂得真带劲呀。”
  “长角和天杀的!”队长应了一声。
  “您自己才是长角和天杀的!”学子回敬了一句。
  ①原文为拉丁文。
  “得啦,可爱的队长,谁惹您了,干吗这样滔滔不绝,妙语连珠呢?”
  “对不起,哥们。”弗比斯摇着他的手应道。“脱了缰的马,一下子停不住呀。刚才破口大骂,正像骑着马在狂奔喽。我刚从那班假正经的女人那里出来,而每次出来,胸总是堵得慌,塞满骂人的话儿,得吐出来才痛快,要不,就会活活憋死,肚皮和雷劈的!”
  “您想不想去喝两杯?”学子问道。
  队长听到这话儿,顿时平静了下来。
  “那敢情好,可是我没有钱。”
  “我有!”
  “得啦!拿出来瞧瞧?”
  约翰神气活现,直截了当地把钱袋掏出来放在队长的眼皮底下。这当儿,副主教把夏尔莫吕丢在一边,随他去惊讶得呆若木鸡,也尾随到他们身边,在几步开外停了下来,仔细观察着他们两个人的一举一动,而他俩却全神贯注地看着那钱袋,压根儿没有注意到他。
  弗比斯叫嚷了起来:“约翰,一只钱袋在您口袋里,这简直是月亮映在一桶水里,看得见,摸不着,只不过是影子罢了。不信,我们打赌,里面装的是石子!”
  约翰冷淡地应道:“那您就瞧瞧我钱包里装的这些石子吧!”
  话音一落,二话没说,随即把钱袋往旁边界碑上一倒,那副神气俨如一个赴汤蹈火救国的罗马人。
  “真正的上帝呀!”弗比斯嘟哝道。“这么多盾币、大银币、小银币、每两个一个合图尔币的铜钱、巴黎德尼埃、真正的鹰钱!真叫人眼花缭乱!”
  约翰依然一副神气十足和无动于衷的样子。有几个小钱滚落到泥浆里去了,队长兴冲冲弯下身去捡,约翰连忙阻止他说:“呸,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弗比斯算了算钱,郑重其事地回头对约翰说:
  “您知道吗,约翰,一共是二十三个巴黎索尔!您昨夜到割嘴街抢了谁的钱啦?”
  约翰一头鬈曲金发,把脑袋往后一昂,轻蔑地半眯起眼睛,说:“人家有个当副主教的傻蛋哥哥呗!”
  “上帝的角呵!”弗比斯叫了一声。“那个神气十足的家伙!”
  “喝酒去吧。”约翰说道。
  “去哪里?夏娃苹果酒店吗?”弗比斯问道。
  “不,队长,去老科学酒家。老科学——老太婆锯壶把①。这是个字谜。我就喜欢这个。”
  “呸,什么劳什子字谜,约翰!夏娃苹果的酒好,门边还有个向阳的葡萄架,每次在那里我都喝得挺过瘾的。”
  “那好,就去找夏娃和她的苹果②吧!”学子说道。然后挽起弗比斯的手臂又说:“对啦,亲爱的队长,您刚才说到割嘴街,这太难听了,现在人们不那么野蛮了,管它叫割喉街。”
  ①双关语,“苹果”在俗语中也指脸蛋、乳房。
  ②法文“老”的阴性可指老太婆,“科学”这个词分折成两截,意为“锯——壶把”。
  两个难兄难弟于是向夏娃苹果酒家走去。他们先捡起了钱,副主教尾随着他俩,这些都是毋须交代的。
  副主教跟着他们,神色阴沉而慌乱。自从他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以后,是否弗比斯这个该死的名字就一直同他全部的思想混杂在一起的缘故?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弗比斯,单凭这魔术般的名字就足以使副主教悄悄地跟随这一对无所牵挂的伙伴,惶惶不安,用心偷听他们的谈话,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再说,要听他们所说的一切,那是再容易不过了,因为他们嗓门那么大,叫过往行人一大半听见他们的知心话儿,他们并不会感到怎么难堪。他们谈论决斗啦,妓女啦,喝酒啦,放荡啦。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从附近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子说:
  “天杀的!快走。”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一只山羊的那个小妞呀。”
  “爱斯梅拉达?”
  “正是,约翰。我老是记不住她那个鬼名字。赶快走,要不,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这姑娘在街上跟我搭讪。”
  “您认识她,弗比斯?”
  听到这里,副主教看见弗比斯揶揄一笑,欠身贴近约翰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接着弗比斯哈哈大笑,得意洋洋,摇了摇脑袋。
  “此话当真?”约翰说道。
  “拿我的灵魂打赌!”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您有把握她会来吗?”
  “这还用着问,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什么好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艳福不浅呀!”
  这些谈话,副主教一五一十全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显然浑身直打哆嗦。他不得不停了一会,像个醉汉似地靠着一块界石,然后再赶紧尾随着那对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改换了话题,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没命地唱着一支古老歌谣的迭句: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
第七卷 第07章 野僧
  夏娃苹果这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大学城环形街与行会旗手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闪发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妓女,临街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风吹雨打,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去,好似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吃喝声,咒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唯独时而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然而,有个人却泰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面张望,而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估衣店买来的,大概是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停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盘有一会儿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发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同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动不灵。
  “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①;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②……人人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瞧您吃东西挑东剔西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喝醉了。”那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那是被证实了的。”
  看官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子这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遂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子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很清醒。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以下这些话语:
  “劳什子!您走直点好不好,学子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会。”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您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①在西方,“头上长角”是辱骂人的话,指该人的妻子不忠,意同“戴绿帽子”。
  ②原文为拉丁文。
  “赁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啦。……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我的好人儿约翰!您知道嘛,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得付房钱呐。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行行好吧!神甫一整钱袋的钱,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
  “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那美滋滋的味道,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
  “妈的肚皮和肠子!别放屁了,告诉我,鬼约翰,您是不是还剩点钱?快拿出来,要不,我就要搜身了,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像恺撒生疥癣!”
  “先生,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
  “没错,我的约翰好朋友,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什街,对,很对。可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醒一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
  “别再老唱轮舞曲了,听我唱这一段:
  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
  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①;
  当辽阔无边的大海,
  在圣约翰节冻成冰,
  人们便会看到阿拉斯人,
  从冰上纷纷离开家园。
  ①阿拉斯城位于法国加来东南部,在历史上是封建君主纷争的地方,一三八四年起归属布尔戈尼公国,直到一四七七年才又划归法国。
  “那好,你这大逆不道的学子,让你妈的肠子把你勒死才好呢!”弗比斯叫嚷起来,并用劲把醉醺醺的学子一推,学子就势一滑,撞在墙上,浑身软绵绵地倒在菲利浦—奥古斯特的石板大路上了。酒徒们总怀有兄弟般的同情心,弗比斯多少还有一点这种怜悯心,便用脚把他推到一旁,让他靠在穷人的枕头上,那是上帝在巴黎每个街角给穷人准备的,有钱人贬称为垃圾堆。卫队长把约翰的脑袋枕在一堆白菜根的斜面上,约翰立刻呼噜呼噜打起鼾来,好比在哼着一支男低音的美妙曲子。不过,卫队长余怒未消,冲着沉睡的神学院学子说:“活该,让魔鬼的大车经过时把你捡走才好咧!”一说完,径自走了。
  披斗篷的人一直跟踪着他,这时走过来在酣卧的学子跟前,停了片刻,好像犹豫不决,心烦意乱;随后一声长叹,也走开了,继续跟踪卫队长去了。
  我们也像他们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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